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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更新原因:
1.新的實務見解補充 2.新增法律關係圖 3.內容更加詳盡的闡述 4.因應司律評分要點而增加的闡述
5.因應法條修法而為內容變動
6.因同學發問而增加的說明
7.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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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 7 . 17 更新 A7. A9
A
A1
A2
B1
B4
B1-1
C
C6
D1
C5
訴訟法大意
(原民)
113 年五等訴訟法大意測驗題 (原民) 第 05 題 [補漏]
2024/12/17
113 年五等訴訟法大意測驗題 (原民) 第 06 題 [補漏]
110 年五等訴訟法大意測驗題 (原民) 第 41 題
2023/10/14
100 年原住民族特考:刑事訴訟法大意測驗 第 44 題
2023/7/18
訴訟法大意 113 原民特考 測驗第 05 題
05、關於民事訴訟委任訴訟代理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民事訴訟經審判長許可,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B)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如有不適任情形,審判長得隨時以裁定撤銷之 (C)委任訴訟代理人,原則上應於每審級為之 (D)訴訟代理人和對造和解,不需受特別委任
訴訟法大意 113 原民特考 測驗第 06 題
06、關於訴訟費用負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和解成立者,當事人得於成立之日起3個月內聲請退還其於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B)原告於上訴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其未行言詞辯論者,於終局裁判生效前,撤回其訴,上訴人不論是原告或被告,均得於撤回後3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三分之二 (C)被告對於原告關於訴訟標的之主張逕行認諾,即使能證明其無庸起訴者,訴訟費用,仍應由被告負擔 (D)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故亦得聲請退還裁判費
訴訟法大意 110 原民特考 測驗第 41 題
41、關於交付審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告發人得聲請交付審判
(B)被告亦得聲請交付審判
(C)法院為交付審判之裁定時,視為案件已提起公訴
(D)聲請交付審判之期間為1個月
刑訴大意 100 司特(原民) 測驗第 44 題
44、抗告期間如何計算?
(A)抗告期間,除有特別規定外,為5日,自送達裁定後起算 (B)抗告期間,除有特別規定外,為5日,自下達裁定後起算 (C)抗告期間,除有特別規定外,為7日,自送達裁定後起算 (D)抗告期間,除有特別規定外,為7日,自下達裁定後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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