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心 得 分 享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試 聽

歷 解 試 閱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歷解更新區

學 員 服 務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各科試聽、不定時講座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限制行為能力人若為無權代理人問題
發表人 初學  

發表日期

2007/10/21 下午 10:14:43
發表內容 李老師您好:
您在授課裡頭說明限制行為能力人若為無權代理人,
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應分
1.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為代理行為
2.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為代理行為
兩種狀況來探討。
並舉了一個例子說明:
甲委任乙並授與代理權給乙(乙年齡為18歲),囑乙代為出租房屋,
結果乙將甲的房屋出賣給善意的丙….

我的疑惑是,既然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代理人,
並且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允許即可代理行為,
那為何探討限制行為能力人代理人為無權代理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時,還要分成
1.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為代理行為   2.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為代理行為
來探討呢?
回覆 初學 在2007/10/21 下午 10:30:59的回覆:
對不起有幾個字修改:


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代理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時,"責任主體"應分為
1.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為代理行為
2.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為代理行為
兩種狀況來探討。
.....(下略)
回覆 初學 在2007/10/21 下午 10:30:59的回覆:
對不起有幾個字修改:


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代理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時,"責任主體"應分為
1.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為代理行為
2.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為代理行為
兩種狀況來探討。
.....(下略)
回覆 QQ.. 在2007/10/21 下午 10:38:31的回覆:
差異點應該是法定代理人是否也要負損害賠償責任!這應該就是實益所在!
回覆 hcya 在2007/10/21 下午 10:58:21的回覆:
我是路人   試著來回答:

區分之原因為,
若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之代理行為,
則民法§110要作目的性限縮,
使無權代理人不負無過失責任。

因為在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的情況下,
若以自己之名義所為之行為,尚且只需負過失責任
(侵權行為或債務不履行責任皆同);
若以本人之名義為之代理行為,
要負無過失責任,則輕重顯然失衡。

而經法定代理人允許之代理行為則無此問題,
故仍要負無過失責任。
回覆 hcya 在2007/10/21 下午 11:02:06的回覆:
喔上文括弧內的字要改一下
只有侵權行為責任
沒有債務不履行責任
(因法定代理人未同意)

但不影響表達的主旨。
抱歉!
回覆
李俊德 在2007/10/21 下午 11:20:35的回覆:

我的疑惑是,既然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代理人,
並且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允許即可代理行為,
----------------------------------------------------------------------------------
因為那是有權代理,代理行為根本效力不及於限制行為能力人



那為何探討限制行為能力人代理人為無權代理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時,還要分成
1.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為代理行為         2.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為代理行為
---------------------------------------------------------------------------------
因為人家來找限制行為能力人要賠償了
回覆 初學 在2007/10/21 下午 11:30:00的回覆:
我試著用我的話寫一次看看:

有權代理且代理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情況,
不論法定代理人是否允許該限制行為能力人為代理行為,
法律效果都歸屬於本人,自然無庸討論代理人責任問題,

但是如原來在下開欄時所講的情況和案例時,
法定代理人允許該限制行為能力人為代理行為與否,
對於代理人法律效果就有所不同,
至於不同之處,老師的課程和幾位大大都做了詳細解答。

這樣對嗎? 
回覆
李俊德 在2007/10/21 下午 11:37:25的回覆:

是的
回覆 初學 在2007/10/21 下午 11:40:01的回覆:
感謝李老師和各位先進幫忙打通觀念盲點∼∼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