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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12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選擇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2024/4/22 下午 07:14:28
發表內容
01、下列何者並非立法院制衡總統權力之方式?

(A)不追認總統所發布之緊急命令

(B)透過國家安全法或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等法律,規範總統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之相關事項

(C)提出總統彈劾案

(D)要求總統赴立法院備詢

【題目解答】(D)

(一)憲法增修條文§2Ⅲ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可知(A)之論述係屬立法院制衡總統權力之方式。

(二)憲法增修條文§2Ⅳ規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可知(B)之論述係屬立法院制衡總統權力之方式。

(三)憲法增修條文§2Ⅸ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可知(C)之論述係屬立法院制衡總統權力之方式。

(四)憲法增修條文§4Ⅲ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在我國現在二元民主的憲政狀況下,總統經由人民直選產生,與立法院各自具有民意基礎,各自取得正當性,故總統無須對立法院負責,因此無庸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可知(D)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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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4/23 下午 07:16:17的回覆:

02、下列關於實施國民教育之具體規定,何者未見諸憲法及增修條文?

(A)學齡國民之基本教育、已逾學齡而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之補習教育,一律免費

(B)   6   歲至15   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

(C)各級政府應廣設獎學金名額,以扶助學行俱優無力升學之學生

(D)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

【題目解答】(B)

(一)憲法增修條文§160Ⅰ規定:「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160Ⅱ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可知(A)之論述正確,非本題選項。

(二)憲法增修條文§161規定:「各級政府應廣設獎學金名額,以扶助學行俱優無力升學之學生。」可知(C)之論述正確,非本題選項。

(三)憲法增修條文§10Ⅹ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可知(D)之論述正確,非本題選項。

(四)(B)之論述則未見諸憲法及增修條文,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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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4/24 下午 06:27:16的回覆:

03、依憲法增修條文,有關修憲程序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憲法修正案的提議權專屬於立法院

(B)立法院通過憲法修正案的出席與決議門檻,與領土變更案相同

(C)憲法修正案通過後,須先公告半年,之後由立法院辦理複決公投

(D)修憲複決公投的有效同意票超過全國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始為通過

【題目解答】(C)

(一)憲法增修條文§1Ⅰ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二)憲法增修條文§12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可知(A)(B)(D)之論述均屬正確。

(三)而(C)之論述「由立法院辦理複決公投」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蓋修憲複決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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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4/25 下午 06:30:39的回覆:
04、關於憲法及增修條文有關金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私金融機構應以同等方式管理,始符合平等原則

(B)憲法第149條規定:「金融機構,應依法受國家之管理。」屬憲法委託之規定

(C)國家應普設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

(D)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公平原則

【題目解答】(B)

(一)憲法增修條文§10Ⅳ規定:「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憲法§149規定:「金融機構,應依法受國家之管理。」並無(A)之論述「以同等方式管理」及(D)之論述「應本公平原則」之相關規定。

(二)憲法課予國家機關某種事項之作為義務時,一般稱為憲法委託(Verfassungsauftrag),而憲法委託又有明示委託與默示委託之分,憲法第二十四條、第一百四十四條屬於前者,推行全民健保可謂後者。(釋字第472   號   吳庚協同意見書)憲法第149條亦屬前者,可知(B)之論述正確,為本題正確選項。

(三)憲法§150規定:「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可知(C)之論述「應普設金融機構」不盡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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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4/28 下午 11:22:44的回覆:
05、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軍事審判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軍事審判乃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軍人之犯罪行為所設立之特別訴訟程序

(B)憲法明文規定現役軍人應受軍事審判

(C)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之保障,包括不受軍事檢察官之刑事訴追

(D)非現役軍人不論平時或戰時,皆不受軍事審判

【題目解答】(B)

憲法第十六條並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現役軍人亦為人民,自應同受上開規定之保障。又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乃因現役軍人負有保衛國家之特別義務,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其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查其規範意旨係在保障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而排除現役軍人接受普通法院之審判。(釋字436號理由書第1段)可知(A)(C)(D)之論述均正確;而(B)之論述「現役軍人應受軍事審判」則屬錯誤,蓋現役軍人亦得接受普通法院之審判,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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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4/28 下午 11:24:08的回覆:
06、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學術自由之保障,應自大學組織與其他建制方面,加以確保,此屬學理上所稱之何種基本權功能?

(A)程序保障功能

(B)制度保障功能

(C)受益功能

(D)參與功能

【題目解答】(B)

憲法第十一條關於講學自由之規定,係對學術自由之制度性保障;就大學教育而言,應包含研究自由、教學自由及學習自由等事項。大學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其自治權之範圍,應包含直接涉及研究與教學之學術重要事項。大學課程如何訂定,大學法未定有明文,然因直接與教學、學習自由相關,亦屬學術之重要事項,為大學自治之範圍。(釋字第   380   號)可知(B)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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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4/29 下午 01:45:50的回覆:
07、從憲法第13條信仰宗教自由可導出「宗教中立」與「宗教平等」原則,關於其原則之內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國家不得制定法律限制人民之宗教行為自由

(B)國家不得對特定宗教之教義給予優劣評價

(C)國家不得在政府機關網頁宣傳特定宗教之教義

(D)國家不得在政府機關網頁批評特定宗教之教義違反科學理論

【題目解答】(A)

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其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本院釋字第四九0號解釋參照)。人民所從事之宗教行為及宗教結社組織,與其發乎內心之虔誠宗教信念無法截然二分,人民為實現內心之宗教信念而成立、參加之宗教性結社,就其內部組織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應享有自主權,宗教性規範茍非出於維護宗教自由之必要或重大之公益,並於必要之最小限度內為之,即與憲法保障人民信仰自由之意旨有違。(釋字第573號理由書第3段)可知(A)之論述「不得制定法律限制.....」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而(B)(C)(D)之論述均屬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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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4/29 下午 01:55:24的回覆:
08、人民團體法規定,特定職業團體之理事長,「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依司法院釋字第733號解釋,上述規定違反下列何項?

(A)私法自治與平等原則

(B)結社自由與平等原則

(C)私法自治與比例原則

(D)結社自由與比例原則

【題目解答】(D)

人民團體法第十七條第二項關於「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其不設常務理事者,就理事中互選之」之規定部分,限制職業團體內部組織與事務之自主決定已逾必要程度,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結社自由之意旨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釋字第733號主文)可知(D)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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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4/30 下午 05:58:08的回覆:
09、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7條平等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據兩岸關係條例,大陸地區配偶設有戶籍滿10年始得擔任公務員之規定,並未違反平等

(B)依據所得稅法,以未滿20歲或滿60歲以上作為減除免稅額限制要件之規定,違反平等

(C)於軍事審判遭受冤獄之受害人不適用冤獄賠償法規定,違反平等

(D)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政府採購法,要求達一定規模之政府採購得標廠商需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之規定,違反平等

【題目解答】(D)

(一)(A)之論述(釋字第618號)、(B)之論述(釋字第694號)及(C)之論述(釋字第624號)均屬正確,非本題選項。

(二)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及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關於政府採購得標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進用原住民人數未達標準者,應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繳納代金部分,尚無違背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及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之財產權及其與工作權內涵之營業自由之意旨並無不符。(釋字第719號)可知(D)之論述「違反平等」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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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5/2 下午 09:56:20的回覆:
10、共有人請求分割共有物,係受下列何種憲法權利之保障?

(A)財產權

(B)契約自由

(C)結社自由

(D)一般行為自由

【題目解答】(A)

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不得因他人之法律行為而受侵害。共有物之應有部分乃共有人對共有物所有權之比例,性質上與所有權本無不同(釋字第400號、第562號、第671號解釋參照)。可知(A)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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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5/3 下午 01:20:13的回覆:
11、A直轄市自治條例規定,以藝文表演為職業之街頭藝人,須經該市主管機關核發表演許可證,始得在該市之公共空間從事藝文表演。有關上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此規定僅限制街頭藝人從事工作之地點,尚不構成對職業自由之限制

(B)此規定構成對職業自由之限制,但職業自由之限制僅能以法律定之,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C)此規定不構成對表現自由之限制

(D)此規定構成對職業自由之限制,其得授權地方行政機關對此限制事宜訂定自治規則為具體規範

【題目解答】(D)

允許街頭藝人得從事藝文活動之空間,一般係指人行道、廣場及公園綠地等,而該等公共空間之管理,均屬地方自治事項(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4款第2目、第6款第5目、第10款第1目、第19條第4款第2目、第6款第5目及第10款第1目等規定參照),是對街頭藝人藝文活動之管制,屬地方自治事項,應無疑義。而系爭規定一及二要求街頭藝人使用公共空間從事藝文活動,應經主管機關核發活動許可證,始得為之;系爭規定三要求街頭藝人須於指定場所解說、操作、示範或表演,經審查通過後,始取得活動許可證,均屬對人民職業自由與藝術表現自由之限制。是依前揭法治國法律保留原則之要求,須以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之自治條例,或經自治條例明確授權之自治規則定之。但系爭規定一、二及三,其性質上卻僅屬地方行政機關發布之自治規則,既非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之自治條例,亦未獲自治條例之授權,因而與法治國法律保留原則之要求有違。(釋字第806號理由書第6段)可知(D)之論述正確,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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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2024/5/6 下午 03:02:37的回覆:
12、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之權利受侵害時,享有依法向法院提起適時審判的請求權,包含聽審、公正程序、公開審判請求權及下列何者?

(A)社會福利請求權

(B)經濟資源分配權

(C)程序上之平等權

(D)人性尊嚴保障權

【題目解答】(C)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所謂訴訟權,乃人民司法上之受益權,即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時,依法享有向法院提起適時審判之請求權,且包含聽審、公正程序、公開審判請求權及程序上之平等權等。(釋字第482號)可知(C)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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