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心 得 分 享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試 聽

歷 解 試 閱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歷解更新區

學 員 服 務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各科試聽、不定時講座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精神科醫師:請問法官大人,你懂精神醫療嗎?
發表人 醫生才是王道  

發表日期

2017/9/25 上午 11:50:58
發表內容 劉潤謙/衛福部澎湖醫院精神科專科醫師兼任主任

不食人間煙火的法界

桃園地院近來一紙裁判書可謂震驚精神醫學界,「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衛字第4號」裁定停止強制住院,其理由竟謂:「衛服部以《精神衛生法》上前揭規定為依據,許可強制住院,牴觸前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4條第1   項規定,於法不合,聲請人停止強制住院,為有理由,應予准許。」此裁定代表該法官認為精神醫學界過去行之有年,協助過許多病患順利接受治療的醫療方式,竟然是違法行為,此等見解過去從所未聞,且完全脫離實務,不知此為法官個人之獨到見解亦或法界共識?

保護和侵害傻傻分不清楚

精神病人往往因為病情影響,造成無病識感、思考和判斷力受損,無法權衡利弊得失,替自己做出有利的決定,更有可能因為精神症狀,例如妄想或是幻覺所影響,更為排斥醫療,嚴重者甚至可能出現暴力或自我傷害的行為造成自己及他人的危險。對於精神病人的決定,是否如同正常人一般,必須完全尊重? 

《精神衛生法》第十九條規定:「經專科醫師診斷或鑑定屬嚴重病人者,應置保護人一人」,其義務包括,協助病人就醫、辦理住出院及保障其權益等。根據《精神衛生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嚴重病人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其保護人應協助嚴重病人,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前項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予以緊急安置,並交由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前項強制鑑定結果,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即填具強制住院基本資料表及通報表,並檢附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之意見及相關診斷證明文件,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強制住院可否之決定,應送達嚴重病人及其保護人。」

此外,《精神衛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強制住院期間,嚴重病人病情改善而無繼續強制住院必要者,指定精神醫療機構應即為其辦理出院。」因此,強制住院雖對病人自由權有所剝奪,但其實是為了保障病人就醫權利所不得不為的醫療行為。

筆者行醫數年,強制過許多病患,大多於病情穩定出院後都很感謝醫師當初強迫其接受治療,甚至病人及家屬還特別書寫感謝函感謝醫師,顯示強制住院對於大多病情不穩的病人,其所帶來之益處遠超過對其自由之剝奪。

不是只有法官才懂人權保障

近來保障人權觀念已深植多數精神科醫師,數十年前那些侵害人權或是受政治干預,以至於醫師罔顧醫療專業濫行強制早已不復存在。

研究顯示,經過治療的病人,其實犯罪率等同於正常人,沒有治療的精神病人,其犯罪率則大於常人。因此,如何讓精神病患接受治療一直是精神醫學界努力的目標。

「強制院院」雖表面上看是剝奪病人自由選擇的權力,但實際上乃保障病人接受精神醫療之權益。該法官打著保障人權之名,但其做為反而剝奪了病患在接受治療後病情改善的機會。或許於該法官眼中,法律有其不周延之處,但應該實施倡議,督促修法,而不是以一己之獨到見解,逕自做出有違常理即違反過去判例之判決,陷兢兢業業依法於醫療崗位上工作的醫療人員於違法之虞。

法官不應因個人獨到法學見解,剝奪精神病人接受治療改善病情之機會,如果這樣的見解不變,本人也在此呼籲精神醫學界,立即停止此等違反法律之強制住院業務,以免觸法。至於無病識感拒絕就醫之嚴重病人合併自傷傷人者該如何處理及治療,就交給桃園地院法官作出裁示。

但講坦白的:法官大人,你真的懂精神醫療嗎?病人有無強制就醫的必要性,終究還是醫師才有專業判斷不是嗎?
回覆 Jay 在2017/9/25 下午 01:20:19的回覆:
台灣司法人員及法學教育的取才未多元化、專業化,就會出現恐龍⋯⋯

台灣法律人多是二流人才⋯。
回覆 QQ 在2017/9/25 下午 02:01:25的回覆:
"傻傻分不清楚"

這樣有公然侮辱嗎?
回覆 沒辦法 在2017/9/25 下午 11:31:00的回覆:
其實這醫生就是標準一知半解

這醫生他從頭到尾只要看   精神衛生法一個法律去作自己單一的解釋就好

但是法官的責任是有涉及的法律都要綜合運用,例如我們考試只要只要考刑法,但是等你當法官,你就要綜合評價刑法、特別刑法、兩公約乃至相關命令跟行政規則,而這醫生完全就是騙白癡的文章,因為他只要無腦的用精神衛生法講話就好,其他相關法令他不知道也不懂
同樣考試我們只考證交法,但實務上一堆都會牽涉到銀行法、金控法以及數不完的金官會發布的命令

他是醫療的專業,但很明顯是法律的裝在行,法官不會跨行去談醫療(多會去找鑑定人),但這醫生就是標準想跨行談法律就顯得很蠢的案例

當然片面看他文章還很崇拜的人就更蠢了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