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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14年律師高考暨司法特考行政法測驗題第1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10/8/2025 11:51:19 PM
發表內容

01、關於行政法之法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自治條例雖無須特定法律之授權,仍可限制人民權利

(B)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乃是位階等同於法規命令之成文法源

(C)大法庭制度施行後,法官審判時即不得再參考判例及決議

(D)行政程序法施行後,基於依法行政原則,習慣法已失其法源地位

【題目解答】(A)

(一)憲法規定我國實施地方自治。依憲法第一百十八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制定公布之地方制度法,為實施地方自治之依據。依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地方自治團體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以自治條例規範居民之權利義務,惟其內容仍不得牴觸憲法有關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規定、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釋字第738號理由書第1段)可知(A)之論述正確,為本題正確選項。

(二)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其內容應力求周延,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釋字第543號)可知(B)之論述「位階等同於法規命令」係屬錯誤。

(三)大法庭制度施行後,法官審判時仍得再參考判例及決議,惟其效力僅如同一般裁判先例,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可知(C)之論述「不得再參考判例及決議」係屬錯誤。

(四)習慣法如經國家機關之承認與適用,亦發生效力,故為行政法之不成文法源,行政程序法施行後,亦然,可知(D)之論述「習慣法已失其法源地位」係屬錯誤。

回覆
李俊德 在10/8/2025 11:54:14 PM的回覆:

(四)習慣法如經國家機關之承認與適用,亦發生效力,故為行政法之不成文法源,行政程序法施行後,亦然,可知(D)之論述「習慣法已失其法源地位」係屬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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