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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15年身心障礙考試-法學大意第11-15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7/28/2026 6:57:19 PM
發表內容

11、依憲法規範及實務見解,法人不得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A)名譽權

(B)宗教自由

(C)選舉權

(D)言論自由

【題目解答】(C)

自然人及法人均得為基本權利之主體,然國內私法人可作為基本權利主體,惟限於本質合適者,例如財產權、工作權等,如本質不合適者,例如人身自由權、選舉權等,法人即無從主張之,可知(C)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而所謂宗教自由,包括個人宗教信仰自由及宗教組織之自主權,後者可以由宗教團體或宗教法人主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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