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114年律師高考暨司法特考證券交易法測驗題第02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3/16/2026 4:08:21 PM
發表內容

02、A上市公司(下稱A公司)章程規定設有七席董事,該公司並設置審計委員會。其中,審計委員會之成員由甲、乙、丙三人組成。依證券交易法之規 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丙三人必須皆為獨立董事,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B)審計委員會之決議,應有過半數成員之出席,出席成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C)A公司之年度財務報告如未經審計委員會決議通過,仍不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D)若甲、乙、丙三人均解任時,A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60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題目解答】(B)

(一)證券交易法§14-4Ⅱ規定:「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亦即,僅甲、乙、丙三人為獨立董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14-2Ⅵ規定:「獨立董事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第一項或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時(甲、乙、丙三人均解任),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可知(A)(D)之論述均正確。

(二)證券交易法§14-4Ⅵ規定:「審計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可知(B)之論述「..   有過半數成員之出席,出席成員過半數之同意」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

(三)證券交易法§14-5Ⅰ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下列事項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不適用第十四條之三規定:.....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14-5Ⅱ規定:「前項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委員會之決議。」可知(C)論述正確。


#司法特考
#律師高考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