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114年律師高考暨司法特考行政法測驗題第35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11/15/2025 11:35:03 PM
發表內容

35、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有關聽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非經法規明文規定,行政機關不得舉行聽證

(B)聽證,必要時得舉行預備聽證;但聽證終結後,行政機關不得再為聽證

(C)聽證主持人,不論行政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擔任,均應具備法制專長

(D)不服依聽證作成之行政處分,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題目解答】(D)

(一)行政程序法§107規定:「行政機關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舉行聽證︰
一、法規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者。二、行政機關認為有舉行聽證之必要者。」可知(A)之論述「非經法規明文規定」係屬錯誤。

(二)行政程序法§58Ⅰ規定:「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66規定:「聽證終結後,決定作成前,行政機關認為必要時,得再為聽證。」可知(B)之論述「行政機關不得再為聽證」係屬錯誤。

(三)行政程序法§57規定:「聽證,由行政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為主持人,必要時得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熟諳法令之人員在場協助之。」可知(C)之論述「均應具備法制專長」係屬錯誤。

(四)行政程序法§109規定:「不服依前條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可知(D)之論述正確,為本題正確選項。


#行政法選擇題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