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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與已婚朋友往來要注意
發表人 不錯的判決  

發表日期

6/19/2017 10:03:59 AM
發表內容 節錄自臺灣高等法院   103   年上字第   815   號民事判決

侵害配偶權之行為,並不以配偶之一方與
            他人通姦為限,倘夫妻任一方與他人間存有逾越結交普通朋
            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關係,且其行為已逾社會一
            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並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
            幸福之程度,即足當之。

夫妻間互負貞操義務,雖夫妻結婚後仍各自擁有自己身體
            自由及對外關係聯繫之自主權,對於他造無端質疑,基本上
            並無資訊開示及自證清白義務,但若配偶之一造對他造刻意
            隱瞞或給予錯誤資訊,而與異性友人前往在社會常情上,易
            被質疑有道德上不貞行為發生之危險領域者,例如汽車旅館
            或多日外國旅遊等,若要求他造配偶在此情形仍應對該造配
            偶有何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負完全之舉證責任,衡情顯失
            公平,應認該引致道德風險疑慮提昇之一造,因其距離證據
            較接近,應負有較高事案解明義務,若未積極配合以釐清事
            實,本院自得審酌相關事證,對其為不利之認定。


            上訴人就其與林○○多次共同出國參與投資說明會之行程,
            其等係參與何投資說明會,各自居住於何旅館,回國後如何
            申請公務補助等有利事實,均未具體加以說明,則其與有夫
            之婦前往外國多次,應認係進入道德危險之領域,其復未具
            體陳述事情發生經過,應認其未盡其事案解明之義務。況經
            上訴人於100年8月15日因懷疑林○○與被上訴人間有不正常
            男女關係而進行蒐證後,林○○及被上訴人若為悍衛自身清
            白,澄清2人間之往來純屬公務,避免使人誤會2人間仍有過
            從甚密之不正當男女行為,自應更加謹言慎行,惟2人捨此
            未由,尚共同出國、返國達14次之多,實已逾一般已婚男女
            社交分際。而林○○對於為何與被上訴人共同出國,及是否
            有不正常男女關係等情,雖經本院傳喚到庭說明,均以行使
            拒絕證言權而不到庭(見本院卷(一)第185頁),而使本院產
            生林女對於相關待證事實有意隱瞞之認定。
回覆 不用擔心啦 在6/19/2017 10:09:14 AM的回覆:
這只是高院某一庭或某2位法官的見解
只有個案的拘束力

因為當事人交代的不清不楚
而且拒絕證言
把法官惹毛了
才會有這樣的結論
回覆 不錯阿 在6/19/2017 11:23:06 AM的回覆:
舉證那邊的文字可參考阿
用到一些科技   食安的案例也可以用
回覆 路人 在6/19/2017 11:50:45 AM的回覆:
借我問一下
如果先生跟小三時常吃飯或出遊(一周3次以上)
這樣配偶可以請求賠償嗎
回覆 反問 在6/19/2017 12:43:45 PM的回覆:
自己的先生一周跟其他女生出遊吃飯3次以上
太太自己沒有責任嗎?
你應該早就發現先生有異常情形了吧?
例如時常傳line
或是很早去上班
或是假日常找藉口出去
回覆 德政 在6/19/2017 1:49:57 PM的回覆:
台灣實施同性戀之後
跟同性朋友出去也要小心
哥兒們一起喝酒變成侵害配偶權
要賠錢了
回覆 ... 在6/19/2017 1:56:44 PM的回覆:
10年內必發生
法官:
上訴人就其與哥兒們多次續攤喝酒之行程,其等係參與何攤,各自如何前往,喝何種酒吃何種小菜(不是吃那個蔡),喝酒後月工門有無變大等有利事實,均未具體加以說明,則其與一群有婦之夫前往續攤多次,應認係進入道德危險之領域,其復未具體陳述事情發生經過(喝茫了怎知經過),應認其未盡其事案解明之義務。上訴人被懷疑有不正常男男關係而進行蒐證後,仍與一群哥兒們有過從甚密之不正當男男行為,一起喝酒達14次之多,實已逾一般已婚男男社交分際,而使本院產生對於相關待證事實有意隱瞞之認定。
回覆 GG 在6/19/2017 5:46:52 PM的回覆:
就閨密啊
女生有男閨密還好吧
閨密就是可以一男一女在家裡...
回覆 嘓冥襠 在6/19/2017 8:22:25 PM的回覆:
別人欸某∼卡水
回覆 夢境 在6/19/2017 10:39:53 PM的回覆:
不會約假日啦
假日太太小孩都在,怎麼可能約假日
一定都約特休
資深一點,一年有30天特休
而且一次只要請半天就好
早上八點前刷手,中午可以最快速度離開
有一整個下午可以約會
一年就可以約會60次
如果太太不是在公家機關上班,根本不清楚先生的特休
回覆 %% 在6/20/2017 8:48:56 AM的回覆:
假日也可以啊
之前有人說去報考然後名正言順玩3天
回覆 真假 在6/20/2017 10:30:14 AM的回覆:
如果太太聰明到要看你的全程到考證明??
回覆 簡單 在6/20/2017 10:52:29 AM的回覆:
自己刻個章然後小三幫監考簽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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