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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新制公務員年改論述
發表人 我完成了完整版  

發表日期

2/6/2017 8:31:45 PM
發表內容 各位新制公務員
我終於寫完了完整版論述
請認同我的儘管散發出去
不認同我的請別來亂了      謝謝

▓純新制公務人員於目前年金改革方案之四大損失:
1.公保1,503,180元
2.退休4,424,400元
3.在職人員雙重提撥約720,000元
4.純新制根本尚無人領退撫,何以被剝奪最深?

▓純新制公務人員四大訴求:
1. 純新制公務人員應照目前領取上限(70%)
2. 應允許公保結算拿回本金
3. 調整月撫慰金制度應納入最低生活保障金額
4.   退休起支標準廢除年齡制

▓舊制恩給制之正確解決步驟:
1. 退休金是工資的一部份,不是社會福利年金
2. 現行勞工亦全部是恩給制,只有雇主負擔沒有後代負擔
3. 年改是雇主(即政府)對於資金分配問題,根本與破產無關
4. 應由爭議雙方即雇主代表「考試院」與軍公教授權代表協商

▓勞工的正確鬥爭方向:
1. 向你自己的雇主爭取
2. 爭取打開每月提撥工資天花板
3. 打擊工資以多報少
4. 提高自負金額

▓請正視純新制公務人員於年金改革的極大損失
1.公保被搶走150萬:公保目前月扣本俸1倍的8%,依銓敘部系統試算65歲退休薦8年功6可領公保養老給付1,503,180元,年改後改成繼續月扣18%,但退休時沒有公保養老給付!【被剝削】退休時150萬元及在職期間每月估算多扣2000元。【比較】已退休人員卻仍可拿回優存公保本金!

2.退休金被搶走442萬:純新制(本來就沒18%),84年後純新制人員迄今(106)年最多才22年資,而現行要25年資退休才能領月退,也就是純新制人員根本還沒人夠資格退休,根本還沒人夠格領84年7月1日後成立的新制退撫基金,竟然說我們繳的還沒人領的退撫基金會破產?!依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調降試算表,任職35年非主管薦8年功6退休金每月68541,年改後為50106,每月少18435,另外扣退撫從12%調高到18%。【被剝削】退休到平均餘命85歲,損失18435x12x20=442萬元及在職期間每月估算多扣1500元。

3.在職雙重提撥:公務人員公保併退撫雙重月扣,退休時卻併計所得替代率?公保將來扣本俸1倍的18%、退撫扣本俸兩倍的18%,合併扣本俸兩倍的27%,然後我們負擔其中35%。【比較】反觀勞工,勞退6%完全由雇主負擔、而勞保在年改後只須負擔投保薪資的18%的25%!【來回差距】假設今天有剛考上的委三本一公務人員月薪是36275元,年改後月扣本俸兩倍18445x2x27%x35%=3486元,但同薪的勞工只須月扣36275x18%x25%=1632元!公教剛考上就要扣勞工兩倍多,然後差距愈扣愈多(甚至可達3~4倍)。【被剝削】最後退休時政府竟想要兩者一樣的所得替代率、領一樣的退休金?!

4.在職人員等於減薪四分之一:公保損失150萬、退休活到85歲損失442萬、在職每月多扣2~4千(以35歲再做30年最少多扣72萬計算),等於人生至少被政府搶走664萬。以在職35歲薦6本1月薪46225元、活到85歲的公務人員計算,等於每月要攤664/50/12=1.18萬,等於減薪1.18/4.6=25%!   

#另外,草案自相矛盾,要延後破產,卻放寬服務15年者即可於65歲起支月退休金,讓更多人領月退,自相矛盾。


▓純新制公務人員是受傷最深的標的群眾,當然有立場提出對於年金改革之要求,茲在此提出四大要求:四大要求詳述如下:
1.   純新制公務人員應照目前領取上限(70%):
【理由】純新制公務人員並非恩給制,將來是領自己扣繳的退撫金以及雇主(及政府)提撥退撫金。根據陳建仁副總統於106年2月4日臉書回應,在目前年改草案中,對年輕公教人員即使以18%的提撥率(政府65%,個人35%),再加上3%的基金投資報酬率,當服務到65歲、滿35年年資,退休時要領取退休前15年平均薪資的60%(所得替代率)時,他們所提撥與投資報酬的總額,將與每月領取直到逝世的年金總額約略相同。
換句話說,年輕公教人員任職期間提撥的錢,都是自己未來要領取的退休年金。
但是陳建仁副總統卻有意無意忽略一點:「改革方案後在職公教人員提撥率是27%,不是18%」,因為改革方案將把公保每月將提撥本俸一倍的18%,取消養老給付,並與退撫提撥的本俸兩倍的18%併計退休所得替代率,即實際上每月提撥是本俸兩倍的27%=>那麼照陳建仁副總統的論述,純新制公務人員領取退休前15年平均薪資的90%,直到逝世,亦為合理!
故依陳建仁副總統的的說明,我們要求純新制公務員的所得替代率,必需維持現行35年70%,而未要求提高到90%,這已是作出讓步!

2.   應允許公保結算拿回本金:
【理由】
(1)改革方案將公保納入計算退休所得替代率的分子,改公保併入年金制,取消公保養老給付1,503,180元=>問題是純新制公務人員本來就沒18%,今天18%優存取消都可以領回本金了,為何政府要奪走純新制人員的150萬?至少該把本金繳還給我們受雇者。
(2)公務人員每月扣繳公保又扣繳了退撫,但退休時卻把公保併入計算所得替代率,等於是每月雙重扣繳、一頭牛剝兩次皮!公保將來扣本俸1倍的18%、退撫扣本俸兩倍的18%,等於合併扣本俸兩倍的27%,然後軍公教負擔其中35%。反觀勞工,勞退6%完全由雇主負擔、而勞保在年改後只須自負擔投保薪資的18%的25%!=>既然是基於公平正義,政府應該只要求公務人員比照勞工江退休完全由雇主(即政府)負擔,否則勞工亦應負擔勞退金。
(3)保險制度與退撫制度的功能目的完全不同,故我們要求公保養老給付跟退撫給與分計,否則不應強制加入公保,應該允許公務人員領回公保本金、退保結算!

3.   調整月撫慰金制度應納入最低生活保障金額:
【理由】
(1) 月撫慰金(將來改稱「遺屬年金」及「遺屬一次金」)並不是社會福利,是雇主對受雇者響用其一生勞力後,對其「無自養能力」的家屬的責任。惟據方案,將來於遺族擇領月撫慰金後,卻失去領取其它社福津貼的資格。
(2) 於調降退休所得替代率,再將月撫慰金改為月退休金之1/3後,會發生有有大大低於基本生活保障之情形。尤以一般地方行政機關職務列等極低(90年間方調整),五進五出(委五退休)者所在多有,以委五年功最高級計算,其遺族月撫慰金將只有34,430x2x60%x0.33=13634元,將遠低於基本生活保障。故應設定一最低生活保障金額,於無自養能力的遺族領取之月撫慰金低於該金額時,應允許其領取國民年金或其它社會福利津貼。

4.   退休起支標準廢除年齡制:
【理由】
(1) 計算退休起支標準,以年資+年齡即已足夠,因為除了可以達到實質限制退休年齡、及延後起支的結果,而且對於雇主(即政府)貢獻多年資久者,能夠比貢獻少者先達標準,才是真正的公平,何以一律規定起支年齡為65歲?
(2) 公務人員必須能新陳代謝,現行年資+年齡85制若覺得不夠,改成90制就已經必須貢獻勞力及繳退撫金30年以上,雇主(即政府)已經享用了足夠的勞動力,並依陳建仁副總統的論述,這段任職期間提撥的錢,已足以給付自己未來要領取的退休金(月扣18%100制給付替代率60%,足夠月扣27%90制給付替代率70%)。但改革方案竟然在114年還是89制,115年以後突然變成105(65+40)制,這是非常粗糙不合理的方案!所以要求年資+年齡對多90制滿足條件時,無論何時退休即應起支退休金。

▓【舊制恩給制之正確解決步驟】
要解決問題,稍有常識的都知道要先正確界定問題,並找出標的群眾,才能對症下藥,否則就是像這次年金改革會議,外行領導內行,先錯誤界定問題,次弄錯標的群眾,導致愈弄愈糟。
1. 問題:退休金是社會福利年金嗎?【答:退休金是工資的一部份,不是社會福利年金】:「退休金之性質為『延期後付』之工資,為勞工當然享有之既得權利,於勞工退休時支付,…退休金本質上係以勞工全部服務期間為計算標準所發給之後付工資」(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一五二號判決);「退休金為勞工平時所付出勞務而尚未獲得雇主足額給付之工資,應屬遞延工資給付之性質」(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一0四0判決),即退休金並非雇主之恩給,而係屬工資之一種。老農津貼及國民年金非以勞力換取報酬,才是社會福利年金。

2. 問題:恩給制造成後代負擔嗎?【答:現行勞工亦全部是恩給制,只有雇主負擔沒有後代負擔!】:舊制公務人員由雇主(即政府)「全額」遞延給付工資為退休金,試問與現行勞工全額由雇主提撥百分之六,有何不同?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即規定雇主負擔提繳之退休金,究其本質,舊制公務人員的恩給制,不就是踏踏實實的實現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的精神嗎!如果就制恩給制會造成後代負擔,那怎不檢討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

3. 問題:財政會破產所以要改革?【答:是雇主(即政府)對於資金分配問題,根本與破產無關】:106年1月11日報導,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11日在民進黨中常會也說明,行政院宣示今年將全力提振經濟,重點將著重在擴大內需,政府會加快推出4年總金額超過兩兆元的公共建設相關計畫,【試問】如果今天台X電一方面說財務困難要減發勞工薪資四分之一,另一方面宣布投資兩兆元蓋晶圓廠,誰會相信台X電減薪真的是因為財務困難?完全是因為雇主把資金優先分配到投資,而不是優先分配給照顧受雇者的社會責任!這資金分配爭議,必須標的群眾雙方面直接協商解決。

4. 標的群眾:【爭議雙方為雇主代表「考試院」與軍公教授權代表「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全教會等」】:退休金為遞延工資,舊制恩給制根本與現今勞退金並無不同,遞延工資發多發少,本質是雇主(即政府)與受雇者之間資金分配的勞資爭議事項,應透過雙方勞資協商及調解來解決,要解決問題,首要確定協商調解雙方當事人之適格。今天年金改革會議及各區座談會及國是會議,完全把雙方當事人弄錯。依據我國憲法第83條,雇主代表是主管公務人員鳳給退休養老的考試院,受雇者代表則是軍公教授權的團體,至於年金改革委員會,及本質是官方成立的壓力團體!【例子】例如今天台X電若發生勞資爭議,當然是員工與張老闆派出的代表對談,難道會邀請只買了一張台X電股票的路人甲參與?如果討論是否把員工減薪以發放股利,這位路人甲當然贊成,但是他當事人不適格,立場也謬誤,當然無助爭議解決。

▓【勞工的正確鬥爭方向】
退休金是自己及雇主的責任,並非不勞而獲的社會福利。目前勞工朋友的鬥爭方向錯誤,公務人員與勞工朋友相同,都是受雇者!因此勞工朋友應該這麼做:
1. 向你自己的雇主爭取:
【理由】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公務人員的政府是雇主,尚須自負百分之三十五,勞工朋友完全由雇主負擔,比公務員好太多,問題在於雇主提繳比率。注意條例是規定下限百分之六,陳建仁副總統說退休(勞工為勞退+勞保)提撥到18%便已足夠,扣除已提撥之勞保,你們退休金不足的部份,是你們的雇主不負責任,何以要大家一起跪地板?

2. 爭取打開每月提撥工資天花板。

3. 打擊雇主將每月工資以多報少。

4. 自己負起責任提高自負金額:
【理由】新制公務員自己未來要領取的退休年金,都是自己與雇主任職期間提撥的錢,勞工朋友如不滿意,基於公平正義,自己當然也要負責,應與新制公務員相同提高自負金額。
回覆 勞工 在2/6/2017 10:10:40 PM的回覆:
推翻共產政府
回覆 給你按一個讚 在2/7/2017 12:43:57 AM的回覆:
了不起
回覆 另個角度看 在2/7/2017 7:42:26 AM的回覆:
關於每個人的利益減少,反應必是不平衡!
但夜闌人靜想想,可以冷靜思考!

未來的幾十年,將有幾十萬公務員、幾十萬教職員   、幾十萬部隊的人都陸續退休,若退休金是如所算(有些是高估)每個人少領了近670萬元,總計真是一大筆天文數字,這還不算正職所領的薪水。

當初這樣退休制度,執政法規製訂者也是公務員利己,正值經濟起飛、政府暫時有財政能力負擔,但物換星移、情勢變更,現在工廠多外移,在國際上有競爭力的公司沒幾家了,以後只會更慘!   中國、東南亞...各國經濟崛起,我們經濟只會更糟,政治互相內耗,人口每年從以前40萬降至約18萬人,少對多能撐起養活上一輩的重擔嗎?

大家同在一條甘藷船上,船覆了,自己有再多的糧在船上,也是枉然了!
回覆 給你按一個噓 在2/7/2017 7:51:05 AM的回覆:
輸不起~
回覆 在2/7/2017 9:04:38 AM的回覆:
整理得很好也很清楚
很多人都不知道被剝奪了多少
公平正義都隨便他們喊
回覆 先給讚再說 在2/7/2017 10:28:31 AM的回覆:
這個沒誠信的政府企圖用魚目混珠、烏賊戰術的方式瞎掰亂算,再以複雜扭曲的胡亂解釋,籠統模糊、混淆視聽、顛倒事實後,再藉口已完成程序,強行通過惡法...

不清不楚亂七八糟的亂算,最怕的就是別人針對不清不楚的地方一個一個算清楚後再公開反駁,周知大眾。這樣就沒有混水摸魚的空間,就達不到胡攪瞎攪後趕快把燙手山芋草率解決的目的。

若社會上多一些像樓主這樣精打細算的捍衛者,讓這個爛政府知道愚民政策在這個資訊發達的社會已經不會奏效,如此,不公不義的受損害者還有維護權益的希望。
回覆 也給發表人按個讚 在2/7/2017 11:41:11 AM的回覆:
不愧是法律人!看問題、想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眼界與方式,果然與整日不知所云,只會用粗劣的選舉語言或胡扯瞎掰來操弄職業別和世代別對立的政客、名嘴和酸民強上太多了!只可惜台灣現在已經是個民粹當道的社會,已沒有理性科學討論社會議題的空間了……
回覆 丙下 在2/7/2017 3:11:55 PM的回覆:
自相矛盾,了無新意,乏善可陳,自私自利。
乙下
回覆 在2/7/2017 4:00:14 PM的回覆:
不錯,既然要刪這麼多,那麼服務法不得兼職跟公務員身分犯也要全刪,沒道理領這麼少還要棒限制得那麼慘,起碼讓允許我下班去擺攤
回覆 強盜政府 在2/9/2017 3:57:05 PM的回覆:
建議原po貼到銓敘部書
看看他們如何回應
https://www.facebook.com/retire.mocs.gov.tw/?ref=br_rs
回覆 嗯嗯 在2/9/2017 7:42:58 PM的回覆:
支持樓上,不然貼在這邊也只是自嗨,原po加油!!
回覆 終於讓政府了解了我們 在2/9/2017 9:00:40 PM的回覆:
好消息
經過大家的努力
銓敘部已經不敢堅持公保年金制了

原本銓敘部草案簡報文字:
現職人員及已經退休人員經過調降替代率後,其退休所得(含月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或公保養老年金)不得低於最低保障金額。

最新銓敘部新聞稿
針對網路及手機軟體與教師團體間流傳「政府推動年金改革豪奪公保金」及「年金改革以後公保會消失無形」等訊息,銓敘部特別表示,年金改革方案實施以後,現職人員仍然可以擇領一次性養老給付;上述流傳的訊息都是錯誤的,請大家不要再以訛傳訛。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
起碼150萬有可能保住了

據我推斷純新制的替代率
最後應該也會高於原草案60%
我猜是65%
回覆 低收入公務員 在2/9/2017 10:22:15 PM的回覆:
聽說公務員未來月退樓地板是32000,我在50歲時提早退休受政府照顧只領減俸月退25000,未來月退是否可能調升至32000?
回覆 小劉 在2/9/2017 10:57:22 PM的回覆:
我完成了完整版   您好!

可否幫我代算現制月退大概可領多少呢?
回覆 333 在2/10/2017 11:20:31 AM的回覆:
根據銓敘部1.23的年改草案
文字是這樣寫的:

月退休總所得低於最低保障金額,不予調降
甲案:25,000元   105年度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基準。
乙案:32,160元   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專業加給合計數額。

也就是說低於樓地板就不再調降
並不是說低於樓地板要補到樓地板
謝謝
回覆 誠心請問 在2/10/2017 4:26:16 PM的回覆:
我目前俸級是委任五職等功五現職法警,民國58年1月24日生,初任公職是在88年6月16日,現支俸點0445         
            
(本俸29435元,專業加給22620元),79~81年曾服役2年,打算用法警危勞職50歲請領減俸月退退休,預計在108年1月24滿50歲退休                  
            
年資大概會有21年多,請問這樣減俸月退俸大概能領多少?         
回覆 地冥 在2/16/2017 4:56:49 AM的回覆:
一百年後,大家都一樣啦,去火葬場燒,成為骨灰,死人不會害人,活人才會害人,人性就是自私自利,都要領多,不工作
回覆 不用100年啦 在2/16/2017 10:21:09 AM的回覆:
再過50年大家差不多就全部變成骨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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