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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對於教材使用報紙內容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1/6/2016 10:23:57 PM
發表內容

今天有個人一直在網站搗亂

首先我先說明,對於教材內容為使同學學習法律能貼近真實生活,如果法律內容剛好構成新聞報導的時事,課程內容會將報紙內容加以引用,例如

刑法中有「誤人為豬」射殺之--說明「客體錯誤」

真實事件

自由時報   2012-1-15

頭燈當成獵物眼         一槍打死表姊夫

民法定著物之要件--說明「固定性」係指不易移動其所在,而非無法移動其所在

真實事件:房子一樣可以搬家

蘋果日報      2013-8-6

--------------------------------------------------------------------------
這叫著作權合理使用

著作權法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
1.評論:我在討論法律評論時事法律關係

2.教學:我在利用該報導內容解講法律關係

我都有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及智慧財產法院的要求「註明出處」










回覆 阿志 在1/6/2016 10:30:27 PM的回覆:
重點是

今年有學員是靠李老師的函授考上司法官的嗎   


回覆
李俊德 在1/6/2016 10:49:01 PM的回覆:

當然有,但是這裡的同學本來就比較低調,我需要沒品到非要把人家call出來嗎?

我們一向都是靠考上的學員的口耳相傳,我們又

1.不跑學校

2.不到考場擺攤發傳單

3.沒有招生部隊

4.不貼榜單

..................10多年來一貫如此

我反問你:

其他補習班敢嗎?      其他補習班敢嗎?



我相信你是同業,一直來亂不停,請問我幾時會這樣去亂你們?

你做你的,但真有需要這麼沒品嗎?





回覆 我不是同業 在1/6/2016 11:08:46 PM的回覆:
問題是...你的函授講義是拿來營利的

你是經常性大量重製來營利,你確定這樣叫合理使用?

回覆 我不是同業 在1/6/2016 11:10:24 PM的回覆:
連質疑你是否合法都不行...這樣叫做搗亂?


照你這樣講台灣整個社會都在搗亂

回覆
李俊德 在1/6/2016 11:18:04 PM的回覆:

拜託,我是在講法律,又不是在唸報紙。

回覆 路見不平的學員 在1/7/2016 12:47:37 AM的回覆:
會購買宇法教材的人都有選擇權,如果你認為宇法的授課方式你不能接受,你可以選擇不要接觸,怎麼會跑到別人的地盤來說三道四.用報紙,新聞的方式授課,確實有助於理解法律內容,再說有沒有榜單,李老師應該不用跟你交代吧,阿志
回覆 ~.~ 在1/7/2016 3:15:45 AM的回覆:
李老師的課程當然屬於<教學>!

(大學教育也要收學費)


-----------------
最重要的!

<新聞>報導沒有著作權。
回覆 ~.~ 在1/7/2016 7:14:39 AM的回覆:
例如: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第一條   本規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四款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臺北市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補習班)之許可及管理,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辦理。
第三條   本規則所稱補習班,指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傳授實用技藝或輔導升學為<目的>,對外公開招生、收費、授課且有固定班址,預收學生人數並達五人以上之短期補習班。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   1   條    
補習及進修教育,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
回覆 請問這個阿志 在1/7/2016 8:12:31 AM的回覆:
你是哪家來的?
真是太惡質太沒水準了
回覆 常識 在1/7/2016 8:18:33 AM的回覆:
老師又不是教讀報,是教法律啊!有引用時事的也比比皆是。這讓我想到,有教授說別人"抄襲",事實是,別人引用他的東西來"批判"......張飛打岳飛,黑師傅罐裡裝了康師父......
回覆 楊振詮 在1/7/2016 10:03:15 AM的回覆:
希望老師可以把這人的留言刪除
看到這種沒營養也沒建設性的留言真是令人厭惡
回覆
李俊德 在1/7/2016 11:20:37 AM的回覆:

我看了也很厭惡,本來也不想浪費時間回應他,但今天一直亂個不停,刪了又貼。

既然他那麼想讓大家見識他的作為,我只好幫他置頂成全他。

回覆 路過 在1/7/2016 3:37:57 PM的回覆:
這個人自己不懂法律,還敢來這嗆人
回覆 真無聊 在1/7/2016 3:57:09 PM的回覆:
是住海邊嗎?管到有沒有人因老師教材考上~
我今天開米其林餐廳也要負責證明每年多少人因為吃了我的菜而感到幸福嗎?
真無聊耶~~好不好吃顧客自然會有選擇。

不好的,市場自然就會淘汰~就像某間前幾年浩浩蕩蕩猛打廣告,開一大堆OO班XX班的補習班,看起來很威猛,結果都只是噱頭,教材常遲延,出版刊物也隨意拖延或更換,師資良莠不齊,導致人氣直直落。現在幾個能撐的講師也都走了,自然而然就會被市場淘汰了~不是嗎?

回覆 李老師加油 在1/7/2016 5:28:46 PM的回覆:
真心希望李老師可以出全套函授
現在只差憲法,
不然我是完全不想走進糕餅跟保證上榜
回覆 在1/7/2016 7:51:42 PM的回覆:
其實蛋糕補習班的憲法上的不錯,可以參考一下
回覆 心如止水 在1/7/2016 8:17:19 PM的回覆:
李老師您的努力
我們都看在眼裡
挺您
回覆 憲法目前是不是沒甚麼 在1/7/2016 10:48:23 PM的回覆:
聽說保證的老師是有名在行政法
蛋糕的老師也沒甚麼憲法名師
老師可以跳出來
這樣我覺得宇法就不用怕蛋糕店與寶政了。
回覆 小宇 在1/8/2016 1:17:55 AM的回覆:
小弟沒買過宇法的教材,99年考上了三等地方特考,辦理行政救濟案件也曾上本討論區請教老師,老師當時的回答讓小弟對老師深厚的學問感到敬佩。相信這個版上還有很多低調並且已考上國考的朋友。潛水不出聲的人不代表我們就默許宇法討論區被挑釁。另外榜單的部份,台大法律系也從來不在網站上貼榜單的。
宇法是片淨土,老師也一直尊重多元的聲音,但是老師的好修養不代表可以被人肆意踐踏,希望往後能夠少看到這種不尊重老師的言論。
祝   老師順心
回覆 小宇 在1/8/2016 1:25:41 AM的回覆:
小弟沒買過宇法的教材,99年考上了三等地方特考,辦理行政救濟案件也曾上本討論區請教老師,老師當時的回答讓小弟對老師深厚的學問感到敬佩。相信這個版上還有很多低調並且已考上國考的朋友。潛水不出聲的人不代表我們就默許宇法討論區被挑釁。另外榜單的部份,台大法律系也從來不在網站上貼榜單的。
宇法是片淨土,老師也一直尊重多元的聲音,但是老師的好修養不代表可以被人肆意踐踏,希望往後能夠少看到這種不尊重老師的言論。
祝   老師順心
回覆 嘿阿 在1/8/2016 2:13:23 PM的回覆:
我應該猜的出這個阿志的身分
這圈子不大,相信也有人猜到了吧
回覆 搗亂大哥(?)真沒品 在1/8/2016 7:20:08 PM的回覆:
報章雜誌一印就是幾萬份,隨便買的到、看的到,上課拿來講有什麼過分!
你應該去搗亂YAHOO或GOOGLE,因為他們隨便按個關鍵字,什麼鬼新聞也出來,別說新聞,連網誌都出來,搗亂他們較多錢啦,也許也會出名。祝   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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