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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大家以後都要吃的無水石膏,可能殘留多少毒素?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11/1/2015 2:55:18 PM
發表內容

你有想過「無水石膏」的來源與真相嗎?你能從化學式看出什麼?

經過PTT鄉民的討論,得出無水石膏可以經過製程達到「食品級」,也可以不經過製程就是「工業級」。相對的,二水石膏也可以這樣區分「工業級」與「食品級」。那經過段立委的奔走將無水石膏也納入可以作為合法添加物,當然這裡的合法添加物是指「食品級」,就如同二水石膏也應該分成「食品級」及「工業級」可以作為合法添加物的二水石膏也是指「食品級」。這點沒錯吧!

鄉民說:檢察官就是不懂化學,她怎能說:無水石膏=工業用石膏?而二水石膏=食用石膏呢?(這兩者是純度上的差異啊)
那無水石膏及二水石膏怎麼判斷是食品級還是工業級呢?

依食藥署最新訂定的檢測標準,是檢測「氟」         (30mg/kg以下)、「硒」(30mg/kg以下)、「鉛」(2mg/kg以下)三項,通過這些就達食品級標準,就是「台灣人可以吃的」,反之就是工業級。

依歐盟及CODEX的標示,只簡單標示「Calcium         sulphate」,並沒有特別區分二水(CaSO4•2H2O)或無水(CaSO4)。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HTML/…         (其中的E516)因為沒有區分,所以段立委直接說歐盟的規定是二水與無水都可合法添加。

依我的理解,傳統以來可以合法添加的「石膏」(硫酸鈣)應該是從天然礦物中提煉出來,純度要達到「食品級」標準,是屬於天然產物,也是一般所稱的「生石膏(二水石膏)及熟石膏(半水石膏)」,為什麼稱作「天然」?因為石膏還有經過工業製程產生的「硫酸鈣」CaSO4         (同樣也叫石膏)。

簡單來說,我們如果從石膏的取得及使用方式,可以分成「從天然礦物提煉的『二水石膏』(通常作為食用)」,以及「工業製程附加產生(例如高溫的燃煤發電)的『無水石膏』(通常作為工業用)」。

在食藥署公布無水石膏可以成為合法添加物之前,我們一般做豆腐、豆花、仙草,可以合法添加的只有從天然礦物提煉的二水石膏,而不包括經過工業製程衍生的無水石膏。

當然有懂化學的鄉民說:「二水石膏經過高溫鍛燒可成為半水石膏,再經更高溫鍛燒可成為無水石膏。」經過這樣的製程,無水石膏當然可以成為合法添加物啊?
簡單來說,食品級的二水石膏在經過一定的製程就可以成為食品級的無水石膏。

那我想請問各位,若二水石膏(純度合乎標準),就已經是合法添加物,那大老闆有什麼理由要多花製程(成本)把它燒成無水石膏,然後再把無水石膏套在二水石膏的外包裝「來防潮」?這作法合理嗎?

你知道中國的煤電廠「燃煤灰」的產物中就有「無水石膏」嗎?
http://ft.bmlink.com/hanshanshigaokuang/supply-7728611.html

各位認為大老闆進口的「無水石膏」,會是從二水石膏另外多花錢把它鍛燒成無水石膏,還是它根本是燃煤附屬產物的無水石膏?
但這種無水石膏恐怕是台灣人以後都會吃到了。

也有鄉民說,無水石膏製作食物過程就會加水變成二水石膏,所以二水石膏「行」,憑什麼無水石膏「就不行」?

我想告訴各位的是,經過工業製程所衍生的無水石膏,依綠色和平組織的研究報告,「燃煤灰」含有銻、砷、硼、鎘、鉻、鈷、銅、鉛、         錳、汞、鉬、鎳、硒、釩等重金屬元素,以及源於原煤中的鐳、釷、鈾等放射性元素。那「燃煤灰」的附屬產物「無水石膏」,你認為該怎麼檢驗?
http://www.greenpeace.org/…/p…/climate/coal-ash-2010-rpt.pdf

而我們食藥署要求的檢驗項目有幾項?----只有氟、硒、鉛這3項!

你以後會不會知吃到元素表?好好想想吧!

回覆
李俊德 在11/1/2015 3:00:35 PM的回覆:

不好意思,稍早有發了一則同樣的內容,但因沒有從管理介面進入,所以沒有出現管理人標示,所以重新再發一則。

但因之前那則已經有人回應,所以我維持保留。

「無水石膏」的來源與真相,你能從化學式看出什麼?如果台灣連這點把關都沒有,台灣人是何等悲哀!

希望大家能耐心看完內容,豆腐、豆花、仙草是台灣人這麼常吃的食物,攸關我們的食品安全至為重大。

回覆 拍手 在11/1/2015 5:00:09 PM的回覆:
那個年輕的女檢察官真的是挺有勇氣的,敢去對抗立委
回覆 常委 在11/1/2015 6:32:59 PM的回覆:
兩邊的論述我都有詳讀
我有些看法:
若檢察官起訴是針對業者石膏含重金屬危害,那段立委促成無水石膏可列工業/食品級,如此也沒幫到業者吧!
若檢察官起訴是針對業者使用無水石膏,法規已經修訂,檢察官是否應變更攻防。否則有訴訟繫属的法規變更都有護航被告的嫌疑,如此一來修法工作大概都要停擺了,法律也不該存在新舊法適用規則?
段委員有介入此案,檢察官應該明確舉證,希望段委員控告她時   她能勇敢提出,否則僅止於撰文影射,破壞三權分立似乎是她。
至於業者無論石膏有無毒性,他至少有詐欺及違反商品標示責任。
回覆 回樓上 在11/1/2015 6:40:28 PM的回覆:
問題恐怕並不是無水石膏本身

問題是本案中的無水石膏,看新聞是說,是從中國大陸進口的,可能是因為比較便宜

而就如李老師所po,中國的煤電廠「燃煤灰」的產物中就有無水石膏

燃煤附屬產物的無水石膏,是經過工業製程所衍生的無水石膏,依綠色和平組織的研究報告,「燃煤灰」含有銻、砷、硼、鎘、鉻、鈷、銅、鉛、   錳、汞、鉬、鎳、硒、釩等重金屬元素,以及源於原煤中的鐳、釷、鈾等放射性元素。
回覆
李俊德 在11/1/2015 8:51:40 PM的回覆:

我覺得永昌化工負責人的行為跟魏應充沒什麼兩樣

一個是跑到越南設廠提煉餿水油偽裝成各種食用油

一個是跑到湖北設廠將工業用石膏偽裝成食用石膏

大家都沒辦法接受毒油,又為什麼能接受毒石膏?

回覆 常委 在11/2/2015 8:51:19 AM的回覆:
一切問題在"司法"
沒錯   石膏業者與頂新做法一樣。應該說與眾多食安問題廠商手法一樣
但即便是無水石膏未被列入食品級,業者就會受到偽造文書及詐欺之外的重罰嗎?最近英國藍農藥茶葉案判決已經給了答案!
農藥比硫酸鈣更容易理解是什麼吧,業者偽造產地銷售含農藥玫瑰茶葉,法院以農藥含量需喝一輩子才有毒害判無罪。毒物都能視危害程度決定是否成罪(而非動機),那就算無水石膏仍限制在工業級,就會不驗危害程度只看名稱即定罪嗎?這就是我們想了解   黃檢察官起訴到底是針對重金屬?還是名稱?如此重要的原因。

一切在於司法的判斷餘地,例如日月光偷排毒廢水是鐵一般的事實,居然能以排放方式去決定適用廢棄物清理法還是水污法!   難道用管線排放就沒毒?   用運送就比較毒?   真是荒天下之大謬!   何況還有長春化工等相同它案有罪判決可供參照,怪被告詭辯   律師辯護嗎??   司法官反躬自省了沒?!   

回到本案,批評立法者變動你們正在適用的法條   影射介入個案!   為正義衝冠一怒擾動民粹!   這些事交給名嘴來就好(妳看!多合蔡正元胃口),司法官你們真的可以做更多做更好。
回覆
李俊德 在11/2/2015 8:58:49 AM的回覆:

一切問題在"司法"
---------------------------------------------------------------------------
???

我可不認為一個「正確」司法判決後,無水石膏就會消失在合法添加物之列。

我很感謝這位檢察官,至少我得到這個資訊,讓我以後不敢再吃以前常吃的豆花、豆腐、豆皮與仙草,為了健康,遠離無水石膏。

我沒有辦法改變外在的狀況,就只好改變自己的飲食習慣。


回覆 常委 在11/2/2015 12:52:07 PM的回覆:
那食用油,茶飲呢?   您如何遠離?
正確判決的功能不在一勞永逸,而是讓違法業者付出罪罰相當的代價。
近來一連串的食安及公害事件,司法都讓人失望。
燃煤渣無水石膏誰敢吃?   黑心的anything沒人願意吃
歐盟   美國   中國政府...都不可能讓他的人民吃燃煤渣,是黑心商讓人民吃!   

回覆
李俊德 在11/2/2015 1:20:23 PM的回覆:

問題是有人在幫黑心商人奔走啊!



回覆 別鬧了 在11/2/2015 3:50:34 PM的回覆:
問題一切在司法?

這個案子會鬧那麼大
明明就是廠商被檢察官偵查後,廠商找立委去變更法規

這是段大立委自己都承認的事情
回覆 段立委在亂扯 在11/3/2015 7:34:00 AM的回覆:
段立委說他找衛福部開協調會,是去年底的事,說女檢今年才揭發,是為了選舉

但是他故意不說,一直到了今年6月24日,衛福部才公告將無水石膏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
回覆 好人沉默 在11/3/2015 8:14:01 AM的回覆:
行政官員自己本身也沒有膽識
看新聞這位官年紀也大了
應該也可退休了
還不敢說真話
是不是迫於壓力才屆服
要是我卸甲歸田
把一切錄音、證據、種種施壓全部公開於世
今天不是這立段姓立委如此
應該有相當多立委也是這樣惡行惡狀
立委真有這麼大?
太上皇?
都是被貫出來的
台灣是向下沉淪
而且愈來愈嚴重
回覆 勿把主觀正義感誤為真 在11/3/2015 8:35:33 AM的回覆:
本案的專家證人之投書說明: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28869
回覆 給樓上 在11/3/2015 8:41:48 AM的回覆:
自由時報的這個專家證人,隻字不提工業製造出的無水石膏有重金屬
回覆 很簡單 在11/3/2015 8:44:32 AM的回覆:
光看段立委一直說,他找衛福部開協調會,是去年底的事

說女檢今年才揭發,是為了選舉

但是他故意不說,一直到了今年6月24日,衛福部才公告將無水石膏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

就知道誰心裡有鬼,在亂抹黑女檢了
回覆 ..... 在11/3/2015 5:09:48 PM的回覆:
專業證人就是證人的身分,
證人也可以由被告提出要求地檢署或法院傳喚。
回覆 同意樓上 在11/3/2015 5:46:21 PM的回覆:
樓上說到重點了

從這一個專家證人,通篇語氣全都在為段立委辯護,

尤其是故意不提工業製造出的無水石膏有夾帶重金屬

他應該是被告廠商請求傳喚的專業證人
回覆 這是什麼? 在11/3/2015 5:51:49 PM的回覆:
這名證人去年底就有投稿說永昌的石膏是安全又營養
-------------------------------


〈自由廣場〉黑心石膏檢驗為食品級石膏   新北衛生局如何對商家交代
2014-11-20
◎   李政達

桃園縣衛生局因轄區的豆腐、豆腐乳廠家自主通報誤用了永昌化工黑心石膏,廠家自行將產品下架。桃園縣衛生局將永昌黑心石膏送到衛福部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結果證明這石膏品質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規格,而且永昌的進口石膏領有衛署添輸字第006529號核准輸入許可字號,使用這些石膏的豆腐、豆腐乳廠家,其產品安全、可食用,可以恢復上架。

新北市衛生局先前爆料,永昌進口的石膏是化工石膏,第一化工原料公司將其購買後,分裝成小瓶裝,標示「天然石膏」的英文名稱在店內上架零售。但是新北市衛生局明知該石膏已經領有衛福部核准輸入許可字號,卻未實際檢驗這些石膏品質是否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規格,以證明其對人體具有危害性,就搶著爆料。復因新北市衛生局、檢察官對化工、豆花、豆腐製作之專業知識外行,又無實務經驗,不採信涉案當事人之專業說明,造成永昌老闆被收押,第一化工老闆以十萬元交保,國內豆花、豆腐、豆腐乳商家更因此蒙受商譽、營業慘重損失。新北市衛生局貪功冒進,還打臉台北市衛生局,現在桃園縣衛生局檢驗證明新北市衛生局爆料的黑心石膏其實是食品級石膏,更顯示新北市衛生局的專業水準低落。

筆者在四十年前,曾經在台南縣北門鄉的化學工廠工作五年,以台鹽北門鹽場的鹽滷為原料製造石膏、燒石膏,供應豆花、豆腐、工業業界使用,凡是天然來源石膏,其品質均可達到食品添加物使用規格。有些電視名嘴、化學教授指稱豆花、豆腐用的石膏含有重金屬,吃多有害,這只是臆測之詞,從未有人能提出檢驗數據佐證。因此國內知名豆花、豆腐廠家產品,其實是營養、安全的。

(作者為國家實驗室化工技士)
回覆 在11/3/2015 5:59:29 PM的回覆:



結果永昌石膏被驗出鋁、硼、鋇、銅、矽、鍶等重金屬,這個證人真是護航的太失敗了。
回覆 真夠諷刺 在11/3/2015 6:08:02 PM的回覆:


〈自由廣場〉黑心石膏檢驗為食品級石膏         新北衛生局如何對商家交代
2014-11-20
◎         李政達

桃園縣衛生局因轄區的豆腐、豆腐乳廠家自主通報誤用了永昌化工黑心石膏,廠家自行將產品下架。桃園縣衛生局將永昌黑心石膏送到衛福部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結果證明這石膏品質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規格,而且永昌的進口石膏領有衛署添輸字第006529號核准輸入許可字號,使用這些石膏的豆腐、豆腐乳廠家,其產品安全、可食用,可以恢復上架。



(作者為國家實驗室化工技士)
回覆 挖   在2015/11/3   下午   05:59:29的回覆:



結果永昌石膏被驗出鋁、硼、鋇、銅、矽、鍶等重金屬,這個證人真是護航的太失敗了。

===============
永昌還把這個工業石膏,用食品級無水石膏的高價格賣給下游廠商,真是學頂新學到夠徹底了。


回覆
李俊德 在11/4/2015 9:50:44 AM的回覆:

11/1我在Facebook上發表了貼文(也就是開版第一則),沒想到竟然很多人用政治在質疑我,甚至發私訊來罵我,罵我執拗無知,還要我刪文.....。

我看了真是憤怒又傷心,我對這整起事件,完全只站在食品安全,還有犯罪事實的角度在看,這種大家都會吃下肚的東西,竟然也能分顏色?

我不禁納悶,是不是很多人沒看懂我寫的重點?
我要大家理解,我們會吃到的「無水石膏」,和歐盟、CODEX、FDA所規範的「食品級天然無水石膏」,雖然化學式都一樣,但恐怕兩者根本天差地遠。

回覆
李俊德 在11/4/2015 9:51:27 AM的回覆:

昨天只好再發一篇把重點再說明一次,內文如下:

------------------------------
日前發表了對台灣人「日後可能都要吃到的『無水石膏』的來源與真相」,但似乎有人根本不看(或看不懂)。
我當然知道只要是食品級,不管是無水或二水都應該可以合法添加,但問題是「食品級的無水石膏」製作成本比「食品級的二水石膏」高許多,價格也貴很多(大家可以看看FDA對無水石膏製程的要求)。
所以你認為這大老闆從中國進口的無水石膏再「套袋子」賣的是食品級還是工業級?
工業廢渣、燃煤渣的工業無水石膏在中國可以如此廉價又容易取得,而永昌這位「老人」被查獲的就是含有大量重金屬的工業石膏(已經被確認含有鋁、硼、鋇、銅、矽、鍶等重金屬)。
但食藥署檢驗項目卻僅有氟、硒、鉛三項。
對於明知不肖業者會把工業石膏進口來販售給食品業者使用,台灣食安已經暴露在工業石膏的危險之中,竟然毫無其他更嚴格的配套檢驗措施,就開了無水石膏可以合法添加之門,以檢驗天然硫酸鈣(氟、硒、鉛)的標準來檢驗工業廢渣硫酸鈣(鋁、硼、鋇、銅、矽、鍶、銻、砷、硼、鎘、鉻、鈷、銅、鉛、   錳、汞、鉬、鎳、硒、釩、鐳、釷、鈾…..)即可輕易過關。
以「天然硫酸鈣」的檢驗標準在對付「工業廢渣硫酸鈣」,這樣也行嗎?
你覺得開了這個方便大門,以後除了讓不肖黑心廠商連「套袋子」都可以省了以外,對廣大民眾的食安保障,有任何幫助嗎?
這明明是很重大的食安問題,我真的不能理解連日為什麼有很多人會用政治來質疑我。
我可以告訴各位,我一點當官的想法都沒有,如果有,當年我大三考上司法官時,我就去做司法官了。
至於「從政」的念頭,我重申,這完全不在我人生規劃之中,以前沒有、現在沒有、以後也不會有!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new_info/new_info-e13.aspx?LinkID=15

回覆
李俊德 在11/4/2015 9:53:32 AM的回覆:

有人在Facebook酸我,說我的文章是google兩下、再複製貼上….
我要告訴這種人,請不要用主觀意識隨便誣衊別人,這兩篇關於無水石膏、二水石膏的發文,除了網址列以外,兩篇文章都是我找了很多資料,又請教專業人士以後,將我自己所理解的內容逐字花時間寫出來的。


也有人問我沒有證據憑什麼聲援檢察官?

<理由一>:第一時間我看到本案最大的疑點就是,明明「食品級天然『無水石膏』」比「食品級天然『二水石膏』」成本高,也貴很多,永昌的老闆有什麼理由多花錢把它搞成「不合法」以後再「套袋偽裝」…..,這其中當然有鬼。
我當時就認為問題的重點不在「化學式」,再進一步查很多資料,才發現問題比想像的嚴重多了。

<理由二>:我覺得檢察官很勇敢,我很佩服她的勇氣,這種人已經很少了,尤其在現今的台灣.....
就這麼簡單!


我知道很多人對政治很狂熱,但我不是。

請問,可以理性思考這個事件,先把顏色放一邊嗎?

回覆 KK 在11/4/2015 10:23:19 AM的回覆:
這的確是跟顏色一點關係都沒有
一個形象還算OK的立委
在選前因為幫個人關說護航而掀起這種疑問
很有可能那個老闆是真正的親朋故舊不是一般選民所以不能不幫
但是這樣值得嗎?影響自己的立委形象
也不顧百姓食安
只讓人覺得,"關係"之大,還可以貽害萬民
這真不是用服務選民一語可帶過的
回覆 寒心 在11/4/2015 4:36:45 PM的回覆:
檢察官僅撰文抨擊委員干預司法,至少往後在法庭看到她說的關說施壓傳真文件再說吧。怎麼在這的法律人都確定段委員護航不良廠商了?

這樣的法律ABC   也被批評是政治顏色~天啊!到底是誰有顏色?
回覆 回樓上 在11/4/2015 5:05:24 PM的回覆:
在偵查中的被告拜託段立委,去更改案件適用的法律

段立委立即運作去修改了,之後還去跟法務部說要注意該案件
(這都是段立委自己承認的)

這如果不是護航,那什麼是護航?!
回覆 好好笑 在11/4/2015 5:26:54 PM的回覆:
關說施壓都麻口頭或電話
沒人會笨到用書面傳真當證據

段立委要求女檢拿出關說傳真或書面當證據,就是把大家都當成呆丸人在騙!
回覆 寒心 在11/4/2015 7:51:51 PM的回覆:
黃孟珊:偵結前收到傳真干涉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102004053-260402
(或自己打關鍵字)

要評論卻連她有說什麼都不知道!
你不呆誰呆?
回覆 回樓上 在11/4/2015 8:24:16 PM的回覆:
無水石膏案   黃孟珊:偵結前接到傳真


2015年11月02日   16:52   
葉德正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上周五在臉書貼文影射立委段宜康向法務部、食藥署施壓,將原非我國表列准用的無水石膏,列入食用範圍,段宜康雖在臉書反擊找食藥署開會是在去年12月11日全案偵結後,認為偵查已經結束,何來介入之說;黃孟珊今再度回應指出,早在全案偵結前,就接到段姓立委透過法務部傳真提出數點質疑,還要求釋放被告。


黃孟珊指出,當初偵辦永昌化工一案時,即函詢食藥署「無水硫酸鈣」是否准用於食品及申請食品添加物許可證,食藥署明確函覆:「『無水硫酸鈣』並非台灣地區准用的食品添加物品項,不得工作食品加工用途,故無法申請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許可證」。


且當時檢方將永昌化工的工業用石膏送驗,檢測出鋁、硼、鋇、銅、矽及鍶等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


黃孟珊指出,對於段質疑她貼文時機點與選舉有關,她說勿將此事政治化,因為該案在上月29日在法院辯論終結,周德永提出「食藥署今年6月已將無水石膏列為合法食品添加物」作為辯詞,她才驚覺工業食膏竟已成為我國合法添加物,才會氣憤貼文,她強調「食品安全應該嚴格檢視,不該含糊帶過」。(中時即時)

============================================

樓上,別罵人家呆,新聞我也有看

女檢是說   :   "   早在全案偵結前,就接到段姓立委透過法務部傳真提出數點質疑,還要求釋放被告。   "

另一篇新聞有說,女檢說段立委的傳真,表面上不是   "關說施壓傳真文件",而是在質疑女檢偵辦的羈押等等偵辦行為並不合法

當然,你要承認這樣的傳真,實質上就是"關說施壓傳真文件",那也很好,歡迎你加入我們譴責段立委的行列   !
回覆 就算是二水石膏就安全 在11/5/2015 12:48:47 PM的回覆:
食藥署   ,   要制定好"食用級"規範,這才是重點吧
還有段委員的   壓迫傳真...要拿出證據啊

http://agefriendly.tychb.gov.tw/news/index-1.asp?Parser=9,24,331,,,,4057

發稿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科   
發布日期:103年11月18日   
聯絡人:劉麗文科長   
聯絡電話:03-3340935轉2400   

  為釐清永昌石膏化工有限公司販賣的石膏疑慮,本縣抽驗主動通報業者川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新蓬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用的石膏(硫酸鈣,用於品質改良劑,規格30公斤/包-外袋:塑膠編織袋、內袋:透明塑膠袋,衛署添輸字第006529號核准輸入)以特急件送衛福部認證檢驗機構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檢驗,檢驗結果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規格。今起同意川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漢傳統板豆腐」及新蓬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預防性下架產品重新販售。
回覆 請把重點劃起來 在11/5/2015 1:10:33 PM的回覆:
食藥署就只有檢驗氟、硒、鉛!   你怎知那批食膏有沒有含了(鋁、硼、鋇、銅、矽、鍶、銻、砷、硼、鎘、鉻、鈷、銅、錳、汞、鉬、鎳、釩、鐳、釷、鈾…..),只是檢驗標準太寬鬆,才讓它變「合格」。

天然食用級的無水石膏那麼貴,你是看不懂重點嗎?


本來二水石膏就可能也有問題,所以應該是要擴大檢驗項目,把檢驗漏洞補一補,而不是什麼配套都沒有,反而把檢驗漏洞開更大。


回覆 恐龍來了 在11/5/2015 7:17:34 PM的回覆:
所以法規未臻完善,該提案立委必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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