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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律師第3題公法
發表人 公法  

發表日期

10/29/2014 5:10:04 PM
發表內容 請問大家,今年律師第3題公法,是否大家都有提到
<公法上結果除去請求權>這幾個字呢?
------------------------
三、甲所有一筆土地,於民國(下同)70   年經分割為   A   地號與   B   地號二筆土地。其
中   B   地號土地因乙縣之丙鎮公所辦理都市計畫道路工程需要,而有徵收之必要,於同(70)年徵收過程中,因作業錯誤,將   B   地號土地誤植為   A   地號,經報請臺灣省政府准予徵收後,乙縣政府公告徵收   A   地號土地,發給甲地價補償費,並將   A   地號土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為丙鎮所有,惟事實上丙鎮公所係將   B   地號土地闢為公用道路使用。90   年間,乙縣政府於地籍圖重測時,發現上述徵收錯誤,乃報經內政部核准公告撤銷   A   地號土地之徵收,並回復   A   地號土地所有權登記予甲,但該   B   地號土地仍繼續供道路使用。請問:
��1.甲能否請求除去   B   地號土地上之各項交通設施?(25   分)
��2.承上,其法律救濟途徑為何?(10   分)
��3.甲能否請求徵收   B   地號土地?(15   分)
回覆 789 在10/29/2014 5:42:26 PM的回覆:
判斷出事實行為以後就是接這個詞了
回覆 masa 在10/29/2014 7:37:09 PM的回覆:
就算是行政處分

後面也可以接這個詞

回覆 國考東巴 在10/29/2014 7:48:47 PM的回覆:
沒關係考不好可以明年再來
不用一直問一直問一直問一直問一直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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