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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沈伯洋:北市府又超越刑法
發表人 22  

發表日期

4/30/2014 7:46:24 PM
發表內容

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

對於有網友在臉書、PTT號召一人一票佔領台北捷運活動,台北市政府和台北市警局及台北捷運公司都在今(30)日聲明表示,相關倡議及轉載相關訊息者,已經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不過律師沈伯洋也隨即在臉書PO文指出,「刑法185條必須造成大眾身體或生命的危險,方可成罪,請問在捷運車廂逗留,如何造成大眾生命的危險?」質疑北市府又再次成為超越《刑法》的機關。

律師沈伯洋在臉書PO文表示:   「又有超越刑法的機關出現了,沒意外又是台北市。

台北市警局及台北捷運公司今共同發布新聞稿,   認為佔領捷運車廂可能觸犯刑法185條公共危險罪。

刑法185條必須造成大眾身體或生命的危險,方可成罪,   請問在捷運車廂逗留,如何造成大眾生命的危險?   難道群眾都是自走砲嗎?

不過前陣子徐世榮教授在路上抗議的時候,⋯⋯   警察也是認定徐教授犯了185條的公共危險罪。   依照我國法院的見解,   徐教授大概是以時速160公里的速度行走,並同時蛇行,   才會觸犯185條之公共危險罪。

看來去捷運抗議的鄉民們,應該也是有徐教授的等級,   或者有那種咬一下大拇指會變大之類的特異功能吧。」

不過沈伯洋也在文末自嘲,「幾年前在補習班服務時,網路上曾有人評論我『現在考警察的人看撲馬的書,難怪素質那麼差』」,讓他不禁感嘆:「9.2世界的素質(暗諷馬英九僅剩9.2%支持率),定義跟我有點不太一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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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在4/30/2014 7:48:03 PM的回覆:
律師太多了,專門玩法律文字、法律漏洞遊戲,如果是替正常、善良老百姓發聲不知該有多好。可偏偏都是替罪犯、死刑犯出頭,讓普通老百姓出門就擔心受怕,你們不喜歡國民黨也好,討厭馬英九也罷,因為那是你們的自由,可為何也要整個國家社會跟著陪葬
回覆 律師真的太多了 在4/30/2014 8:31:08 PM的回覆:
對呀!同意樓上
為什麼「要整個國家社會跟著陪葬」
擾亂大家的生活
回覆 走吧 在4/30/2014 8:53:00 PM的回覆:
台灣建國去
回覆 我律師 在4/30/2014 9:26:34 PM的回覆:
不是律師說了算。也不是警察說了算。
法條適用就交給法院,大律師,法院會還給那些人清白。
哈。哈?
回覆 我律師 在4/30/2014 9:27:31 PM的回覆:
不是律師說了算。也不是警察說了算。
法條適用就交給法院,大律師,法院會還給那些人清白。
哈。哈?
回覆 不要留2則啦 在4/30/2014 9:36:03 PM的回覆:
是看不懂中文唷
又是你
回覆 不以為然 在4/30/2014 9:55:20 PM的回覆:
超級討厭撲馬,   太過偏激了
回覆 露出真面目 在4/30/2014 11:01:20 PM的回覆:
先畫靶

再射箭


回覆 真愛狡辯 在4/30/2014 11:22:48 PM的回覆:
拜託

那群群眾可是很會鬧

像那些群眾站領馬路那樣子推擠

在捷運站那樣搞本來就很可能發生危險
回覆 5 在4/30/2014 11:37:43 PM的回覆:
教人侵犯別人行的權利,果然是律(綠)師
回覆 有看過"破"書 在5/1/2014 12:07:02 AM的回覆:
難道撲馬現在就沒在補習班服務?參考書還不是一本接一本出!昨是今非!沒有警特考生買你的"破"書,你的書還會洛陽紙貴嗎?應該覺得光榮才是吧!你的書連警特考生都看得懂耶
回覆 PO 在5/1/2014 8:30:10 AM的回覆:
沈律師在法庭上辯護不慍不火、頭頭是道,對於刑法各要件分析有條有理、得心應手。但是當對於法律的理解受到政治力的影響時,法律就不再是法律,只是一個追求名利、打擊對手的工具。尤其當他站在顧律師的身邊時,沈律師的法律,就只是陪襯、幫助顧律師打擊對手的工具。我還是很尊重沈律師的專業,但是對於他站在政治的角色去詮釋法律時,很顯然的,他的專業已經不是法律的專業。他的專業是政治上的專業∼
回覆 又是你這摳 在5/1/2014 9:15:48 AM的回覆:
不要留2則啦   在2014/4/30   下午   09:36:03的回覆:
是看不懂中文唷
又是你   
>>>>>>>>>>>>>>>>>>>>>>>>>>>>>>>>>>>>>>>>>>>>>>>>
你住海邊?
回覆 法律服務政治 在5/1/2014 9:49:43 AM的回覆:
   法律服務政治
當你已有特定的政治立場時
就由所站的位置,決定你的法律見解

法律人的專業,就GG了

回覆 菊花 在5/1/2014 11:44:16 AM的回覆:
你怎知我跟你一樣,住在海邊^_^
回覆 嗚嗚 在5/1/2014 2:32:59 PM的回覆:
菊花應該開在山坡上
回覆 老師 在5/1/2014 3:54:29 PM的回覆:
嗚嗚應該住在海邊上
回覆 西西 在5/1/2014 4:23:37 PM的回覆:
退休後才要注   你
趕快考上   也可以啊   
回覆 呵 在5/1/2014 6:02:18 PM的回覆:
我看你是「注」射太多毒品
回覆 喔喔 在5/1/2014 8:28:20 PM的回覆:
別射太多喔。
回覆 對話 在5/1/2014 8:29:16 PM的回覆:
最近與一位刑法老師聊天
他說在某國家的人,有人一面嚴厲批判該國家的國家暴力.一副正義使者的模樣,又一面努力去考這個暴力國家的公費考試.去領這個暴力國家的錢去留學

他問:如果你一面覺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家很爛.一面很努力地去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費留學考試,邊罵中華人民共和國爛,邊爽爽地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錢去留學.這種人值得尊敬嗎?

他開玩笑地說,這是毒樹果實理論的不負責應用,樹既已有毒,樹所生之果實即有毒,不可採食,全樹的果實都應丟棄.
那本質是非法.暴力的國家精挑細選.出錢栽培的人才,國家本質既已是暴力.非法,其特意裁培出的人才即不可選用,故那些426所謂的人才才被我們台灣人唾棄

他認為人好學.肯上進是好事,但要上進除了領自己口中暴力國家的錢外,不是沒有別的選擇,難道不知道吃人嘴軟,拿人手短,這種人沒一點骨氣,他瞧不起這種人

某些人只敢發表網路法律見解.要我們台灣人去路過.去散步.說這些行為都不違法,他說先撇開我們法律人的法律見解是否對錯,自己與親密的家人到底有沒有不計代價地趕過來.親自上馬路參加.去路過.去散步.去支援有衝突場面的現場?只有天曉得.說不定還在某國家領這個暴力.非法國家的錢?人根本不在這個暴力.非法國家的土地上
他說,過去有一位社運老前輩,人稱衝組,常常在街頭運動上帶頭喊衝,但當人群衝撞.與警察衝突時,他老兄人早就不在前方而是在別處.一副老神在在模樣,上了年紀的他現在還會偶而出現在街頭喊加油
他又認為呂秋遠(邱遠)師,努力從政治領域跨到專業法律工作.當律師,在FB發文,能秉持法律專業,如要人不應亂抗稅以免觸法.這種只依自己法律專業的發言,不因自己特定的政治立場影響法律見解的人,才是值得尊敬的法律人

又某些名牌刑法老師揶揄某部分特種考生刑法不夠水準,他說講揶揄話的人是真的太臭屁,但不是這些考生的錯,是因為整個教刑法的老師(包括他自己)都太不夠努力,讓人有臭屁的空間,才會被別人徹底看扁了
回覆 捷運驅離更危險 在5/1/2014 11:26:05 PM的回覆:
捷運站裡面因為不能開進鎮暴水車

警察只能以人力去驅離民眾

推擠拉扯的程度只會更加嚴重

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只會更大

回覆 路人 在5/2/2014 1:11:42 AM的回覆:
請不要小看撲馬
撲馬是我國近代最優秀的刑法學者,有東方駱克信之美名.
也許過幾年撲馬會受邀擔任中研院院士,繼續發揚刑法見解.
屆時台大與哈佛禮聘撲馬擔任客座教授也是指日可待!


回覆 是嗎?誰說撲馬是東方 在5/2/2014 11:12:16 PM的回覆:
該不會是拿著國家四百萬公費(拿納稅人的血汗錢)赴美逍遙卻又不時對我國指指點點的高級法律人沈大律師自稱吧!樓樓上說得好,又不是沒能力賺錢,還要花他看不起的政府出的錢,還要當他看不起的政府的中研院院士?好個沈(神)大律師!
回覆 東方ROXIN?? 在5/2/2014 11:19:39 PM的回覆:
不過話說回來,她馬子還蠻正的就是。簡單講,他是律師的好料,但絕不適合當法官!
回覆 不怎樣啊 在5/4/2014 9:01:31 AM的回覆:
他老婆哪�堨�?   普通村姑fu   
回覆 王八愛綠豆 在5/4/2014 9:17:30 PM的回覆:
嗯!也對啦!確實沒錯!不過除我之外也有人說她正呀!
下面是從PPT錄取感言摘錄下來的(不是我寫的呦!):

民總,千尋老師上課很認真,而且也滿正的>///<,可惜我上班太累了
         ,經常打瞌睡,真是對不起老師......

正不正每個人觀點不同,對我而言她算不錯了;當然跟美女比應該還差很遠
回覆 王八愛綠豆 在5/4/2014 9:33:06 PM的回覆:
嗯!也對啦!確實沒錯!不過除我之外也有人說她正呀!
下面是從PPT錄取感言摘錄下來的(不是我寫的呦!):

民總,千尋老師上課很認真,而且也滿正的>///<,可惜我上班太累了
         ,經常打瞌睡,真是對不起老師......

正不正每個人觀點不同,對我而言她算不錯了;當然跟美女比應該還差很遠
回覆 又是你 在5/4/2014 9:40:29 PM的回覆:
勿留2則相同OK?
回覆 剛好路過 在5/4/2014 10:22:54 PM的回覆:
代他發言:
OK
回覆 你OK他不OK啊 在5/4/2014 10:48:27 PM的回覆:
不信你看又會2則
回覆 剛好路過 在5/4/2014 11:29:30 PM的回覆:
你不要這樣嘛
就不能溫柔點嗎?
回覆 台大法研畢業 在5/5/2014 4:10:00 AM的回覆:
http://www.myplus.com.tw/mag-article.aspx?nid=377
回覆 又是妳 在5/5/2014 8:52:29 AM的回覆:
那你考上?
回覆 又是妳 在5/5/2014 8:52:36 AM的回覆:
那你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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