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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Ptt居然有人認為「殺人」跟「傷害」是法條競合
發表人 數學小老ㄙ  

發表日期

12/18/2013 11:57:22 PM
發表內容 Ptt國考板看到的

居然有人認為殺人跟傷害有法條競合或想像競合的關係

就連司法官考試跟律師錄取的現職補習班刑事法老師出來匡正視聽還被一些考不上的質疑

真的是喔~~

這兩罪一點關係也沒有不是常識嗎?
回覆 恩.. 在12/19/2013 12:22:02 AM的回覆:
當然有關係阿,你殺掉一個人又同時不妨礙對方身體的生理機能,那只有耶穌基督做得到吧
回覆 .. 在12/19/2013 12:51:20 AM的回覆:
許玉秀居然說法條競合不會冷門

--------------
法條競合玩到後來,原來是在玩數學,玩邏輯

這樣玩,倒不如去念弗萊格的書!
回覆 .. 在12/19/2013 12:53:10 AM的回覆:
我只能說法條競合玩來玩去

還不就是老把戲?!

特別,補充,吸收,擇一?

----------------
黃榮堅

許玉秀

然後呢?

通說?


回覆 學員~~ 在12/19/2013 1:00:53 AM的回覆:
  讀刑法這麼久了,從沒聽過這種問題。

  那個補習班老師的說法是對的,要看行為人的犯意究竟是殺人還是傷害?
回覆 .. 在12/19/2013 2:01:09 AM的回覆:
許玉秀的結論(cf.黃榮堅)
1.法條競合程力與行為數無關,但必須只侵害單一法益
2.否定概念邏輯,肯定規範邏輯

3.法條競合類型有二:一為補充關係,另一為吸收關係

4.吸收關係cf.吸收犯

回覆 .. 在12/19/2013 2:14:07 AM的回覆:
要說刑法競合論,我看是不甚科學!

學者間的眾說紛紜,反倒成了

來亂的

罪魁禍首!

回覆 .. 在12/19/2013 2:15:21 AM的回覆:
至於要玩邏輯

恐怕還是要回歸數學

而且是玩不過分析哲學的!

回覆 .. 在12/19/2013 2:19:36 AM的回覆:
弗里德里希·路德維希·戈特洛布·弗雷格(德語:Friedrich   Ludwig   Gottlob   Frege,1848年11月8日-1925年7月26日),德國數學家、邏輯學家和哲學家。是數理邏輯和分析哲學的奠基人。

生平
弗雷格的父親是擅長數學的學校教師。1869年弗雷格進入耶拿大學學習,兩年後轉至哥廷根大學,1873年在那裡得到了他在數學領域的哲學博士學位。   根據Sluga的資料(1980),   弗雷格在大學所受的邏輯和哲學教育仍是未知。1875年,他回到耶拿擔任講師,並於1879年成為助理教授,   1896年成為教授。弗雷格只有一名註冊學生,魯道夫·卡爾納普。   弗雷格的孩子都在成年前死去,而他於1905年領養了一名男孩。
弗雷格的工作沒有在有生之年得到廣泛的讚譽,但是受到伯特蘭·羅素和路德維希·維根斯坦和卡爾納普的稱讚,認為他註定會產生重大的影響。二戰後他的工作才在英語世界廣為人知,部分原因是一些哲學家和邏輯學家移居到了美國——例如卡爾納普,塔爾斯基,和哥德爾——那些了解尊敬弗雷格工作並將他的主要著作翻譯成英文的人。弗雷格的工作對分析哲學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邏輯學家
弗雷格被公認為偉大的邏輯學家,如同亞里士多德,哥德爾,塔爾斯基。他於1879年出版的《概念文字》標誌著邏輯學史的轉折。《概念文字》開闢了新的領域。

思想
弗雷格是政治立場保守的德國數學家,他重新激起人們對邏輯學的哲學興趣。他試圖找出算術的「基礎」,以演繹的方式證明「二加二等於四」這類基本恆等式必然為真。從亞里斯多德以降,邏輯學一直是研究命題與命題彼此關係的學問,弗雷格則擴大邏輯學的內容,創造了「量化」邏輯   (   與「全部」、「有些」、「無」等範疇有關),使其成為今日哲學家熟知與沿用的知識。正如笛卡兒與洛克沿著知識論大道發展現代哲學,弗雷格也沿著邏輯學與語言分析之路發展當代哲學。「語言學轉向」是個令人興奮的突破,它試圖以「分析」哲學為基礎,解釋所有的理論。


wiki
回覆 .. 在12/19/2013 2:26:18 AM的回覆:
從法條競合

到分析哲學?語言哲學?

--------------
呵呵....   還真有夠跳tone.

不過,分析哲學也有一段時間沒碰了。(更不用說是看都看不懂的"科學哲學"了。
回覆 .. 在12/19/2013 2:28:50 AM的回覆:
羅素Russell,西方哲學史
邏輯分析哲學
在哲學中﹐自從畢達哥拉斯時代以來﹐一向存在著兩派人的一個對立局面﹕一派人   的思想主要是在數學的啟發下產生的﹐另一派人受經驗科學的影響比較深。柏拉圖、托   馬斯˙阿奎那、斯賓諾莎和康德屬於不妨叫作數學派的那一派﹐德謨克�堹S、亞�堣h多   德、以及洛克以降的近代經驗主義者們屬於相反一派。在現代興起了一個哲學派別﹐著   手消除數學原理中的畢達哥拉斯主義﹐並且開始把經驗主義和注意人類知識中的演繹部   分結合起來。這個學派的目標不及過去大多數哲學家的目標堂皇壯觀﹐但是它的一些成   就卻像科學家的成就一樣牢靠。

數學家們著手消除了自己學科�堛犖媞娷梬~和粗率的推理﹐上述這派哲學的根源便   在於數學家所取得的那些成績。十七世紀的大數學家們都是很樂觀的﹐急於求得速決的   結果﹔因此﹐他們聽任解析幾何與無窮小算法停留在不穩固的基礎上。萊布尼茲相信有   實際的無窮小﹐但是這個信念雖然適合他的形而上學﹐在數學上是沒有確實根據的。十   九世紀中葉以後不久﹐魏爾施特拉斯指明如何不借助無窮小而建立微積分學﹐因而終於   使微積分學從邏輯上講穩固了。隨後又有蓋奧爾克˙康托﹐他發展了連續性和無窮數的   理論。“連續性”在他下定義以前向來是個含混字眼﹐對於黑格爾之流想把形而上學的   混濁想法弄進數學�堨h的哲學家們是很方便的。康托賦予這個詞一個精確含義﹐並且說   明瞭他所定義的那種連續性正是數學家和物理學家需要的概念。通過這種手段﹐使大量   的神秘玄想﹐例如柏格森的神秘玄想﹐變得陳舊過時了。
回覆 撲馬沒有雙榜 在12/19/2013 9:26:46 AM的回覆:
就連司法官考試跟律師錄取的現職補習班刑事法老師出來匡正視聽還被一些考不上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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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補習班老師的刑事法老師
是雙榜的有誰?
回覆 .. 在12/19/2013 3:21:40 PM的回覆:
宋台大:律師,沒司法官

顏聖:司法官(沒律師?)

凌台大:律師(沒司法官)

?

回覆 .. 在12/19/2013 3:22:11 PM的回覆:
李俊德:律師+司法官

回覆 啊..我想到了 在12/19/2013 3:28:45 PM的回覆:
王政大

方律師
回覆 .. 在12/19/2013 3:33:49 PM的回覆:
彗巽:律師+司法官

回覆 44 在12/19/2013 3:34:17 PM的回覆:
說實在的
現職補習班老師有考上雙榜的真的沒幾個
保城幾乎沒有(黎民算嗎?)
高點還有方律師、程政大
強執的田台大還有教嗎?他是臺北地院的法官...
回覆 步步高陞 在12/19/2013 3:35:43 PM的回覆:
田台大黃柄晉最近已經升任庭長了...
回覆 .. 在12/19/2013 3:43:39 PM的回覆:
周漾沂?

回覆 .. 在12/19/2013 3:44:39 PM的回覆:
黃榮堅   律師(有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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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玉秀?

李茂生?


回覆 .. 在12/19/2013 3:49:49 PM的回覆:
好吧!


就讓那些刑法學者繼續玩弄法條競合吧!

-----------------
不然我們還能怎麼辦?

而且那些刑法學者不就是閒閒沒事幹

才會發展出來這些有的沒的?


有時候我真的在想


刑法教授刑法教授

為什麼宇宙間存在著這樣一個職業?

人類古老的行業   娼妓   的存在我是能理解

但刑法教授的存在我就無法理解了!

回覆 .. 在12/19/2013 3:53:33 PM的回覆:
當然!

在我有生之年

我會繼續看著這些刑法教授   是如何玩弄刑法學的

----------------
相較之下,或許刑法史   有趣多了!

歷史主義?

黑格爾?

回覆 .. 在12/19/2013 3:54:34 PM的回覆:
波普Popper?

開放社會及其敵人?

回覆 .. 在12/19/2013 3:56:22 PM的回覆:
至今中文世界裡

似乎

仍然沒有羅素與懷海德Whitehead合寫的


數學原理      中文版
回覆 .. 在12/19/2013 4:02:59 PM的回覆:
《數學原理》
(Principia   mathematica)是由英國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   )和其老師懷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合著的一本於1910—1913年出版的關於哲學、數學和數理邏輯的三大卷皇皇巨著,該書對邏輯學、數學、集合論、語言學和分析哲學有著巨大影響。正是這部巨著使羅素贏得了學術上的崇高地位和榮譽,1949年羅素獲得了英國的榮譽勳章。但是由於此書內容艱深,一般人,甚至專門從事數學原理探討的人,也難以通讀,所以,目前國內還沒有完整的權威的中文譯本。
   全書分3卷,由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第1卷於1910年、第2卷於1912年、第3卷於1913年先後出版。1925年出第1卷的第2版,增加了第2版導論和A、B、C3個附錄,共65頁。作者在導論中指出,新版不擬改動第1版原文。導論提出的重要改動是:取消了可化歸性公理後對數學歸納法所發生的影響。1927年出了第2和第3卷的第2版。《數學原理》是數理邏輯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它全面地、系統地總結了自GW   萊布尼茨以來在數理邏輯研究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奠定了20世紀數理邏輯發展的基礎。這部著作的主要目的是想要說明整個純粹數學是從邏輯的前提推導出來的,並嘗試只使用邏輯概念定義數學概念,同時盡量找出邏輯本身的所有原理。
《數學原理》第1卷除導論外,分為兩個部分。導論共有3章,主要闡明初始概念;分析了悖論,並提出了解決悖論的方法──   邏輯類型論;提出了摹狀詞理論等。第1、2部分著重論述了數理邏輯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建立了一個完全的命題演算和謂詞演算,而且還提出關於類和關係的形式理論,並在此基礎上開始討論基數和序數的算術理論。第2卷詳盡討論基數和序數算術理論,此外還提出序列理論。第3卷繼續討論序列,最後以度量理論結束。《數學原理》從邏輯演算出發,在邏輯公理之外增加了以後引起爭論的三條公理,即無窮性公理、乘法公理和可化歸性公理,同時還推出了集合論和一部分數學。
《數學原理》的主要目的是說明,所有純數學都從純邏輯前提推導的,並且只使用可以用邏輯術語定義的概念。這當然走到了康德學說的對立面,這本書可以順便反駁康德,喬治·康托爾(Georg   Cantor)稱康德是“那個詭辯的庸人”,為了進強化對康德的定性,他還添了一句“他對數學所知無幾”。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項工作開始向兩個不同的方向發展。在數學方面出現了全新的課題:以前用散漫粗疏的日常語言處理的事情可以用新的算法像徵性處理了。哲學方面則向兩種相反的方向發展,令人愉快的和令人不快的。令人愉快的是,所需的邏輯裝置比預想的小。具體地說,類不是必要的。在之前的另一部著作《數學原則》(The   Principies   of   Mathematics)中有大量的討論是關於“一”類和“多”類之間的區別。在類上的全部討論,以及這本書中的很多複雜論點,其實都是不必要的。結果《數學原則》的最終版本顯得缺乏哲學深度,它最顯著的缺點就是晦澀難懂。

Baidu
回覆 .. 在12/19/2013 4:08:17 PM的回覆:
關於懷海德

懷特海的另類後現代哲學   
作者:   (美)格里芬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01/01

內容簡介
懷特海的哲學是一種高級的後現代主義,它既保留了與現代思想有關的那些顯然進步的東西,又批判了現代哲學中某些根本的本體論和認識論前提。它的認識論反對感官感知是首位的;它的本體論以具有內在價值和內部關系的事件取代了物質實體;這些觀點都立足于現代科學的堅實基礎。   

《懷特海的另類後現代哲學》作者大衛•雷•格里芬以泛經驗主義   一語來總結懷特海的哲學,這是他最獨到的地方。懷特海的後現代哲學之所以另類,也正在于此。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CN10978192
回覆 .. 在12/19/2013 4:18:16 PM的回覆:
至於許玉秀的法條競合(黃榮堅:法條單一、林山田:法律單數)

與不罰之前後行為   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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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這或許就是我憎惡刑法學教授的原因!


我們這些「非刑法學教授   」   的人   ,又不是沒念過競合論

好不好?!


行行好!

阿彌陀佛


非刑法學教授?

刑法學教授
非刑法學教授

非非刑法學教授

非法
非非法

非想非非想處天?



又跳TONE了,呵呵..............
回覆 .. 在12/19/2013 4:20:20 PM的回覆:
Jakobs與Puppe的法條競合?

回覆 .. 在12/20/2013 6:24:15 AM的回覆:
許玉秀說是吸收犯(不同於吸收關係)
回覆 .. 在12/20/2013 7:33:08 AM的回覆:
吸收犯?

吸吸犯
收收犯

吐吐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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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犯?

不吐不快犯?


呵呵.........刑法學好好玩!


回覆 .. 在12/20/2013 7:34:15 AM的回覆:
我還是比較喜歡喵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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