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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黃世銘在打混仗
發表人 ..  

發表日期

9/9/2013 1:43:22 PM
發表內容 黃世銘說他不是政治打手,政治打手是辦藍不辦綠   或辦綠不辦藍

云云

黃世銘,你錯了!

你明知本案是馬英九針對王金平,柯建銘根本不是主角,曾勇夫更是邊緣

更何況,你也沒辦(刑事偵查)

你只是在利用所謂的行政不法(?)

而這跟你的特偵組的職權牟部相關

你更不要扯到甚麼瀆不瀆職

-------------------

不要把大家當笨蛋好嗎?



回覆 .. 在9/9/2013 1:48:00 PM的回覆:
還有不要在說甚麼司法史上最大醜聞,民主法治最大恥辱

最大

司法史上


云云
--------------
真的!夠了!

回覆 .. 在9/9/2013 1:52:22 PM的回覆:
承認這就是一場利用司法聖潔來打擊政治對手的權力鬥爭

我還給你肯定!

至少,國會議長不應該要司法部長去關心個案

這是對的

--------------------
但是在那�婸﹞@些有的沒的,甚麼司法史上   最大   民主法治   恥辱   醜聞

云云

聽了只會讓人覺得此地無銀三百兩。

回覆 .. 在9/9/2013 2:02:48 PM的回覆:
而且,依照五權憲法(呵!)

你特偵組監聽到行政不法,最多也只是將資料移交給監察院,向監察院檢舉告發   

黃世銘你不思此途,卻直接向總統報告

你自稱司法機關,卻是向行政最高首長之一的總統報告

有無紊亂體制,雖然不是我說了算,但也不是你黃世銘說了算!

回覆 .. 在9/9/2013 2:16:08 PM的回覆:
即使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總統也不是國會議長的上級機關,總統跟國會議長是平等關係而非上下關係

這是權力分立最基本原則

各偵組為何要向總統報告?馬英九更肆無忌憚說甚麼民主法治最大恥辱

這不是總統鬥國會議長,不然是甚麼?

回覆 .. 在9/9/2013 2:29:53 PM的回覆:
江宜樺,最高行政機關首長,這一回,又沒他的事了!(除了一開始約見曾勇夫兩次)
回覆 55 在9/9/2013 2:46:50 PM的回覆:
黃世銘(1950年2月-),檢察官、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現任檢察總長。被《聯合報》和提名他擔任檢察總長的馬英九稱為「司法鐵漢」。曾當選1988年第26屆中華民國十大傑出青年,及模範公務員。

作家女兒黃宜君《父親的名片》文中,形容父親從不應酬、沒有私交、不許家人名下有存款以外的財產,絕不收禮、家中不常待客。甚至當她受傷等待就醫時,黃世銘也不願以他的身份要求特權。

經歷[編輯]大動作偵辦並起訴前民進黨籍澎湖縣長高植澎,理由非常牽強,有七名護士被一起起訴,其中兩名護士因為受不了誣告壓力而死亡;而後全部被判沒有貪污,只有高植澎被過於牽強的理由判決偽造文書(法院將由電話開立醫矚曲解為偽造文書)。[1]
黃世銘在嘉義當檢察長,也依循他在澎湖的「舊手法」,專門查辦「政治」人物。他這一招,一直沿用到台北地檢署,都沒有什麼太大的變化,因為,只要是政治人物,一定都有上不了檯面、見不得人的事,一查辦,就可以得到媒體焦點,屢試不爽。只是,他的辦案功力實在不太好,在嘉義地區,一共起訴了四件省議員、局長等官員貪污案,不過,這些起訴,和他在「澎湖」的「結果」一樣,最後都是判「無罪」。以致,媒體取笑他,封他是個「無罪檢察長」,一天到晚起訴政治人物,博取版面報導,結果都判「無罪」。[1]
他在嘉義地區的表現,比較不為人知而且影響深遠的是,他手下的檢察官在辦警察貪污案件時,被告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質疑,檢察官有「利誘」(只要咬長官,就不羈押)取供之嫌,結果,誰也沒有想到,律師竟然被抓來辦「妨害公務」,這個倒霉的律師,不但被起訴,還被判「有罪」確定。
黃世銘在「桃園」檢察長任內,最大的案子,就是發生了全國治安史上,最為震撼的「縣長劉邦友公館」滅門血案,黃世銘並未展露如主流媒體所報導的,擅長辦大案的能力,在他調離桃園時,本案仍為懸案。
有報導稱其任職桃園的時候,特種行業也聞風喪膽,一度銷聲匿跡轉進台北縣新莊、板橋地區。
當法務部主任秘書時,調查局代局長程泉被控性騷擾,本案交黃世銘負責調查,還因此遠赴法國,其調查報告重批程泉。該報告一出,點燃調查局代局長和法務部長之間的戰火。法務部和調查局,為了批評「對方」的長官,連續多日,不停地、隨時地召開記者會批評對方,最後法務部長與調查局長都下台,雙方戰火才歇。
兩千年政黨輪替,法務部長陳定南將黃世銘從法務部主任秘書調升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十月任內起訴國民黨當時重量立委游淮銀、王令麟、蔡豪等人,民進黨列為掃除黑金重大績效。
擔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時,發生檢察官搜索中國時報報社事件。此事造成各界與立法院認為檢察官的權力太大,乾脆修法,拿掉檢察官的搜索權。
認為宋楚瑜興票案證據不充分不起訴。
認為拉法葉軍購案證據不充分,堅持不起訴,沒多久就遭撤換。
陳定南雖然撤換黃世銘北檢檢察長職務,仍欲安排他出任台南高分檢檢察長,但遭拒;後來安排接掌法醫所所長、推薦他出任監察委員,也都遭婉拒。
2011年12月,台灣蘋果日報社論批判,黃世銘及特偵組辦綠高調認真、又故意洩密,辦藍則是遵循偵察不公開、但拖延又敷衍了事。
2013年8月20日,性侵累犯林國政假釋四十天就犯下震驚全國的姦殺女童案,一、二審均判死,最高法院卻以智能低下等理由,改判無期徒刑定讞。立委王育敏聲請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黃世銘調查後認定,最高法院擅自摒棄專業鑑定、無視卷證顯示林男非智能低下,判決顯有適用法則不當、率斷、邏輯推演令人不解等重大違失,正式提起非常上訴,要求更審[2]。
2013年9月,特偵組監聽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指控法務部長曾勇夫、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關說。黃世銘親自求見馬英九總統報告調查內容,遭批評非法監聽、曲解證詞、羅織陷害、越級報告、且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監察通訊所得資料,不得提供與其他機關   (構)   、團體或個人。」涉嫌洩密、提供資料供馬英九打擊鬥爭政敵。[3][4][5][6][7][8][9][10]黃世銘則宣稱合憲來反駁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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