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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為啥一定要考上司法官?考上別的不可以嗎?
發表人 非法律人  

發表日期

6/20/2013 12:17:21 PM
發表內容 想請問各位唸法律的,司法官對你們來說,到底有怎樣的意義?
我朋友讀了法律後,先後考上法研所   普考   高考,卻仍不滿足,堅持要繼續考上司法官才肯就業,至今已經三年了,據他所述,司法官的起新雖然高,但也差不多10萬元上下,如果相同的時間拿來熬年資,其實所賺的也不會比較少,再加上司法官錄取率極低,所以為何要一直考下去,這是我不解的地方
回覆 一種不做就會死的病 在6/20/2013 1:41:51 PM的回覆:
執念
有點類似強迫症的概念
做不做是一回事,但是至少要考上
沒考上就覺得生命有缺憾
回覆 階級觀念根深蒂固 在6/20/2013 7:35:53 PM的回覆:
大概是怕被比較吧!

比方說同間法律系畢業的,
一個人考上法警
一個人考上司法官
(隨便舉的例子,別太介意)

你覺得在同儕間,親友間,社會地位上,   
大家會同等的看待他們嗎?
回覆 傻瓜 在6/20/2013 8:51:45 PM的回覆:
才當司法官。因為生活品質極差,薪水沒高到一定比例。
回覆 傻瓜 在6/20/2013 8:52:00 PM的回覆:
才當司法官。因為生活品質極差,薪水沒高到一定比例。
回覆 可怕 在6/21/2013 3:49:16 AM的回覆:
落榜所承受的壓力跟打擊自然不輕
當苦盡甘來之後
這些人……心態會正常嗎?
再以錄取年齡來看
似乎都是學校剛畢業沒多久
當然這個年齡層參加考試最具競爭力
但是…想到判人生死的法官…
其專業乃是背誦學說與法條
卻對社會缺乏認識…
可怕啊
回覆 逐夢 在6/21/2013 8:05:45 AM的回覆:
有時候不是錢
是自我實現
一定
把話講太死
人生多種可能

比如我女友律師研所書記法制都有
她也是再考司法官
因為小時候的夢想
而我不想差她太多
研2考上律師本想混吃等死的我
竟然開始認準備自己都覺得很神奇
離題了
各位一同加油
今年運氣大暴發

回覆 小恐龍 在6/21/2013 8:31:37 AM的回覆:
考上後要面臨月結15件一般判決的壓力(不含清償借款),平均一週要寫3至4件判決,這樣的日子至少要過25年。
回覆 ? 在6/21/2013 8:40:41 AM的回覆:
要殺過人放過火才有社會經驗?誰說年紀增長經驗就足?那方面的經驗?只不過替想進去的開另外的後門的說法罷了,受訓期那樣長,啥樣的經驗不能補足?難道沒去過酒店交際的律師就沒經驗當律師?不會喝酒的沒資格走律師這行?

一樣經歷過考試戰力最強的時期,難道年輕時的有利因子因年長兒失去,   取而代之的所謂"經驗",就可稱說年輕人缺經驗不足擔當?這跟當兵時老鳥欺負菜鳥有啥區別?
回覆 .. 在6/21/2013 8:56:22 AM的回覆:
不管做了甚麼選擇,終將,無可避免的,導向,虛無。
回覆 小恐龍 在6/21/2013 9:02:29 AM的回覆:
不管何時考上法官,重點是要有隨時學習的心態,與考生一樣每月更新最新的學說與實務走向,這樣判決才可與時具進,許多新的修法內容法官有都是案子需要才開始研究,但很多時候因為時間太趕無法顧慮到所有面向
回覆 推 在6/21/2013 10:06:31 AM的回覆:
社會經驗本來就是個謬論了
根本沒辦法有基準去驗證
跟打贏說公平   打輸說不公有啥差別
法律人還跟著一起無知

老兵欺負新兵的例子很好
我就不信用年數可以測試社會經驗
出道十年的律師
都待在國際商務事務所
會有啥社會經驗

每個人的生活範圍都有限
根本不可能有啥廣泛統一的社會經驗存在   
所以才說是先驗謬論
要就增加一科叫社會經驗的考科
才不會變成各說各話
被利用操作的語彙而已
回覆 PP 在6/21/2013 10:35:26 AM的回覆:
一群沒有社會經驗的菜鳥   滿身泥土味   還在一以為是自我陶醉麻痺自己   真是沒用愛做白日夢的法律人!
回覆 54321TEST 在6/21/2013 11:48:02 AM的回覆:

"社會經驗"   只是謬論??...所以結論是   "社會經驗"   這名詞是長久以來被唬爛出來的   ??   @@   ??
回覆 歐把馬 在6/21/2013 1:15:56 PM的回覆:
性經驗算不算社會經驗?要不要規定考司法官也一定非處男,免得太沒經驗?比吃的鹽與過的橋誰多?量化一下種類與標準

要不然請老榮民當法官最有經驗,打仗的經驗沒幾個有
回覆 有夢最美 在6/21/2013 3:41:38 PM的回覆:
套句偉大前總統的slogan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回覆 PP 在6/22/2013 10:52:34 AM的回覆:
歐把馬   在2013/6/21   下午   01:15:56的回覆:
性經驗算不算社會經驗?要不要規定考司法官也一定非處男,免得太沒經驗?比吃的鹽與過的橋誰多?量化一下種類與標準

要不然請老榮民當法官最有經驗,打仗的經驗沒幾個有
----------------------------------------------------------------------
擬答:
一.性經驗是社會經驗一種.但非必要.故司法官非必須為處男!
二.人文社會項目無法用數字衡量.得見筆者社會經驗之不足!
三.老榮民雖有豐富之社會經驗與人生閱歷.經歷過戰爭.惟多數訴訟案件均無涉及戰爭之相關事項.因此無須由老榮民擔任司法之工作!

綜上.可見筆者見解幼稚.以偏概全.立論偏激.估計尚無通過任何國家考試筆試之能力!
回覆 錯了∼小恐龍 在6/22/2013 12:34:37 PM的回覆:
考上後要面臨月結15件一般判決的壓力(不含清償借款),平均一週要寫3至4件判決
------------------------------------------------------------------
是要至少做20年甚至25年的法官
到了最高法院法官
因為採限量分案
才有這樣的分案件數
請將上述件數乘以5還差不多哩
回覆 123 在6/22/2013 1:46:52 PM的回覆:
考上後要面臨月結15件一般判決的壓力(不含清償借款),平均一週要寫3至4件判決
-----------------------------------------------------------
上面改成
考上法官助理後要面臨月結15件一般判決的壓力(不含清償借款),平均一週要寫3至4件判決
我相信就跟實情差不多
至於法官自己寫......
別鬧了,看看一個月有沒有一件
回覆 歐買尬 在6/24/2013 8:56:21 AM的回覆:
PP   在2013/6/22   上午   10:52:34的回覆:
歐把馬         在2013/6/21         下午         01:15:56的回覆:
要不然請老榮民當法官最有經驗,打仗的經驗沒幾個有
----------------------------------------------------------------------
擬答:
一.性經驗是社會經驗一種.但非必要.故司法官非必須為處男!
二.人文社會項目無法用數字衡量.得見筆者社會經驗之不足!
三.老榮民雖有豐富之社會經驗與人生閱歷.經歷過戰爭.惟多數訴訟案件均無涉及戰爭之相關事項.因此無須由老榮民擔任司法之工作!

綜上.可見筆者見解幼稚.以偏概全.立論偏激.估計尚無通過任何國家考試筆試之能力!
*********************************************************
批改:
一空汎的社會經驗為何?未見立論
二.社會科學仍可以統計與歸納方式予以數字量化,不該以社會經驗不足一語帶過
三訴訟案件多元,非所涉之人都能經歷,單以離畢業期多長為計,恐失為客觀

故:尚請努力
回覆 321 在6/24/2013 10:02:39 AM的回覆:
是存在的
只是無法具體化
只能嘴砲

就像令狐沖問的
人在江湖
但江湖到底在哪裡


性經驗當然重要
不然怎麼審理性侵案件
怎麼能體會當事人法益受侵害的程度
有性經驗還不夠
若不知道多一點花招   還會被笑經驗不足
現在社會風氣
最好連甲甲的領域也要涉獵


社會經驗是存在的   
但只能嘴砲
所以拿來當判準
或是以律師執業幾年就叫有社會經驗
那才是滑天下之大稽
根本就是想圖利特定族群而已
回覆 口試委員 在6/24/2013 10:17:09 AM的回覆:
我是口試委員的話
要把社會經驗納入評分刷人

有沒有性經驗   有沒有分手過   --   感情經驗
有沒有環島過   住過幾次   --   中南部經驗
有沒有去中小企業待過   非律師事務所   --   商業經驗
有沒有當過兵   --   團體壓力經驗
有沒有實際簽過約   --   契約實務經驗
有沒有跟人家起糾紛   上過法庭   --   衝突經驗

不過有個盲點   
就是口試委員也不一定都符合   XDD
回覆 愚見 在6/25/2013 5:05:23 PM的回覆:
應該參考國外,法官由一定年資的律師或檢察官轉任!


而檢察官才用考的!!!!!


大眾應該覺得與其給[奶瓶法官]判生死,
不如給[年輕檢察官]拼衝勁!!!
回覆 人性 在6/25/2013 7:03:04 PM的回覆:
今天考上司法官之後
下一個目標是什麼?
還是升官!
人永遠都想往上爬
這是人性
跟是不是考司法官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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