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線 上 訂 購

學 員 服 務

歷 屆 試 題

試閱•更新

心 得 分 享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官網購物車歷解1本免運,2本以上再93折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官網購物車歷解1本免運,2本以上再93折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法治國Rechtsstaat
發表人 ..  

發表日期

12/18/2012 12:42:53 AM
發表內容 法治國(德語:Rechtsstaat)是一個歐陸法系里的法律思維的概念,源於德國法學。其核心理念是一個「憲政國家」在行使政府權力時必須受到法律的制約,   在普通法系里,與此相對應的觀念是法治。

在一個法治國里,國家的力量受制於對當局任意行使從權力的約束,以達到保護公民的權利。法治國里的公民共享以法律為基礎的公民自由,並可以使用法院。一個國家必須首先是一個法治國才能成為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

詞語釋意
德國學者一般認為推動法治國概念的運動始於哲學家康德。在學習和了解了18世紀晚期的美國和法國的憲法之後,康德提出了這個「憲政國家」的概念。康德的方法是基於一個國家的成文憲法至高性上的。這種憲法的至高無上性,必須建立在這樣一個信念上:一個長久安寧的生活是人民幸福和他們的繁榮的基本條件。或者說,法律存在的目的不是為了管理國家,而是為了人民長久的福祉。康德的學說完全建立在憲政主義和憲政國家基礎上的。也因此,康德指出了憲政的主要問題:「一個國家的憲法最終建立在其公民的道德上,而公民的道德則反過來又取決於這個憲法的好壞。」

法治國一詞最早出現於1798年,但只到   Robert   von   Mohl   在1832和33年間的著作《Die   deutsche   Polizeiwissenschaft   nach   den   Grundsätzen   des   Rechtsstaates》才廣為人知。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聯絡我們/首頁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