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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都更未爆彈知多少?--- 吳庚
發表人 中時  

發表日期

4/5/2012 7:28:56 AM
發表內容 2012-04-05   01:03   中國時報   【吳庚/退休大法官】

             「文林苑」都更案爆發衝突成為全國注目事件,其實尚未爆發但已爭訟多時者,亦有不少。其原因可能有二:一、立法者與執法人員對「公益」或「公共利益」的認知錯誤。認為團體優於個體,公益較私益有更高的價值。

             《都市更新條例》所採的所有權人或樓板總面積的多數決以及強制排除的措施,都是基於絕大數人的利益等同公益,少數個人則屬私益。殊不知當前通行的法學上見解,公益不是整個社群或其中大部分成員利益的總合,而是「各個成員事實上利益,經由複雜的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理想的整合狀態」。在多元社會須持續的透過公開討論形成共識,而不是由公權力主體片面決定。

             第二項原因是過分重視文書作業,而與現實狀況不符。試舉目前沸沸揚揚,令市府焦頭爛額的「師大商圈」都更計畫,已知某大建設公司取得建照的更新案,在師大校門對面,將建兩棟地上三十八層,地下七層之巨型建物,與鄰房相距僅三、四公尺,一旦動工,鄰房傾斜龜裂可能隨時發生。建成後增加地下數百停車位,交通打結勢不可免。浦城街上類似事件亦然,許多爭議與居民陳情不是反對都更,是希望市府出面協調,如有決策權官員到現場勘查並明確回應,即可避免日後類似王家事故再一次發生。
回覆 xyz 在4/5/2012 8:59:43 AM的回覆:
「各個成員事實上利益,經由複雜的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理想的整合狀態」。在多元社會須持續的透過公開討論形成共識,而不是由公權力主體片面決定。
====================

根據coase   theorem,此種情況僅在交易成本為零時存在

如果交易成本過具

足以吞噬因交過程所帶來的社會福利最大化時

此種最佳理想狀態根本不可能達成
回覆 奇怪! 在4/5/2012 11:37:19 AM的回覆:
你怎麼不敢質疑吳庚的行政法老師是誰?

回覆 xyz 在4/5/2012 11:58:03 AM的回覆:
奇怪!   在2012/4/5   上午   11:37:19的回覆:
你怎麼不敢質疑吳庚的行政法老師是誰?
===========
真是奇怪

我談經濟學你扯行政法?

您都是這麼習慣跳針的嗎?

奉確您先去讀讀Richard   A.   Posner的

"Theories   of   economic   regulation"

再來回應好嗎


回覆 是阿! 在4/5/2012 12:02:46 PM的回覆:
公益的概念跟行政法無關,是經濟學的問題?

經濟學沒有諾貝爾獎啦!諾貝爾獎根本沒經濟學獎你難道不知道嗎?(是瑞典國家銀行偷渡的啦!全稱應該叫瑞典國家銀行諾貝爾經濟學獎啦!)

回覆 註:更正 在4/5/2012 12:06:06 PM的回覆:
瑞典皇家銀行
回覆 還有阿 在4/5/2012 12:08:23 PM的回覆:
那你能不能談談政治學?能不能教一下甚麼是諾蘭曲線呢?

回覆 sorry 在4/5/2012 12:13:03 PM的回覆:
瑞典國家銀行紀念阿爾佛雷德諾貝爾經濟學獎
=
諾貝爾經濟學獎?


真的ㄝ,好高招喔!

回覆 xyz 在4/5/2012 12:21:49 PM的回覆:
是阿!   在2012/4/5   下午   12:02:46的回覆:
公益的概念跟行政法無關,是經濟學的問題?

經濟學沒有諾貝爾獎啦!諾貝爾獎根本沒經濟學獎你難道不知道嗎?(是瑞典國家銀行偷渡的啦!全稱應該叫瑞典國家銀行諾貝爾經濟學獎啦!)
=====================
原來閣下沒聽過public   interest   theory?

公益當跟行政法有關啦

但是行政法沒教您怎麼確定和計算公共利益

法律經濟分析才有

否則葉俊榮,劉靜怡,簡資修這幾位法律學者這麼大力研究法律經濟分析是研究心酸的?
回覆 xyz 在4/5/2012 12:24:01 PM的回覆:
還有阿   在2012/4/5   下午   12:08:23的回覆:
那你能不能談談政治學?能不能教一下甚麼是諾蘭曲線呢?
===========
不用扯那麼遠

先把你所謂的公共利益界定清楚再說吧

你問我懂不懂諾蘭曲線

我還問你懂不懂賽局理論,資訊經濟學勒

回覆 看來 在4/5/2012 12:26:42 PM的回覆:
看來你又在玩設陷阱的遊戲了。

那我問你啦,行政法的公益原則的衡量就只能是經濟學的計算嗎?

也難怪會有95%跟5%之爭!
回覆 xyz 在4/5/2012 12:27:16 PM的回覆:
sorry   在2012/4/5   下午   12:13:03的回覆:
瑞典國家銀行紀念阿爾佛雷德諾貝爾經濟學獎
=
諾貝爾經濟學獎?


真的ㄝ,好高招喔!
=============
扯太遠了

先把Richard         A.         Posner此人的背景身分搞清楚再來說吧



回覆 xyz 在4/5/2012 12:29:02 PM的回覆:
看來   在2012/4/5   下午   12:26:42的回覆:
看來你又在玩設陷阱的遊戲了。

那我問你啦,行政法的公益原則的衡量就只能是經濟學的計算嗎?

也難怪會有95%跟5%之爭!
========
不然您說說看怎麼算嗎?

不要只會在那邊打高空

更別提連Richard     A.     Posner何許人也都不清楚就來大放厥詞的

好笑ㄟ
回覆 看來 在4/5/2012 12:29:08 PM的回覆:
看來你對諾蘭區現一點都不了解,也沒馬上google,才會說出扯那麼遠.............

你不是喜歡扯經濟學嗎?諾蘭區現有一條軸叫經濟自由難道你不知道嗎?

賽局理論?拜託!經濟學的理論何其多阿?

馬克思的資本論讀了沒阿?!

煩死人了。

回覆 他是誰? 在4/5/2012 12:30:55 PM的回覆:
扯太遠了

先把Richard     A.     Posner此人的背景身分搞清楚再來說吧

---------------
拜託!經濟學上的論戰不是沒有,不必必把他擺出來就說他是誰誰誰,好像我們非得認識他不可似的!

阿馬克思的資本論你看了沒阿?!
回覆 xyz 在4/5/2012 12:31:42 PM的回覆:
看來   在2012/4/5   下午   12:29:08的回覆:
看來你對諾蘭區現一點都不了解,也沒馬上google,才會說出扯那麼遠.............

你不是喜歡扯經濟學嗎?諾蘭區現有一條軸叫經濟自由難道你不知道嗎?

賽局理論?拜託!經濟學的理論何其多阿?

馬克思的資本論讀了沒阿?!

煩死人了。
===========
您這叫跳針!

你要是知道Richard         A.         Posner是何許人也

他的理論在談什麼

就不會去扯個八竿子打不著的諾蘭曲線來談財產權保障問題






回覆 QQ 在4/5/2012 12:32:34 PM的回覆:
從他出題   賣書的方式我就不喜歡他了
好幾個所謂的大師都一樣
不值得讓人尊敬
回覆 是阿! 在4/5/2012 12:33:37 PM的回覆:
不然您說說看怎麼算嗎?

不要只會在那邊打高空

更別提連Richard               A.               Posner何許人也都不清楚就來大放厥詞的

好笑ㄟ

------------------
是阿!你厲害!經濟學拿手,阿怎麼沒有看過馬克思的資本論呢?

拜託!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你知道嗎?

量子力學呢?

還真的以為自己多厲害咧,講出一個人名非得認識他似的.........

回覆 xyz 在4/5/2012 12:34:29 PM的回覆:
他是誰?   在2012/4/5   下午   12:30:55的回覆:
扯太遠了

先把Richard               A.               Posner此人的背景身分搞清楚再來說吧

---------------
拜託!經濟學上的論戰不是沒有,不必必把他擺出來就說他是誰誰誰,好像我們非得認識他不可似的!

阿馬克思的資本論你看了沒阿?!
==============
http://sex.ncu.edu.tw/taishe/viewtopic.php?f=1&t=454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78910

第一篇 法律經濟學:導論
  第一章 經濟推理的本質
  第二章 法律的經濟學研究方法

第二篇 普通法
  第三章 財產權
  第四章 契約權和救濟
  第五章 家庭和性法律
  第六章 侵權法
  第七章 刑法

第三篇 市場的公共管制
  第八章 壟斷的理論
  第九章 反托拉斯法
  第十章 雇傭關係的管制
  第十一章 公用事業和公共運輸業的管制

第四篇 企業組織和金融市場的法律
  第十二章 公司、有擔保與無擔保融資,和破產

第五篇 法律程序
  第十三章 作為資源配置方法的市場、對抗制司法制度和立法程序
  第十四章 法律規則制定的程序
  第十五章 民事和刑事訴訟程序
  第十六章 證據
  第十七章 法律實施和行政程序   

回覆 就是要扯啦! 在4/5/2012 12:35:36 PM的回覆:
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羅素的數學原理你懂嗎?

隨便講出一個人名就好像非認識他才厲害喔?

真可笑!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讀了沒阿?

!

回覆 喂! 在4/5/2012 12:37:14 PM的回覆:
你還以為我沒聽過甚麼叫法律經濟分析喔?

來來來,你先把刑法的量刑經濟分析給我看!

回覆 xyz 在4/5/2012 12:38:20 PM的回覆:
是阿!   在2012/4/5   下午   12:33:37的回覆:
不然您說說看怎麼算嗎?

不要只會在那邊打高空

更別提連Richard A. Posner何許人也都不清楚就來大放厥詞的

好笑ㄟ

------------------
是阿!你厲害!經濟學拿手,阿怎麼沒有看過馬克思的資本論呢?

拜託!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你知道嗎?

量子力學呢?

還真的以為自己多厲害咧,講出一個人名非得認識他似的.........
================
不好意思

我還真的修過量子力學和相對論ㄟ

還知道狹益相對論和廣意相對論的區別

至於馬克思的資本論

這就好笑了

敢問閣下聽過新馬克思主義嗎?

他們在談些什麼?

可步要隨隨便便就想出來唬人囉




回覆 不用扯那麼多啦! 在4/5/2012 12:38:53 PM的回覆:
先回答馬克思的資本論看了沒?

請   回   答!

回覆 新馬克思主義? 在4/5/2012 12:41:25 PM的回覆:
拜託!能不能用別的詞阿?

新馬克思?西方馬克思?法蘭克福學派?...............

你就是不敢說你馬克思的資本論看了沒是吧?

算了!反正你不敢回答得是一籮筐。





回覆 好吧! 在4/5/2012 12:43:18 PM的回覆:
既然你說你修過量子力學,也讀過相對論,我就相信你不是那麼狹隘的人。

阿羅素的數學原理呢?有中譯本嗎?

請回答!
回覆 xyz 在4/5/2012 12:44:12 PM的回覆:
就是要扯啦!   在2012/4/5   下午   12:35:36的回覆:
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羅素的數學原理你懂嗎?

隨便講出一個人名就好像非認識他才厲害喔?

真可笑!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讀了沒阿?

!
=========
光電效應是愛因斯坦創立的?

你把赫茲放到那去了

更別提愛因斯坦根本是反對量子力學的

他會認同光電效應的光子波動二元性?

拜託別再唬人了好嗎?
回覆 最後問你! 在4/5/2012 12:45:43 PM的回覆: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有看了嗎?

請   回   答!
回覆 XYZ 在4/5/2012 12:47:46 PM的回覆:
最後問你!   在2012/4/5   下午   12:45:43的回覆: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有看了嗎?

請         回         答!
========
您跳針了!
回覆 愛因斯坦反對有個屁用 在4/5/2012 12:48:28 PM的回覆:
現在的量子力學的發展早就超出愛因斯坦的認知了吧!

你還以為愛因斯坦多厲害喔!他有利害到能推翻量子力學嗎,拜託!

相對論又怎麼樣?相對論的論戰也有人挑戰,你難道不知道嗎?

現在是怎麼?扯玩經濟學又要跟我扯量子力學嗎?

看來你比弦理論的發明者還厲害!

回覆 註 在4/5/2012 12:50:18 PM的回覆:
你難道不知道愛因斯坦是因為什麼而拿到諾貝爾物理學獎的嗎?

難不成你以為是相對論嗎?

拜託!

是光電效應啦!

回覆 XYZ 在4/5/2012 12:52:52 PM的回覆:
愛因斯坦反對有個屁用   在2012/4/5   下午   12:48:28的回覆:
現在的量子力學的發展早就超出愛因斯坦的認知了吧!

你還以為愛因斯坦多厲害喔!他有利害到能推翻量子力學嗎,拜託!

相對論又怎麼樣?相對論的論戰也有人挑戰,你難道不知道嗎?

現在是怎麼?扯玩經濟學又要跟我扯量子力學嗎?

看來你比弦理論的發明者還厲害!
===========
奇怪了

量子力學不是你扯的嗎?

相對論不也是你扯的嗎?

被抓包就惱羞成怒了嗎?

從頭到尾我只提出了一個法律經濟分析

就是有人可以一直跳針

跳針到量子理論,相對論去的

現在還作賊得喊抓賊?
回覆 XYZ 在4/5/2012 12:54:08 PM的回覆:
註   在2012/4/5   下午   12:50:18的回覆:
你難道不知道愛因斯坦是因為什麼而拿到諾貝爾物理學獎的嗎?

難不成你以為是相對論嗎?

拜託!

是光電效應啦!
===========

   光電效應
1888   年   Hollwachs   首先注意到紫外光照射鋅板獲得   1   伏特的電位,這是因電磁輻射被吸收後,物體內一些電子獲有足夠的能量逃逸出來,呈現「光致電離」的現象
1902   年,致力研究陰極射線的連納(P.Lenard,德國,1862-1947)針對「光致電離」的現象作了詳盡的研究。他的實驗結果可歸納如下三點:
a.所放出光電子的數量正比於入射輻射的強度;
b.要放出光電子,入射輻射的頻率需要大於某最小頻率,這個最小頻率隨金屬種類而異;
c.所放出光電子的動能和入射輻射的強度無關,但會隨入射輻射的頻率提高而增加。
從光的古典電磁波理論來看,上述的b.及c.兩點結果非常難以解釋。
1900   年初期研究熱輻射的卜朗克(M.Planck,德國,1858-1947)發現電磁輻射的能量並非呈現連續性,而提出電磁輻射能量仿如一包包「量子   (Quanta)」的   光波量子輻射概念,首次提出了光粒子性的概念。
1905   年愛因斯坦(A.Einstein,德裔瑞士人,1879-1955)發表〈對光的生成及轉化的啟發式觀點〉(On   a   heuristic   point   of   view   concerning   the   gener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light)的論文,愛因斯坦提出光量子的觀念與光電方程式,精采地解釋了光電效應的原理,確立了光粒子性概念。         

密立根(R.A.Millikan,美國,1868-1953)在   1916   年終於提供了無可爭議的實驗證據,證明光電子的能量與被吸收光的頻率成正比,驗證了愛因斯坦光電方程式,更加確立了光粒子性概念。
(1)愛因斯坦在其論文第八節「固體受光照所產生的陰極射線」中,提出後來眾所熟知的愛因斯坦光電方程式:Emax   =   hν   -   W
其中   Emax   是光電子的最大動能,hν   是入射輻射中光量子的能量,W   是各個光電子離開金屬表面所要作的功(後來稱作「功函數」)。在這裡假設金屬中每個被吸收的光量子的能量,全部或部分轉移給一個釋出的光電子。   
(2)由上述方程式可以清楚地解釋連納的實驗結果b.及c.兩點是正確的。
(3)電子最大動能   Emax   =   e   Vc,Vc為   截止電位,由上述方程式可知與光的強度無關。
   
回覆 你po這麼多出來幹嘛 在4/5/2012 12:57:38 PM的回覆:
嚇人阿?!

你到底知不知道愛因斯坦是因為什麼而得到諾貝爾物理學獎的?

請   回   答!

煩死人了,po一堆出來幹嘛!

李茂生可以不知道Nussbaum,為什麼我非得知道甚麼Richard A. Posner

找我麻煩阿?!
回覆 你可以回答嗎? 在4/5/2012 12:59:41 PM的回覆:
問你的你都不回答ㄝ...........

羅素的數學原理有沒有中譯本呢?

請   回   答!謝謝。
回覆 XYZ 在4/5/2012 1:02:08 PM的回覆:
你po這麼多出來幹嘛   在2012/4/5   下午   12:57:38的回覆:
嚇人阿?!

你到底知不知道愛因斯坦是因為什麼而得到諾貝爾物理學獎的?

請         回         答!

煩死人了,po一堆出來幹嘛!

李茂生可以不知道Nussbaum,為什麼我非得知道甚麼Richard   A.   Posner

找我麻煩阿?!
=========
因為你在唬人

光po個光電效應就出來唬人

不知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最後導生出量子理論

成功的解釋光的二元性

而偏偏愛因斯坦是不支持量子理論的

回覆 XYZ 在4/5/2012 1:02:53 PM的回覆:
你可以回答嗎?   在2012/4/5   下午   12:59:41的回覆:
問你的你都不回答ㄝ...........

羅素的數學原理有沒有中譯本呢?

請         回         答!謝謝。
=======
請不要跳針

謝謝!!
回覆 XYZ 在4/5/2012 1:04:58 PM的回覆:
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公式(1905)是量子力學創始時之里程碑之一。對量子力學以後的發展,他也積極參與,並很有貢獻。但到1925左右,他在量子力學的看法上,與哥本哈根一派起了歧見。他與玻爾有過很多次公開與私下的辯論。最有名的一次公開辯論發生在1930年十月的一次Solvay   Conference。愛因斯坦也設計了一個「想像實驗」:在一個盒子中,放進光子(或粒子)。盒子上有一小孔,由一時鐘控制。若有光子自孔中逸出,逸出之時間可以從時鐘得到,其精確度可以做到任意地小。在逸出前後可以仔細地測量盒子之重量,以精準決定逸出光子之能量(用質能互換)。這樣,時間與能量都可以測得很準,推翻了時間與能量的測不準原理。

玻爾也參加了這次會議。聽了愛因斯坦的「想像實驗」後,一時不知如何反駁,悶悶不樂。當晚一夜苦思,想出了破解之法:如果要測盒子重量,須要用秤。故光子之逸出前後,盒子之高低位置便有一個不準度。再根據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這又就會造成時鐘讀數的不準確。計算結果正好可以滿足測不準原理的要求。──愛因斯坦被他自己一手建造的廣義相對論打敗。

這一次兩位物理學「巨人」交手,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而愛因斯坦雖然仍覺得哥本哈根詮釋有問題,但以後的發言更謹慎了。

   

四、哥本哈根詮釋與水丁格之貓            玻爾、海森堡等人從未說過「哥本哈根學派」一詞,也不曾對他們的量子詮釋做出統一的說明。並且,根據近來的研究,他們的詮釋,也非始終如一,而有演變的過程。玻爾與海森堡的立場,也不盡相同。(見Mara   Beller:   Quantum   Dialogue,   U.   Chicago   Press,   1999。)所謂「哥本哈根詮釋」,是後人為方便而起的一個籠統名詞。各家的說法,也有出入。以下的陳述是(我認為)各家共同的部份而且是目前常用的一種:

回覆 真好笑! 在4/5/2012 1:06:05 PM的回覆:
我真的懶得理你了!

我唬甚麼了阿?

你指出來阿!我說了甚麼讓你覺得我在唬,姑且不論愛因斯坦對量子力學的立場如何,我有說甚麼了嗎?

你這樣隨便亂指控的刑為我深深不以為然!

至於量子力學與相對論之爭,現在的理論物理學界的發展如何,難道你不知道嗎?搬出一個愛因斯坦反對又如何呢?

拜託!
回覆 XYZ 在4/5/2012 1:07:27 PM的回覆:
真好笑!   在2012/4/5   下午   01:06:05的回覆:
我真的懶得理你了!

我唬甚麼了阿?

你指出來阿!我說了甚麼讓你覺得我在唬,姑且不論愛因斯坦對量子力學的立場如何,我有說甚麼了嗎?

你這樣隨便亂指控的刑為我深深不以為然!

至於量子力學與相對論之爭,現在的理論物理學界的發展如何,難道你不知道嗎?搬出一個愛因斯坦反對又如何呢?

拜託!
==========
就是要扯啦!   在2012/4/5   下午   12:35:36的回覆:
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羅素的數學原理你懂嗎?

隨便講出一個人名就好像非認識他才厲害喔?

真可笑!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讀了沒阿?

!
回覆 唉..你打到自己了! 在4/5/2012 1:08:30 PM的回覆:
叫你不要死抱愛因斯坦你就不信!現在漏洩了吧!

拼命po文,也不看~?!

----------------
這一次兩位物理學「巨人」交手,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而愛因斯坦雖然仍覺得哥本哈根詮釋有問題,但以後的發言更謹慎了。

以上!是你自己轉po的。

回覆 我只不過說了 在4/5/2012 1:10:26 PM的回覆:
嘿嘿...好笑了!

我只不過說了<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我有說愛因斯坦對量子力學是支持的嗎?

拜託!你不要誣陷我!ok?
回覆 XYZ 在4/5/2012 1:12:33 PM的回覆:
唉..你打到自己了!   在2012/4/5   下午   01:08:30的回覆:
叫你不要死抱愛因斯坦你就不信!現在漏洩了吧!

拼命po文,也不看~?!

----------------
這一次兩位物理學「巨人」交手,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而愛因斯坦雖然仍覺得哥本哈根詮釋有問題,但以後的發言更謹慎了。

以上!是你自己轉po的。

===========
??????

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

原來有人不知道波耳是波動說的創立者喔

而愛因斯坦是粒子說的創立者
回覆 所以我說 在4/5/2012 1:13:34 PM的回覆:
所以我說愛因斯坦反對<有個屁用>?

再po一次你自己轉po的,還有不要隨便指指控我在唬,謝謝!

這一次兩位物理學「巨人」交手,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而愛因斯坦雖然仍覺得哥本哈根詮釋有問題,但以後的發言更謹慎了。


ok?

!
回覆 XYZ 在4/5/2012 1:14:05 PM的回覆:
我只不過說了   在2012/4/5   下午   01:10:26的回覆:
嘿嘿...好笑了!

我只不過說了<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我有說愛因斯坦對量子力學是支持的嗎?

拜託!你不要誣陷我!ok?
==============
您自己連光電效應在講什麼也不清楚吧

不然怎麼會一會扯愛因斯坦

又扯量子力學的?
回覆 喂! 在4/5/2012 1:14:59 PM的回覆:
你又在亂扯了?現在不是在說甚麼量子力學愛因斯坦如何如何嗎?

算了!反正你已經亂掉了,我原諒你了!

乖。
回覆 XYZ 在4/5/2012 1:16:11 PM的回覆:
喂!   在2012/4/5   下午   01:14:59的回覆:
你又在亂扯了?現在不是在說甚麼量子力學愛因斯坦如何如何嗎?

算了!反正你已經亂掉了,我原諒你了!

乖。
===============
是阿!   在2012/4/5   下午   12:33:37的回覆:
不然您說說看怎麼算嗎?

不要只會在那邊打高空

更別提連Richard A. Posner何許人也都不清楚就來大放厥詞的

好笑ㄟ

------------------
是阿!你厲害!經濟學拿手,阿怎麼沒有看過馬克思的資本論呢?

拜託!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你知道嗎?

量子力學呢?

還真的以為自己多厲害咧,講出一個人名非得認識他似的.........
就是要扯啦!   在2012/4/5   下午   12:35:36的回覆:
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羅素的數學原理你懂嗎?

隨便講出一個人名就好像非認識他才厲害喔?

真可笑!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讀了沒阿?

!

回覆 我扯愛因斯坦光電效應 在4/5/2012 1:17:56 PM的回覆:
是因為他得諾貝爾物理學獎不是因為相對論而是因為該理論。

拜託!你能不能頭腦清楚一點呢?

我承認!我對光電效應非常不懂,那又如何?

對於你說我唬爛,我哪裡唬爛,請你指出來!你指了嗎?

難道我肥腸不懂光電效應也不行嗎?

那羅素的數學原理中譯本有沒有你到底回不回答唉?

真是的!
回覆 sorry 在4/5/2012 1:19:02 PM的回覆:
是非常不懂光電效應,不是肥腸。

回覆 隔岸觀火 在4/5/2012 1:24:24 PM的回覆:
扯好遠喔

不過2樓XYZ兄提的觀點很有道理
建議吳庚好好研究一下
回覆 xyz 在4/5/2012 1:26:03 PM的回覆:
我扯愛因斯坦光電效應   在2012/4/5   下午   01:17:56的回覆:
是因為他得諾貝爾物理學獎不是因為相對論而是因為該理論。

拜託!你能不能頭腦清楚一點呢?

我承認!我對光電效應非常不懂,那又如何?

對於你說我唬爛,我哪裡唬爛,請你指出來!你指了嗎?

難道我肥腸不懂光電效應也不行嗎?

那羅素的數學原理中譯本有沒有你到底回不回答唉?

真是的!
============
所以你可以回到正題了嗎?

談談何謂公共利益?

吳庚老師所謂「各個成員事實上利益,經由複雜的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理想的整合狀態」在交易成本不為零時要如何達成?

不要扯那些有的沒的
回覆 公益與私益 在4/5/2012 1:29:42 PM的回覆:
好阿!只要你不要說我在唬就行了阿!

目前關於王家個案,如果套用經濟學的分析,顯然有所偏頗(表面是經濟學,其實仍是95%對5%的思維)

問題仍舊無解。
回覆 這是什麼鬼 在4/5/2012 1:31:18 PM的回覆:
看不懂
債主拿批薩是要幹嘛?


荷11歲男童   用披薩法救歐元   
   
【中央社╱倫敦4日綜合外電報導】   2012.04.05   12:43   pm   
   
赫爾曼斯想出用披薩法救歐元區的計畫。

荷蘭1名11歲的男孩赫爾曼斯想出用披薩法救歐元區的計畫,參加獎金高達25萬英鎊(40萬美元)的沃夫森經濟學獎。他說參賽是因為剛好有個想法,且獎金聽起來「非常誘人。」   

沃夫森經濟學獎是去年10月由英國零售業連鎖店Next執行長沃夫森(Simon   Wolfson)舉辦,盼能找到歐元區危機解決方法。   

決選名單昨天公布,赫爾曼斯(Jurre   Hermans)名落孫山,不過主辦單位特別提及他的構想,並致贈100英鎊(131美元)的禮券。   

那赫爾曼斯的披薩救歐元如何運作?根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赫爾曼斯透過豐富圖文,提議希臘離開歐元區。   

他的方法指出,希臘人應把所持歐元放到銀行的「換匯機器」,換回2001年加入歐元前使用的希臘幣。而他筆下的希臘民眾則是哭喪著臉。   

銀行之後將這些歐元給希臘政府,政府再把錢變成「1塊大餅或披薩。現在希臘政府就可以開始還債了,每個債主都可以拿到1片披薩。」   

赫爾曼斯又說,這個機制「聰明的地方」在於,希臘人一定不想把歐元換成希臘幣,因為他們知道希臘幣一定會大幅貶值。不過若被當局發現有私藏歐元情形,將被罰所持歐元最高兩倍罰金。   

赫爾曼斯寫道:「如此一來就可以確保所有希臘民眾把歐元交還給銀行,希臘政府也可以償清債務了。希望我的想法有所幫助!」   

雖然赫爾曼斯的方法不能真的解決歐債問題,不過他的父親說,赫爾曼斯能關心全球問題,還想出解決方法,讓他相當驕傲。   
回覆 xyz 在4/5/2012 1:33:18 PM的回覆:
公益與私益   在2012/4/5   下午   01:29:42的回覆:
好阿!只要你不要說我在唬就行了阿!

目前關於王家個案,如果套用經濟學的分析,顯然有所偏頗(表面是經濟學,其實仍是95%對5%的思維)

問題仍舊無解。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100年度訴字第667號
                    
      1.按行政訴訟法第198   條情況判決之規定及都市更新條例第1
            條之立法意旨,其蘊涵之都市政策,即:因臺灣過去各種都
            市擴張的失敗經驗,且郊區山坡地開發造成災害頻傳、新市
            鎮開發不成功,過度面積之開發造成破壞生態,加以,臺灣
            於116   年,人口將達零成長,即使目前都市計畫完全不擴大
            或增加容積,亦可滿足未來永續都市人口之充足需求,是以
            「更新主義」取代「擴張主義」,除能提昇住宅品質增加公
            設、維護公共安全、復興城市、永續再生、提升城市競爭力
            、改善社區環境等目的外,原住戶於其老舊窳陋之違章遭拆
            除後,亦能申請現地安置,保障其居住權,顯見,都市更新
            誠事關公益甚明。
      2.本件都更案實質上已完成復甦都市之機能,且已發揮改善居
            住環境之如下公共利益:
            (1)都市機能之提昇及市容景觀之改善:
            A、更新前之基地狀況:舊違章建物占用之情況嚴重:本更
  新單元內約1/3   除一座舊三合院部份為合法建物外,其
  餘60%   以上之土地均遭16戶舊違章建築占用,違章建築
  面積約612   坪,數十年來,因舊違章建築無法拆遷,造
  成基地髒亂閒置,影響市容,妨礙鄰近地區發展。危害
  公共安全:非法之違章建物不僅缺乏消防安全設備,加
  以其主要構造為磚造、鐵木構造架,興建逾四、五十年
  ,年久失修,安全堪虞。影響公共安寧:舊違章建物中
  之其中二戶,係合併作為宮廟使用,煙霧迷漫,朝拜香
  客吵雜,妨害公共安寧。妨害都市發展:舊違章建物中
  ,其中部份為自住,部份則供作營業使用而販售檳榔及
  開設卡拉OK店等,不僅有礙市容,且其中三戶為空屋無
  人管理,髒亂不堪,亦造成都市環境髒亂,無法發揮都
  市應有之規劃機能,且有妨礙都市發展及市容觀瞻。
            B、更新後之基地狀況:完成違章建築戶之安置,並順利拆
  除612   坪之舊違章建築物,且於核定後發放高達62,594
  ,743元補償金予12戶異地安置戶;其餘之違章建築戶,
  則係選擇現地安置,其選配合計約140   坪之更新後住宅
  ,且現地安置戶選配更新後房車價值約49,607,950元。
  總計本更新舊違章建築戶安置後其價值已達88,990,430
  元,若以目前市價每坪55萬,價值更高達116,262,704
  元,現皆已於99年12月前與違章戶完成交屋接管作業,
  順利協助政府解決16戶舊違章建築戶之安置問題,妥適
  保障全體地主及舊違章建築戶之權益。改善居住環境:
  現因本更新單元之整體規劃,且伴隨舊違章建築安置方
  案之決解而順利安置,目前115   戶建物已完成興建,含
  :店面6   戶,一般事務所1   戶、住宅108   戶、181   部停
  車位,已大大提昇本更新單元內之居住環、生活機能,
  並解決公共安全、安寧及衛生等長久以來政府未解決的
  問題。解決地區停車位不足之問題:伴隨181   部停車位
  之設置,滿足當地住宅及停車需求,並間接有效解決鄰
  近地區停車位不足的問題。提供開放之人行空間:本更
  新單元臨基地北側道路部份,設置有長約130   公尺、寬
  3   公尺之人行公共空間;另臨東側道路部份,則設置逾
  5.0   公尺寬之開放性人行公共空間,並栽植大型行道樹
  ,已改善市容景觀,增加公共休憩空間,有效發揮都市
  機能。
            (2)發揮地盡其利、物盡其用之最大功效及其價值,全體地主
                  均同蒙其利:更新前地主之土地價值約為5.55億元,而更
                  新後地主可分配之價值已高達約12億餘元;若以目前市價
                  每坪55萬保守概估,更新後地主可分配之價值更高達約19
                  .35   億元,因更新而增加之價值約13.67   億元,增加比例
                  高達3.38倍之多。承上,其中就原告所有之土地,於更新
                  前之價值計約1   億餘元,於更新後原告可分配之價值已高
                  達約2.39億元,因更新而增加之價值約1.28億元,增加比
              高達3.38倍之多。承上,其中就原告所有之土地,於更新
                  前之價值計約1   億餘元,於更新後原告可分配之價值已高
                  達約2.39億元,因更新而增加之價值約1.28億元,增加比
                  例達2.18倍之多;若以目前市價每坪55萬元保守概估,更
                  新後原告可分配之價值更高達3.81億元,因更新而增加之
                  比例更高達3.49倍之多。由上可知,本更新案之實施,不
                  僅未損及原告之權益,反係增進其之權利價值高達二至三
                  倍,而發揮地盡其利、物盡其用之最大功效及其價值,全
                  體地主均同蒙其利。
            (3)據上,姑不論本件原核定都市更新事業實施之行政處分是
                  否違法乙事,原處分若經撤銷,則原處分機關勢必將再重
                  新辦理都市更新案之重行申請,不僅延宕時日,且參加人
                  已興建完成地上1   層至15層、地下1   層至3   層(總計戶數
                  115   戶、總樓地板面積22,794.94   ㎡、汽車位181   輛、機
                  車位303   輛)之建築物及人行步道(面積525.86㎡)等工
                  程,均須拆除回復原狀,再為申請後重行興建,無疑係就
                  已完成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之公共利益為重大破
                  壞;苟如重行拆除回復原狀後,未能再予重建而荒廢,不
                  僅都市更新之目的,無法達成,且已遭拆除之老舊窳陋違
                  章戶,亦無法重回現地居住,其結果將造成較都更程序進
                  行前更嚴重之損害,對公益之影響,至深且鉅。是果如原
                  告所稱:其於權利變換計畫書所核定得受分配之權利價值
                  分,由當事人以現金相互找補之方式行之。原告主張撤銷
                  原處分所能達成之目的,僅在於維護其部分財產權(原告
                  所有之土地持份,僅佔本件都市更新土地之一小部分),
                  與參加人在內之其他大多數權利人的財產權、居住權,且
                  都市更新為達成能提升復興城市、增加公設居住品質、維
                  護公共安全、提升城市競爭力、改善社區環境,以及保障
                  老舊社區住戶之居住權等重大公益目的,亦將無法達成,
                  而有違背公法上比例原則之要求。基此,縱原告受有損害
                  ,亦遠不及所應維護已興建完成的建築物及其工程之公益
                  ,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駁回原告之訴等語。
回覆 王家 在4/5/2012 1:34:04 PM的回覆:
吳庚與赫爾曼的相同點??

吳庚所謂的理想的整合狀態根本不存在
因為世界上的社會不可能有理想狀態

所以根吳庚的想法跟赫爾曼的披薩一樣
都不可能存在
回覆 現在是怎樣? 在4/5/2012 1:39:50 PM的回覆:
經濟學計算又變回法院實務了嗎?

還有,我沒耐心看完,既然你看完了,就請你po出重點出來,不要po一大堆,嚇人阿?

你po愛因斯坦po來po去打到自己你忘了嗎?

真是的。

回覆 @@ 在4/5/2012 1:45:02 PM的回覆:
吳庚老師風格不減當年啊.
回覆 煩死人了 在4/5/2012 1:46:08 PM的回覆:
我說吧!這是陷阱。

關於公益與私益的問題,憲法法庭可以解決。

所以,我不論戰此議題,交給大法官。(看界十大法官會不會拿甚麼誰誰誰的經濟分析來論述所謂的公益)

就這樣~!
回覆 xyz 在4/5/2012 1:47:45 PM的回覆:
現在是怎樣?   在2012/4/5   下午   01:39:50的回覆:
經濟學計算又變回法院實務了嗎?

還有,我沒耐心看完,既然你看完了,就請你po出重點出來,不要po一大堆,嚇人阿?

你po愛因斯坦po來po去打到自己你忘了嗎?

真是的。
=========
您又跳針了

1.由上可知,本更新案之實施,不僅未損及原告之權益,反係增進其之權利價值高達二至三倍,而發揮地盡其利、物盡其用之最大功效及其價值,全體地主均同蒙其利。

2.基此,縱原告受有損害,亦遠不及所應維護已興建完成的建築物及其工程之公益,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駁回原告之訴等語。
==========
套用到本案

1.王家不參予都更

            不僅不能改建,而且影響804,802地主不能使用其土地,並且需向他人主張帶地通行權,是損人不利己行為

2.王家參予都更

         袋地可獲得更新完成後之建物補償,林地所有人也毋需提供通行權給王家,雙方互蒙其利


縱王家對權利變換後之價值有疑慮,然具體作法是提起權利變換價值異議之訴,而不是一干子打翻一條船,讓別人也不能參予都更
回覆 赫爾曼的批薩 在4/5/2012 1:50:52 PM的回覆:
XYZ又贏了
回覆 Cc.. 在4/5/2012 1:51:46 PM的回覆:
又不懂裝懂裝博學      胡扯瞎掰一堆專有名詞了~

這種把戲騙拿去騙外行人還可以~

惡之華的漫畫第三集到底看了沒?

吳庚的定義也沒錯   其他不用多說   考完再講   cc~~
回覆 關於系爭 在4/5/2012 1:57:31 PM的回覆:
我不再論戰(前面已浪費太多時間)(你前面po過了現在又再po,你不會覺得很煩阿?!)

等釋憲。就這樣。



回覆 餓之華 在4/5/2012 2:21:21 PM的回覆:
吳庚吳庚...

什麼是理想的整合狀態?
說了等於沒說
回覆 波動與粒子 在4/5/2012 2:22:56 PM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1:12:33的回覆:
唉..你打到自己了!         在2012/4/5         下午         01:08:30的回覆:
叫你不要死抱愛因斯坦你就不信!現在漏洩了吧!

拼命po文,也不看~?!

----------------
這一次兩位物理學「巨人」交手,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而愛因斯坦雖然仍覺得哥本哈根詮釋有問題,但以後的發言更謹慎了。

以上!是你自己轉po的。

===========
??????

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

原來有人不知道波耳是波動說的創立者喔

而愛因斯坦是粒子說的創立者


---------------
創立?你又露屑了(看來你很會唬!)

關於光的性質如何,這段<歷史>你自己再好好去google吧!

至於現今理論物理學界關於量子力學,我也勸你自己再好好讀一下。

就這樣!
回覆 xyz 在4/5/2012 2:35:32 PM的回覆:
波動與粒子   在2012/4/5   下午   02:22:56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1:12:33的回覆:
唉..你打到自己了!     在2012/4/5     下午     01:08:30的回覆:
叫你不要死抱愛因斯坦你就不信!現在漏洩了吧!

拼命po文,也不看~?!

----------------
這一次兩位物理學「巨人」交手,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而愛因斯坦雖然仍覺得哥本哈根詮釋有問題,但以後的發言更謹慎了。

以上!是你自己轉po的。

===========
??????

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

原來有人不知道波耳是波動說的創立者喔

而愛因斯坦是粒子說的創立者


---------------
創立?你又露屑了(看來你很會唬!)

關於光的性質如何,這段<歷史>你自己再好好去google吧!

至於現今理論物理學界關於量子力學,我也勸你自己再好好讀一下。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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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誰漏餡

1913年,丹麥物理學家尼爾斯·波耳提出理論,主張電子以固定的角動量環繞著體積極小的原子核運行[6]。然而,一直到1926年、量子力學發展後,薛丁格方程式才解釋了原子中的電子波動,定下關於新概念「軌域」的函數[1][7]。
回覆 你還不承認? 在4/5/2012 2:37:40 PM的回覆:
創立?
你用創立還說明光的性質的研究歷史,不就是錯誤?

你到底知不知道光的歷史阿?

愛因斯坦創立了光的粒子說?波爾創立的光的波動說?

創立?

回覆 xyz 在4/5/2012 2:38:50 PM的回覆:
你還不承認?   在2012/4/5   下午   02:37:40的回覆:
創立?
你用創立還說明光的性質的研究歷史,不就是錯誤?

你到底知不知道光的歷史阿?

愛因斯坦創立了光的粒子說?波爾創立的光的波動說?

創立?
=========
你還在凹啊?

原子能階

            波爾假說:原子存在某些定態,在這些定態時不發出也不吸收電磁輻射,原子定態能量只能採取某些分立值E1、E2等,這些定態能量的值稱為能階。
            電子通過能階躍遷可以改變其軌道,當它從離原子核較遠的軌道(高能階)躍遷到離原子核較近的軌道(低能階)上時將會發射出光子,反之將會吸收光子。每個躍遷對應一個特定的能量和波長。


回覆 還有阿 在4/5/2012 2:39:19 PM的回覆:
你自己轉po的,打那麼多問號幹嘛?



回覆 唉.... 在4/5/2012 2:40:35 PM的回覆:
看來你不知道光的歷史,不然怎麼會用創立這兩個字呢?

回覆 xyz 在4/5/2012 2:41:00 PM的回覆:
有人扯光電效應

卻不知道原子軌道理論與能階跳躍

用片段資訊架構量子理論   

真是夠了
回覆 我也來轉po 在4/5/2012 2:41:46 PM的回覆:
轉po好好玩。

粒子理論的新生波動理論幾乎在所有光學和電磁學的現象中得到了驗證,這是19世紀物理學的一個重大成果。但到19世紀末期,有一些實驗現象要不是無法解釋,就是違反當時理論,其中一個爭議即為光電效應。實驗數據的結果指出,放出的電子能量與光線的頻率成正比,而非強度。更特別的是,當光線小於某一個最小頻率後,無論再加大強度,都不會產生感應電流,這現象似乎是違反了波理論。許多年來,物理學家們嘗試尋找答案都無功而返,直到1905年愛因斯坦讓粒子理論重回歷史舞台。由於太多的實驗現象為波動理論佐證,使得愛因斯坦的想法,在當時的物理學界受到了巨大質疑。然而愛因斯坦對光電效應的解釋最終得到了認同,並開啟了波粒二象性和量子力學兩扇大門。

喵~~~~~
回覆 Oops 在4/5/2012 2:43:11 PM的回覆:
現在從量子力學在當代理論物理學界的地位變成了光電效應的理論內容了嗎?

你到底知不知道光的粒子說與波動說的歷史阿?

煩死人了!

回覆 xyz 在4/5/2012 2:43:52 PM的回覆:
唉....   在2012/4/5   下午   02:40:35的回覆:
看來你不知道光的歷史,不然怎麼會用創立這兩個字呢
===============
閣下不是在提光電效應嗎?

居然不知道原子波動理論是波爾創造的?

是他首先提出能階理論

而後才有愛因斯坦的光粒子理論

拜託高中物理課本翻一翻好嗎

回覆 xyz 在4/5/2012 2:45:08 PM的回覆:
Oops   在2012/4/5   下午   02:43:11的回覆:
現在從量子力學在當代理論物理學界的地位變成了光電效應的理論內容了嗎?

你到底知不知道光的粒子說與波動說的歷史阿?

煩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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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扯啦!   在2012/4/5   下午   12:35:36的回覆:
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羅素的數學原理你懂嗎?

隨便講出一個人名就好像非認識他才厲害喔?

真可笑!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讀了沒阿?

!
回覆 你又露屑了! 在4/5/2012 2:48:49 PM的回覆:
閣下不是在提光電效應嗎?

居然不知道原子波動理論是波爾創造的?

是他首先提出能階理論

而後才有愛因斯坦的光粒子理論

拜託高中物理課本翻一翻好嗎

----------------
不懂為什麼一個人露屑了還可以這麼大聲?

光的粒子說與波動說之爭你到底知不知道這段歷史阿?

你以為光電效應是20世紀才突然迸出來的嗎?要不是前人的努力研究,你以為愛因斯坦跟波爾就能獨立完成?

拜託!

你的目光還真的不是有夠淺!
回覆 嘿~! 在4/5/2012 2:49:31 PM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2:45:08的回覆:
Oops         在2012/4/5         下午         02:43:11的回覆:
現在從量子力學在當代理論物理學界的地位變成了光電效應的理論內容了嗎?

你到底知不知道光的粒子說與波動說的歷史阿?

煩死人了!
===========
就是要扯啦!         在2012/4/5         下午         12:35:36的回覆:
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羅素的數學原理你懂嗎?

隨便講出一個人名就好像非認識他才厲害喔?

真可笑!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讀了沒阿?

!

-----------------
回覆 xyz 在4/5/2012 2:50:02 PM的回覆:
你又露屑了!   在2012/4/5   下午   02:48:49的回覆:
閣下不是在提光電效應嗎?

居然不知道原子波動理論是波爾創造的?

是他首先提出能階理論

而後才有愛因斯坦的光粒子理論

拜託高中物理課本翻一翻好嗎

----------------
不懂為什麼一個人露屑了還可以這麼大聲?

光的粒子說與波動說之爭你到底知不知道這段歷史阿?

你以為光電效應是20世紀才突然迸出來的嗎?要不是前人的努力研究,你以為愛因斯坦跟波爾就能獨立完成?

拜託!

你的目光還真的不是有夠淺!
=====================
先生您再掰嗎

1913年波耳提出了原子結構的波耳模型。按照這一模型電子環繞原子核作軌道運動,外層軌道比內層軌道可以容納更多的電子;較外層軌道的電子數決定了元素的化學性質。如果外層軌道的電子落入內層軌道,將釋放出一個帶固定能量的光子。

1905         年愛因斯坦(A.Einstein,德裔瑞士人,1879-1955)發表〈對光的生成及轉化的啟發式觀點〉(On         a         heuristic         point         of         view         concerning         the         gener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light)的論文,愛因斯坦提出光量子的觀念與光電方程式,精采地解釋了光電效應的原理,確立了光粒子性概念。     

回覆 嘿~! 在4/5/2012 2:51:11 PM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2:45:08的回覆:
Oops         在2012/4/5         下午         02:43:11的回覆:
現在從量子力學在當代理論物理學界的地位變成了光電效應的理論內容了嗎?

你到底知不知道光的粒子說與波動說的歷史阿?

煩死人了!
===========
就是要扯啦!         在2012/4/5         下午         12:35:36的回覆:
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羅素的數學原理你懂嗎?

隨便講出一個人名就好像非認識他才厲害喔?

真可笑!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讀了沒阿?

!

-----------------

嘿~!不是你先扯經濟學的喔?還要我去念甚麼"Theories         of         economic         regulation"

再來回應好嗎

的嗎?

波斯納?
德沃金要不要算變念一念才能回應呢?

回覆 xyz 在4/5/2012 2:52:24 PM的回覆:
嘿~!   在2012/4/5   下午   02:51:11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2:45:08的回覆:
Oops     在2012/4/5     下午     02:43:11的回覆:
現在從量子力學在當代理論物理學界的地位變成了光電效應的理論內容了嗎?

你到底知不知道光的粒子說與波動說的歷史阿?

煩死人了!
===========
就是要扯啦!     在2012/4/5     下午     12:35:36的回覆:
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羅素的數學原理你懂嗎?

隨便講出一個人名就好像非認識他才厲害喔?

真可笑!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讀了沒阿?

!

-----------------

嘿~!不是你先扯經濟學的喔?還要我去念甚麼"Theories     of     economic     regulation"

再來回應好嗎

的嗎?

波斯納?
德沃金要不要算變念一念才能回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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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您再掰嗎

1913年波耳提出了原子結構的波耳模型。按照這一模型電子環繞原子核作軌道運動,外層軌道比內層軌道可以容納更多的電子;較外層軌道的電子數決定了元素的化學性質。如果外層軌道的電子落入內層軌道,將釋放出一個帶固定能量的光子。

1905     年愛因斯坦(A.Einstein,德裔瑞士人,1879-1955)發表〈對光的生成及轉化的啟發式觀點〉(On     a     heuristic     point     of     view     concerning     the     gener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of     light)的論文,愛因斯坦提出光量子的觀念與光電方程式,精采地解釋了光電效應的原理,確立了光粒子性概念。         
回覆 雞同鴨講 在4/5/2012 2:53:47 PM的回覆:
煩死人了,現在是雞同鴨講。

有人根本不知道對方再講甚麼,只會拼命轉po用來合理化自己的謬誤。

真的是太不應該了!


我先問你啦!你到底知不知道光的粒子說與波動說的研究歷史?

請   回   答!
回覆 xyz 在4/5/2012 2:55:51 PM的回覆:
雞同鴨講   在2012/4/5   下午   02:53:47的回覆:
煩死人了,現在是雞同鴨講。

有人根本不知道對方再講甚麼,只會拼命轉po用來合理化自己的謬誤。

真的是太不應該了!


我先問你啦!你到底知不知道光的粒子說與波動說的研究歷史?

請         回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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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高中物理念完再來掰好嗎!

http://aeea.nmns.edu.tw/aeea/courses/2006_courses/lec08.html

http://140.134.32.129/eduteach/op3/op3-3/op3-3.htm

一、認識光譜學   (Spectroscopy)   :

            光不顏色的成因。   

二、認識波爾   (Bohr)   的原子模型。

三、認識量子力學:

            量測的決定論   (Determinism)。
            測不準原理   (The   Uncertainty   Principle)。
            原子之量子數   (Quantum   numerbers)。
            原子能階   (Energy   Levels)。   

回覆 你真的是喔! 在4/5/2012 2:58:19 PM的回覆:
你到底回不回答阿?

光的研究歷史,亦即光的波動說與光的粒子說   的這段歷史你到底知不知道阿?

請回答。

你還不承認你的創立說顯示了你的謬誤嗎?

真是的。
回覆 xyz 在4/5/2012 3:01:07 PM的回覆:
你真的是喔!   在2012/4/5   下午   02:58:19的回覆:
你到底回不回答阿?

光的研究歷史,亦即光的波動說與光的粒子說         的這段歷史你到底知不知道阿?

請回答。

你還不承認你的創立說顯示了你的謬誤嗎?

真是的。
=========
跳針王!

我講是的光電效應及量子力學的波動說與粒子說之爭

別再跳針了好嗎?


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公式(1905)是量子力學創始時之里程碑之一。對量子力學以後的發展,他也積極參與,並很有貢獻。但到1925左右,他在量子力學的看法上,與哥本哈根一派起了歧見。他與玻爾有過很多次公開與私下的辯論。最有名的一次公開辯論發生在1930年十月的一次Solvay         Conference。愛因斯坦也設計了一個「想像實驗」:在一個盒子中,放進光子(或粒子)。盒子上有一小孔,由一時鐘控制。若有光子自孔中逸出,逸出之時間可以從時鐘得到,其精確度可以做到任意地小。在逸出前後可以仔細地測量盒子之重量,以精準決定逸出光子之能量(用質能互換)。這樣,時間與能量都可以測得很準,推翻了時間與能量的測不準原理。

玻爾也參加了這次會議。聽了愛因斯坦的「想像實驗」後,一時不知如何反駁,悶悶不樂。當晚一夜苦思,想出了破解之法:如果要測盒子重量,須要用秤。故光子之逸出前後,盒子之高低位置便有一個不準度。再根據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這又就會造成時鐘讀數的不準確。計算結果正好可以滿足測不準原理的要求。──愛因斯坦被他自己一手建造的廣義相對論打敗。

這一次兩位物理學「巨人」交手,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而愛因斯坦雖然仍覺得哥本哈根詮釋有問題,但以後的發言更謹慎了。
回覆 哈哈! 在4/5/2012 3:02:57 PM的回覆:
知道自己的創立說的謬誤現在又見風轉舵扯到光電效應了喔?

哈哈哈!

你真的都不回答我的問題只會扯東扯西嗎?我就不相信你不知道我在攻擊你的是甚麼!
回覆 xyz 在4/5/2012 3:05:19 PM的回覆:
不要再跳針了!!

我說明明是:

不知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怎麼有人硬要竄改命題為

光的二元例子性?
==============
XYZ   在2012/4/5   下午   01:02:08的回覆:
你po這麼多出來幹嘛         在2012/4/5         下午         12:57:38的回覆:
嚇人阿?!

你到底知不知道愛因斯坦是因為什麼而得到諾貝爾物理學獎的?

請     回     答!

煩死人了,po一堆出來幹嘛!

李茂生可以不知道Nussbaum,為什麼我非得知道甚麼Richard         A.         Posner

找我麻煩阿?!
=========
因為你在唬人

光po個光電效應就出來唬人

不知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最後導生出量子理論

成功的解釋光的二元性

而偏偏愛因斯坦是不支持量子理論的
回覆 好吧! 在4/5/2012 3:05:33 PM的回覆:
反正你也知道自己的謬誤了,現在要扯光電效應與量子力學的問題,我不反對,那麼就照你po的,

這一次兩位物理學「巨人」交手,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而愛因斯坦雖然仍覺得哥本哈根詮釋有問題,但以後的發言更謹慎了。


對比你之前說的:更別提愛因斯坦根本是反對量子力學的

So?

回覆 幹 在4/5/2012 3:05:49 PM的回覆:

看不清了

到底誰才是真正的不懂裝懂?
回覆 哈哈哈 在4/5/2012 3:07:45 PM的回覆:
我還能說甚麼呢?

我勸你還是自己在好好看一下光的波動說與粒子說的研究歷史吧?!

創立?你真的是法律人嗎?用字如此的不嚴謹阿?

呵呵.........
回覆 xyz 在4/5/2012 3:08:00 PM的回覆:
哈哈!   在2012/4/5   下午   03:02:57的回覆:
知道自己的創立說的謬誤現在又見風轉舵扯到光電效應了喔?

哈哈哈!

你真的都不回答我的問題只會扯東扯西嗎?我就不相信你不知道我在攻擊你的是甚麼!
========
夠了沒

跳針王

您看不懂什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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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

還拼命自打嘴巴

波動與粒子   在2012/4/5   下午   02:22:56的回覆:

創立?你又露屑了(看來你很會唬!)

關於光的性質如何,這段<歷史>你自己再好好去google吧!

至於現今理論物理學界關於量子力學,我也勸你自己再好好讀一下。

就這樣!


回覆 呵呵... 在4/5/2012 3:13:07 PM的回覆:
不知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
你又在裝傻了,裝沒看到了,

而且你真真正正完全露屑了!

光的波動說與粒子說之爭根本不是起源於光電效應,難道你不知道嗎?

顯然對於光的研究   歷   史   你   完   全   不知   道   !

答案已經出來了。(你也不用回答了,哈哈!)
回覆 xyz 在4/5/2012 3:13:45 PM的回覆:
有人又自打嘴巴了

原來

光的波動說與粒子說=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
哈哈哈   在2012/4/5   下午   03:07:45的回覆:
我還能說甚麼呢?

我勸你還是自己在好好看一下光的波動說與粒子說的研究歷史吧?!

創立?你真的是法律人嗎?用字如此的不嚴謹阿?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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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         在2012/4/5         下午         01:02:08的回覆:
你po這麼多出來幹嘛     在2012/4/5     下午     12:57:38的回覆:
嚇人阿?!

你到底知不知道愛因斯坦是因為什麼而得到諾貝爾物理學獎的?

請               回               答!

煩死人了,po一堆出來幹嘛!

李茂生可以不知道Nussbaum,為什麼我非得知道甚麼Richard     A.     Posner

找我麻煩阿?!
=========
因為你在唬人

光po個光電效應就出來唬人

不知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最後導生出量子理論

成功的解釋光的二元性

而偏偏愛因斯坦是不支持量子理論的
回覆 哈哈哈哈 在4/5/2012 3:15:48 PM的回覆:
我們真正見識到了一個人面對自己的謬誤會是如何的強硬。

回覆 xyz 在4/5/2012 3:18:08 PM的回覆:
就說您漏餡還不知嗎?

1905年,愛因斯坦擴展了普朗克的量子假設,並用其成功的解釋了光電效應現象。[11]   波爾給出了他的原子模型,這個模型充分的吸收了普朗克的量子假設。[12]   這些工作和20世紀初的其他一些工作創立了「舊量子論」。

1924年,路易·德布羅意提出了物質波假設。此假設的提出成為了一個轉折點,從那以後,一個更高級且更完整的量子力學逐漸出現了。[13]   在20年代中期對「新量子力學」或「新物理學」做出了重要貢獻的物理學家還有,馬克斯·波恩,[14]   保羅·狄拉克,[15]   維爾納·海森堡,[16]   沃爾夫岡·包立,[17]   以及   埃爾溫·薛丁格。[18]

20世紀40代末到50年代初,朱利安·施溫格,朝永振一郎,理察·費曼和弗里曼·戴森   合作或分別同時發展了量子電動力學,它研究的對象是電磁交互作用的量子性質(即光子的發射和吸收)、帶電粒子的產生和湮沒、帶電粒子間的散射、帶電粒子與光子間的散射等等。此後,穆雷·格爾曼   發展了關於強力的量子力學理論--量子色動力學。

==============
呵呵...   在2012/4/5   下午   03:13:07的回覆:
不知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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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在裝傻了,裝沒看到了,

而且你真真正正完全露屑了!

光的波動說與粒子說之爭根本不是起源於光電效應,難道你不知道嗎?

顯然對於光的研究         歷         史         你         完         全         不知         道         !

答案已經出來了。(你也不用回答了,哈哈!)
回覆 佩服佩服 在4/5/2012 3:19:09 PM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3:13:45的回覆:
有人又自打嘴巴了

原來

光的波動說與粒子說=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
對於前人的研究你可以這樣一刀兩斷?然後變成兩者命題不同?

佩服佩服,比古希臘前蘇格拉底的詭辯學派還厲害!
回覆 xyz 在4/5/2012 3:23:20 PM的回覆:
閣下別再耍寶了好嗎?

連光電效應是指物質吸收光子(photon)並激發出自由電子的行為

連物質波和電子波的不同都分不清

還想唬人嗎?
===============
哈哈哈哈   在2012/4/5   下午   03:15:48的回覆:
我們真正見識到了一個人面對自己的謬誤會是如何的強硬。
回覆 喔! 在4/5/2012 3:25:00 PM的回覆:
波斯納我確實都沒他的書,德沃金也沒有。

法律經濟分析?嗯嗯..............
回覆 你就繼續 在4/5/2012 3:26:27 PM的回覆:
你就繼續去玩你的光電效應吧?!

回覆 xyz 在4/5/2012 3:27:37 PM的回覆:
就說閣下漏餡了嗎

光波=電磁波(橫波)

電子軌道=物質波(機率)

你到跟大家解釋一下

這二者怎麼混在一起的?
==============
佩服佩服   在2012/4/5   下午   03:19:09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3:13:45的回覆:
有人又自打嘴巴了

原來

光的波動說與粒子說=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
對於前人的研究你可以這樣一刀兩斷?然後變成兩者命題不同?

佩服佩服,比古希臘前蘇格拉底的詭辯學派還厲害!
回覆 你還要繼續玩喔? 在4/5/2012 3:30:19 PM的回覆:
奇怪!現在又變成光波與物質波之爭了嗎?

阿愛因斯坦的粒子說呢?

煩死人了!

你可不可以拜要再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而把光電效應的理論內容扯進來來模糊焦點?

你不覺得自己的掩飾手法有待改進嗎?

真是的。

回覆 xyz 在4/5/2012 3:32:46 PM的回覆:
裝傻的人是您罷
你到解釋一下傳統的光的二元性
怎麼解釋光電效應啊
又怎解釋電子波啊?
您到底懂不懂量子力學在談什麼?
不一樣的東西都可混為一談?
===============
佩服佩服   在2012/4/5   下午   03:19:09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3:13:45的回覆:
有人又自打嘴巴了

原來

光的波動說與粒子說=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
對於前人的研究你可以這樣一刀兩斷?然後變成兩者命題不同?

佩服佩服,比古希臘前蘇格拉底的詭辯學派還厲害
回覆 xyz 在4/5/2012 3:34:54 PM的回覆:
跳針王

原來光電效應不是您先提的喔

真是做賊地喊抓賊了
===========
就是要扯啦!         在2012/4/5         下午         12:35:36的回覆:
拜託,你連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都不知道吧?

羅素的數學原理你懂嗎?

隨便講出一個人名就好像非認識他才厲害喔?

真可笑!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你讀了沒阿?

!

你還要繼續玩喔?   在2012/4/5   下午   03:30:19的回覆:
奇怪!現在又變成光波與物質波之爭了嗎?

阿愛因斯坦的粒子說呢?

煩死人了!

你可不可以拜要再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而把光電效應的理論內容扯進來來模糊焦點?

你不覺得自己的掩飾手法有待改進嗎?

真是的。
回覆 你完全破功了! 在4/5/2012 3:37:51 PM的回覆:
裝傻的人是您罷
你到解釋一下傳統的光的二元性
怎麼解釋光電效應啊
又怎解釋電子波啊?
您到底懂不懂量子力學在談什麼?
不一樣的東西都可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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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想掉入你設的陷阱裡咧!在這裡跟你扯光電效應來模糊焦點嗎?

不過你最後一句話已經讓你完全破功了!

不一樣的東西?

是喔!他不一樣真的不一樣!你的歷史通通都是斷代史,光電效應的波爾與愛因斯坦之爭跟光的研究歷史毫無相關.............

真的佩服你!(你的老師是誰呢?呵呵~~~)

你也只不過想證明你有涉獵,我有說你沒有嗎?緊張甚麼阿~!



回覆 奇怪! 在4/5/2012 3:39:02 PM的回覆:
你真的很愛裝咧!

明明就說我是要說愛因斯坦是因為光電效應而獲得諾貝爾獎而不是因為相對論,你   到   底   要   我說   幾   次   阿?

!
回覆 我再轉po一次 在4/5/2012 3:41:37 PM的回覆:
有人就是喜歡裝,故意裝沒看到!

粒子理論的新生
波動理論幾乎在所有光學和電磁學的現象中得到了驗證,這是19世紀物理學的一個重大成果。但到19世紀末期,有一些實驗現象要不是無法解釋,就是違反當時理論,其中一個爭議即為光電效應。實驗數據的結果指出,放出的電子能量與光線的頻率成正比,而非強度。更特別的是,當光線小於某一個最小頻率後,無論再加大強度,都不會產生感應電流,這現象似乎是違反了波理論。許多年來,物理學家們嘗試尋找答案都無功而返,直到1905年愛因斯坦讓粒子理論重回歷史舞台。由於太多的實驗現象為波動理論佐證,使得愛因斯坦的想法,在當時的物理學界受到了巨大質疑。然而愛因斯坦對光電效應的解釋最終得到了認同,並開啟了<波粒二象性>和<量子力學>兩扇大門。
回覆 xyz 在4/5/2012 3:46:27 PM的回覆:
再po一次還是自瀑其短啦

看清楚了沒?

1924年,路易·德布羅意提出了物質波假設

還光的二元性勒


1905年,愛因斯坦擴展了普朗克的量子假設,並用其成功的解釋了光電效應現象。[11]   波爾給出了他的原子模型,這個模型充分的吸收了普朗克的量子假設。[12]   這些工作和20世紀初的其他一些工作創立了「舊量子論」。

1924年,路易·德布羅意提出了物質波假設。此假設的提出成為了一個轉折點,從那以後,一個更高級且更完整的量子力學逐漸出現了。[13]   在20年代中期對「新量子力學」或「新物理學」做出了重要貢獻的物理學家還有,馬克斯·波恩,[14]   保羅·狄拉克,[15]   維爾納·海森堡,[16]   沃爾夫岡·包立,[17]   以及   埃爾溫·薛丁格。[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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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轉po一次   在2012/4/5   下午   03:41:37的回覆:
有人就是喜歡裝,故意裝沒看到!

粒子理論的新生
波動理論幾乎在所有光學和電磁學的現象中得到了驗證,這是19世紀物理學的一個重大成果。但到19世紀末期,有一些實驗現象要不是無法解釋,就是違反當時理論,其中一個爭議即為光電效應。實驗數據的結果指出,放出的電子能量與光線的頻率成正比,而非強度。更特別的是,當光線小於某一個最小頻率後,無論再加大強度,都不會產生感應電流,這現象似乎是違反了波理論。許多年來,物理學家們嘗試尋找答案都無功而返,直到1905年愛因斯坦讓粒子理論重回歷史舞台。由於太多的實驗現象為波動理論佐證,使得愛因斯坦的想法,在當時的物理學界受到了巨大質疑。然而愛因斯坦對光電效應的解釋最終得到了認同,並開啟了<波粒二象性>和<量子力學>兩扇大門。
回覆 xyz 在4/5/2012 3:48:51 PM的回覆:
有人拼命耍寶喔
--------------------------
1924年,路易·德布羅意提出了物質波假設
----------------------
還光的二元性勒
都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二種不同的東西都可以混為一談

1905年,愛因斯坦擴展了普朗克的量子假設,並用其成功的解釋了光電效應現象。[11]   波爾給出了他的原子模型,這個模型充分的吸收了普朗克的量子假設。[12]   這些工作和20世紀初的其他一些工作創立了「舊量子論」。

1924年,路易·德布羅意提出了物質波假設。此假設的提出成為了一個轉折點,從那以後,一個更高級且更完整的量子力學逐漸出現了。[13]   在20年代中期對「新量子力學」或「新物理學」做出了重要貢獻的物理學家還有,馬克斯·波恩,[14]   保羅·狄拉克,[15]   維爾納·海森堡,[16]   沃爾夫岡·包立,[17]   以及   埃爾溫·薛丁格。[18]
=================

你完全破功了!   在2012/4/5   下午   03:37:51的回覆:
裝傻的人是您罷
你到解釋一下傳統的光的二元性
怎麼解釋光電效應啊
又怎解釋電子波啊?
您到底懂不懂量子力學在談什麼?
不一樣的東西都可混為一談?

-----------------
我才不想掉入你設的陷阱裡咧!在這裡跟你扯光電效應來模糊焦點嗎?

不過你最後一句話已經讓你完全破功了!

不一樣的東西?

是喔!他不一樣真的不一樣!你的歷史通通都是斷代史,光電效應的波爾與愛因斯坦之爭跟光的研究歷史毫無相關.............

真的佩服你!(你的老師是誰呢?呵呵~~~)

你也只不過想證明你有涉獵,我有說你沒有嗎?緊張甚麼阿~
回覆 呵呵... 在4/5/2012 3:50:07 PM的回覆:
開始不講理了.....

光的性質
波動與粒子之爭

粒子說的新生

波粒二象性   量子力學

------------------
凡此種種,都是整個物理學科學史的發展過程,怎麼可以切割呢!



回覆 哈! 在4/5/2012 3:51:32 PM的回覆:
你書念了沒阿!
要不要考試阿?

我看你去考物理治療師好了。

回覆 xyz 在4/5/2012 3:52:48 PM的回覆:
波耳模型是丹麥物理學家尼爾斯·波耳於1913年提出的關於氫原子結構的模型。波耳模型引入量子化的概念,使用古典力學研究原子內電子的運動,很好地解釋了氫原子光譜和元素周期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波耳模型是20世紀初期物理學取得的重要成就,對原子物理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波耳模型將古典力學的規律應用於微觀的電子,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系列困難。根據古典電動力學,做加速運動的電子會輻射出電磁波,致使能量不斷損失,而波耳模型無法解釋為什麼處於定態中的電子不發出電磁輻射。波耳模型對躍遷的過程描寫含糊。因此波耳模型提出後並不被物理學界所歡迎,還遭到了包括拉塞福、薛丁格在內的諸多物理學家的質疑。波耳曾經的導師、劍橋大學的約瑟夫·湯姆森拒絕對其發表評論。薛丁格甚至評價說是「糟透的躍遷」[4]。

此外,波耳模型無法揭示氫原子光譜的強度和精細結構,也無法解釋稍微複雜一些的氦原子的光譜,以及更複雜原子的光譜。因此,波耳在領取1922年諾貝爾物理學獎時稱:「這一理論還是十分初步的,許多基本問題還有待解決。」

波耳模型引入了量子化的條件,但它仍然是一個「半古典半量子」的模型。完全解決原子光譜的問題必須徹底拋棄古典的軌道概念。儘管波耳模型遇到了諸多困難,然而它顯示出量子假說的生命力,為古典物理學向量子物理學發展鋪平了道路。

物質波

然而,波耳對於原子光譜的大膽假設,已經在物理學界掀起漣漪。以能量躍遷,而非古典的電荷加速度運動,來說明電磁輻射來源,這樣的變革性假設引起了許多物理學家的注意,並試圖以這個觀念出發,推演出其他的結果。1923年,德布羅依(de   Broglie)為了尋找一個能圓滿解釋波耳模型、並將其推廣至適用於所有原子的理論,提出了「物質波(matter   wave)」概念。該概念的核心為「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即是說,任何物質都具有波的性質,無法定義出其確切位置。以公式表達此學說,即為:

λ=h/p

λ是某物體的「物質波」波長,h是蒲朗克常數,p是物體的動量。

利用物質波的觀念,可進一步解釋波耳先前關於角動量的假定:原子中電子的角動量必須是蒲朗克常數h的整數倍。推導過程如下:

考慮圓周運動的情況,則電子角動量與動量的關係為:

L   =   n(h/2π)   =   rp

r是電子與原子核的距離,亦即原子半徑。

代入德布羅依的物質波公式   λ   =   h/p:

nh/2π   =   r.h/λ

整理可得:

2πr   =   nλ

此式左側是圓周長,右側則是電子物質波波長的整數倍。這條公式的含意即是:電子的物質波必須在其軌道上形成駐波,宛若某種「共鳴」。此一結果之大膽、創新,在當時極具震撼力。

1927年,Lester   Germer和Clinton   Davisson以電子進行鑷金屬晶格之繞射實驗,證實了電子確實能表現出波才有的繞射效應。德布羅依因此以物質波理論獲得1929年諾貝爾物理學獎。

至此,似乎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釋。儘管波耳模型尚無法解釋某些原子光譜內的精細結構,但一般相信,以物質波的觀念出發,這些結構終究能夠被其他關於電子軌道的量子化條件所圓滿處理,一時無法解決不過是因為這些計算太過複雜罷了。原子模型的建立,也似乎告了個段落。

然而,物質波的概念,卻在不久後引伸出了全盤否定上述所有的原子模型的理論:薛汀格方程式。
回覆 xyz 在4/5/2012 3:55:03 PM的回覆:
我都考上還念什麼書?

倒是您如果還沒考上就別浪費時間打嘴泡

扯一些您根本不懂的東西好嗎?
======================
哈!   在2012/4/5   下午   03:51:32的回覆:
你書念了沒阿!
要不要考試阿?

我看你去考物理治療師好了。
回覆 動感超人 在4/5/2012 3:56:18 PM的回覆:
你還沒玩完阿?



回覆 xyz 在4/5/2012 3:56:59 PM的回覆:
看清楚點好嗎?


波耳模型是丹麥物理學家尼爾斯·波耳於1913年提出的關於氫原子結構的模型。波耳模型引入量子化的概念,使用古典力學研究原子內電子的運動,很好地解釋了氫原子光譜和元素周期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波耳模型是20世紀初期物理學取得的重要成就,對原子物理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然而,波耳對於原子光譜的大膽假設,已經在物理學界掀起漣漪。以能量躍遷,而非古典的電荷加速度運動,來說明電磁輻射來源,這樣的變革性假設引起了許多物理學家的注意,並試圖以這個觀念出發,推演出其他的結果。1923年,德布羅依(de         Broglie)為了尋找一個能圓滿解釋波耳模型、並將其推廣至適用於所有原子的理論,提出了「物質波(matter         wave)」概念。該概念的核心為「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即是說,任何物質都具有波的性質,無法定義出其確切位置。以公式表達此學說,即為:
=====================

呵呵...   在2012/4/5   下午   03:50:07的回覆:
開始不講理了.....

光的性質
波動與粒子之爭

粒子說的新生

波粒二象性         量子力學

------------------
凡此種種,都是整個物理學科學史的發展過程,怎麼可以切割呢
回覆 呵呵 在4/5/2012 3:59:06 PM的回覆:
看來有人惱羞成怒後,一心一意只想證明自己懂,別人不懂。

還真是有夠小孩子氣!

乖。

回覆 xyz 在4/5/2012 4:01:11 PM的回覆:
我說閣下不要再耍寶了好嗎

看看以下這段文字
--------------------
1923年,德布羅依(de     Broglie)........「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即是說,任何物質都具有波的性質,無法定義出其確切位置。
-------------------------

還光的二元性勒

昏倒!
=====================
呵呵   在2012/4/5   下午   03:59:06的回覆:
看來有人惱羞成怒後,一心一意只想證明自己懂,別人不懂。

還真是有夠小孩子氣!

乖。
回覆 看來 在4/5/2012 4:04:24 PM的回覆:
你對於理論物理學史也不清楚。

歷史之爭你能裝作沒看到喔?

也對啦!你的最大興趣就是裝沒看到,裝沒聽到................

所以才會有波爾創立波動說,愛因斯坦創立粒子說
這樣滑天下之大稽的說法麻,是不是咧?呵呵..........
回覆 xyz 在4/5/2012 4:07:30 PM的回覆:
先生看不懂的人的是您吧!


人家德布羅依(de     Broglie)說的明明是物質(電子)的波粒二元性,你扯光的波粒二元性,到底誰在唬人?到底誰不懂歷史?

==================
看來   在2012/4/5   下午   04:04:24的回覆:
你對於理論物理學史也不清楚。

歷史之爭你能裝作沒看到喔?

也對啦!你的最大興趣就是裝沒看到,裝沒聽到................

所以才會有波爾創立波動說,愛因斯坦創立粒子說
這樣滑天下之大稽的說法麻,是不是咧?呵呵.....
回覆 煩死人了,乖啦! 在4/5/2012 4:11:02 PM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4:07:30的回覆:
先生看不懂的人的是您吧!
人家德布羅依(de               Broglie)說的明明是物質(電子)的波粒二元性,你扯光的波粒二元性,到底誰在唬人?到底誰不懂歷史?
---------------------
是這樣喔?那你去叫維基改阿,怪我咧!

煩不煩阿?!

「大器裝的」周董:我就是幼稚 周玉寇酸周董   33歲玩國中生遊戲 

周杰倫昨天大動作召開記者會,針對被平面媒體記者跟拍一事反擊,被指說大器是裝的,他也在官網坦承,沒錯我就是幼稚,但連母親葉惠美都認為兒子自製諷刺記者的影片一點都不好笑,另外記者會上周董自清沒對女助理伸鹹豬手,還請出身形較豐滿的助理現身,嘻皮笑臉反問有可能嗎,這個舉動引來兩性專家痛批很差勁,認為有歧視胖女生的意味!


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周杰倫火大反擊   承認大器都是裝的,周董隨即又在官網發表聲明,說跟拍記者的惡劣行為沒人探討,卻覺得是我幼稚,沒錯我就是幼稚,   比照七年前對記者比出不雅手勢,這次周杰倫改比小指,還製作影片嘲諷記者並稱自己為帝,但這次連母親葉惠美都笑不出來!   名嘴周玉蔻也在部落格PO文說,周董的女友都叫J女郎,一個賽一個年輕,男人需要青春的肉體,這不是心智不成熟的表徵嗎?同樣被跟拍,台語天后江蕙反而會邀記者用餐,羅志祥會和跟拍記者打招呼,女子天團SHE則是開玩笑的問拍了什麼,蕭亞軒與柯震東看電影被偷拍也微笑以對,周杰倫回應方式就顯得比較激烈,而周董在記者會上請出助理現身反問:有可能嗎伸鹹豬手嗎,卻引起兩性專家撻伐!   認為讓助理出面,卻又下如此注解,有歧視胖女生的意味,
回覆 xyz 在4/5/2012 4:12:53 PM的回覆:
改啥?

原來有人分不清

光的波粒二元性      和

電子(物質)的波粒二元性不同喔
===============
回覆    煩死人了,乖啦!   在2012/4/5   下午   04:11:02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4:07:30的回覆:
先生看不懂的人的是您吧!
人家德布羅依(de Broglie)說的明明是物質(電子)的波粒二元性,你扯光的波粒二元性,到底誰在唬人?到底誰不懂歷史?
---------------------
是這樣喔?那你去叫維基改阿,怪我咧!
回覆 煩不煩阿 在4/5/2012 4:14:09 PM的回覆:
現在又從光變成了物質了嗎?

看來你花樣還真多咧~~~~~

回覆 xyz 在4/5/2012 4:16:10 PM的回覆:
跳針王

高中物理學沒學好嗎?

所謂黑體輻射其實就是光和物質達到平衡所表現出的現象:物質達到平衡,所以可以用一個溫度來描述物質的狀態,而光和物質的交互作用很強,如此光和光之間也可以用一個溫度來描述(光和光之間本身不會有交互作用,但光和物質的交互作用很強)。而描述這關係的便是普朗克分佈(Plank   distribution)。

===========
煩不煩阿   在2012/4/5   下午   04:14:09的回覆:
現在又從光變成了物質了嗎?

看來你花樣還真多咧~~~~~
回覆 唉.... 在4/5/2012 4:18:05 PM的回覆:
無言,看來你餘怒未消,希望你今晚能好好入眠。

回覆 又露屑了 在4/5/2012 4:20:01 PM的回覆:
光的波粒二元性                  和

電子(物質)的波粒二元性不同喔

-----------------
唉,你到底要露屑幾次阿?

不同,哪裡不同?請   回   答   !

光的波粒與物質的波粒,兩者有何不同,請   回   答   !

回覆 xyz 在4/5/2012 4:20:55 PM的回覆:
那可不
有人扯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
卻不知道質能互換/黑體輻射
光與物質間的能量交換
還把光的波粒二元性跟物質的波粒二元性混為一談
這樣基本觀念不清楚的人
還有臉叫別人去念理論物理史?

真不知道是誰該無言?

=======
唉....   在2012/4/5   下午   04:18:05的回覆:
無言,看來你餘怒未消,希望你今晚能好好入眠。
回覆 xyz 在4/5/2012 4:26:03 PM的回覆:
前面不是講了很清楚了

電子在原子軌道中是以駐波方式存在

而其能階則為為穩定態

當其受到光子撞擊

光子將能量傳遞給電子後變換產生激發態

而脫離原有之穩定能階

變成遊離電子

相反的

一個游離電子釋放出光子後

變會回到穩定的能階狀態

這便是所謂的光電效應

也是LED的原理

你懂了沒?

還光的二元性勒

==============
又露屑了   在2012/4/5   下午   04:20:01的回覆:
光的波粒二元性          和

電子(物質)的波粒二元性不同喔

-----------------
唉,你到底要露屑幾次阿?

不同,哪裡不同?請         回         答         !

光的波粒與物質的波粒,兩者有何不同,請         回         答         
回覆 xyz 在4/5/2012 4:27:28 PM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4:26:03的回覆:
前面不是講了很清楚了

電子在原子軌道中是以駐波方式存在

而其能階則為為穩定態

當其受到光子撞擊

光子將能量傳遞給電子後變換產生激發態

而脫離原有之穩定能階

變成遊離電子

相反的

一個游離電子釋放出電磁波(光)後

變會回到穩定的能階狀態

這便是所謂的光電效應

也是LED的原理

你懂了沒?

還光的二元性勒

==============
又露屑了         在2012/4/5         下午         04:20:01的回覆:
光的波粒二元性        和

電子(物質)的波粒二元性不同喔

-----------------
唉,你到底要露屑幾次阿?

不同,哪裡不同?請     回     答     !

光的波粒與物質的波粒,兩者有何不同,請     回     答               
回覆 所以呢? 在4/5/2012 4:32:54 PM的回覆:
很好!
那麼,光的粒子,跟物質的粒子,兩者有何不同?

光的波動,跟物質的波動,兩者又有何不同?

請回答!

回覆 奇怪! 在4/5/2012 4:36:23 PM的回覆:
我問得還不夠清楚嗎?

光的波動跟粒子,與物質的波動與粒子有何不同?

沒關係!你可以繼續扯!

回覆 xyz 在4/5/2012 4:38:02 PM的回覆:
當然不同

電子(物質)的波動係指駐波(物質波),跟光的電磁波是二回事

而光子不占空間,但是物質的粒子(譬如電子)則會佔據空間!!!
====
所以呢?   在2012/4/5   下午   04:32:54的回覆:
很好!
那麼,光的粒子,跟物質的粒子,兩者有何不同?

光的波動,跟物質的波動,兩者又有何不同?

請回答!
回覆 xyz 在4/5/2012 4:39:32 PM的回覆:
還在跳針啊


=============
奇怪!   在2012/4/5   下午   04:36:23的回覆:
我問得還不夠清楚嗎?

光的波動跟粒子,與物質的波動與粒子有何不同?

沒關係!你可以繼續扯
回覆 很好! 在4/5/2012 4:39:59 PM的回覆:
很好!
你終於肯回答我的問題了!

光的波動與粒子,與物質的波動與粒子<照你所說的>,兩者不同,那麼,關於波粒二象性呢?光有沒有波粒二象性的現象?

請回答!
回覆 XYZ 在4/5/2012 4:41:27 PM的回覆:
跳針完了沒?

光的波粒二元性=光電效應的波粒二元性?

再掰嗎?
=========
很好!   在2012/4/5   下午   04:39:59的回覆:
很好!
你終於肯回答我的問題了!

光的波動與粒子,與物質的波動與粒子<照你所說的>,兩者不同,那麼,關於波粒二象性呢?光有沒有波粒二象性的現象?

請回答!
回覆 你可以再繼續扯! 在4/5/2012 4:42:53 PM的回覆:
光子是吧?

光子有沒有波粒二象性?

請回答!

回覆 掰甚麼? 在4/5/2012 4:44:16 PM的回覆:
跳針完了沒?

光的波粒二元性=光電效應的波粒二元性?

再掰嗎?

--------------------
你不用跟我耍這些啦!

到底光子有沒有波粒二象性?

有?沒有?

請回答!
回覆 XYZ 在4/5/2012 4:45:44 PM的回覆:
還在跳針嗎?

--------------------
1923年,德布羅依(de               Broglie)........「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即是說,任何物質都具有波的性質,無法定義出其確切位置。
-------------------------

還光波粒二元性?
=================
你可以再繼續扯!   在2012/4/5   下午   04:42:53的回覆:
光子是吧?

光子有沒有波粒二象性?

請回答!
回覆 XYZ 在4/5/2012 4:47:23 PM的回覆:
跳針王

--------------------
1923年,德布羅依(de Broglie)........「波粒二象性(wave–particle duality)」,即是說,任何物質都具有波的性質,無法定義出其確切位置。
-------------------------

掰甚麼?   在2012/4/5   下午   04:44:16的回覆:
跳針完了沒?

光的波粒二元性=光電效應的波粒二元性?

再掰嗎?

--------------------
你不用跟我耍這些啦!

到底光子有沒有波粒二象性?

有?沒有?

請回答!
回覆 是你再跳針吧! 在4/5/2012 4:47:56 PM的回覆:
明明就是你再跳針,還不承認喔?

到底回不回答阿!

光子

有沒有波粒二象性?

有?

沒有?

請回答!

(你可以先不要扯到物質電子嗎?煩不煩阿你!)

回覆 XYZ 在4/5/2012 4:49:39 PM的回覆:
跳針王!

XYZ   在2012/4/5   下午   01:02:08的回覆:
你po這麼多出來幹嘛         在2012/4/5         下午         12:57:38的回覆:
嚇人阿?!

你到底知不知道愛因斯坦是因為什麼而得到諾貝爾物理學獎的?

請     回     答!

煩死人了,po一堆出來幹嘛!

李茂生可以不知道Nussbaum,為什麼我非得知道甚麼Richard         A.         Posner

找我麻煩阿?!
=========
因為你在唬人

光po個光電效應就出來唬人

不知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最後導生出量子理論

成功的解釋光的二元性

而偏偏愛因斯坦是不支持量子理論的
==================


是你再跳針吧!   在2012/4/5   下午   04:47:56的回覆:
明明就是你再跳針,還不承認喔?

到底回不回答阿!

光子

有沒有波粒二象性?

有?

沒有?

請回答!

(你可以先不要扯到物質電子嗎?煩不煩阿你!)
回覆 不敢回答是吧? 在4/5/2012 4:51:55 PM的回覆:
我告訴你啦!

就是有啦!

這麼簡單的問題不敢回答?

扯這麼一堆有用嗎?

喜歡扯電子是吧?

那就要回到你所謂的愛因斯坦創立粒子說與波爾創立波動說的問題阿,不是嗎?

而光電效應裡面,愛因斯坦的粒子說關於光的部分,與波爾關於波動說關於光的部分,怎麼解釋?

你要不要回答阿?!

真好笑咧。
回覆 看來你歷史要重修 在4/5/2012 4:54:24 PM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4:49:39的回覆:
跳針王!

XYZ         在2012/4/5         下午         01:02:08的回覆:
你po這麼多出來幹嘛     在2012/4/5     下午     12:57:38的回覆:
嚇人阿?!

你到底知不知道愛因斯坦是因為什麼而得到諾貝爾物理學獎的?

請               回               答!

煩死人了,po一堆出來幹嘛!

李茂生可以不知道Nussbaum,為什麼我非得知道甚麼Richard     A.     Posner

找我麻煩阿?!
=========
因為你在唬人

光po個光電效應就出來唬人

不知光電效應本身就含有波動說和粒子說的二派之爭

最後導生出量子理論

成功的解釋光的二元性

而偏偏愛因斯坦是不支持量子理論的
==================


是你再跳針吧!         在2012/4/5         下午         04:47:56的回覆:
明明就是你再跳針,還不承認喔?

到底回不回答阿!

光子

有沒有波粒二象性?

有?

沒有?

請回答!

(你可以先不要扯到物質電子嗎?煩不煩阿你!)

----------------
你很煩咧!

你自己po的,我再重po一遍,看清楚!

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公式(1905)是量子力學創始時之里程碑之一。對量子力學以後的發展,他也積極參與,並很有貢獻。但到1925左右,他在量子力學的看法上,與哥本哈根一派起了歧見。他與玻爾有過很多次公開與私下的辯論。最有名的一次公開辯論發生在1930年十月的一次Solvay         Conference。愛因斯坦也設計了一個「想像實驗」:在一個盒子中,放進光子(或粒子)。盒子上有一小孔,由一時鐘控制。若有光子自孔中逸出,逸出之時間可以從時鐘得到,其精確度可以做到任意地小。在逸出前後可以仔細地測量盒子之重量,以精準決定逸出光子之能量(用質能互換)。這樣,時間與能量都可以測得很準,推翻了時間與能量的測不準原理。

玻爾也參加了這次會議。聽了愛因斯坦的「想像實驗」後,一時不知如何反駁,悶悶不樂。當晚一夜苦思,想出了破解之法:如果要測盒子重量,須要用秤。故光子之逸出前後,盒子之高低位置便有一個不準度。再根據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這又就會造成時鐘讀數的不準確。計算結果正好可以滿足測不準原理的要求。──愛因斯坦被他自己一手建造的廣義相對論打敗。

這一次兩位物理學「巨人」交手,玻爾大獲全勝。經此一役之後,玻爾更確立了他在量子詮釋的「教父」地位。而愛因斯坦雖然仍覺得哥本哈根詮釋有問題,但以後的發言更謹慎了。

         

四、哥本哈根詮釋與水丁格之貓              玻爾、海森堡等人從未說過「哥本哈根學派」一詞,也不曾對他們的量子詮釋做出統一的說明。並且,根據近來的研究,他們的詮釋,也非始終如一,而有演變的過程。玻爾與海森堡的立場,也不盡相同。(見Mara         Beller:         Quantum         Dialogue,         U.         Chicago         Press,         1999。)所謂「哥本哈根詮釋」,是後人為方便而起的一個籠統名詞。各家的說法,也有出入。以下的陳述是(我認為)各家共同的部份而且是目前常用的一種:


自己po得自己在裝傻喔?

煩不煩阿?!
回覆 XYZ 在4/5/2012 4:56:51 PM的回覆:
而光電效應裡面,愛因斯坦的粒子說關於光的部分,與波爾關於波動說關於光的部分,怎麼解釋?
===========
先生您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波爾的波動是電子的駐波ㄟ

還光勒


回覆 你回不回答阿? 在4/5/2012 4:58:00 PM的回覆:
到底
光子
有沒有
波粒二象性?

回不回答啊?!
回覆 XYZ 在4/5/2012 4:59:22 PM的回覆:
您跳完了沒?

你回不回答阿?   在2012/4/5   下午   04:58:00的回覆:
到底
光子
有沒有
波粒二象性?

回不回答啊?
回覆 我覺得 在4/5/2012 5:01:22 PM的回覆:
你還是把波爾的東西查清楚了再po上來,不要一節一節po

我沒那麼有耐性。
回覆 XYZ 在4/5/2012 5:02:20 PM的回覆:
跳針王

1913年波耳氫原子模型的「穩定態」並沒有假設電子以駐波的形式存在,而是電子放出能量必須以「能階躍遷」的方式完成;沒有做躍遷,則電子穩定(1913年當時沒有人提出粒子具備波動性)。直到1924年,當德布羅伊提出物質波的假說後,科學家們才回頭去考察1913年的波爾氫原子模型。由駐波的特性才恍然知道為何波爾要假設電子在軌道上以定態存在。

===============
我覺得   在2012/4/5   下午   05:01:22的回覆:
你還是把波爾的東西查清楚了再po上來,不要一節一節po

我沒那麼有耐性。
回覆 至於 在4/5/2012 5:04:14 PM的回覆:
波爾與愛因斯坦之爭,目前理論物理學界的觀點如何,我跟你說啦,你不用在那�婺侀怴C

回覆 呵呵 在4/5/2012 5:05:43 PM的回覆:
你先告訴我啦,你po的波爾模型,是從哪裡po的?

維基?

扯東扯西,真的沒完沒了!

回覆 XYZ 在4/5/2012 5:05:46 PM的回覆:
原來有人看不懂圓形駐波喔

還電磁波(光)勒

明明就是二個不同東西還可以拼命扯在一起
================
至於   在2012/4/5   下午   05:04:14的回覆:
波爾與愛因斯坦之爭,目前理論物理學界的觀點如何,我跟你說啦,你不用在那�婺侀怴C
回覆 XYZ 在4/5/2012 5:06:42 PM的回覆:
原來你沒唸過高中物理?

=============
覆    呵呵   在2012/4/5   下午   05:05:43的回覆:
你先告訴我啦,你po的波爾模型,是從哪裡po的?

維基?

扯東扯西,真的沒完沒了!
回覆 你到底回不回答阿? 在4/5/2012 5:10:30 PM的回覆:
喔~!
現在變成波爾的駐波的問題了嗎?(波粒二象性不談了嗎?)

高中物理?

我的是翰林版與南一版啦,你呢?

煩不煩阿!

回覆 拜託 在4/5/2012 5:12:23 PM的回覆:
原來有人看不懂圓形駐波喔

還電磁波(光)勒

明明就是二個不同東西還可以拼命扯在一起

---------------
奇怪!電子物質不是你在扯的嗎?

怪我咧!
回覆 xyz 在4/5/2012 5:13:44 PM的回覆:
啊,電子的駐波不是波粒二象性是什麼?

你都有課本了還查不到嗎?
================
你到底回不回答阿?   在2012/4/5   下午   05:10:30的回覆:
喔~!
現在變成波爾的駐波的問題了嗎?(波粒二象性不談了嗎?)

高中物理?

我的是翰林版與南一版啦,你呢?

煩不煩阿!
回覆 XYZ 在4/5/2012 5:16:30 PM的回覆:
怪了

有人看不懂光(電磁波)

和電子駐波(物質波)的不同嗎?

==============
拜託   在2012/4/5   下午   05:12:23的回覆:
原來有人看不懂圓形駐波喔

還電磁波(光)勒

明明就是二個不同東西還可以拼命扯在一起

---------------
奇怪!電子物質不是你在扯的嗎?

怪我咧
回覆 你可不可以 在4/5/2012 5:16:51 PM的回覆:
先談光。
ok?

所以你還是認為波爾的波動說所謂的創立沒錯?

最好你不要認我找到關於電子物質的波粒二象性的前人說法!

你確定你的創立說還是沒錯?

還有我說光的波粒二象性有何錯誤咧?不要亂指控好嗎!
回覆 XYZ 在4/5/2012 5:18:31 PM的回覆:
我為什麼要談光?

是你自己扯光電效應的

又不是我扯光電效應

光電效應不談電子駐波要談什麼?

=================
你可不可以   在2012/4/5   下午   05:16:51的回覆:
先談光。
ok?

所以你還是認為波爾的波動說所謂的創立沒錯?

最好你不要認我找到關於電子物質的波粒二象性的前人說法!

你確定你的創立說還是沒錯?

還有我說光的波粒二象性有何錯誤咧?不要亂指控好嗎!
回覆 奇怪! 在4/5/2012 5:18:53 PM的回覆:
XYZ   在2012/4/5   下午   05:16:30的回覆:
怪了

有人看不懂光(電磁波)

和電子駐波(物質波)的不同嗎?

----------------

你不是自己說了嗎?又在裝傻了阿?

跳針?
回覆 xyz 在4/5/2012 5:19:29 PM的回覆:
你慢慢找吧!

你可不可以   在2012/4/5   下午   05:16:51的回覆:
?

最好你不要認我找到關於電子物質的波粒二象性的前人說法!
回覆 誰跳針啦? 在4/5/2012 5:23:30 PM的回覆:
煩死人了,說也說不聽!

就跟你說光電效應是要講愛因斯坦是因此理論得到諾貝爾獎,你可以繼續再裝傻!

誰要實際上討論光電效應阿?

羅素的數學原理也只是問你讀過沒?有沒有中譯本

你緊張甚麼阿?!

那現在還要討論波粒二象性嗎?

好啦!那我問你啦!關於量子力學,你說愛因斯坦不支持目前的量子力學,那現在的理論物理學界的立場呢?

請回答。
回覆 我會找! 在4/5/2012 5:24:54 PM的回覆:
還有關於愛因斯坦<創立>粒子說,也會找。

回覆 電子 在4/6/2012 7:54:52 AM的回覆:
我是粒子,但是卻可以不破門而入.
有時在門外,但沒有行徑的路,不必過門牆,卻在室內發現了我.
...................
粒子的雙性
回覆 國考避考題 在4/6/2012 7:58:52 AM的回覆:
請問召喚X級怪獸需要幾顆核晶?
何時是以生命值承受的最佳時機?
回覆 無聊 在4/6/2012 9:37:13 AM的回覆:
本來以為可以看到什麼精闢的討論,結果都在聊廢話
回覆 問題應該回到 在4/6/2012 11:18:47 AM的回覆:
問題應該回到波爾與愛因斯坦之爭。

而他們倆人的爭執,霍金也發表了意見,但爭執似乎仍未平息。

回覆 愛因斯坦美白雷射 在4/6/2012 11:48:50 AM的回覆:
不爽嗎
輕鬆一下
來杯波爾茶吧
回覆 外電最新報導 在4/6/2012 11:49:51 AM的回覆:
霍金表示......

...癱著也中槍?
回覆 霍金他自己 在4/6/2012 12:13:26 PM的回覆:
與弦理論發明(發現)者的論戰:
很高興有人提到霍金   在2011/5/17   下午   01:03:18的回覆:
霍金與弦理論發明(發現)人的論戰,關於黑洞事件視界(事件地平線)的意見相左,後來霍金承認自己理論的謬誤。

String         Theory         and         the         Black         Hole         Information         Paradox
回覆 呵呵.... 在4/6/2012 6:08:15 PM的回覆:
愛因斯坦與波耳的波愛之爭(Bohr-Einstein   Debate),會不會就像是刑法學裡的駱克信與雅各布斯之爭?(Jakobs-Roxin   Debate)
回覆 吳庚的臉書 在4/25/2012 5:42:51 PM的回覆:
http://www.facebook.com/pages/%E5%90%B3%E5%BA%9A/118795611538242
回覆 註 在4/25/2012 5:55:11 PM的回覆:
許玉秀的春風煦日部落格
http://jadehsu.blogspot.com/
回覆 註2 在4/25/2012 6:16:05 PM的回覆:
吳庚在他的臉書po了一張憲法法庭「開庭」的照片,應該很「難得」吧?!(話說我國的憲法法庭從有大法官以來不知開了幾次庭咧?言詞辯論?)

回覆 不受理決議 在6/22/2012 4:55:47 PM的回覆:
六五、聲請人:立法委員呂學樟等五十一人(會   台   字第10949號)
聲請事由:
為立法院通過施行之都市更新條例,除賦予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經一定法定程序及比例表決機制,得強制合併相鄰土地、建物參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外,另可針對不願參與協議合建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申請主管機關徵收後,讓售之;或可針對權利變換範圍內屆期不自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請求主管機關代為拆除、遷移之,實有牴觸憲法第十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解釋憲法,須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認立法院通過施行之都市更新條例   (下稱系爭條例),除賦予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經一定法定程序及比例表決機制,得強制合併相鄰土地、建物參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外,另可針對不願參與協議合建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申請主管機關徵收後,讓售之;或可針對權利變換範圍內屆期不自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請求主管機關代為拆除、遷移之,實有牴觸憲法第十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之疑義,聲請解釋。惟查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制定案或修正案(憲法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參照),及提議與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之專屬職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是立法委員基於維護憲政秩序及法治原則之職責,於制定、修正法律或憲法時,本應自行審定符合憲法意旨之條文。倘憲法或法律公布施行經相當時日,立法委員認其有違憲疑義者,自應先行提出修正案,並於確定修法未成後,始與本院釋字第六0三號解釋「修法未果」意旨無違,從而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聲請解釋憲法中之「就其行使職權」要件(本院大法官第一二六九次、第一二九八次及第一三四三次會議對會台字第七八一七號、第八二九三號及第八七三二號案件之不受理決議參照)。而系爭條例係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二日修正公布施行,聲請人固非議決通過該法律之該屆立法委員,惟如確信系爭條例有違憲疑義,亦應於先行使其憲法所賦予之修法權限而未果後,始得提出聲請釋憲,方符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範意旨。惟迄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本件聲請案提出時,第八屆立法委員並未有法律修正案提出,嗣於同月二十七日及同年五月四日分別提出之院總第六六六號委員提案第一三三三四號及第一三四四四號關於系爭條例第十六條、第三十六條條文之修正提案,均尚未議決,自不符行使職權要件。是本件聲請,核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不合,依同條第三項規定,應不受理。

回覆 .. 在6/22/2012 5:07:24 PM的回覆:
呵呵....說來真好笑!立法委員自己聲請自己三讀通過的法律(即使不同屆)?這要不要鼓鼓掌呢?

話說回來,當初台北市政府針對代拆之職權的行使為何不聲請釋憲?(只函詢營建署,而營建署回復:與憲法尚無牴觸;營建署會對自己擬的(建商遊說?利益團體遊說?)草案說違憲?真天真!)

也難怪閣員天才李鴻源會有如此的言詞了,問題是,法律中就是內政部營建署擬的,難不成李鴻源還是要玩:不滿檢察官[   對酒駕僅交保三萬的遊戲?(好像事情跟他都沒關係似的)   的老把戲?

回覆 ... 在6/22/2012 5:14:18 PM的回覆:
sorry~~

真可笑!
回覆 .. 在6/22/2012 5:18:38 PM的回覆:
p.s.
101年6月22日大法官第1389次會議議決不受理案件計下列70案
回覆 .. 在6/22/2012 5:46:03 PM的回覆:
六四、聲請人: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陳其邁等四十一人(會   台   字第10954號)
聲請事由:
為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後段及第三十六條規定,有牴觸憲法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七十七條、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第十七條、同公約一般性意見第十六號、第二十七號、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第一項、同公約一般性意見第四號、第七號等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解釋憲法,須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陳其邁等四十一人認為: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後段規定(下稱系爭規定一),允許依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申請獲准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者,採取多數決方式強制將少數納入參與都市更新。被強制納入之少數,因此無法自由支配財產,致無法繼續生存,安全、和平且尊嚴居住權利受到侵擾,隱私、家庭、住居、通訊、名譽與信用等權利受到破壞。又並未賦予該少數有效教示與救濟手段,亦無誘因促使都市更新實施者與該少數進行實質協商,使該被強制納入之少數意見逕被排除,違反包容多元價值之公益。又同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下稱系爭規定二),允許都市更新實施者就公告後未自行拆除或遷移之土地改良物,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拆除或遷移。此項設計,未要求須事先取得客觀、獨立且中立之法院同意,使行政機關介入私權紛爭,逕行行使司法權權限。被強制拆遷者不但欠缺完善程序保障,其亦無有效請求停止執行之救濟手段,居住權利因私人商業利益而受到不合比例之侵犯。是系爭規定一及二,有牴觸憲法第八條正當法律程序、第十五條生存權與財產權保障、第十六條程序基本權、第二十二條未列舉權利之保障、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第七十七條權力分立原則、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居住遷徙自由、第十七條對干涉及攻擊之保護、同公約一般性意見第十六號、第二十七號、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第一項適當居住權、同公約一般性意見第四號、第七號等之疑義,須透過違憲審查制度予以釐清,並作為立法院日後修訂法律之依據,爰向本院聲請解釋。
(三)按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就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首應符合「就其行使職權」之要件。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依憲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定,有議決法律制定案或修正案之專屬職權。是立法委員基於維護憲政秩序及法治原則之職責,於制定或修正法律時,本應自行審定符合憲法意旨之條文。倘法律公布施行經相當時日,立法委員認有違憲疑義,自應先行提出修正案,並於確定修法未成後,由少數之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聲請解釋,始與本院釋字第六0三號解釋「修法未果」意旨無違,從而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聲請解釋憲法中之「就其行使職權」要件(本院大法官第一一二三次會議決議及本院大法官第一三四三次、第一二九八次及第一二六九次會議對會台字第八七三二號、第八二九三號及第七八一七號案件之不受理決議參照)。經查,本件聲請書及聲請人之連署簽名,係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送達本院,聲請時針對系爭規定一及二,第八屆立法委員尚未有法律修正案之提出。同年月二十七日及五月四日分別有院總第六六六號委員提案第一三三三四號及第一三四四四號關於同條例第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之修正提案,仍未議決,自不符行使職權要件。是本件聲請,核與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不合,依同條第三項規定,應不受理。

回覆 PP 在6/23/2012 11:24:33 PM的回覆:
法律人真是幼稚!   EQ真低   果然是一堆奶嘴童子軍!!
回覆 ... 在6/24/2012 6:38:30 PM的回覆:
六七、聲請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會   台   字第10930號)
聲請事由:
為審理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八年度訴字第五八九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對應適用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及與之有重要關聯性之司法院院解字第四0七七號解釋、最高法院二十五年非字第一二三號、六十七年台上字第二五00號、六十八年台上字第六0六號及六十九年台上字第一六七五號判例,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決議:
(一)各級法院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者,須確信系爭之法律違憲,顯然於該案件之裁判結果有影響,並應於聲請書內詳敘其對系爭違憲法律之闡釋,以及對據以審查之憲法規範意涵之說明,並基於以上見解,提出其確信系爭法律違反該憲法規範之論證,且其論證客觀上無明顯錯誤者,始足當之。如僅對法律是否違憲發生疑義,或系爭法律有合憲解釋之可能者,尚難謂已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本院釋字第三七一號、第五七二號、第五九0號解釋闡釋甚明。
(二)本件聲請人為審理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八年度訴字第五八九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對應適用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三項規定(下稱系爭規定),及與之有重要關聯性之司法院院解字第四0七七號解釋、最高法院二十五年非字第一二三號、六十七年台上字第二五00號、六十八年台上字第六0六號及六十九年台上字第一六七五號判例(下併稱系爭判例),認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刑罰明確性原則、憲法第八條正當法律程序下之罪刑法定原則及第十六條訴訟權之疑義,聲請解釋。查其聲請意旨,有關系爭規定部分,聲請人並未具體指明該規定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至有關指摘本院上開院解字解釋及系爭判例就「販賣」所為之解釋或見解違憲部分,則因本院院解字解釋及系爭判例並非法律,非屬本院釋字第三七一號、第五七二號、第五九0號解釋所闡釋法官得聲請解釋之客體。是本件聲請,核與首開解釋所定之聲請解釋要件不合,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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