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線 上 訂 購

學 員 服 務

歷 屆 試 題

試閱•更新

心 得 分 享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官網購物車歷解1本免運,2本以上再93折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官網購物車歷解1本免運,2本以上再93折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楊仁壽退休 引爆最高地戰爭
發表人 轉貼  

發表日期

1/19/2012 1:30:09 PM
發表內容 「司法改革」這個國人殷切期盼的訴求,誰也沒想到,在民國101年的新春第一炮,竟然是由全國一審法官出面連署,且高達五百多人,集體站出來,理性響亮的揭開戰火,且炮口是朝向自己人,對著一向高高在上的終審法院「院長」一職!
 這一連署,堪稱司法史上首見的「最高地」戰爭,也就是「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法官之間的戰爭,據司法界人士觀察,這場戰爭,「連署」只是揭開序幕,日後還會有更精彩的激戰持續進行。
 就在休完元旦假期隔天,也就是一月3日,更是總統大選只剩十一天之際,全國518位法官一起連署「表達心聲」,要求下一屆的總統要好好慎選「新的最高法院院長」,甚至,建議由「法官協會」來主辦,最高法院院長票選活動!
   
法官出手      直搗要害
 司法弊病      專業診斷
   
 這一連署表達心聲的記者會,是台北地院庭長吳秋宏、法官林孟皇、楊坤樵等三人出面發表,記者會上,他們侃侃闡述連署理念,他們認為,社會大眾覺得法院充斥「恐龍法官」,其實,真正恐龍法官的誕生與養成,都是來自最高法院!
 這種史無前例,由全國一審法官,利用網站串連,人數多達518人之多,同時發聲,集體發動「人海戰術」,炮打最高法院「迂腐不堪」的戰火,馬上引來全國所有主要平面媒體的注意,翌日,果然佔據所有媒體重要版面,紛紛大幅報導這一個活動與訴求。
 據了解,這一連署活動的人數之多,連發起連署的法官都被嚇了一跳,因為,他們原來內心的打算,只要有超過一百人,他們就很滿意了,沒想到,一上網開始連署,意想不到的熱烈,讓他們更加有信心,深信這是一股來自基層,企盼司法改革的可貴朝氣。
 因此,他們決定打鐵趁熱,就在辦完記者會的第二天,由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與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兩人,聯名在中國時報發表文章,探討最高法院院長應負責的司法責任與改革使命,文中痛批,最高法院院長根本是怠於職責,放任司法成為恐龍!
 因為「內行人」批評「內行人」,因此,一出手,就處處打在「要害」,舉凡:「法律內涵解釋」、「法官訓練」、「秘密分案」、「死刑三審辯論」、「事實與法律割裂」、「判決見解紛歧」等等司法實務上高度專業的毛病,全都是因為最高法院院長未能善盡職責。
(痛批之原文,摘要如下:
 法律的妥當解釋與適用,與人民訴訟權的保障密不可分,而負責這項職責的,主要是民、刑事訴訟的終審機關─最高法院。也就是說,法律的內涵究竟為何,主要是以最高法院的詮釋算數。
 當國人認為新派任法官年輕識淺、缺乏同理心,以致無法勝任審判職責時,卻不知道負責法官培訓事宜的「司法官訓練委員會」,是由最高法院院長擔任召集人。
 當國人認為法官偏重邏輯論證,以至於許多判決不符國民法律感情時,卻不知下級審法官是受最高法院型塑、世界獨創的「案例事實與法律見解割裂適用的判例文化」所拘束,加上司法行政不合理的績效管考,使法官被迫成為「法匠」,而負有調整這種判例文化的最高法院民、刑事庭會議,是由最高法院院長擔任主持人。
 當國人認為死刑宣告應行言詞辯論,並採行強制辯護,以慎重其事時,卻不知負有協調最高法院各庭,以便貫徹人民意旨的,是最高法院院長該做的事。
 當國人認為法院分案程序應該公開、透明,以利民眾監督制衡時,卻不知全國各審級法院只有最高法院採行秘密分案,而負有改變這項作法的職責的人,是最高法院院長。
 當國人認為法院判決歧異、欠缺可預測性,一再撤銷發回所彰顯的是審判缺乏效能時,卻不知負有統一法律見解、提供穩定與可預測性標準的,是最高法院該做的事,而最高法院院長是總攬其責的人。)
   
最高院      沉痾之源?
         楊鼎章      壓抑改革
   
 這股來自基層,執意改革最高法院的朝氣與銳氣,明顯產生連鎖效應,1月4日,錢、林兩法官的文章在中國時報一見報之後,1月5日台南地方法院,曾留學維也納並取得碩士學位的法官林臻�隉A也馬上跟著又是一篇投書蘋果日報的文章,標題更是直接點明「不改革最高法院 司法無望」,顯然,這是一股基層法官普遍的心聲,這是年輕法官承受外界批評多時之後,不滿情緒與理性訴求的結合,他們共同認為與查覺,台灣司法的沉痾,如果真要改變,就必須從最高法院下手,台灣的司法才有希望。
 據了解,這一點燃全國一審法官共同集體表達心聲的行動,早在發起之前,就已經受到有心「角逐」最高法院院長一職的「樁腳人士」之打壓。
 目前有心角逐「最高法院院長」一職,企圖心表現的最為強烈的,就是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楊鼎章。
 楊鼎章的「重要樁腳」當然就是他的「書記官長」─邱瑞祥法官,而邱瑞祥法官除了是楊鼎章身邊的「體己人」(能夠「體」貼自「己」心意的「人」,是謂「體己人」,語出紅樓夢)之外,更是全國法官協會的理事長;而此次發起連署行動的林孟皇法官,也是全國法官協會的理事。
 兩人針對這一活動,早在去年12月初,就已經先有了一場舌槍唇戰,且使氣氛便得很僵的激戰。
 據了解,林孟皇法官原本打算透過「法官協會」發起這項活動,因此,事先將其構想寄給該會所有理事,據與會人士透露,去年(民國100年)十二月九日開會當天,出現了一個空前未有的盛況,幾乎所有的理事全部出席,沒人缺席,這是該協會每月例行召開一次「理事會議」從未有過的事。
 在例行月會中,為了「協會」是否要辦最高法院院長票選活動,有了非常激烈的辯論,且「出席者」幾乎是一面倒的想要「封殺」林孟皇的構想,氣得林孟皇會議結束後,拒絕參與聚餐。
   
登高一呼      數百響應
      司改大業      或有展望
   
 法界人士得知此「內情」後分析,「票選最高法院院長活動」,這並不是第一次,以前就有舉辦過,那是民國八十六年的事,不過,當年的「票選活動」,是由最高法院的法官自己票選他們心中最理想的院長,同時,「候選人」也只限於最高法院自己內部的法官,也就是自己人選自己人。
 當時的票選結果,得票數最高的是孫森焱大法官。
 但是,李登輝總統就是故意不提名最高得票者,改提根本不在票選理想名單中的林明德。
 分析者認為,「國王的權力」不喜歡與人分享,「票選結果」往往只是提高「最高」得票者的「人氣指數」,但是,對於當事人的「官場指數」未必有太大的加分效果。
 分析者指出,若以司法傳統官場之官僚思維來看,楊鼎章確是目前呼聲最高的人選之一,所以,站在其「升官策略」來看,一定是「定調」在「愈低調愈好」。
 票選活動一搞,對楊鼎章而言,只是徒增個「左右為難」的賽局,參加也不是,不參加也不是,因此,他身邊的人,一定是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然而,根據了解,林孟皇法官並未因為「協會」中楊鼎章的「樁腳人士」(理事長邱瑞祥)之壓制,就放棄原來的構想。
 林孟皇法官還是繼續推動「改革最高法院」的信念,並與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開始討論,既然「有組織的協會」想壓制,那就乾脆「捨棄組織」,直接訴諸民意,在法官的網路上,用「公開連署」的方式來訴求!
 這個構想一推出,他們就開始連絡各地法官,希望找到連絡人,並展開連署,結果,反應的熱烈程度,才短短幾天的時間,人數就破五百,這種現象,連他們都被嚇了一跳。
 司法高層對這「院長票選活動」得到高人氣的反應之後,也都採取低調反應,不過,私下都想打探,連署發起人是否有理想人選?
 據了解,不少基層法官都認為,最佳人選應該要排除「實務界」出身的人士,因為他們對最高法院種種「迂腐作法」,都已經習以為常,也就是「定型化官僚」思維已經根深蒂固,真心想要推動改革,如果起用思維已經定型的人,無異宣告,改革只是作假的,只是想要暫時性安撫一下民意。
 2012年總統大選,新當選的總統將擁有最高法院院長的任命權,這份「國王的權力」,將會是與全國法官一起分享,並一起共同推動台灣的司法改革,還是繼續走老路子,由國王一人壟斷,依一己之意作成決定?
 這個關係到全國司法改革未來走向的關鍵性問題,在總統大選之後,答案就會慢慢揭曉。
   
(全文刊載於   法治時報   84期)
回覆 我一直覺得 在1/19/2012 1:34:26 PM的回覆:
應該廢掉司法院,另成立憲法法院,蓋得小小一間即可。

至於最高法院,應該留下來。

也就是學德國!(沒有必要非要照制憲本旨吧?中華民國憲法都已經增修七次了!更何況制憲本旨為何還不是各說各話?司法行政權的歸屬動搖不定。)

但對於<司法行政權>的歸屬,無輒。
回覆 葉大同 在1/19/2012 7:13:22 PM的回覆:
感覺上就只是一群已經過的很爽的人又想要爭權奪利罷了,這種情形就像是當兵時一堆新兵在靠腰為什麼老兵可以過的比自己爽不用出公差,等到自己是老兵時又在靠腰新兵沒有概念,不知道一梯退三步嗎?公差竟然還敢叫老兵一起幫忙作的感覺
回覆 …… 在1/19/2012 10:21:08 PM的回覆:
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
可以了。
回覆 難道只有 在1/19/2012 10:31:51 PM的回覆:
打官司的人可以出來運動
法官也有運動權利哦
所以,看法官的連署效力是很強的
另外
司法體系是重倫理或重人數?
還是重法理?
倫理代表法理
或人數代表法理
訴諸民意吧!
同質性社團的民意!
或500票怎能和680萬票比!
.....................
不過,這都不是重點
回覆 司改 在1/22/2012 7:47:54 PM的回覆:
一元單軌是往美國制度修嗎?
回覆 釋憲標的含法律見解? 在1/22/2012 8:17:53 PM的回覆:
考古題
90.司(3)
憲法第77條及第78條規定司法院第位即直權得行駛。權郭司法改革會義於民國88年7月間召開,就司法院定位獲致結論,期使我國司法制度更現代化,司法機關組織更符合世界潮流,其重要之內容及將建立之訴訟制度各如何?試詳述之。
-------------------------
預祝龍年行大運!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聯絡我們/首頁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