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線 上 訂 購

學 員 服 務

歷 屆 試 題

試閱•更新

心 得 分 享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官網購物車歷解1本免運,2本以上再93折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官網購物車歷解1本免運,2本以上再93折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林東茂老師與林山田老師的關係
發表人 請教  

發表日期

12/20/2011 12:48:05 AM
發表內容 請問這兩位是師生關係嘛?還是?

看他們的書有蠻多共通點   
回覆 路過 在12/20/2011 12:50:23 AM的回覆:
周星馳與周潤發的關係?
回覆 林東茂? 在12/20/2011 12:50:29 AM的回覆:
他連他的老師林山田的著作刑罰學都搞不太清楚,而說成是刑罰論,好像還被劉初枝更正!
回覆 至於 在12/20/2011 12:52:46 AM的回覆:
至於楊雲驊寫得關於林山田老師的刑事程序法思想,說真的,參考參考就好!

林山田老師的刑事程序法思想真的是值得深究阿!
回覆 路過 在12/20/2011 12:54:18 AM的回覆:
林東茂是林山田大弟子

合出過犯罪學

林東茂的刑法綜攬算是林山田的簡單概要版
回覆 林山田老師的第一本 在12/20/2011 12:54:28 AM的回覆:
林山田老師的第一本著作好像是經濟犯罪與經濟刑法(小書不算的話)。
回覆 犯罪學 在12/20/2011 12:55:57 AM的回覆:
林山田老師的犯罪學是本好書,還曾經嚴厲批判過許春金的某些觀點!

王碩元也認為是國內第一!
回覆 楊雲驊算半路出家嗎? 在12/20/2011 12:57:58 AM的回覆:
他碩士論文好像跟刑事法無關!
回覆 值得思考的是 在12/20/2011 12:59:33 AM的回覆:
林山田老師的另一本好書刑罰學為什麼叫刑罰學而不叫刑事政策(學)?

大概林自己覺得沒有提到甚麼(具體)政策吧?
回覆 倒是憲法專家林紀東 在12/20/2011 1:00:21 AM的回覆:
林紀東有一本刑事政策學。
回覆 駱克信的 在12/20/2011 1:01:20 AM的回覆:
Roxin以刑事政策為基礎而構建的刑法體系!
回覆 路過 在12/20/2011 1:03:28 AM的回覆:
話說每次去月旦點開許澤天的資料的時候,有一處讓我感到很玩味兒。

許澤天在經歷一處寫:林山田研究助理。

一般人都是寫說在哪裡教書,或是律師、法官等公職之類的,竟然大剌剌寫上XXX研究助理,還是說掛著-林山田研究助理-會比較威......
回覆 駱克信pk雅各布斯 在12/20/2011 1:05:24 AM的回覆:
Roxin               v.s.               Jakobs
1.犯罪是一種規範侵犯,而不是一種法益侵害?
2.取消不法和罪責的區分?
3.按照符合目標的觀點來實現罪責的歸屬?

以上3點Jakobs的主張,我(Roxin)並未接受其中任何一點。我(Roxin)和雅各布斯之間的學說對抗已經很久了,通過這種對抗,希望刑法能夠阻止應該由它阻止的一些發展趨勢。
回覆 刑法要論 在12/20/2011 1:09:16 AM的回覆:
本來跟林山田老師合出的,現在是許澤天獨自。

難不成該書是林山田掛名?
回覆 楊雲驊的碩士論文 在12/20/2011 1:15:39 AM的回覆:
行政委託制度之研究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81/碩士   
研究生:楊雲驊   
指導教授:許宗力   
回覆 再路過 在12/20/2011 1:23:58 AM的回覆:
剛去看那本許澤天的刑總要論,序文已經有答案。
http://www.angle.com.tw/book01.asp?b_code=5C107PB

林山田的刑法通論十版已經是許澤天在寫的。
回覆 衣缽? 在12/20/2011 1:31:52 AM的回覆:
阿彌陀佛。
讓林山田老師的通論繼續,是很好的一件事!(德國也很多是某某某/某某某.....)

不要像林的各罪論講的在台灣不用等到作者過世(林師已過世),而是等到司法官不考,該書就會逐漸消失。(後來林師已將這段刪除)

不要讓林山田老師的刑法通論消逝阿!
回覆 耶賽克也 在12/20/2011 1:39:42 AM的回覆:
Jescheck   也過世了。
回覆 我第一個想到的 在12/20/2011 12:46:50 PM的回覆:
我第一個想到的也是金剛經: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矣,還至本處,飯食迄,收衣缽。....................

而講到吃,釋迦牟尼曾像苦行僧一樣吃糞便修行。增一阿含經曾說:
「晝便入林中。夜便露坐……至冢間。取彼死人之衣。而覆形體……設見犢子屎。便取食之……日食一麻一米。形體劣弱。骸骨相連。頂上生瘡。皮肉自墮。猶如敗壞瓠盧……」
回覆 而講到苦行 在12/20/2011 12:50:11 PM的回覆:
維根斯坦也苦過行:
《邏輯哲學論》後他認為所謂的哲學問題已被解決,於是懷著貴族式的熱忱前往奧地利南部山區,投入格律克爾倡導的奧地利學校改革運動,成為一名小學教師。有著理想主義追求的維根斯坦在這裡過著苦行僧般的生活,對學生也充滿了熱情,然而卻被無法理解的家長們視為「瘋狂的傢伙」,他們拒絕了這個古怪傢伙提出的收養其中一個或兩個學生的要求。1926年,被證明總是與成年人格格不入的維根斯坦離開了「粗俗愚蠢的南部農民」,結束了鄉村教師的職位。
回覆 本我自我超我 在12/20/2011 12:54:56 PM的回覆:
心理學上的:
在心理動力學中,本我、自我與超我是由精神分析學家佛洛伊德之結構理論所提出,精神的三大部分。1923年,佛洛伊德提出相關概念,以解釋意識和潛意識的形成和相互關係。「本我」(完全潛意識)代表慾望,受意識遏抑;「自我」(大部分有意識)負責處理現實世界的事情;「超我」(部分有意識)是良知或內在的道德判斷。

本我
本我(英文:id)是在潛意識型態下的思想,(拉丁字為「it」,原德文字則為「Es」)代表思緒的原始程序——人最為原始的、屬滿足本能衝動的慾望,如飢餓、生氣、性慾等;此字為佛洛伊德根據喬治·果代克(Georg   Groddeck)的作品所建。本我為與生俱來的,亦為人格結構的基礎,日後自我及超我即是以本我為基礎而發展。本我的目的在於遵循享樂原則,追求個體的生物性需求如食物的飽足與性慾的滿足,以及避免痛苦。

自我
心理學上的自我(ego)這個概念是許多心理學學派所建構的關鍵概念,雖然各派的用法不儘相同,但大致上共通是指個人有意識的部分。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組成部分。這裡,現實原則暫時中止了快樂原則。由此,個體學會區分心靈中的思想與圍繞著個體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環境中進行調節。佛洛伊德認為自我是人格的執行者。另一易混淆的概念是自性(self),則包括無意識。心理學上關於自我的研究的方法上十分複雜,並常牽涉到哲學中的形上學。

超我超我(super-ego)是人格結構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則支配,屬於人格結構中的道德部份。在佛洛伊德的學說中,超我是父親形象與文化規範的符號內化,由於對客體的衝突,超我傾向於站在「本我」的原始渴望的反對立場,而對「自我」帶有侵略性。超我以道德心的形式運作,維持個體的道德感、迴避禁忌。   超我的形成發生在戀母情結的崩解時期,是一種對父親形象的內化認同,由於小男孩無法成功地維持母親成為其愛戀的客體,對父親可能對其的閹割報復或懲罰產生閹割情結(castration   anxiety),進而轉為認同父親。

本我、自我、超我的關係
本我,自我,超我構成了人的完整的人格。人的一切心理活動都可以從他們之間的聯系中得到合理的解釋,自我是永久存在的,而超我和本我又幾乎是永久對立的,為了協調本我和超我之間的矛盾,自我需要進行調節。若個人承受的來自本我、超我和外界壓力過大而產生焦慮時,自我就會幫助啟動防禦機制。防禦機制有:壓抑、否認、退行、抵消、投射、升華等等。
回覆 張春興的現代心理學 在12/20/2011 3:37:25 PM的回覆:
Ch.11人格與人格德測量
壹   人格及人格的形成
   一   人格的界說
   二   性格與心理特徵
   三   人格的形成

貳   人格理論:精神分析論及人本論
   一   精神分析論及其演變
      (一)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論
      (二)榮格的分析心理學
      (三)阿德勒的個別心理學
   二   人本論:現代心理學的第三勢力
      (一)馬斯洛的人格自我實現論
      (二)羅嘉斯的人格自我論

叁   人格理論:特質論與學習論
   一   特質論的人格定型觀
      (一)奧波特的人格特質論
      (二)卡泰爾的人格因素論
   二   學習論的人格環境觀
      (一)斯肯納的人格操作制約論
      (二)班都拉的人格社會學習論

肆   
回覆 西爾格德等的心理學 在12/20/2011 3:41:23 PM的回覆:
Ch13   人格及其衡鑑
壹   人格的塑造
貳   特質論
參   心理分析論
肆   社會學習論
伍   人本論
陸   人格理論總檢討
   
回覆 my phone 在12/20/2011 3:45:20 PM的回覆:
國文作文寫本我自我超我
分數爆低!
我寫過.千萬別寫西方的東西.除非想一考再考.
回覆 Zimbardo 在12/20/2011 3:46:57 PM的回覆:
Philip   G.   Zimbarco的心理學
Ch.12   了解人格
一   人格的研究
二   類型論與特質論
三   心理動力論
   (一)佛洛依德的心理分析論
   (二)佛洛依德理論的批評
   (三)新佛洛依德學派的理論   
四   人本論
五   學習論
六   認知論
七   人格理論的比較         
回覆 史丹福監獄實驗 在12/20/2011 3:49:28 PM的回覆:
史丹福監獄實驗
1971年,津巴多受聘擔任史丹福大學心理學教授。他在那裡進行了著名的   史丹福監獄實驗,隨意指派24名師範學院學生在位於史丹福大學心理學系大樓的地下室內的模擬監獄內充當「囚犯」和「看守」(另有3名大學生作為候補,但沒有參加實驗)。

這些學生很快就進入所扮演的角色,「看守」顯示出虐待狂病態人格,而「囚犯」顯示出極端被動和沮喪。囚犯和看守很快適應了自己的角色,一步步地超過了預設的界限,通向危險和造成心理傷害的情形。三分之一的看守被評價為顯示出「真正的」虐待狂傾向,而許多囚犯在情感上受到創傷,有2人不得不提前退出實驗。

史丹福監獄實驗經常被拿來與米爾格拉姆實驗進行比較,米爾格拉姆實驗是於1961年在耶魯大學,由津巴多中學時代的好友斯坦利·米爾格拉姆進行的。
回覆 駱克信PK雅各布斯 在12/20/2011 4:08:34 PM的回覆:
駱克信,刑法的任務不是法益保護嗎?
雅各布斯,刑法保護甚麼:法益還是規範適用?
回覆 法蘭克福學派? 在12/21/2011 2:07:56 AM的回覆:
沒想到法蘭克福學派跟叔本華也有關係ㄝ:
在20世紀,叔本華受到法蘭克福學派的級力推崇。這個學派不滿於正統馬克思主義的樂觀主義,由其對馬克思.霍克海默不滿。

(法蘭克福學派是以德國法蘭克福大學的「社會研究中心」為中心的一群社會科學學者、哲學家、文化批評家所組成的學術社群。被認為是新馬克思主義學派的一支。其主要的人物包括第一代的阿多諾(Theodor   Wiesengrund   Adorno)、馬庫色(Herbert   Marcuse)、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弗洛姆(Erich   Fromm)、華特·班雅明。第二代人物包括的柏格(Peter   Burger   )、哈伯瑪斯等人。)


回覆 亞瑟考夫曼的 在12/21/2011 1:31:26 PM的回覆:
這段值得思考!
Arthur   Kaufmann的法哲學,法律理論和法律教義學:

四 科學主義、哲學主義的謬誤與誤待哲學

前已指出“,   純哲學家”的法哲學象“純法學家”的法哲學一樣糟糕。先說後者,純法學傾向的法哲學家落入科學主義的誤區,其謬誤之處,一為高估(教義學的個別)   科學,一為片面醉心于(法律)   科學思維。此種法哲學家企圖離開哲學,主要是脫離哲學知識去回答法哲學問題,特別是法的基本問題,持此態度的人越來越多。雅斯貝爾斯一針見血地指出:“幾乎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擁有對哲學問題的判斷力。人們一方面承認在科學中學習、傳授和方法是理解的條件,但另一方面卻主張在討論哲學問題時無需其他條件,只要能談得攏即可”。法學家正是如此,幾乎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有資格論說法哲學事務,縱使他從未嚴肅地探討過哲學。這種法律科學主義,在被稱為“法哲學的安樂死   "   的19   至20   世紀之交的所謂一般法律學說身上表現最甚,在那裡,法律“專家”欲把持哲學事務,並想將法哲學解說成“法學家哲學”。一般法律學。

說這種法學近親繁殖的結果,至多是一種粗俗哲學,它或許本能地碰對一回,但不知自己在幹什麼,一般而言,只是平庸的半瓶子醋。

相反,哲學主義是那些只受哲學激勵和引導的法哲學家的誤區,他們不關心本身的法律問題,不關心法學此時此刻對哲學提出的問題。一旦人們將這樣或那樣的哲學思潮轉換成法哲學語言,他們有點怪異地提供給我們關於來源的深層考察,但他們在這所“回答”的問題與特定的歷史情勢毫不相干,因而它們在此時此刻(et   nunc)   完全不是問題,即不具發問的價值。

非哲學家誤待哲學的一種常見的缺陷是,企圖將任一哲學思想、學說、理論搬到自己的領域,即象使用處方一樣“應用”哲學。由此在法哲學中出現許多著名流派:湯瑪斯主義、康得主義、黑格爾主義、馬克思主義以及所有其他類似學派。對此,首先應予反駁,哲學思想從未提供一個現成的專利配方式的答案,就象接受數學公式一樣,人們能簡單地適用之。相反,哲學“僅僅”研究立于特定時空之場的自認為是根本性的視角、觀察方向。不幸的是,哲學必須聽任人們指責它經常是未盡職責,但在事實上,這種未盡職責起因於不假思索、未經批判地接受哲學這一作法。只有通過積極的領會和“親自”參與思考,人們才能擁有一種哲學學說。但這種占有與外部接受有著本質的差別:“惟有那種將獲得的東西,通過自身的行為加以轉化的攝取,才不是剽竊”。

從上述還可得知,傳授方式與哲學的本質相悖。此種傳授方式還仍可能斬獲頗多,但它遲早會蛻化為教條主義,教條主義再也沒有能力展開事物的其他方面,只會導致“所傳授的思想”的僵化、硬化和絕對化。所有的絕對化觀點,所有能輕鬆運用的精緻公式,如“命令就是命令”,“法律就是法律”,甚至“法就是正義”,這一切一切的核心都是不真實和呆滯的。只有那些開放的、未完結的、尚有疑問的東西才具活力。究其根本,埃迪特•施泰因所言極是:“人完全不可教授和學習哲學,只能探討哲學。
(鄭永流翻譯)
回覆 註 在12/21/2011 1:37:58 PM的回覆:
Arthur         Kaufmann,法哲學,法律理論和法律教義學

一 法哲學與法律教義學
二 法哲學的物件
三 法哲學中的正確問題
四 科學主義、哲學主義的謬誤與誤待哲學
五 法哲學與法律理論
六 哲學和法哲學的根源
七 當今哲學和法哲學的任務
回覆 心理學的意識 在12/21/2011 1:52:20 PM的回覆:
無意識
潛意識也稱無意識,是指那些在正常情況下根本不能變為意識的東西,比如,內心深處被壓抑而無從意識到的慾望。正是所謂「冰山理論」:人的意識組成就像一座冰山,露出水面的只是一小部分(意識),但隱藏在水下的絕大部分卻對其餘部分產生影響(無意識)。弗洛伊德認為無意識具有能動作用,它主動地對人的性格和行為施加壓力和影響。弗洛伊德在探究人的精神領域時運用了決定論的原則,認為事出必因。看來微不足道的事情,如做夢、口誤和筆誤,都是由大腦中潛在原因決定的,只不過是以為一種偽裝的形式表現出來。由此,弗洛伊德提出關於無意識精神狀態的假設,將意識劃分為三個層次:意識,前意識和無意識。

前意識
前意識,指潛意識中可召回的部分,人們能夠回憶起來的經驗。它是潛意識和意識之間的中介環節。潛意識很難或根本不能進入意識,前意識則可能進入意識,所以從前意識到意識儘管有界限,但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前意識處於意識和潛意識之間、擔負著「稽察者」的任務,不准潛意識的本能和慾望侵入意識之中。但是,當前意識喪失警惕時,有時被壓抑的本能或慾望也會通過偽裝而迂迴地滲入意識。     意識,指心理的表面部分,是同外界接觸直接感知到的稍縱即逝的心理現象。他反對把意識和心理等同起來的觀點,認為意識是人的心理活動中比較小而非主要的部分。意識服從於現實原則,調節著進入意識的各種印象,壓抑著心理中那些原始的本能衝動和慾望。但是,意識同外部聯繫,與其同機體內部環境聯繫相比,既要受較多條件的限制,又距離比較遠些,所以,不僅潛意識系統,就是意識系統,歸根到底,還是由先天的本能、抑而未發的慾望所決定的。

---------------------------
至於所謂的意識:

意識到目前為止還是一個不完整的、模糊的概念。一般認為是人對環境及自我的認知能力以及認知的清晰程度。研究者們還不能給予它一個確切的定義。約翰·希爾勒通俗地將其解釋成:「從無夢的睡眠醒來之後,除非再次入睡或進入無意識狀態,否則在白天持續進行的,知覺、感覺或覺察的狀態」,現在,意識概念中最容易進行科學研究的是在覺察方面。例如,某人覺察到了什麼、某人覺察到了自我。有時候,「覺察」已經成為了「意識」的同義詞,它們甚至可以相互替換。目前在意識本質的問題上還存有諸多疑問與不解,例如在自我意識方面。現在對意識這一概念的研究已經成為了多個學科的研究對象。意識問題涉及到的學科有認知科學、神經科學、心理學、計算機科學、社會學、哲學等。這些領域在不同的角度對意識進行的研究對於澄清意識問題是非常有幫助的。
回覆 重溫解構主義! 在12/21/2011 10:37:46 PM的回覆:
當一切   人   事   物   都解構了,我們還剩下甚麼?

虛無吧?

就像叔本華說的,當否定一切意志時,這個世界,這個如此實在的世界,包括太陽系及銀河系等,都是虛無的!
回覆 神馬浮雲 在12/21/2011 11:26:34 PM的回覆:
就像叔本華說的,當否定一切意志時,這個世界,這個如此實在的世界,包括太陽系及銀河系等,都是虛無的!
~~~~~~~~~~~~~~~~~~
但是,如此實在的太陽系或銀河系,為何只能透過''人的意志''來襯托整個宇宙''不是虛無的''?

究竟是意志本身就是虛無的存在?還是意志的不存在使得宇宙虛無?你說呢
回覆 叔本華不是告訴我們了 在12/22/2011 12:15:27 AM的回覆:
叔本華不是告訴我們了嗎?
他的代表作:作為意志與表象的世界,書末(當然不包括性愛行上學):我們要承認,意志完全消滅以後所留下來的,對那些仍然充滿意志的人來說,當然是空無一物;然而相反的,對那些否定了意志或意志已經轉變了的人來說,這個世界,<這個如此實在的世界>及其所有的太陽系和銀河系-----都是空無一物的。
(劉大悲翻譯自英文,或另可參考:石沖白翻譯字德文原文的)

當叔本做了這樣的結論,他當然知道這個表象世界:時間空間與因果關係是實在的;但請注意他的該書的第二卷:與充足理由原則無關的理念:柏拉圖的觀念,藝術對象,即可知道這個如此實在的表象世界僅是意志的客觀化!

至於解構主義與虛無主義的關係,參考維基吧!
回覆 註 在12/22/2011 12:25:15 AM的回覆:
一般的西方哲學史的書會將叔本華<歸類>為:唯心主義,非理性主義;而我國學者鄔昆如則將其甚至置於主觀主義(而與客觀主義的波查諾相對)。

鄔昆如:叔本華的<世界就是我的表象!>顯然已經超越唯心論,而進入主觀主義的領域裡。
回覆 虛無主義 在12/22/2011 12:28:28 AM的回覆:
虛無主義作為哲學意義,為懷疑主義的極致形式。認為世界、生命(特別是人類)的存在是沒有意義、目的以及可理解的真相及最本質價值。與其說它是一個人公開表示的立場,不如說它是一種針鋒相對的意見。許多評論者認為達達主義、解構主義、朋克這些運動都是虛無主義性質的,虛無主義也被定義為某些時代的特徵。如:布希亞稱後現代性是虛無主義時代,有些基督教神學家和權威人士斷言現代與後現代由於拒絕上帝而是虛無主義的。

曾對虛無主義著書論述的著名哲學家,有尼采和海德格爾。

尼采將基督教稱為虛無的宗教,因為它不關注現實生活,而在乎假設的死後生活。他認為虛無主義是人們意識到「上帝死了」所導致的,並強調人們應通過重新賦予生活意義來克服它。
海德格爾將虛無主義稱為「這樣的存在什麼都不剩」,並認為虛無主義基於將存在縮減至純粹價值。
回覆 至於尼采與叔本華 在12/22/2011 12:31:00 AM的回覆:
至於尼采與叔本華的分合,或許虛無主義是導火線。
回覆 或許有一本書 在12/22/2011 12:40:32 AM的回覆:
或許有一本書值得注意:愛德華哈特曼1869年的無意識哲學,這本書替圖把叔本華的觀點與<黑格爾>的觀點結合起來;並是突在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中間建立起友好關係。(Janaway)
回覆 石沖白是這樣翻的 在12/22/2011 1:03:15 AM的回覆:
我們卻是坦率的承認,在徹底取消意志後所剩下來的,對於那些通身還是意志的人們當然就是無。不過反過來看,對於那些意志已倒戈而否定了它自己的人們,則我們這個如此非常真實的世界,包括所有的恆星和銀河系在內,也就是----無。

(指耶穌?這是甚麼意思?)

回覆 好奇 在12/22/2011 1:08:08 AM的回覆:
現代研究哲學到底有什麼用?
會有另一個尼采?下一個叔本華?

還是僅能拾前人牙慧,而難以超越這些大哲學家?
在閒暇之餘嗑嗑瓜子喝喝茶的時候,思索哲學來悠度午后?

或者啟發人類進入下一個嶄新的世界?
回覆 研究哲學? 在12/22/2011 1:18:01 AM的回覆:
哲學可以研究嗎?

而且照你的邏輯,恐怕哲學系(全世界的)都應該廢系了。
回覆 不過你的質疑 在12/22/2011 1:21:14 AM的回覆:
不過你的質疑也不無值得思考的地方:維根斯坦的哲學是否以預示了<未來的哲學>的走向(方向)?

或者,是如同我之前的一位朋友所說的:現代人不須要哲學了!   

?
回覆 走向終結的哲學 在12/22/2011 1:28:26 AM的回覆:
江怡,<維根斯坦:一種後哲學的文化>
Ch.8   走向終結的哲學
   1.未來哲學的預言家
   2.哲學:建設性的還是治療性的?
   3.人類談話中的哲學

:)
回覆 至於心理學 在12/22/2011 2:59:40 AM的回覆:
這樣的質疑讓我想到佛洛依德的心理分析。
Cathrine   Meyer主編,<佛洛伊德批判>:如果沒有佛洛依德,人麼可以更好地生活,思維和發展。

?
回覆 至於心理系 在12/22/2011 3:15:01 AM的回覆:
台大心理系的文字:
台灣目前沒有類似國外『心理醫生   』之職稱,只有醫學系畢業出來的   『精神科醫生』,而心理系畢業生須接續取得臨床心理碩士學位,方有資格參加臨床心理師證照考試,在取得證照後,始得進入醫療單位從事『臨床心理師』工作。
回覆 好奇 在12/22/2011 12:01:18 PM的回覆:
讀哲學系的同學您們好

請問您們讀哲學的最大收穫是什麼?

這些收穫如何運用於社會?

帶著這些收穫,接下來能往哪個方向走?
回覆 德文原文 在12/22/2011 6:02:31 PM的回覆:
我們要承認,意志完全消滅以後所留下來的,對那些仍然充滿意志的人來說,當然是空無一物;然而相反的,對那些否定了意志或意志已經轉變了的人來說,這個世界,<這個如此實在的世界>及其所有的太陽系和銀河系-----都是空無一物的。

我們卻是坦率的承認,在徹底取消意志後所剩下來的,對於那些通身還是意志的人們當然就是無。不過反過來看,對於那些意志已倒戈而否定了它自己的人們,則我們這個如此非常真實的世界,包括所有的恆星和銀河系在內,也就是----無。

--------------------------
Wir   bekennen   es   vielmehr   frei:

was   nach   g&auml;nzlicher   Aufhebung   des   Willens   &uuml;brig

bleibt,   ist   f&uuml;r   alle   Die,   welche   noch   des   Willens   voll

sind,   allerdings   Nichts.   Aber   auch   umgekehrt   ist

Denen,   in   welchen   der   Wille   sich   gewendet   und   verneint

hat,   diese   unsere   so   sehr   reale   Welt   mit   allen

ihren   Sonnen   und   Milchstra&szlig;en   –   Nichts.
回覆 英語版 在12/22/2011 6:28:25 PM的回覆:
Rather   do   we   freely   acknowledge   that   what   remains   after   

the   entire   abolition   of   will   is   for   all   those   who   are   still   full   of   

willcertainly   nothing   ;   but,   conversely,   to   those   in   whom   the

will   has   turned   and   has   denied   itself,   this   our   world,   which

is   so   real,   with   all   its   suns   and   milky-ways   is   nothing.
回覆 嗯嗯... 在12/22/2011 6:48:46 PM的回覆:
看來還是英語好看多了。
回覆 宋明理學的 在12/23/2011 2:23:17 PM的回覆:
王陽明的心外無物?

王陽明繼承陸九淵強調「心即是理」之思想,反對程頤朱熹通過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因為事理無窮無盡,格之則未免煩累,故提倡從自己內心中去尋找「理」,認為「理」全在人「心」,「理」化生宇宙天地萬物,人秉其秀氣,故人心自秉其精要。

在知與行的關係上,王守仁從「天地萬物本吾一體」出發,他反對朱熹的「先知後行」之說。王守仁強調要知,更要行,「知行合一」。


王陽明:「心即理也。」「心外無理,心外無物,心外無事。」
回覆 關於格物致知 在12/23/2011 2:33:40 PM的回覆:
since北宋(前有:東漢鄭玄,唐朝孔穎達等)
北宋
【司馬光】:抵禦外物誘惑,而後知曉德行至道。:『人情莫不好善而惡惡,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蓋寡,惡且非者實多。何哉?皆物誘之,物迫之,而旋至於莫之知;富貴汩其智,貧賤翳其心故也。』『格,猶扞也、御也。能扞禦外物,然後能知至道矣。鄭氏以格為來,或者猶未盡古人之意乎。』

【程顥】:窮究事物道理,知性不受外物牽役。:『格、至也。窮理而至於物,則物理盡。』『物來則知起,物各付物,不役其知,則意誠不動。意誠自定,則心正,始學之事也。』

【程頤】:窮究事物道理,致使自心知通天理。:『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猶曰窮其理而已也。窮其理然後足以致之,不窮則不能致也。』『凡眼前無非是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至於君臣父子間,皆是理。』『格,至也,謂窮至物理也。』『問:「格物是外物?是性分中物?」曰:「不拘,凡眼前無非是物。物皆有理,如火之所以熱,水之所以寒。至於君臣、父子之間,皆是理。」』『格猶窮也,物猶理也,由曰窮齊理而已也。』『物,猶事也。凡事上窮其理,則無不通。』

南宋
【朱熹】:窮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達至極。:『格,至也。物,猶事也。窮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未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貫通,則眾物之表�媞貒妗L不到,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觀理,以格夫物。格者,極至之謂。如「格於文祖」之格,言窮之而至其極也。』

【陸九淵】:修持心性不為物牽,回復天理之知。:『天之與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有是理,心即理也。』『此理本天之所與我,非由外鑠。明得此理,即是主宰。真能為主,則外物不能移,邪說不能惑。』『心不可泊一事,只自立心,人心本來無事胡亂。彼事物牽去,若是有精神,即時便出便好;若一向去,便壞了。格物者,格此者也。伏羲仰象俯法,亦先於此盡力焉耳。不然,所謂格物,末而已矣。』『學問之初,切磋之次,必有自疑之兆;及其至也,必有自克之實;此古人格物致知之功也。』

明朝
【王陽明】:端正事業物境,達致自心良知本體。:『「致知」雲者,非若後儒所謂充擴其知識之謂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慮而知,不待學而能,是故謂之良知。是乃天命之性,吾心之本體,自然良知明覺者也。』『物者,事也,凡意之所發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謂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於正之謂也。正其不正者,去惡之謂也。歸於正者,為善之謂也。夫是之謂格。』、『心者身之主,意者心之發,知者意之體,物者意之用。如意用於事親,即事親之事,格之必盡。夫天理則吾事親之良知,無私慾之間,而得以致其極。知致則意無所欺,而可誠矣;意誠則心無所放,而可正矣。格物如格君之格,是正其不正以歸於正。』、『格物是止至善之功,既知至善,即知格物矣。』『「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體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無時無處不是存天理。即是窮理。』『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於正也。』『無善無惡是心之體,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隨時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
回覆 陸九淵PK朱熹 在12/23/2011 2:59:17 PM的回覆:
陸九淵的思想接近程顥,偏重在心性的修養,他認為朱熹的「格物致知」方法過於「支離破碎」。陸九淵是「心學」的創始人,其主張「吾心即是宇宙」,「明心見性」,「心即是理」,重視持敬的內省工夫。即是所謂的「尊德性」。朱熹言「理」,側重於探討宇宙自然的「所以然」,陸九淵言「理」,則更偏重於人生倫理,明代王陽明贊賞陸九淵的學說,使得陸九淵的「心學」得以發揚,因此學界稱之為「陸王」學派,實際上王陽明是心學的集大成者。

回覆 理學 在12/23/2011 3:06:36 PM的回覆:
理學有兩種意思,可以指古代的理學,也可以指現代自然科學的理學。

古代理學:
1.宋明理學,古代的理學是指宋朝以後的新儒學,又稱道學。嘉祐治平年間(1056年—1067年),理學獲得了極大的發展,形成了王安石(荊公)新學、司馬光(溫公)學、蘇軾的蜀學、二程(程顥、程頤)兄弟的洛學(含張載的關學)為代表的理學四大派。後來洛學由朱熹發揚光大,在明朝成為官學(程朱理學)。二程子、張載、邵雍、司馬光五人,再加上周敦頤,被朱熹稱為「北宋六先生」,參見程朱理學。

2.專指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相對。

自然科學的理學:
3.理學   (現代用法),現代科學上所說的理學通常是指研究自然物質運動基本規律的科學,如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天文、地質、地理等等。例如大學理科畢業後通常即成為理學士。
回覆 異數(離群值) 在12/24/2011 12:38:01 AM的回覆:
所謂離群值(outlier)是指在數據中有一個或幾個數值與其他數值相比差異較大。醫學實驗中經常會有出現離群值的情況,究竟是由於隨機漲落引起的,還是由於某些確定因素造成的,有時難以判斷,如果處理不好將會引起較大的系統誤差。對離群值的處理有一些統計判斷的方法,如chanwennt準則規定,如果一個數值偏離觀測平均值的概率小於等於1/(2n),則該數據應當捨棄(其中n為觀察例數,概率可以很據數據的分佈進行估計)。發現離群值也可以通過觀察值的頻數表或直方圖來初步判斷,也可通過統計軟件作觀察值的箱式圖來判斷,如果觀測值距箱式圖底線Q1(第25百分位數)或頂線Q3(第75百分位數)過遠,如超出箱體高度(四分位數間距)的兩倍以上,則可視該觀測值為離群值。當數據近似正態分佈時,有一種較為簡單的方法,可用均數加減2.5s來判斷,如觀測值在此範圍以外,可視為離群值。在統計學上也可用線性回歸的方法來對離群值進行判斷。

當出現離群值的時候,要慎重處理,要將專業知識和統計學方法結合起來,首先應認真檢查原始數據,看能否從專業上加以合理的解釋,如數據存在邏輯錯誤而原始記錄又確實如此,又無法在找到該觀察對象進行核實,則只能將該觀測值刪除。如果數據間無明顯的邏輯錯誤,則可將離群值刪除前後各做一次統計分析,若前後結果不矛盾,則該例觀測值可予以保留。
回覆 迴歸分析 在12/24/2011 12:48:26 AM的回覆:
迴歸分析(Regression   Analysis)是一種統計學上對數據進行分析的方法,主要是希望探討數據之間是否有一種特定關係。迴歸分析是建立因變數Y(或稱依變數、原文為:response   variables,   dependent   variables)與自變數X(或稱獨變數,原文為predictors,   independent   variables)之間關係的模型。複迴歸(Multiple   regression)指的是超過一個自變數。迴歸分析的目的在於了解兩個或多個變數間是否相關、相關方向與強度,並建立數學模型以便觀察特定變數來預測研究者感興趣的變數。

回覆 法醫學(cf 宇宙學 在12/24/2011 2:02:21 PM的回覆:
法醫學(英文:Forensic   pathology),是一個病理學的分支,是一門專門調查人的死因的學科。中國史上有據最早的法醫是秦代的令史。驗屍通常是最主要的法醫學檢驗內容,並經常應用到法律和司法案件中。法醫學家通常被要求對某一屍體或相關證據的狀態進行分析並作出權威結論。

世界各國的法醫定位並不相同,視法規不同而可大略分為歐陸法系和英美海洋法系兩大群。一般說來在歐陸法系的國家(如德、法、日)中,法醫的角色僅在於確定死因是否有隱藏之背後犯罪事實,若確定有犯罪事實之後才會進行解剖。海洋法系的國家(如英、美)對於解剖之認定則較為鬆散,只要發現死者之死因非自然死,即可進行解剖,因此在英美兩國之屍體解剖率較諸歐陸法系國家高出許多。在法醫的養成方面,英美法系多以病理科醫師從事之,因法醫學在英美兩國之定義幾乎等同於法醫病理學;而歐陸法系之國家則有較為完善之法醫專科醫師之訓練制度。

此外,各相關學門的應用也逐漸增多:在犯罪者患有精神疾病的情況下,法醫精神病學應運而生,其以判定犯罪者在犯罪當時是否有可供譴責之犯意,以釐清責任歸屬的問題。在大規模災難(如空難、海嘯等等)的現場,屍體數量眾多,導致難以進行人身的辨識,法醫口腔學的技巧,利用齒模來作比對鑑定,便可節省許多辨識的時間。其他如法醫病理學、法醫毒物學、法醫血清學等學門,都逐漸增加了法醫學的範圍和領域。
回覆 宇宙學與法醫學 在12/24/2011 2:17:55 PM的回覆:
宇宙學在很多方面類似於法醫學。不管宇宙學家還是法醫學家都不能在與先前略有不同的條件下進行重造過去事件的實驗,而這種實驗卻是其他學科的科學家經常做的。只有一個宇宙,也只有一個犯罪現場。在這兩個領域中的證據經常是間接的,難以蒐集的,且存在多種解釋。儘管有這些困難,在我看來,對大爆炸理論的支持無庸置疑。(Peter   Coles)
回覆 台大醫學士楊日松的 在12/24/2011 2:41:48 PM的回覆:
楊日松(1927年11月23日-2011年11月23日),出生於台灣苗栗縣公館鄉,客家人,於2011年11月23日逝世於臺北國泰醫院,享壽八十四歲。為台灣著名法醫,經手過許多重大案件,被譽為「台灣福爾摩斯」、「法醫神探」、「人間判官」。常被人與同樣出身於台灣的知名旅美鑑識專家李昌鈺相比較。

畢業於台灣大學醫學院醫學專修科,並取得日本東京帝國大學醫學博士。學生時代有別於一般醫學生的懸壺濟世志向,選擇就讀較為冷門的「法醫學」,並被引薦至台灣省警務處實習,畢業後即進入該處服務,1949年3月,隨著刑警總隊的成立,成為法醫組的一員。1979年2月,刑事局調整內部組織成立法醫室,負責死因、藥毒物鑑定等業務,由楊日松擔任法醫室主任一職。在職期間,楊日松為提升台灣法醫學會的執行能力也努力推動成立「中華民國法醫學會」,該學會亦於1984年成立。

2010年11月14日,驚傳罹患大腸癌,隔年的11月23日凌晨3時疑因大腸癌於臺北國泰醫院病逝,享壽八十四歲。
回覆 楊日松經手的 在12/24/2011 2:48:09 PM的回覆:
經手重大案件
新店屈尺分屍案
1969年,發生在新店屈尺的分屍案,死者是名遭到同僚殺害分屍的老榮民。該案死者頭顱至今仍存放在刑事警察局中。這個被泡在福馬林的頭顱,頭髮和下巴的鬍鬚竟會變長。電影《運轉手之戀》曾出現該顆頭顱。

尹清楓命案
井口真理子命案
白曉燕命案
另外白色恐怖時期之林義雄宅血案與陳文成命案也是由楊日松博士驗屍
回覆 索羅斯與波普 在12/29/2011 3:09:02 PM的回覆:
索羅斯與波普

雖然索羅斯僅僅用了兩年時間,完成了他的學士學位課程,但是,他還是決定,在倫敦   經濟學院再待一年,直到1953年春他能夠獲得學位。熟讀《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一書後,   索羅斯尋找波普,想從這位專家這裡學到更多東西。他向波普提交了幾篇論文。師生性情相   投,波普成了索羅斯的指導教師。

1994年春,卡爾&#8226;波普將近92歲,在和筆者的訪談中,他談到了狽多年前年輕的索羅   斯首次出現在他家門口的情形。“他走進我的辦公室,對我說,‘我是倫敦經濟學院的學   生。我能跟您談談嗎?’他是個聰慧機敏的學生。我寫的那本關於開放社會的書,顯然對他   影響很大。他時常來與我談他的看法。我不是他的正式導師。如果現在他把我叫做他的指導   教師,他是很友好的。”

雖然索羅斯曾一度和波普相處融洽,但是這位年輕人並沒有給這位教授留下持久的印   象。波普回憶說:“我靜聽他的想法,但我不向他提任何問題。我沒有聽到多少關於他的事   情。“

波普對索羅斯最大的影響,在於鼓勵這位青年學生去思考世界的運行方式,盡可能地提   出有助於解釋世界運行方式的哲學圖式。

波普這位著名的哲學家試圖把他的智慧傳給這位嶄露頭角的知識份子。他無意去幫助索   羅斯應付現實世界。哲學,不論是波普還是其他人的思想,都不應是在現實世界中尋找發財   之路的地圖。

然而,在索羅斯看來,哲學的功能就在於此。他及時地從抽象轉向了實踐;他提出了人   們怎樣和為什麼要以某種方式思維的認識理論:並且,從這些理論中他編造出關於金融市場   運作的新的理論。

在後來的生活中,索羅斯不斷引證波普教授的思想作為他在東歐和前蘇聯進行慈善活   動,以加速開放社會的理論來源。他忽視了波普所作出的貢獻,不管他怎樣粗心大意,把這   些理論翻新,或用於在華爾街地區積累財富。
回覆 羅素的話 在1/4/2012 3:28:04 AM的回覆:
羅素:
1.依曼努爾.康德,一般人認為他是近代哲學家當中最偉大的。我個人不能同意這種評價,但是若不承認他非常重要,也是愚蠢無知。

2.我們可以預料得到,尼采對於康德評價得很低,他將康德稱作盧梭式的道德狂熱者。

3.尼采自認是叔本華的後繼者,這是對的;然而他在許多方面都勝過叔本華,特別是他的學說前後一貫,條理分明上。

4.叔本華的哲學僅管前後矛盾,而且有一些淺薄處,但作為歷史發展中的一個階段來看,還是相當重要的。

5.在哲學中,自從畢達哥拉斯時代以來,一向存在著兩派人的一個對立局面:一派人的思想主要是在數學的啟發下產生的,另一派人受經驗科學的影響比較深。柏拉圖,托馬斯阿奎那,斯賓諾沙和康德屬於不妨叫做數學派的那一派;德謨克利特,亞理斯多德,以及洛克以降的近代經驗主義者們屬於相反的一派。在近代興起了一個哲學派別,著手消除數學原理中的畢達哥拉斯主義,並且開始把經驗主義和注意人類知識中的演繹部分結合起來。
回覆 康德雖然談美學 在1/4/2012 3:58:40 PM的回覆:
但聽說他對於視覺藝術一點都不重視!

唯一的一幅油畫就是盧梭畫像。
回覆 而關於盧梭 在1/4/2012 4:14:56 PM的回覆:
朋友與敵人
盧梭與他那個時代的一些著名思想家大多相識,但結果卻無一例外地反目成仇。這些人中包括法國的伏爾泰、狄德羅,英國的大衛·休謨。
回覆 羅素vs.托爾斯泰 在1/11/2012 1:31:31 AM的回覆:
4.叔本華的哲學僅管前後矛盾,而且有一些淺薄處,但作為歷史發展中的一個階段來看,還是相當重要的。

---------------------
cf.托爾斯泰:
叔本華的哲學以把我們戴志哲學所能把我們帶至的極端。

另關於托爾斯泰,
蔣勳,藝術概論,附錄一,二   懺悔錄   ,值得省思!
回覆 另關於藝術 在1/11/2012 1:34:39 AM的回覆:
郝文杰,藝術的真理空間---海德格爾與中外藝術思想研究。(海德格爾越看越有爸爸的味道!)
回覆 注 在1/11/2012 1:45:31 AM的回覆:
蔣勳,藝術概論,附錄一:托爾斯泰說:將來的藝術.....----序新校<藝術論>
關於一個藝術青年
一      道德的箴言
二      懺悔錄
三      波特萊爾與托爾斯泰
四      村婦的哥與貝多芬
五      結尾的一些話
回覆 看來 在1/11/2012 4:50:36 PM的回覆:
蘇永欽是多慮了!原來當初那些大法官們的不自量力,自以為一號釋憲文就能掌管了司法行政,還將第三審交給了大法官們,
根本沒人要鳥!

甚麼才是最好的,甚麼才是對現況最好的,無論如何,都不能犧牲掉人民的訴訟權!

原來解釋文要是亂搞,跟垃圾沒有兩樣!司法院自己想隻手遮天?無疑根本是作夢!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聯絡我們/首頁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