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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發表日期

12/12/2011 9:21:16 AM
發表內容 ..考評無藥救   法院前實習員告到最高檢
.-字+字.自由時報   –   2011年12月12日   上午4:32.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士林地方法院前實習執達員柳清淋,因負責考評的科長、書記官給他「混水摸魚、無藥可救」實習評語,柳某未通過實習無法任職;柳控告兩位長官妨害名譽,士林地檢署認罪嫌不足、不起訴。柳3度提出再議,結果皆是不起訴;柳今年5月直接向最高檢察署遞狀告兩名長官。

柳某受訪指出,「是科長和書記官看我不順眼,才故意把我打不及格」,他說他在97年1月到士院實習,士院卻將96年6月至97年1月沒處理的案子「都灌到我頭上,說我積案不清」,他遭到栽贓。

對於柳某指控,士林地院表示,此案已纏訟兩年多,院方尊重柳某的告訴權,也尊重司法調查結果,證據都已提供檢方調查,不在媒體上回應柳的指控。最高檢已發至士檢再查,士檢表示已受理,將依法辦理。

..
回覆 砍掉重練 在12/12/2011 2:31:23 PM的回覆:
降看起來
科長的評語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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