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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張3豐的背法條日誌
發表人 張3豐  

發表日期

8/5/2005 11:58:59 PM
發表內容
每天瀏覽此網頁,總會看到小小貫徹始終的背法條,由衷得感到佩服。

還有老師不斷強調法條的重要性,使我知道,這是基本功,一定要完全靠自己,謝謝李老師告訴我正確讀書方法。希望今天是個好的開始,我要背法條,持續下去。

再次感謝李老師與小小給3豐的啟發。

2005.8.5      民法   第86條至第110條         

於今日已背誦一遍   

飛吧!3豐。

希望有朝一日,法學神功大成,醍醐灌頂。

回覆 感覺有點阿達,但是佩 在8/6/2005 12:00:18 AM的回覆:
如題,加油。
回覆 光慈 在8/6/2005 5:33:15 PM的回覆:
加油∼加油∼∼加油∼∼∼︿ˍ︿
  偶過些日子也就會正式加入背法條行列囉∼∼
  追隨小小大大與張3豐大大的背法條行列∼∼
先祝服小小大大與張3豐兩位大大∼∼∼加油喔∼∼
︿ˍ︿
回覆 張3豐 在8/7/2005 1:58:29 AM的回覆:
今天的進度是

      民法   第111條至   第131條

      共計   21條

      已如期背誦完畢

      明天繼續加油

      寫到這裡            有感而發

      很認同李老師的那一句:「要背就背,不要有太多理由」。從前,我總會不斷問考上的人:「真的要背法條嗎?」是的,每個人的答案都是肯定。不確定的是我的心。心不定,就不會心甘情願做一件事,然後會一直拖。自從上次聽到李老師的那一句,就好像腦袋被敲了一下,有種驚醒過來的感覺。我總是在懷疑,而不是在努力。
總之,背就對了。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夠像李老師一樣站在講台上流利地介紹自己的專業知識。這種感覺應該很棒吧。


李老師晚安,各位同學晚安。
回覆
李俊德 在8/7/2005 2:29:44 AM的回覆:
希望能每天看到你努力的成績。

隨身帶著小六法,利用空檔時間(等車,等女朋友,等上課......)默背已經背誦過的法條。

實力往往就是靠一點一滴的時間累積而成。
回覆 張3豐 在8/8/2005 10:18:00 AM的回覆:


         民法   第132條   至   第152條

         已於2005.8.8   早上   背誦完一遍

         貴精不貴多,持續最重要。

         哈哈,今天要去上課了,真是高興。
回覆 lily 在8/8/2005 10:30:02 AM的回覆:
go   go   加油!
加油   go      go   !
回覆 張3豐 在8/10/2005 1:20:17 AM的回覆:

            今天的進度是:
      
            民法   第75條   至   第85條      背誦完畢一次

         今天看醫生的時候,順便複習了民法132條至第152條   一次。

            每天當中,背法條乃是我一天當中最踏實的時光了。

            我背誦法條,所以我感覺到我的存在。

            李老師晚安         各位同學晚安

            大家都加油吧
回覆 張3豐 在8/11/2005 1:32:21 AM的回覆:

   民法   第66條--第74條         (第三章   物)   (第四章   第一節   通則)

      已背誦完一遍

      民法   第132條   至   第152條   已快速複習一遍

      
      小計:

                     今天在等捷運的時候,不知不覺就把今天的法條進度

                     給背完,感覺上蠻充實的

                     不然在等捷運的時候,就是東張西望,

                     現在背背法條,感覺比較踏實。

  還有我背的順序有點奇怪,不過,我仍然會完整的先把民法總則背誦完一遍,希望這是個好的開始。

                     因為以前總是從第1條背,後來越背越困難,於是總會放棄,所以現在從難的、不熟悉的開始背,試試看情況會不會好一點。

                  嗯,今天李老師所再一次講解的「職權通知與第三人撤銷訴訟的適用關係」真是非常清楚,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李老師真是個細心、體貼的老師,努力地滿足每個學生的疑問。

                  現在幾乎每天都要補習,背法條的時間斷斷續續的,真希望過一陣子之後,比較有空的時候,一天能背多一點法條。

               對了,在此真是要佩服「小小」的毅力,堪為學習的模範。希望我也能如此堅持下去。


            之前認識一對地院法官夫婦,其中一位是某年度的司法官第一名,他也非常非常非常強調法條的重要,他說背完法條,等於基本架構已確實建立,那看補習講義或教科書中的爭點,就會非常有感覺。就好像已有書櫃,然後再把書本放進去。反正,每個考上的人都這麼說,應該是不會錯吧。

            現在上李老師的民法或民事訴訟法,如果李老師有提到一些已經背過的法條,就非常有感覺。

         李老師晚安   

         各位同學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8/12/2005 1:44:48 AM的回覆:
      民法第1條至第24條
   
      已背誦完一遍。

      明天繼續努力。
回覆 張3豐 在8/13/2005 11:48:30 PM的回覆:
報告一下進度:

         2005.8.12   (星期五)

         背了民法   第25條   至   第28條


         2005.8.13   (星期六)

            背了   民法   第29條   至   第44條

         報告完畢
回覆 張3豐 在8/14/2005 10:17:01 AM的回覆:

            民法第45條至第65條。

            已背誦完一遍。

            繼續努力。

            
回覆 張3豐 在8/14/2005 10:19:29 AM的回覆:


         民法總則   2005.8.14   已背誦完   一遍。

         (次數別:民法總則   1)

         
回覆 張3豐 在8/16/2005 1:48:09 AM的回覆:
         
            今天開始背誦物權了。

            今天的進度是      民法      第757條   至   第773條

            已背誦完三遍。(星期一總是比較有空)

            今天李老師上物權時,有些條文,剛好早上已經背過,

            頓時,非常有感覺,非常有感應。



            突然發覺,我似乎以前沒有好好與「法條」相處,她是如此的好,可是我總是忽略她。今日重新認識她,自有一番不同的感受。



            還有,小弟我近日還發現背法條有個好處,今日來野人獻曝一下。我常常想很多,想說,讀書怎麼這麼多,讀都讀不完,爸媽賺錢辛苦,家庭經濟壓力,親戚的眼光,不再年輕,男女朋友間的爭執及糾纏,身體的病痛以及心理的壓力等等..............有時候讓我覺得心很亂...很不定.....
透過背法條,規律的重複,將我的思慮重新調整、清理,因為要專心才能背誦,所以很多事情我就自然而然不去想了.......這讓我更有繼續下去的勇氣與力量。



李老師   晚安

各位同學   晚安

考試快到了      祝大家考試順利平安


            
回覆 張3豐 在8/17/2005 1:12:21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物權第一章第三節:

      第801條   至   第816條

      背誦一遍


      民法   第757條   至   第773條      複習一次

      李老師   晚安

      各位同學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8/18/2005 2:23:31 AM的回覆:

   民法   第817條   至   第   831條

   (物權第二章第二節共有   背完一次)

      今天又晚睡了      每次都想12點以前躺平   

   可是總會莫名其妙拖延

   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勒

      明明很想睡   卻又弄到很晚的3豐。

   嗯,今天已是第20堂課了,

   不久就要結束課程,真是有點捨不點,

   本班充滿人情味,

   不僅李老師教的很認真、清楚

      顛覆傳統授課模式,

      而且啊,不知為啥,李老師有一種感染力,

   會讓他人感受到法律的親切可愛與切近真實,

      每次上完課,總覺得我的小宇宙在燃燒,轟轟轟....

      我的法律引擎在運轉......

      真想把整本課本給吃下去...

      或許李老師是一位律師的關係,

      有時候講話很直接,不會拐彎抹角,

      有時候,聽起來是有點怪怪的......對我的幼弱心靈造成衝擊.....

      不過,另一個角度想,這也是老師純真率直的所在,

      畢竟「實話一句」勝過「謊言、敷衍千言萬語」,

         嗯,我欣賞李老師的風格。

      此外,服務人員的亦很親切負責(甜甜的笑使人上課心情愉悅)(尤其是早午班發講義的大眼妹妹,讚),

      想到課程即將結束,

      突然覺得有點悵然,

      今天突然多愁善感起來了,

         嗯,可能是法條背得不夠多、不夠熟.........尚未老增入定.........之故也

         明天繼續背背背背

         李老師晚安

         各位同學晚安
   
      祝大家有個好夢

         今夜3豐失眠中

      

      
回覆 張3豐 在8/19/2005 12:23:25 AM的回覆:

      由於李老師上課時不斷重複強調「共有」的部分是物權中出題率最高的地方,因此今天又再給他狠狠背一次。

         進度:

               民法   第817條   至      第831條。扎實背一次!

               民法第801條   至   第816條   快速複習一次。

            
         雖然背過的東西,雖然時間一過,又會忘了,不過再重新記憶的速度倒是蠻快的。

         之前在學期間不是很認真,雜書倒是看的一堆,感情出問題的時候,就看看感情的書(如:教你如何泡妞、處理男女分手、挽回對方的心),覺得記憶不太好,就看關於記憶技巧的書。其中,關於記憶的書中,都有提到個共通點,就是背誦過的東西,如果要記得牢靠,再短期間內仍要規律複習,但是,請注意喔,複習時間宜短不宜長,但是複習次數則宜多。

         其實這個方法,李老師以前上課的時候就已經提過了,亦即,今天背誦完條文之後,明天先複習已背誦過的條文,然後再繼續背新的。

      如果大家有任何有趣、有效率的背誦方法,煩請告知小弟一下。

         對了,在友班(高X)上課的時候,也有幾位老師不約提到用錄音的方式,亦即,自己念法條,然後錄起來,接著,瘋狂的聽聽聽...................,直到變成順口溜為止。

         向李老師看齊。

         總有一天,我要變成法條機關槍。


                  

      


         
回覆 張3豐 在8/21/2005 12:34:12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物權   第6章   

      民法   第860條   至   第883條

      背誦完一遍

      快速瀏覽   民法   第817條   至   第831條

         並錄製

                     物權   第6章   抵押權

    第3章   地上權

    第10章   占有

  的法條背誦錄音檔(MP3)

         
         嗯,說真的,自己的聲音,感覺上很難聽,真奇怪,我鼻音有這麼重嗎?我快被我的鼻音打敗了。

         至少,有了法條錄音後,看壹週刊時,亦可潛移默化法條內容。真想找聲音悅耳的女生幫我錄一下,不過,還是算啦,不然被當怪叔叔就慘了。

         看來只好以我的聲音將就將就了。

         李老師   晚安

         各位同學   晚安



      突然有個瘋狂的想法:

      想說每上完一堂課,就把老師的上課重點作成單元錄音,然後直至內化成為口訣為止。

         害怕想法忘記,所以事先作一下記錄。

         真的去睡嚕。

         
回覆 張3豐 在8/22/2005 12:36:10 AM的回覆:

   報告一下今天的進度:

         物權   第10章   占有   (民法940條      至      第966條)

      已背誦完一遍

      報告完畢。


         雜記:

                  感情與國考真的是衝突的嗎?

                  真的是性質相牴觸的嗎?

                  有時候,有另一半的支持,感覺上很像有人在背後挺你,
         
                  有時候,無法陪伴另一半時,另一半又履履抱怨時,真是心煩意亂,最重要的是,根本就沒有在把妹妹,又被誤會在把妹妹,真是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記得大學時代,我跟一位國際法教授討論過這個問題(姑隱其名),他是認為「並不相衝突」,而且「談戀愛的時刻乃是生命在綻放光與熱」,我可能不解風情,也可能處事沒有老師圓融,所以,至今尚無法深刻體認。

               不好意思喔,讓各位聽我絮絮叨叨一堆,今天實在很悶,又無法溝通,所以跟大家講一下,抒發一下心情。

               不論如何,法條進度今天還是順利背完,至少法條背起來就是我的東西,也不會跟我鬧脾氣、耍個性。所以今天法條背得特別用力。

               法條法條我愛你,明天繼續背背背背!

               人生各階段總是有不同的苦惱與難題,我是過河卒子,只能繼續向前!


               李老師晚安

               各位同學晚安

               
回覆
李俊德 在8/22/2005 1:06:26 AM的回覆:
感情與國考真的是衝突的嗎?
--------------------------------------------------------------------------
真的會衝突,除非另一半也在準備考試。

時間對每個人真的很公平,用來陪女友,就沒辦法準備考試,花了時間唸書,感情就疏離................。

找一個也要唸書的女友吧。

否則,就咬緊牙根撐過去吧,這是你人生最後一次考試的門檻,過了,就海闊天空,有無限期待之可能。
回覆 不語禪師 在8/22/2005 9:31:30 AM的回覆:
請教李老師:
那這樣的話
如果去交一個律師或法官女友
是不是可以一舉數得呢?
(兼顧考試與感情,甚至還可以分享實務經驗談以及免費家教)
回覆 張3豐 在8/24/2005 12:12:02 AM的回覆:
   報告一下今天的進度:

               物權   第7章   第1節   動產質權

               民法第884條   至   第899條

               背誦完一遍



               行政程序法   第92條   至   第96條   快速背誦20遍

         

      李老師您好,想請問您一個問題:

      亦即,法條應該一科背完再換下一科呢?

      還是同時進行二科呢?

      麻煩請李老師給個建議或請李老師提供一下個人經驗?

         謝謝老師。

         李老師   晚安

         各位同學晚安

      

      




            


回覆
李俊德 在8/24/2005 12:44:28 AM的回覆:
很擔心你是不是放棄了。

很高興你仍持之以恆,希望你能一直堅持下去,直到考試的那一天。

你要一科一科背或同時二科,我想應該都沒有太大差異,恆心最重要。

我當初是配合唸書的進度一科一科的背,後來是配合讀書計劃一天復習3科左右。
回覆 張3豐 在8/25/2005 12:57:16 AM的回覆:

報告一下今天的進度:

         民法   第900條   至   第908條   

      亦即      物權   第7章   第2節   權利質權   

      我必須誠實面對自己

      還差兩條:第909、910條



         謝謝李老師的關心   

      老師的關心   是我背法條   的小宇宙

      正如老師所言      持之以恆      最為重要

      現在深切感受到

      沒錯      隨時都可以說自己要背法條

      但是      在夜闌人靜

              在喧嘩吵鬧

              在獨處
                     
              在自己面對自己的時候.........

      這才是考驗的所在

         背誦至今      有個感覺就是

      人類的記憶力      簡言之      亦即      「用進廢退」

      現在   背誦的速度   比剛開始背誦的時候   快一點了

      法條也不會這麼可怕了

      應該說

      法條也有可愛、有趣的一面


         只是      有時候還是覺得自己有點蠢

         一天頂多頂多就背個20條

         一天大約10條   為常態

         希望有一天      我也能如李老師一般

      一天能背個50條


      謝謝李老師的關心

      我會用行動證明      持之以恆

      
      李老師   晚安

      各位同學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8/27/2005 1:16:36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一下:

            物權   第9章   留置權
      
            亦即   民法   第928條   至   第939條

         另外加上   民法   第909、910條


         行政程序法   第3章      開始

         第135條      至   第141條      快速背誦20遍

      報告完畢

         李老師   晚安

      各位同學   晚安

      祝   大家   考試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8/27/2005 7:02:54 PM的回覆:
報告進度:

         物權   第3章   地上權   民法   第832條   至   第841條

         物權   第5章   地役權   民法   第851條   至   第859條

         已背誦完一遍

         李老師   晚安

         祝   各位同學   考試順利



         小感想:

         自從每天背法條以後,才深深感覺到,我以前對於法律的研讀都只是浮光掠影的掃瞄過去而已,「法」既不存於我心,我亦無心於「法」,好似兩不相干的陌生人,自然不會激起火花。在養成背法條的習慣後,漸漸對於法條、法律有種感覺了,漸漸有種熟悉的感覺,而不害怕。雖然現在背法條對於考試的效果尚未可知,不過,我倒是蠻熱衷於此。現在,心理也比較踏實,至少每天每天都把一點東西給打進腦中。
      
      此外,根據我近日來背法條的估算,大概每個法條念個「20次」就可以記起來了;長一點或詰屈聱牙的法條,就給他念個「40次」;難纏的法條,就給他「60次」,一定背的起來。

         忘記,還是會忘記的啦,不過,再次背誦時,會非常快。

         深刻背誦過的東西,再次背誦複習,可以更快地就記起來喔。

         大家都加油吧。
   
   
   
回覆 光慈 在8/28/2005 10:30:37 AM的回覆:
此外,根據我近日來背法條的估算,大概每個法條念個「20次」就可以記起來了;長一點或詰屈聱牙的法條,就給他念個「40次」;難纏的法條,就給他「60次」,一定背的起來。

     忘記,還是會忘記的啦,不過,再次背誦時,會非常快。

------------------------------------------------------------------------
真的非常謝謝感恩您此心得分享!!上面您所描述的
感想,對於我原先對李老師口背法條諸多疑惑
疑惑,其實等於解開的大部分問題~~剩下來的問題
其實不是多重要~~~我自己去實踐就能夠慢慢自我
解開自己的疑問!!
      總之真的再次謝謝感恩您的分享~~請加油~~
也請小小善士加油~~~
      法條請繼續堅持背下去
      最後再次謝謝李老師告訴我們口背法條的重要性與
相關的實踐方法!
回覆 張3豐 在8/29/2005 11:40:06 PM的回覆:
報告進度:

            物權      第4章   永佃權

            民法842條                     至                  第850條

            背完一遍


   
            行政程序法   第142條   至   第145條

            
            
   



               




   
回覆 張3豐 在8/29/2005 11:52:46 PM的回覆:
   
      李老師   還好吧!?

      今天上民訴的時候   第一節   老師   上不到   原本的1.5小時

      就下課了

      那時         大家紛紛狐疑      到底是發生了啥麼事

      後來上到   10:00結束後

      收拾東西      正要回家時

      才聽到      李老師   說今天身體   微恙

      以致於      第一節課   上課一半      覺得有點疲倦   

      所以提早下課

      老師         身體要顧喔      要保養喔

      要多愛自己一點

      老師您對我們上課的同學而言      

      是具有特別意義的鼓勵與啟發   

      所以請您注意一下身體狀況

      如果不舒服      看一下醫生或檢查一下   這樣比較好

      李老師   加油

      健康要顧一下喔

      套一句「郭台銘」常講的話:「魔鬼總在細微處」!

      老師         在為我們法學功力   「加持」   的同時   

      也請您注意一下身體狀況與反應喔!
      
      
   
回覆 張3豐 在8/31/2005 12:45:04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物權   第8章   典權

            民法   第911條      至   第927條

            (雖然有點無聊,可是我是背了)

      
         行政程序法      第146條   至   第148條         各40遍

         第149條   計20遍

         快速複習   行政程序法   第142條   至   第145條      計5遍


         (今天背行政程序法   第146條   至   第148條的時候,我腦袋幾乎快要短路,雖然只有三條,但是項次很多、內容肥大,我「格物致知」「格」了半天,狀況有好一些,不過,今天晚上十點一過,頭實在爆痛,有點暴躁.................看來,是碰到對手了,看來明天繼續給他背背背,這三條法條,我明天就把你們記起來........等著瞧.........給我記住..........)

         (也許是颱風快來了,天氣很悶,所以感覺煩躁吧.............)



回覆 張3豐 在9/1/2005 12:37:02 AM的回覆:
報告一下進度:

            物權   第二章   第二節      不動產所有權

            民法787、788、789、796、797、798、799條

            背誦完畢

            其餘看了一遍(指不動產所有權   這一節)

      

            物權   終於   背完一遍了

            這是我從念法律以來      第一次   乖乖的背完物權法條

            雖然      期間      有幾天有怠惰

            但最後還是給他背完了

               每次想要偷懶的時候

               看到      小小      兄持續不懈的努力

            我就覺得很慚愧

               還有      還有一次      李老師      也適時拉我一把

            好讓我繼續背下去

            感謝李老師、小小對我的鼓勵與啟發



            孤寂的法律之路

            有你   有我      

            相伴

            將不再寂寞
         


               明天要進入   債篇   了

                  專心一致      有始有終

               (今天晚間颱風太大      網路都一直聯不上...)
回覆 張3豐 在9/2/2005 1:28:16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第二編      債      第一章   通則   第一節   債之發生

         第一款   契約

         民法   第153條   至   第163條   
回覆 張3豐 在9/3/2005 1:04:57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第164條   至   第171條
         
                     瀏覽兩次

                     明天得再來一次

                     
回覆 張3豐 在9/5/2005 1:33:29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第   164、164-1、165條
回覆 張3豐 在9/6/2005 1:13:33 AM的回覆:
報告一下進度:

      民法   第165-1、165-2、165-3、165-4、166、166-1條

      

         這幾天我又開始在龜毛嚕,真想給我自己一拳。

         我的民法法典用了大約3年多了。就是月旦簡明六法(中六法)。

         想不到的是,當初就是欣賞他(月旦簡明中六法)有附立法理由與物權修正草案,但是現在卻覺得很礙眼,常常一頁法條三到五條,版面其他地方都是立法理由,這樣無形中我就覺得:「呃,法條很像很多,很像有點背不完的感覺」。

      最近,元照出了一本「民法分科小六法」,輕薄短小,讓我愛不釋手,而且,裡面是我所喜歡的標楷體。

      我實在有點猶豫。不知要用哪本繼續背誦法條比較好。

      當我闔起書本,默想法條時,腦中浮現的盡是我「月旦中六法」(舊法典)的中法條的相關位置,感覺上思索時已經以該中六法為我的座標了。

      但是,當我背誦法條的時候,我覺得元照「民法分科小六法」,就像「鼎泰豐」小籠包,精緻可口,讓我忍不住一口接一口。以元照民法分科小六法來背誦法條,我的法條食慾甚佳。

      真是苦惱。



      


      
回覆 張3豐 在9/7/2005 1:22:08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第167條      至      第178條      
回覆 張3豐 在9/9/2005 1:02:24 AM的回覆:
民法第172條      至   第183條
回覆 張3豐 在9/10/2005 1:14:32 AM的回覆:

         民法   第184條   至   第188條

         我覺得有點不滿意

         明天不用上課

         加強複習

         順便稍微背多一點

         
               
         感想:
   

     謝謝李老師的包容      

     說實在的         我也很擔心是否佔用此版面      是否對李老師造成麻煩與困擾?

  感謝李老師對學生的包容與關懷

  自從背法條之後      感覺上頭腦中很像浮現了座標

  上課清楚多了

                     以前   常常聽到考上的人   說      先整個背法條      再去考古題   與   爭點

                     現在慢慢覺得似乎如此才是王道

                     說實在的         我有點神經質      每次背法條      如果錯了一個字

                  我就要要求自己再重背一次         搞的我自己覺得很懊惱

                     看來      應該要酌為調整一下      這樣才能跟法條繼續相處下去

               對了      李老師   當年在雙榜的上課講義

               尤其是民事訴訟法         我已經全部整理完畢

               不過      當我整理完畢時      

               民事訴訟法就又修法了

            現在我在思考:

            「   反正我都在背法條了

               那我應該整理與注重的是      爭點與問題      而非全部整理一遍」

                  我當年是按照李老師書的編排      濃縮成三冊      總共120頁左右

               不過      我現在覺得

               更重要的是         該是背起來         而不是一直整理

               雖然我一直有整理的習慣

               至少         我又知道啥麼可以省略不用整理了

               我希望能整理成   一天就可以複習完的精簡筆記

               如果以背法條為配套

               而只整理爭點、重點、口訣(以考卷用得到的東西為準)

               或許可以達成此目的吧

            

               再次感謝李老師的包容

               千言萬語訴不盡

               我把「感恩」放在心裡

               李老師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9/11/2005 12:41:26 AM的回覆:
民法   第188、189、190、191條


回覆 張3豐 在9/12/2005 2:08:25 AM的回覆:
進度報告:

         民法第191、191-1、191-2、191-3、192、193、194、195

         條

         
         以前只要背誦到侵權行為的法條,尤其是191-1、191-2、191-3,老是就是記不起來,很懊惱,很想逃,覺得法條這麼多就是背不起來。不過,今天發生神奇的事了,我背起來囉。而且,我在捷運上又默背了一次,很順利的背了出來,感覺很好。我想像著,我在未來的某一天,也是站在講台上教法律,既然是教人家法律,那自己法條應該要背的出來吧。所以法條就背出來了。

         雖然今天還是背的少少的,不過,還是很高興克服了「侵權行為障礙」。

         為啥以前會覺得多、覺得難背?為啥現在就可以記得起來?難道法律真的就是要時間的淬煉,這樣體會才會深刻、記憶才會清晰?

         依稀記得老師講過,法律制度是經過數千年人類的智慧結晶,那我現在把他背起來,等於是直接「享受她的精華」,換個角度來說,倒也是蠻過癮的一件事。


            李老師         晚安

            各位同學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9/13/2005 12:33:33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195、196、197198、199、200

                 208、209、210


         明天繼續努力   
回覆 張3豐 在9/14/2005 1:37:21 AM的回覆:
今天的進度是複習,報告如下:

         民法   210、209、208、200、199、198、197、196、195、194、193、192、191-1、191-2、191-3
191

         今天在捷運上,試著用倒敘法,法條從後面背回來,由於法條不在手上,強迫自己用想的,每條法條都默背的出來,惟內容大約在百分之七十五左右。

         補習完畢回家,坐捷運時,又默背了一次。

         回到家,立即翻開法條對照一遍,立即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

         有點像是在玩遊戲。還不錯。

         李老師   晚安

         各位同學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9/15/2005 2:25:40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201、202、203、204、205、206、207

           211、212


      小感想:

               現在背完法條,都會闔起法典,默想剛剛背的法條內容,如果睡前有空的話,也會默想一下今天或昨天背的法條,不順的地方,再看一次法條,就感覺很順了。


         檢討:

            跟以前比起來(開版以前),我也是很用力的背法條,不過,我似乎欠缺了「默想」或「自問自答」這個核實記憶的工作,實際上也是欠缺勇氣面對自己所背的法條。

         

            李老師   晚安

            各位同學   晚安


            P.S.

            今年年初的時候,在誠品書局看了青蛙王子高凌風的書,內容約略是他人生大起大落的記載以及人生經驗的分享。對於高凌風,常常在演藝版或社會版看到他的新聞,想說:「應該不會寫啥好東西吧,順手一拿,隨便翻翻」,當我翻了幾頁之後,我決定花一個下午把書看完。好書,有趣,值得看,非他人代寫,個人認為文字很誠懇...........

            其中,高凌風送給讀者一句話,那就是:「好朋友、好環境、好老師」。要獲得此三者,實屬不易,要得到好老師的指點,更是困難。今日有幸受教於李老師門下,誠屬幸運,再次感謝。

            高凌風書的內容,我不說了,他以目前所有之人生經驗全匯集於該書中,值得一讀,他如果以後還出其他書,那邊際效益可能就大為降低了。

            讀書會下課囉。

            
回覆 張3豐 在9/17/2005 2:58:19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213、214、215、216、216-1、217、218、218-1

            (219已刪除)、220、221、222、223、224、225、

                  226、227、227-1、227-2


今天剛背完法條,就去跑操場。趁記憶還溫溫的時候複習了一下。大致上內容與要旨都還記得,不過,修辭上沒像法條這樣流暢,跑完步後,馬上翻了翻法條,印象極為深刻。

或許這就是李老師上課所提及的,每讀完或背完一個段落,就要想想看,自己學了啥麼、記得啥麼。


明天是中秋節,今天晚上在操場跑步的時候,抬頭一望,月亮又大月圓,突然很想家,很想在南部故鄉的親人與朋友。月明星稀,舉目皆無親朋故舊,伴我者,法條也。

父母因某些因素在大陸做生意,長年不在台灣,最近大陸市場競爭激烈,收入不若以往,我的補習費、生活費可說都是父母節衣縮食用血汗拼來,有時候想一想,自己這麼老了,還在考試,還要父母養,真是無言.................

不知當我抬頭凝視月亮的時候,老爸老媽是否也在看著月亮,想著台灣、想著故鄉、想著兒子。

希望明年我能考上司法官,減輕家庭負擔。這是我的志願,也是我父母的期待。
回覆 張3豐 在9/17/2005 11:30:48 PM的回覆:
報告進度:

               今天的進度是民法   213      至      227-2   又默背了二次。

               已經可以很精確默出法條。

               明天繼續新進度。


               
我最近又開始發神經了。

公司法於2005.6有所修正,本來我的商事法有單獨一科的法典(用了約三年),不過,公司法修正後,我以剪刀糨糊將新法條剪貼上去,雖然已將法條更新,惟感覺法典版面變的醜醜的,使我突生嫌棄之心,近來,月旦又出了一系列分科小六法,我亦有購置商事法一科,小巧精緻,又是我所喜愛的標楷體,使我有「棄舊從新」之感。

不過,問過一些考上的人,即便修法,他們也是一本法典用到考上為止,而不斷增增補補,其說法是:「既已熟悉舊法典的法條相關位置,若再以新法典重新背誦,將又要重新熟悉法條位置,實為不智之舉」。

人家是每逢佳節「倍思親」,我則是每逢佳節「發神經」。


祝大家中秋節快樂
回覆 光慈永遠愚笨 在9/18/2005 5:07:41 AM的回覆:
今天的進度是民法         213                  至                  227-2         又默背了二次。

 已經可以很精確默出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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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敬佩你背法條的毅力以及所分享背法條的心得
      謝謝
      
         你上面所說的[已經可以很清確的默出法條]
         能否請問張兄

      你說的精確的默出法條
一:
      是指心中[默想出]所背的法條內容?
還是指用手[默寫出]所背得法條法條???
二:
      再者   能否請教你[默出]是到何種程度??
是否可以幾乎整個法條都[默出來]??
   還是八成到九成的內容???
      盼請賜告      謝謝感恩!
回覆 張3豐 在9/18/2005 11:20:20 AM的回覆:
光慈您好:

         所謂「精確默出法條」,現說明如下:

一、這其實要背了很多很多遍,才會有的結果:3豐資質弩鈍

我的步驟如下:
(一)以   民法   213   至   227-2   為例:
當我要背誦時,我先看一下法條相關位置,先記法條位置。記法條位置的感覺,大概是像在「記圖片」,據說人類記憶圖片或畫面比起記憶文字有效率多了。
(二)肉搏戰。
就是運用各種方法把法條記憶起來。時間以1.5小時到2小時為限,因為再多的話,會對法條漸生厭惡之感,所以最多就是2小時了。
(三)記住最重要。
(四)核實記憶:這是最最最最重要的部分(請打100顆星)

背完法條之後,當我去吃飯、跑步、走路、坐捷運等等頭腦空閒的時候,我就開始默想法條。首先,我會先想想看法條的相關位置,位置想出來之後,嘿嘿,就好辦了。皆下來,就是墨背法條囉。當然,第一次默背時,會零零落落的,沒關係,記得要旨就好,然後用自己的話先背出來。請注意,不論如何,反正這時候手上沒有法典可以偷看,想想想想,一直想,請努力把法條拼湊出來。第一次背完之後,可能會有點小難過,想說花了時間,怎麼還是零零落落,真的沒關係。背完之後,回到書桌前拿起法典核對一下,剛剛背不出來的部分,當你看到法典時,會有豁然開朗的感覺。看完法典之後,再迅速的默背一次。然後讀其他書或作其他事。

(五)反覆再三:

再來就是,當我睡前躺在床上的時候,也默想一次法條,夜闌人靜的時候,精神能格外集中(以   民法   213   至   227-2   為例,默想一遍約7分鐘)。早上起床的時候,在核對一下法典,檢查是否還有疏漏。

(六)回憶的間隔:

我除了第一次背誦會「非常用力」的背法條(亦即,單一法條背很多次)之外,當我在回憶或核對法典的時候,我盡量縮短時間(盡量在8分鐘之內甚至更短,因為太長的話會覺得無聊、想放棄),核實與回憶的次數一天約二次,持續個二到三天,就要換下個進度了。

二、想像自己在演講或考試:

這些場合總不能偷看法典。即便想不出來,也是用力掰。事實上,你背了一陣子法條之後,你將會發覺法條用語有其一致性,用自己的話來填補,雖不中,亦不遠矣。

三、過一陣子,還是會忘:李老師也曾提及

忘了沒關係,反正再背非常快。

四、快樂很重要:

我背法條的樂趣,乃來自於「默背出法條」時,此時此刻,我確知我對法條已有用心體會(雖然不見的懂)(小感想:很多法條可以背的起來,但是我會想半天該如何用)。背起來,感覺很爽。

五、化煩為簡:

即便很多,可以切割來背或以增加背誦頻率克服之。

六、所謂「精確背出來」:

也只有「反反覆負背完法條」與「核實記憶無數次」的那個最後時間點,不是一開始就可以很精確背出法條。況且,過沒幾天,就又忘了。有真的背起來,快樂就好,千萬不要搞壞了背誦法條的趣味。

七、結論:

其實,關於背誦的方法,李老師於課堂上或本討論區都曾經說明過。老師講的每個過程,似是平凡無奇,惟實質上都有一些學問與關鍵轉折在其中,當你遇到頻頸,可以問問李老師的意見,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希望我的說明能對您(光慈)幫得上忙。

祝   光慈   背法條快樂順利。

P.S.:
總結背法條的說明,「核實記憶」與「快樂」是我背誦法條的二大支柱。
回覆 張3豐 在9/18/2005 11:30:20 AM的回覆:
光慈您好:

      真是不好意思,剛剛問題沒看清楚,我四沒有針對您的問題回答。以下即就您的問題回答之:

一、用默想的:

因為每一條都要用寫的來核實記憶,時間上不好控制而且非常花時間。除非那一條考過5次以上或非常重要。而且用寫的或破壞我背法條的趣味,因為看到我自己歪歪扭扭的國字,就很想逃開。

二、精確默出:約9成(錯標點符號、轉折語、連接詞)

請注意,這大概是背了很多很多很多次之後,才出現一次。而且曇花一現之後,過幾天沒複習,記憶清晰度就又下降了。
只能說,儘量背,如不能太精確,也不要苛責自己,因為如果一直要求自己如此,將會情緒低落、暴跳如雷,破壞背誦法條的趣味性。

午安
回覆 光慈永遠愚笨 在9/18/2005 12:37:27 PM的回覆:
張兄
      謝謝你回應
      希望你別想太多,   我原本只是想知道你的
精確[默出]是什意思,我真的不知道,   
況且我的問題可能也是他人會想到問題~~~
所以才請問你!!

         關於背法條,個人管見分享(我想你可能早就知道了^_^):
         先求熟後再求背!!
         先將法條朗讀與默讀[各十次]~~~不必超過二十次
(當然諸位想要更多次   不是不能,隨諸位自由)
      如此目的是使對法條產生[熟悉感]~~~~
   在實際的運作方式:
在朗讀法條,建議不要一條朗讀默讀各十遍完
再進行下一條~~建議不要如此
         我建議的方式是:
      假設今天預定要背20條法條
      將此二十條法條
      從第一條先朗讀一遍   然後心中默讀一遍
   接下來第二條同樣的方式   將第二條法條朗讀一遍   然後
心中將該條法條整個內容全部默讀一遍
      如此之類一直到第二十條   
         上面就是完整的第一次
      然後重複上面的方式共十次

         接下來再休息至少一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後
      就可以開始背法條~~~至於背法條的方法使用你
當前所使用背法條的方法~~~
            上述的建議你不妨試看看
   希望對你背法條有些參考幫助
   我自己本身還有其他背法條的不成熟心得,,個人理想目標
是希望看法條如何能夠比較省時和輕鬆狀態下將法條內
容一字不漏全盤背出來,當然此只是[理想目標],我還再
摸索研究實踐,來日有緣再談!

      你和小小兩人背法條的日誌對我啟發與激勵不小,
謝謝兩位並且請兩位再接再勵!兩位背法條的毅力是我要
學習的!
      最後也要謝謝宇法老師所提供背法條的方法!      
回覆 張3豐 在9/19/2005 1:01:11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229、230、231、232、233、234、235、236、237、238、239、240、241

            背完一遍

            明天繼續加油

            謝謝光慈所提供的寶貴意見

            您的意見是我再往前進的助力

            您所提出的「輕鬆、愉快、效率」的方向

            是個很好的思維

            今後我亦當往此方向再加以改進與思索

               祝   光慈      背法條   快樂順利

            
               李老師      晚安
         
               各位同學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9/20/2005 12:35:54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229      -      241   複習一遍

         
         今天要去唸書時,不知不覺又坐到捷運「小南門站」,走到文化大學大新館之後,才驚覺走錯了,悻悻然走到火車站去唸書。習慣的力量真可怕。

         今天上友班的公司法,老師也是提到一天背誦50條,下課之後,等電梯時又遇到另一位教票據的老師,他也是說一天50條,不然會背不完。

         之前有問過李老師,李老師也是說50條一天,

         依據數學歸納,考上的人都這麼說,應該是不會錯。

         看來我得要再調整的法條的方法與質量了,逐步向一天50條邁進。

         至少,我已經習慣每天背法條了。

         明天繼續加油囉。


回覆 張3豐 在9/21/2005 9:56:11 AM的回覆:
民法   242、243、244、245
回覆 張3豐 在9/23/2005 1:52:24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一、   公司法

        第1章   總則         1   ∼   39

        第5章   第1節   設立   128   ∼   155

        以上法條二遍並已錄製背誦MP3檔


二、民法

  242、243、244、245

  

報告完畢







            

   
回覆 張3豐 在9/24/2005 11:47:03 PM的回覆:
報告進度:

         公司法   第1章   總則   1∼39               聽法條錄音檔10遍

      公司法   第5章   第1節   設立   128∼155   聽法條錄音檔10遍

      星期五、星期六回家看老爸      真是高興      不過老爸白頭髮又多了

   ------------------------------------------------------------------------------

         我真希望能找到可以調快聽的錄音筆,這樣在相同的時間裡,可以聽更多遍法條。

      ------------------------------------------------------------------------------

小感想:

            3豐近日於背誦公司法條文時,覺得公司法技術性條文很多,感覺上,民法條文親切多了。



               

回覆 張3豐 在9/26/2005 1:03:32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公司法   第5章   第2節   股份

                  156      ------         169

                     二遍
回覆 張3豐 在9/27/2005 1:09:18 AM的回覆:
公司法   156-169         二遍

民法   245-1         至      270      五遍

      
245-1、246、247、248、249、250、251、252、253、254
背完一遍
回覆 張3豐 在9/28/2005 12:34:17 AM的回覆:
民法   245-1   ∼   270         五遍


254、255、256、257、258、259、260、261、262背完一遍
回覆 張3豐 在9/29/2005 12:40:58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254   ∼   262   再次背誦一遍   

            263   ∼270   背誦完一遍



祝李老師   
         教師節快樂

         身體健康

         事事順心

            
回覆 張3豐 在9/30/2005 1:34:48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公司法   第5章   第2節   股份   156∼169
      
      走路聽5遍   

      民法      263∼270   背完一遍      核實一遍

      254∼262   複習背誦一次

      重複是背誦之王

      現代科技真是方便      其實聽的還蠻愉快的

      這樣走路、等車、吃飯、上廁所、看一週刊都可以背誦

      惟一缺點就是   我的聲音不太悅耳         不過   瑕不掩瑜

      有錄音筆真好!

   

         

         
回覆 張3豐 在10/1/2005 2:30:02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公司法   第5章   第2節   設立      156∼169

         計11遍      (聽到我都有點重聽,其實是超過11次很多,不過,我沒有數清楚的,皆不計入)

         
         民法   第2編   債   第1章   通則   第4節   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271∼293            快速閱讀5遍

      
            271、272、273、274、275、276      狠狠地背誦了一遍

         明天繼續加油   
      
回覆 張3豐 在10/2/2005 10:47:15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公司法         第5章         第2節         設立                  156∼169

     計5遍
回覆 張3豐 在10/3/2005 2:03:50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公司法     第5章     第2節     設立          156∼169

               計2遍         (走路聽)


                  第6章之1      瀏覽         計2遍      並已錄製錄音檔




            民法   277∼293條已背誦一遍


               271∼293快速瀏覽5次
回覆 張3豐 在10/4/2005 8:14:21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公司法            第6章之1                  關係企業                  計10遍         (走路聽)


               公司法      第1章   總則   1∼39   已背誦1次   


               民法         277∼293條         複習背誦一次(檢討:條文記得住,惟蓋起法典,整篇背誦時,順序有點凌亂,似記憶樁打個不夠深)


 
回覆 張3豐 在10/5/2005 12:58:27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公司法              第6章之1          關係企業          計10遍     (走路聽)


                     民法   294∼303背誦一次

                  民法   294∼306   快速瀏覽6次
回覆 張3豐 在10/6/2005 2:14:49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294∼306         快速瀏覽10次

              完整背誦一次

              跑步時默想一次

              304∼306   背完一次

            
                  今天在補習班唸書,看到一些女生與社會人士的法典已翻爛,有的還在默寫法條,深切感受到他們的小宇宙與那一股意志力與氣勢。真佩服他們。向他們看齊。


                  
回覆 張3豐 在10/7/2005 11:52:15 PM的回覆:

債之消滅         民法   307∼344            快速瀏覽   共計5遍

公司法   第6章之1      走路聽4遍
回覆 張3豐 在10/10/2005 1:43:24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債編   第6節      債之消滅

            307∼344

            快速瀏覽   10遍

回覆 張3豐 在10/11/2005 11:56:05 P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307∼344      快速瀏覽5遍

               307∼325正式背誦完一遍

               註:

                 民法307∼344來來回回也看了20遍。

                 這樣感覺起來比較好背,也比較有整體印象。

                 繼續努力,債總只差臨門一腳就背完了。

                 請加油。
回覆 大陸人 在10/12/2005 10:41:15 AM的回覆:
            我是來自大陸的,準備司法考試,其實我也感覺到背法條很重要,但總是懶得背,不過,看到你們的行動,我真佩服啊,我也想試一試啊
回覆 大陸人 在10/12/2005 10:59:14 AM的回覆:
祝張3豐同學明年國法考試順利啊
回覆 台灣人啦 在10/12/2005 7:07:11 PM的回覆:
大陸人
一起來努力喔
=      =
回覆 張3豐 在10/13/2005 1:16:09 AM的回覆:
民法   326∼344   正式背完一遍

民法債總結束      萬歲

從大一到現在

頭一次徹頭徹尾把債總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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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完債總法條的心情         是充實愉悅的

雖然法條一多      心中還是會有點小煩

不過         現在背法條的感覺         倒是還蠻享受的

現在也慢慢掌握要領      盡量讓自己快樂背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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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無遠慮   必有近憂

遠在大陸做生意的老爸      今晚來電

說這個月沒賺錢         還倒貼..........

我實在有點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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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編            民法         967∼1003-1         快速瀏覽5遍

集中精神      忘卻煩惱      法條是我      我是法條

希望   2006年是我最後一次應考

時間不多了
回覆 大陸人 在10/13/2005 3:53:52 PM的回覆:
謝謝張3豐同學的回復;
您說的錄音筆,對我有啟示啊,我也有錄音筆,可以將法條製作成mp3,閒暇時間聽啊;
個人覺得每天背法條應該多些為好,如果每天背的很少,會感到收穫少,時間一長,就可能堅持不了,所以,儘量多些為好,但是背的質量不能下降啊。
回覆 張3豐 在10/14/2005 11:05:54 P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      967∼1003-1      快速瀏覽10遍。

      走路背誦一遍。


   今天有一件事情令我很不爽:

下午三點多在補習班自習教室唸書,突然接到一通「為顯示來電」的電話。講話的人為一大陸口音的女子,說要找我「商品民調」。我一聽,當然知道是詐騙電話,當場就給他掛電話了。後來,又一直打了4、5通電話來,我心中O.S.:「媽的,這個女人真白目」。由於電話一直震動,對其他也在教室唸書的同學實在不好意思,所以我又跑出教室外接電話。當我要開口叫他不在打來的時候,「她」用順的京片子幹譙我:「操你媽的逼、操你媽的屌.....你是白癡不會接電話嗎.」等我要回罵時,「她」馬上就掛掉電話了。

說實在的,補習班人這麼多,要我幹譙回去,時間、地點上也不太適宜。

真是生氣。自己技術不好騙不倒人,還開口幹譙我,真是莫名其妙。

詐騙集團真是有夠煩人。
回覆 張3豐 在10/14/2005 11:17:22 PM的回覆:
吼吼吼

天啊      又打來鬧我了      

我真是招誰惹誰了

真是沒品的詐騙集團
回覆
李俊德 在10/14/2005 11:48:24 PM的回覆:
你可能不清楚,在台灣百業競爭,連不法行業都有可能血本無歸.........

在台灣,詐欺集團已成為高挫折行業了..........你的行為又令他挫折,所以他也在疏發情緒.....
回覆 我是喬峰 在10/15/2005 8:41:09 PM的回覆:
看到3風及小小2賢弟如此上進
那偶也要開始努力了


回覆 張3豐 在10/16/2005 1:31:20 AM的回覆:
民法                  967∼1003-1                  快速瀏覽4遍。

                  走路背誦一遍。


這幾天,我試著針對「一群」法條快速瀏覽,感覺上也蠻愉快的,默想背誦時,順序記得格外清楚,不過,每個條文的記憶清晰度比較沒這麼好,還是再輔以單條法條多次記憶,始能矯正個個法條內容的精確度。

如果我沒記錯,這個是當初「光慈」老兄所提倡的,小弟覺得還蠻好用的。可能我重複次數仍不夠頻繁,所以精確度不佳,我會繼續努力的。

光慈老兄,謝謝您啦。

其實,之前看記憶的書,亦曾提到要整體一起記,這樣記憶會比較確實、而且不會搞混。


之前,李老師曾提及「重點是每天背,而不在於背多少」,現在再一次斟酌、思量老師的話,正是如此。每天背、每天背,養成習慣後,記憶速度與記憶量有顯著明顯增加,背誦時會自然找一些方法與訣竅,對於背誦,也漸漸覺得不再是件苦差事了。養成背誦習慣真的很重要。這是我最新的體會。謝謝李老師。

李老師最近紛擾多,祝福老師早日雲開見月,3豐會繼續支持老師的,李老師,加油!!!!



回覆 張3豐 在10/18/2005 1:43:36 AM的回覆:
民法   1004∼1058

快速瀏覽七遍

雖說是快速瀏覽

但是每一遍還是花了約9分鐘左右

回覆 張3豐 在10/20/2005 1:01:28 AM的回覆:
民法         1004∼1058

快速瀏覽5遍

夫妻財產制,我要征服你!
回覆 張3豐 在10/21/2005 1:05:52 AM的回覆:
民法         1004∼1058

快速瀏覽7遍

繼續與「夫妻財產制」搏鬥中

漸漸地...漸漸地.....有感應了
回覆 請問 @@ 在10/22/2005 6:24:02 PM的回覆:
抱歉!打擾3豐您練武的時間   !我..有個問題很困擾@@

像常常在書上會一直重複翻到的法條   應該要背是沒錯   
但書上長舉例的就是這些   如民法的買賣   贈與..等   但比較冷門的民法法條   像是什麼..倉庫   運送   和解   合會這些也都要詳細了解嗎?   因為我參考一本高X的六法   歷年考過的司律考試它會在法條上面標記   大概看了   考試在怎麼考還是考那幾個熱門的條文   其他一堆的條文都沒考過一次   或者歷年來考過一次   還是因為太多條了考不完   以後還是會考...所以還是要都背起來呢?   感謝   !
回覆 張3豐 在10/22/2005 11:38:04 PM的回覆:
請問   @@   在2005/10/22   下午   06:24:02的回覆:
抱歉!打擾3豐您練武的時間         !我..有個問題很困擾@@

像常常在書上會一直重複翻到的法條         應該要背是沒錯         
但書上長舉例的就是這些         如民法的買賣         贈與..等         但比較冷門的民法法條         像是什麼..倉庫         運送         和解         合會這些也都要詳細了解嗎?         因為我參考一本高X的六法         歷年考過的司律考試它會在法條上面標記         大概看了         考試在怎麼考還是考那幾個熱門的條文         其他一堆的條文都沒考過一次         或者歷年來考過一次         還是因為太多條了考不完         以後還是會考...所以還是要都背起來呢?         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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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您好:

其實這個問題,我想,還是請我們的大家長宇法老師來回答比較適合。畢竟宇法老師比較熟稔法條出題頻率與傾向。

至於我是有一些小感想,跟你分享一下好了。自從開版背法條以後,總是會遇到一些問題或瓶頸,宇法老師總會適時提供關鍵性的指點,讓我一次又一次的繼續下去。

您的問題,我的建議是,還是背。誠如宇法老師所言:「忘記是常態」。沒錯,忘記是常態,但是你背誦法條持續一段時間後,你背誦東西的速度會明顯增快也比較容易上手,而且,對於法律問題或爭點或比較有感覺。

背法條,重點是持續下去。並找一個有趣的方式。

我是先從簡單的先背起,因為一開始如果背太難的,會打擊信心。我的順序是:1.民總2.物權3.債總4.身分......在這期間亦曾經參雜公司法一起背,可是不久就覺得很煩。後來,回歸簡單原則,還是一次背一科,然後再下一科,這樣對我而言,比較具有實行可能行。你可以參考一下。

還有喔,就是啊,你要想一下,你背了這個東西,考試寫的出來嗎,如果還是沒感覺的話,那請再增加一下背誦次數與頻率,即可克服。

對了,之前,我是單一法條背很多遍(如:20遍),才繼續下一條;現在我稍稍改變方式,比如:夫妻財產制為1004∼1048,那我就在這些法條間來來回回先看20遍以後,再個別背誦。這樣你事後默想法條的時候,法條位置會比單一法條背很多遍更有感覺。

總之,背誦就是利用各種可實行的方法強固自己的記憶以利未來記憶之再現。

打個比方好了,俠客在練基本功時,總是還是先要蹲馬步、從最基礎、最簡單的練起。但是真正臨敵決鬥時,你的基本功已經內化成為你功力的一部份,於臨敵未必使出,但有助於你判斷情勢。

還有喔,其實,背法條是很個人、很主觀的事,你的要親身背了,才能跟法律靈魂有了交流、有了感覺。

最後,您的問題,如果是我,我想我會乖乖背ㄟ,雖然還是忘記,但我可能會多背幾次。不過,基於投資報酬率,我可能會限定時間或提早背誦。還有如果您覺得很多的話,那可以把他拆成許多部分,這樣就不會壓力這麼大了。還有喔,讓我們想想看,隨便一本教科書,比如:債各、債總、身分、公司法....隨便一本都好.......,文字內容都是「純法條」的數十或數百倍,我想,背法條應該比背課本較具有實行可能性。(這是我的啊Q想法,參考一下嚕)

一言以蔽之,如果你覺得煩或難,先把他簡易化或分成幾部分,然後「分次食用」,「少量多餐」,不要管別人如何,被進自己腦中的東西才是最實在的。持續背一陣子,會有奇妙的感覺喔。

還有,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問一下我們的大家長「宇法老師」,我覺得宇法老師的意見言簡意賅,會在最適當時期發揮最適當作用。

不知我是否有回答到您問題的重點嗎?

非常歡迎交流背法條的經驗喔。

還有喔,小小兄與光慈兄也是背法條大俠,也可以問問他們意見,他們的意見亦甚具參考價值。

晚安

祝您考試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10/23/2005 12:46:19 AM的回覆:
民法     1004∼1058

快速瀏覽3遍

回覆 小小 在10/25/2005 1:35:57 AM的回覆:
3豐兄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食神.

所謂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大家彼此都是李氏門人,ㄏㄏ,也沒什麼師兄師弟之分的啦

一起努力,邁向自己的目標,勇往前進吧

祝      學安

洗澡睡覺去先
回覆 張3豐 在10/28/2005 1:12:32 AM的回覆:
民法1004∼1017   背誦一遍

整體背誦過後   再個別背誦法條      輕鬆愉快多了




最近很貪心      補習班一有開課就去上

想說      先上起來放

後來   仔細想一想

背法條的經驗告訴我

東西要真的背進去、讀進去      才算數

看來      我還是回到以民法、民訴、商事法為核心的讀書方法

方為正途

最近老媽說他自己眼睛有點出血      真是擔心老媽的身體狀況

賺人民幣真是辛苦   老媽加油!

還有喔      有比較   才知道李老師的好

友班某位X台大的身分法      我撐了兩堂課就不行了

我承認是當初看到他的介紹上的半身像很可愛      我才去

不過      我真是受不了

嗯      會考試      不一定會教書、表達

於今又多了一層體驗了

回覆 張3豐 在10/30/2005 11:06:00 PM的回覆:
父母子女   1059∼1090      快速瀏覽   五遍

1017∼1030-4   背完一遍!

重複是記憶之王!
回覆 張3豐 在11/1/2005 12:35:55 AM的回覆:
父母子女         1059∼1090                  快速瀏覽         7遍

1031∼1038背誦一遍

小感想:
經過快速瀏覽無數次後,接著背誦的感覺相對輕鬆許多許多,感覺更格外有趣



回覆 張3豐 在11/3/2005 12:49:02 AM的回覆:
父母子女     1059∼1090          快速瀏覽5遍
回覆 張3豐 在11/5/2005 1:05:38 AM的回覆:
父母子女               1059∼1090        快速瀏覽3遍

民法   1038∼1048   背完一遍   (實際上只有六條而已)

以前總覺得夫妻財產制很難背,但是,現在來來回回看了很多次之後,背誦起來輕鬆多了。

說真的,我還蠻喜歡背法條的。雖然有時候會偷懶。嗯,要改進。

*小感想:

            現在想起宇法老師所講的話(關於法條背誦),的確,「背法條不在於背了多少,重點是每天持續背誦」,嗯,我是喜歡背法條,不過,有時候為了複習進度或讀其他科,想說晚上再背或等一下再背,然後勒,今天就忘了背了。背法條至今,覺得最大的敵人還是自己,仍然要每天與自己的惰性對抗。
      
               大家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11/7/2005 8:32:01 AM的回覆:
民法   1049∼1053   背誦一遍
回覆 張3豐 在11/8/2005 12:38:21 AM的回覆:
民法1054、1055
回覆 張3豐 在11/9/2005 12:36:34 AM的回覆:
民法   1055      快速瀏覽   20遍

第5章   扶養   1114∼1121      快速瀏覽   5遍
回覆 張3豐 在11/9/2005 12:46:09 AM的回覆:
請問李老師,您覺得哪一個「因素」是李老師您當年考上的關鍵?

是習慣、努力、環境、外界刺激、父母、老師、書本、毅力、努力、女朋友........................哪一個是關鍵呢?

煩請老師回答一下

        疑惑的3豐
回覆 張3豐 在11/9/2005 11:49:37 PM的回覆:
要回南部老家      看老媽      如果有電腦   會PO進度      如果沒電腦可用星期五再PO
回覆
李俊德 在11/9/2005 11:52:27 PM的回覆:
毅力
回覆 張3豐 在11/11/2005 11:42:54 PM的回覆:
民法   1055-1   ∼1073         背誦一遍
回覆 張3豐 在11/14/2005 12:57:09 AM的回覆:
民法   1073-1   ∼   1079-2   背完一遍
回覆 張3豐 在11/15/2005 12:29:28 AM的回覆:
民法   1080、1081、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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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難過   

妳的態度冷了

距離真的太遠了

當妳難過、需要我的時候

我不在身旁

當我想妳的時候

妳在遠方

感情是如此脆弱

恰如迷人的紫荊花      晨開夕凋

我知道

遠方的呼喚      比不上      身旁的體溫

畢竟      思念   會隨著時空而飄散

化為一縷輕煙      不見了

不用再說了

我知道

在妳的心底      我已無容身之處

我的存在   是如此多餘

此時此刻

我只想靜靜地走開

躲在無人的角落

舔舔自己的傷口

然後再站起來

這是我最後的尊嚴.............

今天   難過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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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今天難過      明天我會站起來!




   


回覆 西門吹雪 在11/15/2005 12:50:39 AM的回覆:
3豐真是好文筆。
我在想今天假如換作是我感情觸礁,我恐怕無法將心情轉化成這麼優美的文字。可能就是一把眼淚一把涕,把對方罵得一無事處,看來我的修養該好好修練修練。
回覆 英雄 在11/15/2005 1:04:44 AM的回覆:
3豐加油,明日又是氣概萬千好男兒。
回覆 小小 在11/15/2005 2:07:55 AM的回覆:
曾經以為你我是彼此的終點
我的左手可以永遠牽著你的右手
漫步

沒想到
終究是彼此交會的光亮
一閃一閃
淚滿衿

長寬高三度空間
加上惱人折磨的時間
用盡力氣,費盡心思,日日夜夜,不眠不休
想你

萬籟俱寂,想你
人聲鼎沸,想你
高興,想你
悲傷,想你
生氣,想你
雖然忘記,還是想你

將思念化作青色的毛蟲
吐出一個名為斬情絲的自縛繭

七七四十九

出

兩情若在朝朝暮暮
又豈在久長

明天過後
又是晴朗好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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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豐兄,看到你的際遇,心有所感,隨手寫下感觸,希望沒打擾你

俗語說:大丈夫何患無妻!

這句話,聽來頗像風涼話,也有點不負責任,但我還是送給你參考,希望你堅強起來,振作起來

如果,傷心失意,就讓他哭吧

最後,不要忘了背法條窩

加油!

甘芭茶!
回覆 張3豐 在11/15/2005 11:13:36 PM的回覆:
感謝            西門吹雪   兄            英雄   兄            小小   兄      的關心

你們的關心使我倍覺溫暖

祝福善良的西門吹雪、英雄、小小兄   

考試與感情   順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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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進度:

民法   1080∼1090
回覆 張3豐 在11/16/2005 11:04:34 PM的回覆:
民法   1080∼1090   複習背誦一遍

親屬   第5章   扶養   1114∼1117背誦一遍


得快快結束親屬法

加緊腳步進入繼承法

集中精神

努力邁進!

回覆 小小 在11/17/2005 12:48:11 AM的回覆:
3豐在此有一事請教

那就是小小兄是如何每天保持情緒穩定背法條

相較之下      3豐的情緒較亦受到外在的影響與波動

情緒      乃是3豐練功的大敵也

小小兄對此不知有何建議

我想聽聽已老僧入定的小小的意見

------------------------------------------------------------------------

3豐兄,你對我太過譽了

其實,我非超凡入聖之人,也有情緒失控與偷懶怠惰之時

不是每天都可以專心無礙地背誦

能夠維持天天背法條,也是慢慢養成的

說的通俗一點,偶把背法條視為生物的本能行為,當成吃喝拉撒睡,所以,才能一路走下來

不管發生什麼事情,背就對了

背就對了

當然,如果真的沒時間或沒心情,也不要太勉強自己一定要達成什麼進度,或記下了多少條

就算看他一條,也好

習慣成自然,這話一點也不錯

最後,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


祝      學業進步            早日找到佳人            佳人成為你家人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11/19/2005 12:52:42 AM的回覆:
民法1114∼1137   快速瀏覽

民法1117、1118、1119、1120、1121背誦完一遍
回覆 張3豐 在11/22/2005 12:37:07 AM的回覆:
民法1138------1163
回覆 張3豐 在11/23/2005 1:04:58 AM的回覆:
民法1138------1163         快速瀏覽三遍
回覆
李俊德 在11/23/2005 1:49:37 AM的回覆:
你還撐的下去嗎?

感覺上已經呈現半放棄狀態了。
回覆 張3豐 在11/24/2005 12:40:36 AM的回覆:
民法1138∼1147   背誦完一遍

謝謝老師的關心

我會繼續加油的

偷懶是我的錯   沒有藉口、沒有理由

再一次體認到背法條「持續性」對一個人的考驗

回覆 張3豐 在11/25/2005 1:14:14 AM的回覆:
   民法   1148   ∼   1158
回覆 張3豐 在11/27/2005 12:41:23 AM的回覆:
民法   1159   ∼   1169
回覆 張3豐 在11/28/2005 12:50:55 AM的回覆:
民法   1164   ∼   1185   二遍
持續!請加油!
背法條是個簡單的動作,難就難在「每天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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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想一個問題
是關於「自信」的問題
每個考上的人都說:   自信很重要
那自信是從何而來?由何而生呢?
是莫名其妙就認為自己很厲害嗎?
回覆 張3豐 在11/30/2005 1:05:52 AM的回覆:
民法   1164∼1185      一遍

最近在看夫妻財產制,特別是1020-1、1030-2、1030-3這三個條文,實在很沒感覺。雖然我以前曾經「看過」(請注意,是看,不是作)考古題二遍,惟身分法考題仍以1030-1之計算為大宗。鮮有1020-1、1030-2、1030-3的相關考題。這幾條在背的時候,雖然是有背起來,但是卻非透徹理解,即使背了起來,也不會用,真是有夠頭大。還有一個無敵難的施行法6-2,夫妻財產制中新舊財產的認定與轉換,當我看完題目後,只能說:「我暈了」。夫妻財產制那這難懂,我看以後不要娶老婆好了,不然算財產多麻煩(今天3豐發顛,就當我沒說吧)。
回覆 張3豐 在12/2/2005 1:03:11 AM的回覆:
民法   1164∼1185
回覆 張3豐 在12/2/2005 1:06:32 AM的回覆:
忘記打上次數         是2遍

最近有點兩難:

考量有二:

一、快快把課程聽完
二、按部就班慢慢聽

亦即                  快速效率   V.S.   精讀深刻



回覆 張3豐 在12/5/2005 12:55:37 AM的回覆:
   民法      第1164條      至      第1225條

每天進步一點
每天給自己希望
雖然慢   但每持續朝成功邁進
深切的相信!
回覆 張3豐 在12/6/2005 12:39:42 AM的回覆:
民法   1173、1174、1175、1176、1186∼1190、1199∼1208

黑夜漫漫冷風颼颼   法條為伴心如止水
回覆 張3豐 在12/7/2005 12:23:13 AM的回覆:
民法         1173、1174、1175、1176、1186∼1190、1199∼1208

今天有點煩   有點煩   有點煩
因為下雨   太冷   沒去跑步
先欠著   改天多跑5圈
回覆 張3豐 在12/10/2005 12:35:12 AM的回覆:
民法1186∼1188、1189、1190、1199∼1208、1219∼1225
回覆 張3豐 在12/12/2005 12:14:44 AM的回覆:
民法1219∼1225背誦一遍
回覆 張3豐 在12/14/2005 11:43:57 PM的回覆:
票據法   1∼29
總計10遍

回覆 張3豐 在12/15/2005 11:48:33 PM的回覆:
票據法   30∼64      
總計5遍
回覆 張3豐 在12/17/2005 12:58:53 AM的回覆:
票據法         30∼64                  
總計2遍

最近在思考作筆記的問題,之前在友班的討論區看到「92雙榜」兄的心得分享,覺得很不錯。如果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回覆 張3豐 在12/18/2005 1:38:18 AM的回覆:
票據法     30∼64          
總計5遍
跑步好心情,ya!
回覆 張3豐 在12/19/2005 12:10:45 AM的回覆:
票據法65∼84
總計3遍
回覆 張3豐 在12/19/2005 11:16:31 PM的回覆:
票據法65∼84
總計4遍
回覆 張3豐 在12/23/2005 12:35:06 AM的回覆:
票據法85∼105
回覆 張3豐 在12/26/2005 11:58:35 PM的回覆:
票據法   125∼144
回覆 張3豐 在12/28/2005 12:17:58 AM的回覆:
票據法   125∼144背誦完畢
回覆 張3豐 在12/29/2005 9:35:18 PM的回覆:
保險法1∼28   背誦一遍

21∼28(保險費)真是拗口
回覆 風之痕 在1/1/2006 2:58:55 PM的回覆:
daar張三豐
      看到你背法條日誌給我很多心得,但有些問題想請教你,你提到背順序民總物權債總身份等等,其他債各民訴邢訴刑法總則要背嗎很多學長都跟我說會附法條所以不用背,但小弟在讀民刑訴時總覺的沒讀的很踏實,是否因為沒背法條原因ㄋ<駱老師講意為底加邱師講意及喬x師參考書,刑林師課本及史參考書>,想聽一下你去年律師及司法官心得及背法條對你這兩次考試有很大幫助嗎

            高雄初學者   祝你今年能金榜題名
回覆 張3豐 在1/1/2006 11:55:46 PM的回覆:
保險法   29∼42

回覆 張3豐 在1/2/2006 12:33:38 AM的回覆:
風之痕   在2006/1/1   下午   02:58:55的回覆:
daar張三豐
                  看到你背法條日誌給我很多心得,但有些問題想請教你,你提到背順序民總物權債總身份等等,其他債各民訴邢訴刑法總則要背嗎很多學長都跟我說會附法條所以不用背,但小弟在讀民刑訴時總覺的沒讀的很踏實,是否因為沒背法條原因ㄋ<駱老師講意為底加邱師講意及喬x師參考書,刑林師課本及史參考書>,想聽一下你去年律師及司法官心得及背法條對你這兩次考試有很大幫助嗎

              高雄初學者         祝你今年能金榜題名
-----------------------------------------------------------------------------

同學你好:

            我覺得背法條的關鍵是「自己」。前進的動力是「自己」。障礙也是「自己」(目前感受尤深)。
   
               背法條,最重要的事就是去背。然後持續的背。

               我必須誠實地說,我常常因為補習或唸書進度而壓縮到背法條的時間與意願,而延後一、二天背法條。這樣子實在不好。反觀小小兄,他就作得很徹底,重頭背到尾,不間斷。所以我是覺得,問一下小小兄的意見比較適合。

               至於你說的程序法法條是否要背。我的考量是這樣:我們的時間只會少不會多,背法條的量與範圍,應取決於你的時間。如果有空,當然是背一下比較好啦。至於我,我想我會先將實體法法條背完再說;程序法法條,行有餘力,再行看熟。每件事情,不可能全好全壞,而是好壞相參,作了決定並去執行,總事情是無法面面兼顧,那可以衡量一下自己的狀況與興趣再決定從哪一科開始背。

         先背吧。試試看。

            背法條,「持續」是最大挑戰。關於這一點,小小兄執行的非常好,向他請益,這點由小小兄來回答與說明,比較適合。我覺得我還不夠格,我仍須繼續努力與警惕。

         還有,當然不是背了法條就會考上。當然還要有其他主客觀條件與能力的配合。我有跟同學一起寫考古題(一星期寫四題持續中),我們寫完互相改。基本上,法條是一定寫的,就像學中文先學ㄅㄆㄇㄈ。寫題目難就難在「整體架構的鋪陳」與「篇幅的拿捏」。我跟同學寫題目時,我們不會再討論要不要背法條,因為題目涉及法條若不記熟,看到題目就根本無法動筆。就像我們講中文不會互考ㄅㄆㄇ一樣。

         對了,同學,如果你還是有遲疑的話,在下提供一點小心得供參考一下:你可以先作一下歷屆考古題,然後將題目涉及的法條在法典親自標示、然後背起來,因為題目會用到的法條,是具「考試實益性」的法條,而且重要法條會反覆出現,先背這些重要條文,先開個頭。漸漸地,你會感覺到法條的重要、魔力、纖細與秘密。

         很多事,是講感覺的。一定要做了,才能夠體會。

      先背一下,我們在討論吧。

         祝你考試順利。感覺你應該是個積極的人。一起背法條吧。大家都加油喔

         晚安

         附註:小小兄才是好榜樣
回覆 風之痕 在1/2/2006 10:53:55 PM的回覆:
看到你和小小後,我也開始擬訂計畫背法條,加油
回覆 張3豐 在1/3/2006 12:30:17 AM的回覆:
保險法43∼69
回覆 張3豐 在1/4/2006 12:50:32 AM的回覆:
昨天43∼69總計9遍
今天43∼69總計1遍
保險契約   超重要   背熟一點吧
背背背!!!熱血澎湃!

回覆 張3豐 在1/6/2006 12:40:09 AM的回覆:
刑法1∼31

總計19遍
回覆 張3豐 在1/7/2006 1:32:10 AM的回覆:
刑法   1∼31完整背誦一遍

背誦心得:

刑法5是嚴酷考驗!

刑法10不難,但有關「公務員」的部分很拗口

刑法27有點囉唆,但反覆背誦即可克服。
回覆 張3豐 在1/8/2006 12:22:36 AM的回覆:
刑法   32∼79-1      一共4遍

一遍約14分鐘

希望達到20遍

這樣記比較牢靠

最近幾乎每天都有課   壓縮背法條

最近又跟某同學一起背法條

後來他跑了(一直跟我說背法條無用、說自己背不出來)(OS:真是不喜歡消極思想的人。)

剩下我自己

現在又跟另外一個同學背法條

感覺很強

嗯,深深感覺找一個人背法條

然後互相問這樣會比較徹底

但是      每到要抽問前   總是很緊繃

背不好      會覺得耽誤對方的時間對不起人家

所以會戰戰兢兢

嗯,還是現在乖乖背好了

現在不背   考前再背可能太晚

希望我的夥伴也能夠一起努力喔

再過幾天又要抽問了

小生怕怕

回覆 張3豐 在1/8/2006 12:36:24 AM的回覆:
雖然不在一起   

但是

偶爾還是會想念

總想打個電話給妳

或   到那兒偷偷望著妳

雖然   從那日後不再有交集

就像   永不交匯的兩平行線

但   昔日的點滴   我會深深收藏於心底

妳不知   我也不說   

就讓這秘密永遠塵封

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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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張3豐 在1/9/2006 12:28:07 AM的回覆:
刑法         32∼79-1         
一遍

今天一直咳   鼻涕流不停
真是不舒服
也請大家多保重
回覆 張3豐 在1/11/2006 12:21:42 AM的回覆:
刑法   32∼56

總計25遍

票據法   1∼23   總計一遍

票據法22      總計10遍

背一法條是700元,我怎可不用力背呢?
回覆 張3豐 在1/12/2006 12:32:22 AM的回覆:
刑法32∼56

背誦一遍

這個部分不太熟、很拗口

須多加強

我的夥伴今天背的超順的

我得要加緊努力、見賢思齊

背法條是嚴酷的考驗

交互抽問見真章



回覆 張3豐 在1/12/2006 11:22:00 PM的回覆:
刑法   57∼79-1
總計十遍
其中一些條文很用力的給他背了一下
今天狀況有點不佳
早點睡好了
今天吃了所謂名醫的感冒藥
走起路好像打醉拳
現在打字也覺得輕飄飄的
大家保重啊
如果感冒了,記得要戴口罩喔
好夥伴,請加油喔
讀書的同時,健康也要顧一下

回覆 張3豐 在1/13/2006 11:09:29 PM的回覆:
刑法         57∼79-1
總計10遍
跟同學背誦一遍。
昨天吃了感冒藥之後,先是昏昏沈沈,後來又很亢奮,早上六點又爬起來背法條。不知是否是醫生開錯了藥?

天氣多變化,大家要多注意保暖。

老師感冒好了嗎?衝刺事業的同時,也要愛護自己的身體一下喔。

回覆 張3豐 在1/15/2006 12:17:56 AM的回覆:
刑法   80∼99      總計7遍

票據法1∼23   總計11遍。

第11條   總計20遍

第22條   總計17遍

第18、19條總計20遍

今天首度將「票據法第22條」完全背誦起來,克服長久以來心中的恐懼。

面對它,理解它,克服它!






回覆 張3豐 在1/15/2006 11:58:57 PM的回覆:
票據法   1∼23      完整背誦一遍

一起考上吧,夥伴!

刑法80∼99      總計14遍
回覆 張3豐 在1/17/2006 7:02:05 AM的回覆:
刑法   80∼99

總計15遍

拼吧,能背法條直須背,莫待事後空懊悔!

燃燒我的小宇宙。
回覆 張3豐 在1/17/2006 10:45:28 AM的回覆:

小心得:背法條宜快不宜慢
太慢則刺激或感覺疲乏
「回想」是重要的
為何有些事情只是看一遍,就終身難忘?
記憶應輔以各種感知器官、從各種方式理解
若刺激疲乏,就換個方式
記憶的首要前提:我一定記得住、我全部記得住
(對自己有信心)
適當的複習
瞭解自己的記憶的強項,如:聲音、視覺、嗅覺、味覺、觸覺或空間圖像
我記憶,所以我存在
記關鍵字
找思索起點

(因為怕忘記,所以先記錄起來一下)
回覆 張3豐 在1/17/2006 10:52:39 PM的回覆:
刑法   80∼99   總計14遍
票據法   24∼52   總計12遍

我要跟自己說:
該覺悟了,不是永遠都是可以無負擔準備考試。
全身充滿力量。看過就記得。
拼。
回覆 張3豐 在1/18/2006 11:34:25 PM的回覆:
刑法         80∼99      背完一遍

實在很拗口

要再多加強

自己要為自己打算啊!!!自己要清楚自己的路!
---------------------------------

過幾天,寒流又要來了,溫度又要降低,請大家多注意保暖喔!不要感冒了!


回覆 張3豐 在1/20/2006 1:00:33 AM的回覆:
刑法   100∼119      總計15遍

票據法   24∼52      總計11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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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關於票據法42∼52承兌一節

背了許多許多次,閉眼回想特沒感覺的,

雖然這部分的法條僅有42、52在解題時常用,

但是,我還是不太想這樣就隨便給他過去。

嗯,我得在試試其他聯想或記憶方式,對於此部分的法條增加背誦次數似乎效用不高。
--------------------------------------------

刑法   100∼119   簡要口訣:

100普通內亂
101暴動內亂
102預陰自首

103通謀開戰
104通謀失域
105械抗國家
106單純助敵
107加重助敵
108軍需契約
109洩交國秘
110公過國秘
111刺收國秘
112擅入軍處
113私與訂約
114違外委任
115偽毀國權

116元首代表
117局外中立
118辱外旗章
119請求乃論

一口氣背完,感覺還蠻順的,就好像在記電話號碼,習慣就好。對了,我只挑關鍵字記,如果看了略感疑惑的話,那可能煩請配合讀熟法條才行。

-------------------------------------------------------------------

明天再繼續想一些口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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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

祝李老師新年快樂

還有,我再囉唆一下,寒流又要來,老師跟同學可要記得外出時得多加件衣服。別感冒了。
回覆 張3豐 在1/20/2006 1:03:45 AM的回覆:
補充一下

關於   刑法分則      第二章   外患罪   (103∼115)

其中103∼107、109、111這些法條都有處罰「未」(未遂)、「預」(預備)、「陰」(陰謀)。

可以一起記,節省腦容量。
回覆 張3豐 在1/20/2006 1:22:28 AM的回覆:
好書推薦

書名:「記憶力」
作者:史考特、海格伍德
譯者:張定綺
初版日期:2005.12.26

這是一本好書,我是商業週刊(第944期)的簡介後,覺得不錯,就去書局給他買了下來。大概看了三分之二,使我更瞭解記憶與印象形成的有效方法,我覺得還不錯啦,對於背法條有幫助,大家如果有空,可以去書局翻一下。

對了,2006.2.11(六)下午1-2點      該書作者將來台現場演講,有空可以去看看。

如果那天沒補習,搞不好我也會去聽聽看。

祝大家背法條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1/20/2006 11:45:23 PM的回覆:
票據法42∼52   背誦一遍

刑法100∼119   背誦一遍

生存競爭是殘酷的!

有機會更要拼命!
回覆 張3豐 在1/20/2006 11:45:26 PM的回覆:
票據法42∼52   背誦一遍

刑法100∼119   背誦一遍

生存競爭是殘酷的!

有機會更要拼命!
回覆 張3豐 在1/24/2006 12:10:08 AM的回覆:
刑法120∼134

總計5遍

我愛法律

感冒快快好!反覆感冒,實在很煩。

回覆 張3豐 在1/24/2006 11:38:22 PM的回覆:
刑法   120∼134

總計7遍

效率比較重要

讀進去比較重要

縱使坐在書桌前很久      但是總是心不在焉      這樣沒有用

張3豐      慎之!

不要再感冒了!

啊彌陀佛!
回覆 張3豐 在1/25/2006 10:26:03 PM的回覆:
刑法   120∼134   完整背誦一遍

因為經濟壓力,今年只能前進、前進、前進!!!!!!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難處與故事,希望在新的一年,

大家都能達成自己的目標、自我完成。

大家加油。也祝李老師身體健康、展業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1/27/2006 7:54:22 PM的回覆:
票據法   24∼52

總計20遍

大家新年快樂!
回覆 張3豐 在1/31/2006 1:01:28 AM的回覆:
票據法24∼52   總計4遍

今天跑步的時候,給他想了一遍。背了這麼多次,正確率達85%。

我今天一直在想,為啥我以前看到法條就怕、不想去背、背了也背不好呢?

現在終於明白,這與心態(消極或積極)、理解程度、次數與方法(聯想與記關鍵字)有關。

為啥我們在看到某些事或情景,以前種種歷歷在目,而且有些經驗,我們也只經歷過一次,我們就永生難忘。人類的記憶真是奇妙。

嗯,人還是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會比較快樂也比較容易成功。

今年依然獨自一個人過年。本來想說要閉關整天唸書,但還是在怠惰了。關於其原因,嗯,適當的娛樂與運動是必要的,不然如果覺得自己委屈,反而更念不下書。再次證明娛樂仍是必要的調劑,惟不能過量。

時間的三大敵人:手機、電視、電腦。我已消滅其二:手機(關機即可)、電視(返還房東)。唯獨電腦,每當我坐在電腦前時,我的注意力就會被吸引過去。看來我得再想想辦法。

明天要跟讀書夥伴一起檢驗背誦成果。明天如果讀書順利,想說放假個2小時去書店將「陰陽師第九集」看完。說到「陰陽師」,如果大家有空的話,可以看一下,很有趣。書中最常提到:「人的名字是最短的咒」「每樣事物都是一種咒」,各位看官看我這樣描述,或許會覺得唐突,嗯,賣個關子,讓大家自己去看,會比較有趣。這不是一部嚇人的鬼怪書,裡面的神、鬼、人、事反而讓人覺得可愛、憐憫、灑脫、飄逸、惆悵。譯者是一位在台灣念到中學才回到日本繼續生活後又至中國鄭州大學研究中文的日本女士--茂呂美耶(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文字的翻譯,恰如其分,觀其文,有種「禪味」。

嗯,人的一生總要找到自己興趣所在,然後投注心力,如果能成為自己吃飯的能力,那就更妙了。

大家新年快樂。

祝李老師新年鴻圖大展、楊小姐青春永駐、李小弟健康快樂長大。

回覆 張3豐 在1/31/2006 1:24:24 AM的回覆:
2006.1.30   ----------2:57
回覆 張3豐 在1/31/2006 11:30:06 PM的回覆:
票據法   24   ∼   52         背誦2遍
我的夥伴今天感冒了,因故無法前來,明天再跟他驗收成果。


                   
          
               

 
回覆 張3豐 在2/1/2006 12:19:14 AM的回覆:
2006.1.31         ----------------   4:07

今天利用吃完晚餐後1小時,將「陰陽師第九部」--「生成姬」看完。所謂「生成」,據書中說法,乃是在變成「夜叉」(鬼)前的一段「非人非鬼的狀態」。

其實,「生成姬」蠻可憐的,因為其所愛的人移情別戀,自己又無法自該情緒中超拔出來,以致於行為偏差、一心復仇而墮入鬼道。當然,作者在此只是做一個比喻,比喻人感情於無法遂其意又無法放下時的一種瘋狂心理狀態。嗯,感情這種事情,就像晴天雨天我們無法控制,晴天固然可喜,雨天撐把傘漫步亦別有一番趣味。事物的本質是不會變的,差別乃在於吾人對於該事物的解讀。

一言以蔽之,事物的意義,乃存乎一心。

祝大家新年快樂。
回覆 張3豐 在2/2/2006 1:14:41 AM的回覆:
刑法135∼172      總計5遍   
   (還在想口訣中!)
   (口訣尚未完成)


票據法24∼52      背誦一遍

(這個部分我背了超多遍,今天大概只看了5分鐘,就參加法條測驗了)(已經記起來的東西,短時間內即可恢復記憶,果真不錯)(如果我能早一點體會到這一點,或許大學時我就會讀的更愉快)

#票據法1∼52   裡面,3豐比較不熟的法條:

         第6條
         第15條
         第22條第1項、第2項
         第30條第3項
         第44條第3項

      考前有空這些部分就特別挑出來背吧!!!!!!!!!!

///////////////////////////////////////////////////////////////////////////////////////////////
各位看官,除了背法條之外,記得也要做考古題,不然考試時可能仍無法將法條運用自如。真的很重要喔,因為做了考古題之後,才會知道在「何種情境」之下應該適用哪些法條。
/////////////////////////////////////////////////////////////////////////////////////////////////

今天老爸跟我講:「生意不順,收入銳減,尚有貸款、負債」。嗯,我大概心裡有數能安穩準備考試的日子可能會有變數了。長這麼大,第一次感受像山一樣牢靠的老爸也會遇到瓶頸,第一次感受到人不可能永遠無憂無慮讀書,讓我更覺得當下可以準備考試、參加補習的時間與機會益顯彌足珍貴。我覺得蠻自責的,要不是我考這麼久,老爸也不會壓力這麼大、這麼辛苦。現在能做的就是集中精神、珍惜時間、努力背法條。
背一條700元!
回覆 張3豐 在2/2/2006 1:15:30 AM的回覆:
2006.2.1---------------7:36
回覆 張3豐 在2/2/2006 11:44:34 PM的回覆:
刑法135∼172      
總計20遍






回覆 張3豐 在2/4/2006 12:59:15 AM的回覆:
票據法85∼105   (第九節   追索權)

總計20遍

完整背誦一遍(101、102、103除外)(須再加強105)

雖然身邊一些同學認為我有點瘋狂,但是我覺得背法條是必要的,同時,這也是一種記憶與邏輯表達的訓練。
越背越入迷。
如果時間與狀況允許,就一起背法條吧。
每天一點東西輸入腦中,感覺比較踏實。
或許我是比較龜毛的人,如果事情沒有很確切,我會覺得很不安。
過完年了,該收心了。今天背完法條之後,國中好朋友邀約,至竹北參觀其與未婚妻的新房。他是科技新貴。當初,高中聯考他很不如意,結果在這個時點(2006.2.4)來看,卻是他最好。人生很難講,總是起起落落。重要的是,找到自己真正興趣所在,投入心力,若成為自己的事業,又有種遊戲的感覺得以樂在其中,那就真是太棒了。
人生起起落落,我們要深信自己必將達成目標。要求自己今天比昨天進步。內心深沈的相信是我們源源不絕的動力!
   祝大家   心   想   事   成

              

回覆 張3豐 在2/4/2006 11:18:19 PM的回覆:
刑法   135∼172      總計6遍

票據法   85∼105   總計7遍   (含背誦1遍,亦即默想一次)

53、58、60、61、64、65、66、69、71
、78   總計16遍

//////////////////////////////////////////////小心得//////////////////////////////////////////////
有時候背不起來,並不是次數或智力問題,而可能在於「理解程度」。理解與記憶乃相輔相成。透徹的理解,可以幫助快速與精準的記憶,牢固的記憶又可以幫助認知新的概念與區辨不同。所以,如果背不起來的時候,可以換個角度去理解法條,或找一下立法目的,抑或對照一下前後文的關連性,看看該章節款次的標題,聯想一下,會有不錯的效果。

簡言之,記憶乃新與舊的結合。

/////////////////////////////////////////////////////////////////////////////////////////////////////////

還有,記憶法條,一定要自己想一次,這樣記憶才會確實。這是絕對不可免的功夫。在想的同時,也就是腦部重新整理歸檔新舊資訊的時候。

當你想不出來時,也沒關係,先想下一條,盡量用正面的語氣跟自己對話,切莫用消極負面的語氣。反正,對於法條的內容,在未研讀之前,我們本是一無所知,現在只要想到就是賺到,這樣想會比較好過,然後在舊有的記憶基礎上,反覆背個一、二次(此時,不要看書,請默背),雖不中,一不遠矣。

這時候,就會體會到背法條的樂趣與法制度規範之精妙。

大家可以試試看。

然後再跟小弟一起討論。

嗯,今天太悶了,外面又下著雨,自己跟自己對話一下嚕。

//////////////////////////////////////////////////////////////////////////////////////////////////

大家晚安

李老師晚安

對了      現在重新研讀暑假上過的民事訴訟法      深深感覺到李老師製作講義與教材的用心與奧妙      

就是一個字   讚啦





回覆 張3豐 在2/5/2006 6:57:19 PM的回覆:
票據法         85∼105         總計11遍(含默背1次+重頭背到尾1次)

可怕的法條夥伴   準備度真不是蓋的      讓我戰戰兢兢、不敢偷懶

每次到要抽問法條前夕      我總是有點忐忑

重頭背到尾後      又有一種至之死地而後生的感覺   

真是過癮

不過      每次法條的量還是以20條比較能夠勝任愉快

或許   第二次背誦就可以再增加個10條

今天要接續背刑法了      

明天同樣要法條檢驗

/////////////////////////////////////////////

自己試著聯想   真的很重要!

//////////////////////////////////////////////

回覆 張3豐 在2/5/2006 6:59:24 PM的回覆:
補充上一篇

尚有   票據法   53、58、60、61、64、65、66、69、71、78

亦為11遍   (含默背1次+重頭到尾背1次)

報告完畢
回覆 張3豐 在2/5/2006 10:53:49 PM的回覆:
今天無意中看到聖嚴法師所講的一句話
3豐覺得不錯   特別POST上來   跟大家分享一下

聖嚴法師:「過去是虛,未來是幻,要把握現在」

"The   past   is   an   illusion;   the   future   is   yet   to   come;   live   in   the   present."

共勉之
回覆 張3豐 在2/6/2006 1:21:36 AM的回覆:
過年前,在友班上課,曾經聽到某位老師考試時回憶的感覺:

亦即,看到題目,相關法條與爭點自動浮出,

就好像是看到「投影片」在你面前,

寫答案時,就只是快速翻動「投影片」,尋找答案,照著謄寫答案而已

簡言之,亦即,讀久或背久了,看到相關性字句或關鍵字詞,腦中的法律影片自動浮現

嗯,真是個有趣的現象

「投影片」或「照片」式記憶法!
回覆 張3豐 在2/6/2006 11:09:13 PM的回覆:
刑法   135∼172      

總計17遍

完整背誦一次

由於今天來不及回想(默想檢驗)

跟同學在面對面背誦時,實在是零零落落的,

對於同學真是感到不好意思,覺得浪費了同學的時間,

只能說,這法條夥伴真是好耐性、好脾氣。

佩服。

3豐,今天要檢討一下,下次要背熟一點,背不熟,耽誤同學的時間,真是不應該,3豐,要檢討一下。切記!


/////////////////////自行默想真的很重要/////////////////////////////////////

回覆 張3豐 在2/6/2006 11:57:22 PM的回覆:
刑法   135   ∼   172      法條整理

未遂:
           第137條第2項
           第142條第2項
           第146條第2項
           第161條第4項
           第162條第4項
           第163條第3項

//////////////////////////////////////////////////////////////////////////////

易混淆的行為:

138   :   毀棄、損壞、隱匿
139   :   損壞、除去、污「穢」
141   :   損壞、除去、污「穢」
第160條第1項   :損壞、除去、污「辱」
             2               :損壞、除去、污「辱」


/////////////////////////////////////////////////////////////////////////

@第136條第1項:
          公然聚眾:助、首、下
致死傷:首、下
@第149條:公然聚眾:助、首
@第150條:公然聚眾:助、首、下
@第154條:參與犯罪結社:首
@第161條:聚眾:助、首、下
@第162條:聚眾:助、首、下

     
回覆 張3豐 在2/7/2006 10:58:25 PM的回覆:
刑法   173∼185-4

總計11遍

記得回想一下!
回覆 張3豐 在2/8/2006 10:07:20 PM的回覆:
何麗玲說:「食物又不會自己長腳跑掉」。

嗯,講的真好,冬天到,食慾大增,亂吃東西,引以為鑑。

報告進度:

刑法      173∼185-4         總計6遍

跟法條夥伴背了一遍(默背)      OK

刑法   173∼185-4   法條結構分析:

1.火:173∼175

2.氣:176、177

3.水:178∼181

4.救:182

5.交:183∼185-4

簡單記憶一下   有助於理解   背起來更順喔


PS.暑假上課時,每到下午下課休息時間,看到李老師常常以可樂排骨便當午餐,看老師吃這麼多,又都不會胖,真是羨慕。換成我,我只要稍微不注意就肥了起來,真是沒有口福。罷了。我還是乖乖吃芭樂好了。



   
回覆 張3豐 在2/10/2006 1:15:08 AM的回覆:
刑法   186∼194   總計19遍

逐條默背1次

整體默背1次

票據法   120∼144   總計10遍

票據法139總計20遍

票據法138總計20遍


////////////////////////////////回想真是太重要了!/////////////////////////////////

////////////////////////////////老師說的沒錯,讀完,一定要蓋起書回想一下///////////////////////////////////////////
回覆 張3豐 在2/10/2006 9:00:47 PM的回覆:
刑法   186∼194      總計3遍

搭捷運時   默背1次

跟法條夥伴背誦1次

刑法191-1   (千面人條款、毒蠻牛條款)超級拗口!!!

跟191搭配觀察      感覺不是說很順

背法條也一陣子了      深深覺得立一個好法條可真是不容易

一求符合立法目的      二求文體優美      大哉問!

背誦法條可說是在最短的時間將前人對於法律思維的結晶迅速地吸收進腦中      真是太棒了

嗯,最近天氣冷,變得很貪吃。雖然總以何麗玲小姐的:「食物又不會自己長腳跑掉」來說服自己。不過,天一冷,看到美食,就喪失理智了。最近,台北市政府在票選「台北人氣湯圓票選」,一共有九家,想說,週末或閒暇有空時,跟朋友或自行朝聖一下。

人家說,車要開德國車,老婆要娶日本老婆,房子要住美國房子,食物要吃中國食物。若再精細一點,小吃則要吃台灣小吃!

走,吃湯圓,吃飽再背法條!



回覆 張3豐 在2/12/2006 1:08:42 AM的回覆:
票據法   120∼144      快速瀏覽總計2遍

整體默背4次

不熟的法條:120(5項)、128、131、132、139

尤其是139(保付支票)超級拗口

看來非得動手寫寫看不可   (用各種方法強固記憶)

(139   快速瀏覽總計20次、默背3次)

自我催眠:我是法條影印機、我是法條影印機、我是法條影印機、我是影印機、我要吃湯圓、我要吃湯圓、我要吃湯圓
回覆 張3豐 在2/12/2006 8:46:29 PM的回覆:
票據法120∼144   默背2次

不熟的法條:139   (這次好多了)

今天跟大學同學跑去「金山南路」「政江號」吃湯圓

人真是無敵多

等了40分鐘

我點了酒釀芝麻湯圓

普通普通啦

有點太甜      加上   酒釀酸酸的      讓我覺得有點.................

據同學所述      南門市場   的   「小寧波湯圓」更是不錯

下次有機會要去嚐嚐

對了      本來要去台大門口   的「台一牛奶大王」吃一下湯圓

(台一牛奶大王   是本次   北市元宵節湯圓票選第一)

我同學是說      很像沒想像中這麼好吃      

我實在很納悶      如果不好吃      那又怎會第一名勒?

下次我要來去親自檢驗一下

今天元宵節      湯圓戰記      暫告一段落

///////////////////////////////

繼續背法條!!!

下週末      就是   商事法中   的   公司法

我們決定先從股東會背起

因為每次都是從總則背起      

然後呢      總則很熟      總則以次不熟

總之      先苦後甘      倒吃甘蔗

///////////////////////////////////////////////////

再者,考試也考幾次了,以前考試,法條都是隨便背背,現在想起來,真是太後知後覺了,基本功沒做好,難怪以前考不好。以前有那種分數,真是偷笑(我說我自己)。

////////////////////////////////////////////////////////////////////////////////////////////////////

對了      下次放假      我要去吃傳說中的「金豐滷肉飯」(南門市場)

我特愛吃滷肉飯      不要看滷肉飯簡單沒啥

其實      正是   反璞歸真

魯汁、米飯的搭配   正是關鍵所在

決定了      我要去吃

下星期再說

報告完畢

等一下要繼續被刑法法條   至於次數明天再POST好了
回覆 張3豐 在2/14/2006 12:20:40 AM的回覆:
刑法   195∼220

總計20遍

精神欠佳      注意力無法集中      看來該運動運動了

回覆 張3豐 在2/14/2006 10:56:42 PM的回覆:
//////////////////芭樂吃太多   上廁所上到虛脫/////////////////

由於最近芭樂便宜      買了一堆芭樂

三顆芭樂   就當作正餐一餐

由於嘴饞      我連芭樂的「硬核」也給他咬碎吞下去

今天上急急忙忙上廁所

嘩啦一聲

整個馬桶都是鮮紅色的血   

真是嚇壞我了

又來又陸陸續續上許多次廁所

馬桶依舊是我的鮮血

真苦惱

台北哪裡可以看關於這種症狀的診所呢?

有沒有好心人推薦一下

虛脫的3豐

回覆 文山 在2/15/2006 12:44:17 AM的回覆:
同學,我很佩服你
不過,你可能胃出血了
記得去大醫院掛急診
不然我怕你會昏倒
身體是1,如果沒有1,後面再多加幾0,也是沒有用的
我知道考試的壓力,但是身體還要顧
尤其準備國考,不能吃水果餐
一位去年上榜的法律人
回覆 民視新聞 在2/15/2006 6:04:06 PM的回覆:
最近好像腸胃病的病毒很厲害

這兩天包括我在內      至少聽到4-5個朋友都腹瀉地利害



另外      千萬千萬不要以芭樂當正餐         超超超超超超超傷胃的!!

回覆 張3豐 在2/16/2006 12:02:49 AM的回覆:
公司法   170∼191(股東會)   總計12遍      (我數過,總共28個條文)

(關於背誦公司法,吾等乃採取「先苦後甘」,先背囉唆的條文,最後再背總則,不然如果每次都從總則開始,最後都變成只有總則最熟)

週末要跟商事法法條夥伴背這個部分

公司法的條文雖然具體易懂,但是內容都很長,規定很細(所以才會具體)。雖然我對公司法興趣濃厚,但是一次要背這麼多又這麼長的條文,看來還是得花點力氣。週末這個法條夥伴,背誦功力真不是蓋的,之前跟他被票據法,他都一口氣重頭背到尾,很精確。讓我每逢週末都有點神經緊繃。李老師說的對,如果現在平常時間多法條都背不出來,那就更不要奢望考試時會寫得出來。反正,就給他用力背一下囉。


刑法195∼220      總計6遍

刑法195∼205   總計14遍      (逐條默背一遍)

回覆 張3豐 在2/16/2006 1:38:15 AM的回覆:
「文山」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提醒與關心。您的留言閃耀著對人文的關懷與慈悲。我想,你日後應該是位有慈悲心腸的司法官或是一位能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的律師。

            您的提醒往後我會格外注意的。

            也祝您在未來不論是執律師業或在任司法官都能一帆風順。


////////////////////////////////////////////////////////////////////////////////////////////////////

「民視新聞」您好:

         欣聞您也開始背法條,這樣背法條的同號,就又多了一位。也謝謝您的誠摯且質樸的關心,也祝您往後背法條快樂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2/16/2006 11:10:27 PM的回覆:
刑法195∼205默背3次(OK)

往後複習須注意:199、201-1、204念順就好

刑法210∼220   總計11次      默背2次

請特別注意:220有個最新實務見解
請特別念熟:213∼215(這個部分的法條,對我來說很拗口,不知為啥勒,可能最近英文看太多,文字思考都會倒裝之故)

要考研究所了,祝大家考研究所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2/18/2006 4:13:38 PM的回覆:
補POST昨天的進度:

刑法   206∼209   偽造度量衡
     210∼220   偽造文書印文

默背1遍

跟法條夥伴測驗1遍   

都OK

往後複習時,請記得將220念順就好了

其實還有公司法

不過次數仍在累計當中

今天晚上抑或是明天再POST進度

又下雨了

下雨路滑      大家走路小心啊

對了      再次強烈建議      找個人跟你一起背法條

(約個時間、限定範圍、面對面互背)

剛開始可能不適應

久了

會覺得比較有效率、而且也比較確實

請盡量找積極樂觀一點人      縱然一開始背的零零落落亦無妨

關鍵在於互相砥礪上進的心      大家會越來越好

找人一起背法條      真的比較有趣      也比較容易看清楚自己的盲點

3豐用了好一陣子      覺得不錯      特此野人獻曝一番
回覆 張3豐 在2/19/2006 9:24:10 PM的回覆:
公司法170∼191總計9遍

全部默背4遍

跟   法條夥伴   整個背一遍   

******************************

以下是個別條文的次數:公司法

172-1   總計40遍   --另默背3次

173               總計50遍--默背5遍

179               總計27遍--默背3遍

185               總計30遍--默背3次

186               總計13次

174、175         總計16次

185劉之特殊見解   總計3次

177第1、2項總計17次      另默背2次

179總計1次      默背2次

180總計總計55次另默背3次      (不知為何這條特沒感覺,久久碰到一次殺手級法條,當然,是對我自己來說啦,可能是我對這條法條的理解不正確或不足,所以一直背不起來)

182-1總計5次   另默背3次

184第1、2項總計5次      另默背3次

186總計6次   另默背3次
188總計7次另默背3次

189、189-1、191   總計6次      默背2次

172第4、5項總計12次      另默背3次

//////////////////////////////////////////////////////////////////////////////////////////

刑法221∼236   總計2次

最高法院94第12次決議總計2次

報告完畢








回覆 民視新聞 在2/20/2006 12:09:05 AM的回覆:
張兄

讚喔!

連幾遍幾遍都記的清楚         可見你真的是很用心在背~~

背住的同時我相信你對法條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您前幾天日誌提到有關[幻燈片]的地方

我覺得寫的很好,跟自己的經驗也滿像的

有時候背的時候總覺得沒什麼感覺,就是默寫罷了

今天寫的出來明天也不敢保證寫的出來

不過要是考試剛好考到

嘿!真的是下筆如行雲流水




所以實力真的是一點一滴累積起來的

我們要相信我們唸一分鐘就會有一分鐘的實力

不要徬徨不要懷疑      唸就對了   :   )
回覆 民視新聞 在2/20/2006 12:10:27 AM的回覆:
互勉之~~~~   :      )
回覆 張3豐 在2/21/2006 6:44:22 PM的回覆:
刑法221∼229-1總計18遍      默背1次

最高法院94.12次刑庭決議      總計15次默背1次

刑訴159∼159-5      總計5次
回覆 張3豐 在2/21/2006 9:53:02 PM的回覆:
想對自己說的話:

      人一定要自強。

      人家老爸是院長。有靠山。故可以屌。

         你(3豐)更要努力。世態炎涼。

         今天被侮辱沒關係,人要爭氣,要爭長久。

            雖然我並無有權有勢的老爸。但我老爸教導我積極的態度與健康的觀念。我並不羨慕你,反而覺得你很愚蠢、家教很差。

            謝謝你對我的侮辱,這將是我未來繼續成長的動力。

         自強不息。
回覆 張3豐 在2/23/2006 9:21:46 PM的回覆:
刑訴159∼159-5(傳聞法則)背了好幾遍(計算次數的紙張被我弄丟了)

刑法230∼245背誦了好幾遍(計算次數的紙張被我弄丟了)

回覆 張3豐 在2/25/2006 12:57:07 AM的回覆:
刑法246∼255

總之,就是背起來了,計算次數的紙張很像被我留在補習班的樣子

還有公司法192∼215董事與董事會

詳細次數待星期日再行報告

熊熊的一把火
回覆 張3豐 在2/26/2006 7:57:25 PM的回覆:
公司法192∼215總計23次      默背6次

192-1總計42次      默背3次

193、194總計20次
195總計48次   默背5次
197總計68次默背7次
198總計12次默背3次
199、199-1、200總計11次默背3次
199-1總計24次默背6次
212、213、214、215總計16次默背3次
208第3、4、5項總計8次默背2次
209總計19次默背3次
205總計33次默背5次
201、202總計1次默背1次
206總計2次默背2次
204總計1次

這是大概連續背了三、四天的累積次數

每天短暫而快速的背誦   效果不錯
回覆 張3豐 在2/28/2006 12:50:55 AM的回覆:
刑法256∼270總計12次

背誦2次

今天回想次數不夠      背得不太順(其實可以克服,只是今天不知為何覺得很煩躁不安)感謝法條夥伴的好耐性。感恩。

回覆 3張3豐 在2/28/2006 10:28:39 PM的回覆:
公司法216∼227

刑法      271∼287
回覆 張3豐 在3/1/2006 11:25:52 PM的回覆:
刑法271∼276

公司法216∼227

輕鬆愉快的一天

時間不多

大家都加油吧

回覆 張3豐 在3/4/2006 1:25:38 AM的回覆:
刑法277∼287

公司法   216∼227      次數總結時再一併報告

公司法   156∼169      次數總結時再一併報告
回覆 張3豐 在3/4/2006 1:38:53 AM的回覆:
最近在煩惱總複習

之前聽已經考上的同學說

並不建議去上

因為總複習的東西      自己並不熟悉

應該讀自己的重點與筆記

也有人說      像是行政法、憲法

這種時事性強的科目      聽一下總複習比較好

你說呢?

回覆 張3豐 在3/4/2006 10:53:20 AM的回覆:
對於背法條還有疑惑的同學,

強烈建議找個「積極樂觀正面」的人跟你一起背法條,

剛開始可以三天一循環或不要超過20條,

過一陣子,再縮短循環與加強份量。

你會發覺我們記憶力越來越好。

還有,「回想」、「回想」、「回想」(默想)(回憶),

超級重要!!!!!!!!!!

這關係到你是否確實已經將法條背誦進去,

很多人會卡在背法條,就是這個環節出了問題,

剛開始可能會覺得很煩,久了也就習慣了。

切記,一定要「回想」!!!!!!!!

邊走路還可以邊想,這也算是讀書時間喔。


當然,考上國家考試,不是光靠背法條就會考上,

不過,法條背一背,將相關爭議,用0.28的筆寫在旁邊或法典邊緣或另外夾頁,將會使你更有問題意識。

光靠背法條就要考上,還是不夠,仍須有其他主客觀條件的配合。但是,法條是一切法律考試的起點。

我花了8年(死都不背或持懷疑態度)才深刻體會這道理,你還要等8年嗎?



回覆 張3豐 在3/5/2006 9:08:53 PM的回覆:
公司法216∼227   總計37遍

默背5遍。

快樂的一天。


回覆 民視新聞 在3/5/2006 9:19:30 PM的回覆:

張3豐   在2006/3/4   上午   01:38:53的回覆:
最近在煩惱總複習

之前聽已經考上的同學說

並不建議去上

因為總複習的東西                  自己並不熟悉

應該讀自己的重點與筆記

也有人說                  像是行政法、憲法

這種時事性強的科目                  聽一下總複習比較好

你說呢?
======================================
完全贊成
回覆 張3豐 在3/7/2006 12:46:50 AM的回覆:
刑法276∼287

刑法296∼308

公司法156∼169

公司法369-1∼369-12

回覆 張3豐 在3/7/2006 1:18:06 AM的回覆:
夜晚的美麗

令我駐足停留

忘卻了該睡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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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李安勇奪奧斯卡最佳導演獎

真是台灣人的光榮

之前看了他的報導

似乎他也有一段非常困頓不得志的時期

不過      憑著毅力、勇氣以及對夢想的堅持

長期不斷地努力

終於開花結果

嗯,人還是要作自己有興趣的事

遇到困難才會堅持下去

---------------------------------------------------

今日困頓不得志,怎知來日躍龍門?

過去無法改變      未來尚未可知   

只有現在      最是真實

願有志一起打拼國考的朋友

我們都是下一個李安
回覆 張3豐 在3/8/2006 12:05:10 AM的回覆:
刑法296∼308

公司法156∼169

公司法369-1∼369-12

很不爽!現在都幾點了!?隔壁鬧鐘一直響,一直響,人又不在,真想用我的      佛山無影腳      踢破隔壁的門,然後把將鬧鐘從五樓丟下去。

吼吼吼吼吼吼吼吼吼。

回覆 張3豐 在3/9/2006 11:31:56 PM的回覆:
刑法309∼314

公司法156∼169

公司法369-1∼369-12
回覆 張3豐 在3/13/2006 9:53:01 PM的回覆:
公司法156∼169      總計32次      默背5次

156總計41次      默背2次

157總計10次   默背3次

158總計12次默背2次

159總計9次

161總計24次   默背6次
161-1總計33次   默背7次
162-1總計50次      默背8次
162-2總計50次默背10次
163總計40次默背3次
165總計17次默背1次
167總計57次默背10次
16340次默背6次
164總計16次默背3次
165總計17次默背1次
167總計57次默背2次
167-1總計24次默背4次
167-2總計30次默背7次
168總計16次默背6次
回覆 張3豐 在3/16/2006 12:10:38 AM的回覆:
公司法369-1∼369-12(關係企業)
公司債
刑法妨害秘密罪章

回覆 張3豐 在3/18/2006 1:42:59 AM的回覆:
公司法369-1∼369-12   關係企業
公司法246∼265   公司債

明天再詳細POST次數   待續
回覆 張3豐 在3/20/2006 4:44:57 PM的回覆:

關係企業
公司法369-1∼369-12   總計41次   默背4次
369-4   總計66次   默背5次
369-5   總計68次   默背4次
369-7   總計43次   默背3次
369-3   總計24次   默背6次
369-2   總計9次         默背2次
369-1   總計4次         默背2次
369-8   總計10次   默背2次
369-9   總計9次         默背2次
369-10總計7次   默背2次
369-11   總計13次   默背6次
-----------------------------------------------
公司債
246∼265總計30次   默背4次
246                     總計4次                     默背2次
246-1         總計5次                     默背2次
247                     總計24次            默背4次
249                     總計48次            默背7次
250                     總計26次            默背4次
251                     總計13次            默背4次
259                     總計11次            默背3次
262                     總計21次            默背3次
------------------------------------------------------------

如果想要背法條,也剛好看到這個版的人,強烈建議背誦完畢後,必定要回想(默想、默背),以檢驗是否確實記憶。長久下來,東西會越記越多,速度會越來越快。當然,考上還要其他主客觀條件的配合,背法條只是其中一樣而已。大家都加油吧。
回覆 風清揚 在3/23/2006 1:35:21 AM的回覆:
希望你能共同奮鬥下去
回覆 民視新聞 在3/23/2006 10:44:07 PM的回覆:
猛啊

加油!
回覆 張3豐 在3/23/2006 11:46:57 PM的回覆:
公司法228∼245
-------------------------

謝謝   風清揚      民視新聞      的關心

   我每天還是有繼續背法條的

只是有時候      為了怕自己上網亂逛花太多時間      

      會   隔個一天      才PO進度

嗯,有你們的督促,真是來勁!

大家都加油吧。
回覆 張3豐 在3/28/2006 8:46:17 AM的回覆:
刑法325∼334-1      背誦完畢

公司法   228∼245背誦完畢   (重點條文)

公司法   277∼281   背誦完畢

刑事訴訟法370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意義、立法理由、要件、相關爭議、適用程序背誦完畢

刑事訴訟法376∼381上訴三審之限制相關爭議與說明背誦完畢

上訴二審、三審之流程      背誦完畢
回覆 張3豐 在3/30/2006 12:46:21 AM的回覆:
公司法266∼276發行新股
              282∼314重整

刑法335∼363
回覆 張3豐 在3/31/2006 12:42:14 AM的回覆:
刑法335∼363

公司法266∼276

              282∼314

重整之意義、原因、流程、完成之效力

369-10與179第2項第2款之例題背誦

回覆 張3豐 在4/5/2006 12:23:56 AM的回覆:
跟法條夥伴刑法剩下「墮胎」與「遺棄」罪章

接下來,我們即將進入民法

先從物權開始。

雖然從去年2005年剛開始背法條時,是從民法開始背誦,

但也忘的差不多了,想說再背一次

今天進度物權      抵押權      860∼883      總計11遍




對了,我現在背法條,不再從第一條開始背了,

背誦原則如下:

            一、不熟的

            二、歷屆試題出題率高

            三、心中對該法條很懼怕的

三個原則,是我挑選優先背誦法條的基準

我的法條夥伴,即將去工作了,我祝他一路順風、工作順利,

即便如此,背法條還是會持續下去,可能改約週末囉。

前幾天,電腦出了點問題,當然還是每天都有背法條,

前幾天的進度,容許我偷懶不跟各位報告。

打字好累,想睡覺了。

祝大家考試順利。
回覆 風之痕 在4/5/2006 12:44:04 AM的回覆:
加油張三豐

             看到你那麼努力,小弟在這祝你心想事成
回覆 張3豐 在4/6/2006 12:35:15 AM的回覆:
公司法   1∼39   總則         即將告一段落      即將展開海商法之背誦

刑法   288∼295      總算   背完了(放鞭炮慶祝一下)

民法   860∼883

今天覺得有點小慌

雖然法條背是背         但若是要高分仍要搭配題目之演練

現在剩下不到三個月

時間顯得彌足珍貴

時間真是不夠用

即便如此

但難免在無形中浪費不該浪費的時間

3豐!戒之!慎之!



   
回覆 張3豐 在4/6/2006 11:18:48 PM的回覆:
民法   860∼883   背誦完畢

刑法   288∼295   背誦完畢

公司法   1∼39   待續
回覆 張3豐 在4/8/2006 12:02:14 AM的回覆:
公司法1∼39背誦完畢
回覆 張3豐 在4/9/2006 12:33:34 AM的回覆:
民法      物權               

                   第1章   通則         757∼764

                   第2章   所有權   

           第1則   通則         765∼772


  總次數明天再PO      因為明天還要繼續背

         物權法條體系         (熟)

      公司法法條體系   (不熟,繼續加強)



回覆 張3豐 在4/9/2006 3:46:21 AM的回覆:
失眠夜..........................................

最近每天都會喝一杯「草莓牛奶」

覺得情緒穩定許多

自幼即有亞洲人所獨有的「乳糖不適應症」(亦即,喝牛奶會拉肚子)

但是喝草莓牛奶卻不會拉肚子      YA!

考試在即

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東西是吃了會有助於神經與情緒之穩定?

回覆 姬旦 在4/9/2006 5:26:09 AM的回覆:
我也有同樣困擾....

大概是以前習慣了......十點到三四點是書唸最好的時候........但降子下去,大概是睡到下午一二點才起床.....

只是最近開始反省,既然自己都已經選擇當全職考生了.....幹嘛還天天熬夜(就算自認降讀書有效率).如果一年考不上,二年考不上,難道就降子每晚熬夜嗎?

以前或許可以仗著自己年輕熬一兩次夜趕報告,但長期下來早晚會自嚐苦果的......

這幾天都是從一點躺上床......到五點天微亮還是睡不著......看樣子一時習慣還改不回來.....                     真想去吃安眠藥說....

---------

看樣子今天也是失眠失定了......先出去附近公園走走吧....

回覆 張3豐 在4/10/2006 6:21:18 AM的回覆:
民法   757∼772   背誦完畢

這是本考試年度與物權的第二次邂逅

東西真的會越背越快

輪廓越來越清晰

在此      藉著這個機會

再次向         李老師         說聲謝謝

自從2006暑假上了李老師的民法民訴後

唸書方法與以往即有所不同

而變的更有效率

感謝李老師慷慨的分享成功經驗與讀書方法

當然囉      考上   還是需要其他主客觀條件的配合

但至少   自那時起   起跨出   正確的第一步

-----

提醒各位背法條的同好

記憶法條的時候

如果能將法條體系一併背誦

這樣概念上會更清晰

思考上會更有邏輯

比如:


【物權】民法   第   三   編   物權      §   757
         第   1   章   通則      §   757
         第   2   章   所有權      §   765
                  第   1   節   通則      §   765
                  第   2   節   不動產所有權      §   773
                  第   3   節   動產所有權      §   801
                  第   4   節   共有      §   817
         第   3   章   地上權      §   832
         第   4   章   永佃權      §   842
         第   5   章   地役權      §   851
         第   6   章   抵押權      §   860
         第   7   章   質權      §   884
                  第   1   節   動產質權      §   884
                  第   2   節   權利質權      §   900
         第   8   章   典權      §   911
         第   9   章   留置權      §   928
         第   10   章   占有      §   940


這就是物權法條體系

萬變不離其宗!

回覆 民視新聞 在4/10/2006 9:59:54 PM的回覆:
贊成

我個人也是背法條之前先背章節


回覆 張3豐 在4/11/2006 1:16:07 A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   110∼134      (第2章   第3節   行政處分之效力)

海商法   38∼78   (第3章   第1節   貨物運送)

本星期法條有點多

預計來來回回背誦以強固記憶

所以接下來好幾天   可能都是再背誦同一範圍的法條

頂多再加進物權

先行報告一下

回覆 張3豐 在4/12/2006 12:46:49 AM的回覆:
海商法   38∼78

行政程序法   110∼134

民法   817∼831
回覆 張3豐 在4/12/2006 1:05:07 AM的回覆:
最近一直在苦思

最後三個月   應該如何規劃

當然   最重要的是      時間不要浪費掉

還有喔

冷氣壞掉了         我住在頂樓      真是熱到爆

房東又龜毛         不來修理

真是可怒也!

天氣一熱      沒冷氣吹         心情與情緒就變的很煩躁

忍一下吧

這不是永遠

這只是一個小小的過程


回覆 angela 在4/12/2006 12:52:36 PM的回覆:
請問張兄。你現在一天都背50條嗎?謝謝^^
回覆 張3豐 在4/12/2006 3:05:30 PM的回覆:
同學你好:

         3豐是否一天背50條呢?

         3豐的極限是一天30條,多的,可能就要排到隔天繼續背。

         (但不排除,在背誦過一兩輪後,可以臻此境界)

         通常的作法是,我每個星期都有跟同學相約背法條,為避免出糗,以及不浪費對方時間(背得零零落落,就是浪費對方時間),我通常會很早準備,同樣範圍的法條,背上好幾天、好幾遍,如果可以不看法條回想4遍,我就認定這一段落的法條,已經OK。屢試不爽。

      不要管別人背了多少。

      要走出自己的節奏。

      有的人記得慢,忘得也慢。
   
      有的人記得快,忘得也快。

      不要理別人到底背了多少。

      找一個適合自己每天背的「量」很重要。

      如果「量」太多,自己要是無法達到該目標,就很難持續下去。

      一開始「油」不要加太猛啦。每天持續而規律的背很重要。

      久了你就會發現,其實記法條也沒這麼難,記憶力越來越好。

      當然,考上,仍然需要其他主客觀要件的配合,不是光背法條就會考上。

      如果你在背誦時,將補習班講義攤在旁邊,將相關爭點寫在法條旁。這樣背起法條,可以順便複習爭點,事半功倍。(寫出問題點即足)

      法典空間若不足,可以自己夾頁。

      參考一下,小弟野人獻曝,請多包涵。

      祝您考試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4/13/2006 12:31:05 A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         110∼134

民法         817∼831      (累積到今天已經看了31次,待續,深深覺得,看10次不如自己想1次,惟背誦前熟稔準備也是很重要的)

今天大致上將民法817∼831背了一次

民法將要挑戰行政程序法110∼134   (累積至今日已看了16次)

回覆 張3豐 在4/14/2006 12:21:44 A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     110∼134

海商法   38∼78
回覆 張3豐 在4/15/2006 2:37:34 AM的回覆:
海商法   38∼78

星期六中午就驗收   海商法      與   行政程序法   了

既   期待   又   緊張   還有點   小興奮   。
回覆 張3豐 在4/15/2006 11:40:26 P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   117∼128      背誦完畢

海商法   38、39、41、46、51、53、54、55、56、57、58、59、60、74、77、78   背誦完畢

海商法、公司法法條體系   背誦完畢

喔      YA
回覆 張3豐 在4/17/2006 1:19:22 AM的回覆:
民法817∼831

背誦完畢

現在開始看歷屆試題

思考比較敏銳了啦

但是   深深覺得      背法條是基本功

要考上
      

相關爭點、問題意識、上位概念還是需要知道的很清楚才行

還有前言也是很重要的

現在   思考比較有一個基準點了



回覆 張3豐 在4/17/2006 4:08:09 PM的回覆:
海商法   61∼76
回覆 張3豐 在4/18/2006 12:56:31 A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   110∼116

(次數我不打了,反正今天看了好幾十次了)

今天情緒起伏不定

早上很亢奮

晚上很低沈

在背法條的時刻      我得到暫時的解脫

有時候覺得      背法條      習慣就好      看個20∼40次

然後間隔默背3~4次

法條就可以記起來了

變成反射動作

但是如果是其他事      遇到要選擇的時候      總是令人費盡思量



考試快要到了

讀書計畫的排定      

讓我很苦惱

-------
我不應該再猶豫   不應該再苦思了

應該珍惜剩餘的時間   好好唸書
------

我做得到!

不要管別人怎麼做,不要管別人怎麼想,

按照自己的腳步,能把東西念進去最重要。

回覆 張3豐 在4/20/2006 9:23:08 A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102∼116

海商法         61∼76         92、93

、96、96、

102、103、105、107、109、110

民法   801∼816         940∼966
回覆 張3豐 在4/22/2006 1:07:58 AM的回覆:
海商法61∼76、96、96、102、103、105、107、109、110

背誦完畢

明天測驗!

明天   行政程序法   也要測驗喔。

加油吧。
回覆 張3豐 在4/23/2006 8:15:55 A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   102、103、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

海商法61、62、63、69∼76、96、96、102、103、105、107、109、110

背誦完畢
回覆 張3豐 在4/23/2006 11:08:48 PM的回覆:
民法   801、802、803、807、811∼816背誦完畢

得要好好安排安排
回覆 張3豐 在4/25/2006 1:09:45 AM的回覆:
民法1059∼1070

釋字599、585理由書      暫時處分權

背起來,背起來,背起來,通通都背起來,

考試該拿的分數與該回答的重點,全都變成反射吧
回覆 張3豐 在4/25/2006 1:21:12 PM的回覆:
民法1059∼1070

釋字585理由書、釋字599關於釋憲權之保全制度

背誦完畢

頭腦越用越好

不要光只是背,要理解!(我在提醒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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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法條至今,有一個感觸:如果不知道或不懂法條的立法目的或理由,那法條就只是一堆拗口文字的組合,背了就忘更不會用。

我現在的方法是:當我在背誦法條的時候後,例如:抵押權,我就會翻開宇法老師所編的物權大本講義,看一下每個制度的立法目的與理由,不多,頂多1∼2行話,如果有空閒,就把他抄在法典旁。用0.28的筆。

注意!背法條時,如果能將宇法老師講義所列的爭點一併記憶,這樣會蠻有感覺的。畢竟現行的律師、司法官考試流行考爭點,如果光背法條卻不知爭點,分數又如何提升呢?您說是吧!?(我真是後知後覺,最近才想到)

這是最近背誦法條的小心得。希望對大家能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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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快考試了,希望大家都能考試順利。

誠心祝大家都能考上心中所想要的考試

自己最大的敵人還是         自己      (比如:懶惰、猶豫、推託、浪費時間、對自己寬容)!而非別人!





回覆 張3豐 在4/26/2006 1:38:12 AM的回覆:
民739∼756

94.5th決議

【會議名稱】:最高法院94年度第5次民庭決議

【討論事項】:   
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其預先同意債權人得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債權人並已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依上開約定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嗣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後主債務人未為清償,保證人是否仍應負保證責任?→有甲、乙、丙三說:

【甲說】:
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除對於其延期已為同意外,不負保證責任。又本節所規定保證人之權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預先拋棄。民法第七百五十五條及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之民法第七百三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而上開修正之民法第七百三十九條之一之規定,依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成立之保證,亦適用之。故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其預先同意債權人得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後,其約定應溯及的歸於無效,債權人不得再援引上開約定,主張保證人仍應負保證責任。

【乙說】:
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除對於其延期已為同意外,不負保證責任。又本節所規定保證人之權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預先拋棄。民法第七百五十五條及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之民法第七百三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而上開修正之民法第七百三十九條之一之規定,依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成立之保證,亦適用之。故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其預先同意債權人得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而債權人係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後始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者,保證人固得援引上開修正規定,主張其不負保證責任。惟倘債權人係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依上開約定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者,其依原來法律之規定,正當信賴其約定為有效而生之利益,應予保障。且保證人依原來法律之規定既仍應負保證責任,亦不能因上開修正規定之施行,而使其保證責任溯及的歸於消滅。為維持法秩序之安定,並符信賴保護原則,保證人自不得援引上開修正規定,謂其不負保證責任
   。
【丙說】:
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者,如債權人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時,保證人除對於其延期已為同意外,不負保證責任。又本節所規定保證人之權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預先拋棄。民法第七百五十五條及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修正、八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之民法第七百三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而上開修正之民法第七百三十九條之一之規定,依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成立之保證,亦適用之。故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其預先同意債權人得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而債權人係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後始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者,保證人固得援引上開修正規定,主張其不負保證責任。惟倘債權人係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依上開約定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且延期清償之債務已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屆至者,依原來法律之規定,保證人當時即應負保證責任,債權人正當信賴其約定為有效而生之利益,應予保障,不能因嗣後上開修正規定之施行,而使保證人之保證責任溯及的歸於消滅。為維持法秩序之安定,基於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保證人不得援引上開修正規定,謂其不負保證責任;倘延期清償之債務係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後及新訂民法債編施行法施行後屆至者,因為當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及新訂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行之際,債權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尚未屆至而不得對之行使,自尚不得請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此時,債權人對保證人尚不得請求給付,而保證人卻可因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及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三十三條施行所生規範之結果,援以對抗債權人。則此後債權人對保證人請求,保證人自得主張其前所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延期清償不生效力,保證人自亦不負保證責任。

以上三說,以何說為當,提請
公決
→【決議】:採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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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決議,看了十幾次,想了又想,還不是很懂。明天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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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4/26/2006 2:28:55 AM的回覆:
87年4月1日,甲(債務人)向乙(債權人)借款1000萬元,約定清償期為89年3月31日,並商請丙為保證人,丙同意擔任保證人,並於保證契約上載明若乙同意甲延期清償(例如展延1年),丙仍負保證責任。

89年3月31日清償期屆至,甲無力償還乃商請乙展延清償期至93年5月31日,孰知,甲仍無力償還,乙乃轉向丙請求清償。丙爭執延期清償未得其同意,故毋庸負責。試問,乙得否請求保證人清償債務?

如清償日為90年3月31日,乙應允展延清償期至93年5月31日,情形有無不同?
回覆
李俊德 在4/26/2006 2:29:41 AM的回覆:

【甲說】:
....................而上開修正之民法第七百三十九條之一之規定,依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成立之保證,亦適用之。故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其預先同意債權人得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後,其約定應溯及的歸於無效,債權人不得再援引上開約定,主張保證人仍應負保證責任。
-------------------------------------------------------------------------------
739-1,755於88年以前之保證,亦有適用(實體法發生溯及既往之效力),故丙不須負責(清償期為89年3月31日或90年3月31日均無差異)。
回覆
李俊德 在4/26/2006 2:30:13 AM的回覆:
【乙說】:
..........故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其預先同意債權人得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而債權人係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後始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者,保證人固得援引上開修正規定,主張其不負保證責任。
----------------------------------------------------------------------------------
清償期為90年3月31日:丙可主張無須負責

惟倘債權人係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依上開約定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者,其依原來法律之規定,正當信賴其約定為有效而生之利益,應予保障。且保證人依原來法律之規定既仍應負保證責任,亦不能因上開修正規定之施行,而使其保證責任溯及的歸於消滅。為維持法秩序之安定,並符信賴保護原則,保證人自不得援引上開修正規定,謂其不負保證責任。
---------------------------------------------------------------------------------------------------
清償期為89年3月31日:丙則須負責(法律不溯及既往)
回覆
李俊德 在4/26/2006 2:32:26 AM的回覆:
【丙說】:
………..故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就定有期限之債務為保證,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其預先同意債權人得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而債權人係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後始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者,保證人固得援引上開修正規定,主張其不負保證責任。
----------------------------------------------------------------------
清償期為90年3月31日:丙可主張無須負責


惟倘債權人係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依上開約定允許主債務人延期清償,且延期清償之債務已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前屆至者,依原來法律之規定,保證人當時即應負保證責任,債權人正當信賴其約定為有效而生之利益,應予保障,不能因嗣後上開修正規定之施行,而使保證人之保證責任溯及的歸於消滅。為維持法秩序之安定,基於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保證人不得援引上開修正規定,謂其不負保證責任;
----------------------------------------------------------------------------------
清償期為89年3月31日,展延至同年4月31日:丙則須負責



倘延期清償之債務係於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後及新訂民法債編施行法施行後屆至者,因為當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及新訂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行之際,債權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尚未屆至而不得對之行使,自尚不得請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此時,債權人對保證人尚不得請求給付,而保證人卻可因民法債編修正施行及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三十三條施行所生規範之結果,援以對抗債權人。則此後債權人對保證人請求,保證人自得主張其前所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延期清償不生效力,保證人自亦不負保證責任。
----------------------------------------------------------------------------------
清償期為89年3月31日,展延至同年5月5日以後:丙不須負責

回覆 張3豐 在4/27/2006 1:43:33 AM的回覆:
今天,我要告解一下。

我有一個壞習慣。

那就是,講義一定要美美的(整齊美觀、且須為標楷體),我才會唸的下去。

為此,我浪費了不少時間。

最近開始看一些新近重要釋字,我的手又開始癢了起來。唸完之後,很想要重新繕打排版。

但是,忽然靈光一現:

想到,宇法老師的七字真言:

            「記起來比較重要!」

   嗯,....................

我停頓了一下,在我重新繕印排版再行列印的時間,我大概可以看30遍(一遍大約30秒鐘),嗯,還是將時間省起來看書比較實際。

報告進度:

最高法院94.5th民庭決議

民法保證   739、739-1、741、741、745、748、749、751、755、756

行政程序法   92∼101

民法1082∼1090

今天將釋字605徹頭徹尾看了一遍

釋字本文、理由書、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

呼,真是大工程。

不過,一魚兩吃啦,看釋字等於是同時複習憲法、行政法。

我要睡了,好累,好累,好累。

祝大家考試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4/27/2006 1:20:57 PM的回覆:
民法1084∼1090

背法條時,相關爭點請記得一併記憶。
回覆 張3豐 在4/28/2006 1:27:34 A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   92∼101

海商法   1、3、4、8、9、10、21、22、24∼32

民法1072∼1083
回覆 張3豐 在5/2/2006 12:19:00 AM的回覆:
大家不好意思啊,電腦壞了好幾天,

去網咖,一個小時就要40元,

等到今天,網路終於正常點了。

報告進度:

今天

行政程序法   135∼149

海商法      142∼148、152、

民法   1031∼1043

之前的我就不打了,還要回去翻記錄太麻煩了,

記起來最重要!

祝大家考試順利喔!

最近發現,喝牛奶有助於我情緒穩定,

但缺點是-------一直拉肚子(亞洲人典型的乳糖不適應症)






回覆 張3豐 在5/2/2006 12:32:05 AM的回覆:
非常感謝   宇法老師   為3豐就   最高法院94.5th的說明

直至今日   才看到宇法老師就3豐疑惑所為的說明

所以      遲至今日      才回應   

老師   對您真是不好意思      

還有喔      宇法老師   真是關心學生的好老師喔

真的感謝

容許我在這個版   撒野(背法條)

而且還會不時地   來關心一下

嗯,得此良師,夫復何求?

也誠心希望老師的補教事業飛黃騰達

能夠嘉惠更多「有心卻苦無良師指點迷津、又用錯學習方法」的學生

此乃功德一件也!
回覆 張3豐 在5/2/2006 11:38:43 PM的回覆:
民法709-1∼709-9(合會)

海商法142∼148、152

保險法1∼5、13、14∼20

行政程序法134∼143

釋字585   國會調查權
回覆 張3豐 在5/4/2006 7:04:18 A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135∼149   (行政契約)

星期三,135∼143已經背起來了。

星期四,144∼149也背了起來了。

來來回回,看了六、七十次有喔(次數繼續增加中)。行政程序法法條,真是有夠生硬。後來拿題目出來看,還是覺得有點反應不出來,檢討原因:最好要連爭點與案例事實一起記憶,這樣法條才會用。

時間越來越少了,彌足珍貴。

祝大家考試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5/4/2006 10:40:28 P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144∼149背誦完畢。

雖然只有短短六條。

內容真是無敵生硬。

我看了快九十次才背起來。(我分次看喔,看一次約1分鐘左右)。

嘿嘿,其實,這次我試著不用回想的背,單純用看很多次來背誦。我的親身試驗發現,默想一次,抵過看十次。

背法條,來來回回看好幾次後,一定試著默想。

默想,默想,默想,真的很重要。

回覆 張3豐 在5/6/2006 12:45:44 AM的回覆:
海商法142~148、152

保險法1∼5、13、14∼20

釋字585
回覆 張3豐 在5/6/2006 12:59:11 AM的回覆:
最近有點小慌。

有時候看書,看到一個議題,就會去翻書,然後看很久,於是就拖到進度。

進度一慢,心情就惡劣,惡性循環矣。

我要克服他!

辦法是人想出來的。

每天雖然也沒有背很多法條,但都盡量給他背進去。

是越背越順,越背越快。

希望實體法背完之後,也來將程序法背一背。

大家都加油吧。

不合理的制度下,我們仍必須努力突圍,冬天過了,就是春天了。
回覆 KK 在5/6/2006 9:28:56 PM的回覆:
一起加油喔
因為我也會如此說      
回覆 張3豐 在5/6/2006 11:57:37 PM的回覆:
說實在的,還蠻佩服「風清揚」兄的毅力,

都能貫徹三天一循環的複習,

而且唸書時數也夠(10∼11小時),

我得跟風兄看齊一下,

見賢思齊

風兄是個好榜樣(3豐向你致敬!)

大家都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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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釋字585看了42次

國會調查權稍稍可以默背出梗概了

明天請繼續加油。

回覆 張3豐 在5/8/2006 12:51:55 AM的回覆:
民法980∼999-1

釋字585
回覆 張3豐 在5/8/2006 10:19:04 P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150∼162


現在覺得背法條不再困難了,法條真正難處是「如何適用」。這個真的比較難。有時候法條背起來,看一下相關題目,還是會楞在那裡半天,想說如何鋪陳啦....幾個爭點啦.....法條是否全部引用...等等.....

我覺得現在寫題目時,如何「適切」、「適當」地表達「法條與爭點」內容與份量才是難處所在。因為這會涉及到時間、篇幅、臨場反應、一開始立場選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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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小感想:

如果覺得難背的法條,「分次食用」的效果,不錯喔。

簡言之,保成顏聖的八字真言可供參考:

「加快速度、多次反覆」

法條多看幾次(快快看數十次以上),就會發覺:其實還蠻可愛的

參考一下

大家如果有其他讀書心得      也可以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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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唸書很煩,念不下去,跑去國家圖書館印文章,到了才知道沒有開。

我真是啊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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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的問題是:題目的練習+讀書時間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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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加油吧。



回覆 張3豐 在5/10/2006 3:36:35 PM的回覆:
民法   1005、1016∼1030-4、親屬施行法6-1、6-2

今天下午可能午覺沒睡好

加油

必能度過難關      到達彼岸

所有一切不安、不定、痛苦、難過都會過去

這只是一個很短階段

並非永遠

加油

大家都加油


回覆 張3豐 在5/11/2006 12:02:56 AM的回覆:
行政程序法159∼結束

背法條已成習慣      但

今後   3豐   可能二、三天POST一次進度

盡量減少上網時間      (我會上網亂逛)

加緊唸書

大家加油
回覆 張3豐 在5/11/2006 10:43:15 PM的回覆:
保險法      55∼69

涉民法(國際私法)   (全)
回覆 張3豐 在5/13/2006 1:44:19 AM的回覆:
民法   1049∼1058      (離婚)

保險法   55∼69      保險契約   中   之      基本條款、特約條款

文章

林國全,相互投資公司之規範      等

回覆 張3豐 在5/13/2006 4:06:19 PM的回覆:
保險法   55∼69

民法   1049∼1058

釋字   603、604

祝大家   平安順利      情緒穩定
回覆 張3豐 在5/14/2006 10:10:07 PM的回覆:
釋字   603、604
回覆 張3豐 在5/15/2006 11:59:44 PM的回覆:
今天空轉一天。

放鬆一天。

很罪惡。

快考試了,我的情緒起伏不定。

希望快快收斂心神。

將看過的東西,迅速恢復記憶。

雖然現在考上律師或司法官並不代表飛黃騰達,但這也是對於自己的一種交代。尤其老父老母辛苦賺錢供我唸書,考了這麼久,他們從來就沒有否定過我,反而默默提供精神與經濟支持,所以,我書念不下去時,我就覺得對老爸老媽非常抱歉。尤其是當放榜那一刻,他們反過來安慰我時,我覺得更難過,覺得自己很不孝。

嗯,我不應該有這種消極想法,我要積極振作,逃避不是我的風格。

我就努力念吧。其他的就交給老天爺了。

最大的敵人還是自己啊。


回覆 張3豐 在5/18/2006 8:28:58 AM的回覆:
繼承法

1138、1139、1140、1141、1144、1145、1146、1147、1148、1149、1151、1154、1156、1163、1166、1172、1173、1174、1175、1176

成功的信念!
回覆 張3豐 在5/20/2006 6:05:16 PM的回覆:
保險法   21、35∼42、43、45、48、50、51、52、53、54、54-1

回覆 張3豐 在5/22/2006 7:31:54 PM的回覆:
民法1186以下至1225   總計4遍

最近有個感觸:

新的資料固然重要,讀熟(基本功)更是重要。

要整理的東西如果太多,超過資料的1/8,就不要整理。把時間省下來,多看幾遍。如果覺得某些點特別重要,那就看個20遍吧。可以的話,也給他背個5、6遍。

其實,這些觀念,李老師上課都講過或者我都曾在私底下請教過李老師。只是,愚資質弩頓,近來才有深刻體會。

在學習法律這條路上,我幹了不少蠢事或者用錯讀書方法。

至少,我深信我參加李老師的民法、民訴授課乃是正確的選擇。
回覆 張3豐 在5/25/2006 1:50:16 AM的回覆:
101∼135-4

這部分法條蠻多的

我先快速瀏覽數十遍

我將要挑選27條重要法條背誦

我前幾天看完

徐立信   律師      的「律師教你49招獨門讀書秘訣」

深深為他的意志力所感動

這是一本好書      強力推薦

大概一小時就可以看完了

這本書的特色是

實際教你讀法律、背法條、做筆記的實際方法

而非純粹是讀書理論的探討

我的感想是:

讀書方法,因人而異,而共同的是:意志力+成功的渴望

最近心情、情緒起伏不定

看了這本書      覺得很慚愧

自己的物質條件比起徐律師好很多

但為啥自己的抗壓力為不如人呢?

我自己得要好好檢討一下

還有      書中亦提到

面對事情的態度很重要:

不要怕失敗,相反地,應該是從失敗中檢討失敗的原因,下次不要再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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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天都要吃食物,這樣我們才有體力生存下去。而我們的心靈,也要常常灌溉,這樣才不會乾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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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有時候,背法條,我也會遲疑,想說這樣有用嗎?會反映在分數上嗎?

我老爸跟我說:「像個男人,決定要做的事,就貫徹始終做好它!」

那就堅持到底吧。

希望有一天,能夠通過考試,站在講台上跟學弟學妹分享讀書心得,讓大家少走唸書的冤枉路.....

希望有一天,能夠站在講台上,條理清晰地講解法律問題.............就像李老師上課一樣,那種很專業的感覺....

希望有一天,能夠榮歸故里,讓瞧不起自己的人刮目相看....

希望有一天,能夠每個月拿點錢給老爸老媽,告訴他們:「你的兒子會賺錢了」

那我得要堅持下去。
回覆 張3豐 在5/25/2006 11:16:04 PM的回覆:
保險法   第四章   人身保險   101∼135-4

當然只背重要條文   囉   (總計27條)

節省時間,不詳細報告了。

請見諒。
回覆 張3豐 在5/27/2006 12:12:43 AM的回覆:
保險法101∼135-4            (...很多次..)

時間不夠用了

振作一點

不要再胡思亂想啦

過去就讓他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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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宇      文章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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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一個一起背法條的夥伴聊了一下

我跟他說      我上星期讀書效率超低落

他說   「   你在胡思亂想的同時

其他人已經念了許多書了

國考無情      不會因為你生病或者遭遇其他不可抗力事故就給你特別優待               」

所言甚是

3豐      檢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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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勵我的那位夥伴      在我猶豫不決      胡思亂想的同時

已經將民法背完一遍了

我得要更加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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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加油啦   








回覆 張3豐 在5/28/2006 12:27:43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保險法   101∼135-4

明天就要驗收了

加油

恢復鬥志!法律命!
回覆 張3豐 在5/29/2006 7:32:20 P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1186、1187、1188、1189、1190、1199∼1208、1219∼1225

背誦完畢

這幾天有實際練習題目

亦即,一題25分鐘作答

覺得自己寫字還是太慢

還有,覺得最難寫的是

刑法、民法兩科:

刑法難在概念要清楚、構成要件的說理要清晰

民法難在很容易漏東漏西、很容易寫不完

其他的科目,比較偏向「一個蘿蔔一個坑」,比較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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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感想:

光只是法條背熟,題目要寫的漂亮,還真是不容易,

尚須知道相關爭點、立法目的

還有,表達能力真的很重要,

法條背的再熟,如果文義不清,那就跟沒背沒啥兩樣了,

不過,即便如此,至少小弟我還是有體會到一點背法條的小好處:法律思考會比較快速、比較容易掌握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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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成功是全面性的整合。

拼吧!














回覆 張3豐 在6/2/2006 7:05:27 AM的回覆:
保險法   第3章   財產保險   重要法條
回覆 張3豐 在6/4/2006 12:28:03 AM的回覆:
保險法70、71、72、73、76、77、90∼95-1

請問李老師,您編寫法條意旨的用意何在?

我想了老半天,還是想不出所以然來。

請問李老師,編寫法條意旨可以增進法學功力的哪一部份呢?

謝謝李老師的回答喔。
回覆 張3豐 在6/5/2006 12:06:50 AM的回覆:
保險法21、22、23、24、25
回覆 王丙丁 在6/5/2006 8:53:34 AM的回覆:
我也會寫法條意旨
我的目的在於化法律文字為自己文字

有時候會加自己的感想跟批評在旁邊,有點半日記半筆記的感覺

拿來複習很快
回覆
李俊德 在6/5/2006 11:00:13 AM的回覆:

我寫法條意旨,只是要編纂小六法及中六法而已。
回覆 張3豐 在6/5/2006 1:21:57 P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法75∼98

原來如此。謝謝李老師的回答。
回覆 張3豐 在6/7/2006 12:06:07 AM的回覆:
民法75∼98

寧願少時辛勤勞碌,莫待白髮金盡淒涼

我會度過一切苦厄的!
回覆 張3豐 在6/8/2006 12:18:23 AM的回覆:
民法75∼98背誦完畢

昨天被前女朋友嗆

說她的新男朋友是               
1.有高學歷         
2.   科學園區工程師            
3.年新約200萬
4.溫柔體貼

現階段是不如人,但我將會迎頭趕上。心理當然是有點怒,但是,這也是刺激我繼續往前的動力。

回覆 張3豐 在6/9/2006 1:03:37 AM的回覆:
民99∼110、111、114、118

今天遇到一個無聊的陌生人,這個陌生人自以為是地講了一些屁話。屁話,屁話,屁話,就像放屁又臭又沒營養。
喔,我被臭到了。
回覆 YUN 在6/9/2006 2:03:20 AM的回覆:
3豐兄:
不懂你的前女友為何在這個時間點跟你說這些
在考前遇到這種事,只能說是上天在考驗你吧
感覺你現在心情不平靜
加油!!別敗給了情緒
考期越來越近了
辛苦這麼久
就要決戰考場了
兒女情長這種東西就先放一旁吧
聰明如你,應該知道怎麼做   

祝               考試順利


歲月-------------張小嫻
當時間過去,我們忘記了
我們曾經義無反顧地愛過一個人
忘記了他的溫柔,忘記了他為我做的一切。
我對他再沒有感覺,我不再愛他了。
為甚麼會這樣?
原來我們的愛情敗給了歲月。
首先是愛情使你忘記時間,然後是時間使你忘記愛情。
回覆 張3豐 在6/10/2006 11:31:49 PM的回覆:
致好人「YUN」:

            謝謝您的關心。
      
            在這冰冷的法條世界,您的關懷使我覺得很溫暖。

            也希望您今年準備考試能平安順利。

      

         之前跟前女友交往,考試就一直我們爭執的焦點。

         為了考試,我得犧牲掉很多跟他在一起的時間。

         說真的,實在也很對不起他。

         所以常常為不夠時間陪他而爭執。

         我們的情分因為爭吵越來越淡。
      
            加上距離,所以分手。

            礙於能力與識見,我也真的無法兼顧考試與愛情。

         當二者發生衝突時,我即必須有所抉擇。

         我選擇了考試與前途,而非選擇他。

         所以如果他氣我,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他在交了新男友,有點再跟我宣示的意味。

         畢竟我也是感情豐富的人,也不是說忘就忘。

         簡單的說,我也會吃醋啦。畢竟是自己很愛很愛的人,現在琵琶別抱,當然會吃醋一下囉。當然,這也不甘我的事了,我也無權干涉了。但為啥我會吃醋呢?真奇怪。

         她的動機如何,或許很複雜。

            但我不想深究。

            我想就將他解讀為正面的意義好了:

               一、他有好男人照顧他了。

               二、在愛情自由競爭市場上,這代表我必須更努力了。      

---------------------------------------

報告進度:

民99∼110、111、114、118      
回覆 張3豐 在6/11/2006 10:28:57 AM的回覆:
恆心!恆心!恆心!

今天回頭重看所有紀錄。

看到李老師所提到的「恆心」。

這果然是大考驗。
回覆 林志豪 在6/11/2006 3:10:37 PM的回覆:
三豐兄,加油
等你金榜題名.遇得佳人.娶妻生子.幸福美滿
再來看看此時的背法條日誌,定會覺得你此時分得真是太好阿!   
此時不分,難道要司法悍將張檢座擔上負心漢的臭名嗎?
@@
加油
上榜才是金的
回覆 gugumi 在6/12/2006 12:24:10 AM的回覆:
加油
堅持下去
回覆 張3豐 在6/12/2006 12:51:42 PM的回覆:
報告進度:

         民99∼110、111、114、118            背誦完畢      進行下個進度。

         最近自己試著練習題目,有背法條在思索上比較有依據,對於爭點的掌握也比較快速。

            但是,其實在短短的30分鐘內,在有限的34行的限制下,實際上,我所背的法條內容,並無必要也無須全部引述(人腦也不是影映機)。倘若全部引述,則佔據部分篇幅以及侵佔到寫上其他爭點與重要爭議的時間與空間。

            簡單地來說,我現在正在思索:如何以最短的時間背最多的法條,同時,能夠適當與確實地反映在考卷上。這樣的背誦才是有效率的背誦。

      時間不多了,大家都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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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林志豪、GUGUMI         兄:

            謝謝您們的關心與打氣。

            大家一起努力,希望有緣能在司訓所與律訓所當同學。
   
            祝您們考試平安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6/14/2006 1:03:19 PM的回覆:
民法   125∼147   消滅時效   

民法62∼65

回覆 張3豐 在6/15/2006 9:44:38 AM的回覆:
民法62∼70

民法125∼147
回覆 張3豐 在6/16/2006 11:07:13 PM的回覆:
民法62∼70

民法125∼147

公司法   172-1

後生可畏

要更努力

要考試了      大家都加油

祝大家考試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6/16/2006 11:12:28 PM的回覆:
小感想:

說真的

我背法條還蠻龜速的

總要看過好幾十次      背過數次

才算是有背過

不知不覺

也背了很多法條了(商事法重要法條背完、刑法全部背完、民法重要法條也進行約有一半了、行政程序法重要法條也背了80%)

現在另一個思考重點是:

如何將我所背的法條「迅速恢復記憶」並「表現於考卷上」?

在短時間恢復記憶      這樣努力才會反應在考卷上

回覆 張3豐 在6/17/2006 11:27:52 PM的回覆:
公司法   172-1
回覆 布丁 在6/22/2006 12:10:18 AM的回覆:
看到這,內心有感而發.
我比較笨,又沒有法律基礎.
我是將用寫的,最近剛將民刑訴寫過一遍.
從開始寫的第一天,沒有一天不邊寫邊懷疑自己,
這樣子做真的對嗎?

等我全部寫完再去做考古題,沒想到居然有很大的成效
它好像變成我的第一反應.

日後要向張3豐您看齊,最後做到將法條倒著背.
回覆 布丁 在6/22/2006 12:37:39 AM的回覆:
3豐,可以向您請教一些問題嗎,
方便給我mail?
tks~
回覆 張3豐 在6/22/2006 1:32:19 AM的回覆:
布丁:

                     您好,很高興您也加入背法條的行列。

                     至於背法條的方式,背誦至今,敝人是以為方式大同小異,適合自己即可。

                  但是,有一點非常重要,亦即,李老師所一直強調的「毅力」,簡言之,即「持續力」。

               用啥麼方式,都無所謂,重點是要持續下去。因為反反覆覆的持續,才會強固您的記憶。持續,持續,持續,這也是李老師所一直強調的,時間一久,您就會深切感受到「持續」對一個人的考驗。

         另外,敝人以為,背法條的「趣味性」很重要,趣味性則要自己想辦法去創造。有趣味性,更能賦予自己持續下去的動力。

               您所用寫的方式是不錯的,可是您也可能要考慮到未來的實行可能性。因為您可能必須考慮到需要背誦的重要大約有1800條左右。如果每條都用寫,是否會佔用太多時間以及自己是否會不耐煩....................等等。我的意思是,您盡可以嘗試不同的方式,但是有個準則就是,不要讓自己有討厭背法條的感覺,因為只要一有討厭背法條的感覺,就很難持續下去了。

            另外一個方法是找個人跟您一起背。這個方法非常有效。我現在也持續在用這個方法。推薦您使用這個方法。

            我已經發燒好幾天,背法條進度耽擱了好幾天。沒背法條,真是有點內疚。

         還有,必須向您說聲「對不起」,我的電子郵件不太方便曝光,因為有一些私人的理由。如果您有任何背法條的問題想要討論,可否就麻煩您直接POST在討論區上即可。如果在小弟能力範圍之內,小弟自當竭誠為您回答。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問李老師,因為李老師才是我們共同的祖師爺。

            祝您考試平安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7/1/2006 7:41:24 PM的回覆:
今天去考關稅法務

在滬江高中

我有再將民法法條飛快看一遍

法條出的很偏門      例如:遺失物之拾得、子女之從姓..等等

考試這種東西      很難講的

由於感冒剛剛好      考到一半差點睡著      

體力真是重要啊

現在到考完律師      我仍會持續背法條

但我將最長一星期中報告一次進度

因為我還是習慣在房間唸書

一開電腦就想上網      上網之後      就會渾然忘我

渾然忘我之後      就忘了唸書         這樣子是不好的

這是我的弱點         我也必須正視她

所以至少一個禮拜POST一次進度(訂於星期日好了)

這樣「每天」就不會有「藉口」上網亂逛不唸書

大家都加油吧

每個人弱點不同

最大的敵人   還是自己

超越自己!

預告一下

下星期要將   國際私法法條背誦完畢
回覆 張3豐 在7/1/2006 8:00:11 PM的回覆:
對了      跟大家報告一下

之前練習寫題目

覺得自己的字真是醜死啦

後來才發現是所用原子筆的粗細問題

原先我都用0.28      不管我怎麼寫

就是一個字   醜

後來      換成0.4      感覺就好多

雖然不敢說是漂亮的字      但至少順眼多了

結論:

如果覺得自己寫的字不好看         可以看看行距多大

再決定原子筆的粗細

可以試試看喔      還不錯
回覆 張3豐 在7/1/2006 11:39:41 PM的回覆:
順便POST一下今天關稅法務的行政法題目:

一、何謂法律授權的明確性原則?判斷一個法律授權是否違反此原則的標準何在?

二、何謂行政法「不正當聯結禁止」?我國行政程序法有無相關規定?

三、對於公法金錢給付的強制措施,最嚴厲者可採行拘提及管收,我國現行行政執行法的規定如何,請申述之。

四、公務員可因考績不佳,而遭懲處,嚴重時可遭到免職之處分。司法院大法官對此制度的合憲性係持何種見解?試分析之。


只能說:越是基本的東西,越硬!

題目給大家參考一下。
回覆 張3豐 在8/21/2006 10:52:39 PM的回覆:
張3豐回復常軌。

5、6、7、8月的情緒一直很不穩定。很不穩定。很不穩定。

心中有窒礙。

今天心情平靜多了。所以繼續背法條囉。

報告進度:

行政罰      1∼26      總計25遍

民法   承攬   490∼514   總計25遍

國際私法      11∼24(身分關係部分)總計22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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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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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推薦一本好書:

書名:「世界是平的」

作者:湯馬斯   佛里曼

看完之後,對於整個世界觀,會有不同的感觸。

作者文筆犀利,讓人忍不住一口氣翻完。

一起「挖掘自我的內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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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前幾天,「美人晚點名」訪問到

「罕見天使」   ----楊玉欣

她的了一種罕見疾病(這是一種遺傳疾病)

肌肉與器官會隨著年紀不斷萎縮直至心臟停止--死亡

但是      她還是很堅強獨立

獨立生活、努力工作

同時他的姊姊與弟弟亦患有此種疾病

而他也常常開導他們

我們很難相信穿一件外套需要別人幫忙才能穿上

穿外套對我們而言是再簡單平常也不過了

但對於她來說卻是一項大工程

當她每天醒來      就會感覺到身體的力量與元氣又消失了一點

真訝異她還是這麼堅強樂觀

主持人問她說:「難道你不會有負面想法嗎?」比如:自願自憐、自殺..............等等

楊玉欣回答說:「我們應該思考我們目前擁有什麼,而不是去懊惱我們又失去了啥麼,然後珍惜每一天每一天」

訪問到最後,主持人(于美人)哭了....台下觀眾哭了......我也哭了.........

我在想:
人生有許多不如意,每個人所遭遇的問題都不同。但是,有人即便遭逢極大的不幸,卻仍然堅強面對困難,努力過著每一天,活出生命的意義。
而我,遭遇到一些小瓶頸,就覺得心灰意懶,跟楊玉欣相比,我簡直應該要去撞牆。
所以,3豐復活了。
人嘛,雖然一些道理都知道,但還是需要不斷不斷地被鼓勵與刺激。
大家都加油吧。
今天我話多了一點。請見諒。

P.S.楊玉欣的訪談,如果有重播,強力推薦看一下的。對了楊玉欣也有出書喔,不過是好幾年前了,我也有買也看完了。我覺得電視訪談比較令人感動勒。






   


回覆 政風三等 在8/23/2006 3:56:54 PM的回覆:
3豐兄,還是您能全職去讀書好

希望您今年能雙榜及格
回覆 芋圓 在8/24/2006 2:25:02 PM的回覆:
3丰大哥:看到你跟你女朋友的事,想必事隔這麼久,應該也走出來了吧

但是我的問題才剛發生,我也是因為考試,不知道是我自己的問題,我的脾氣本來就有點大男人,還是考試本來壓力就很大,我也常常會跟女友爭執,尤其是最近一年以來爭執越來越激烈(其實說爭執應該也不算吧,因為都是我在轟炸她..)

最近我發現她大概在3月開始跟另一個男生傳簡訓,那個男生也熱烈地追求她,雖然簡訓的最後說明她還是拒絕了那個男的了,但是我心裡面還是很不舒服,很想跟她分手但畢竟放不下這段感情

我看過一段話感覺滿有道理的:女人會跑是因為男人沒出息,男人會跑是因為愛上另一個女人      或許還在準備考試的我讓她感到挫折吧,我該不該斷然地跟她分手呢?分手後我該如何心理建設呢?

既然3丰大哥有類似的經驗,可否給小弟一些建議讓我做個參考呢?耽誤您寶貴的時間小弟先在此致歉並致謝~
回覆 張3豐 在8/24/2006 10:05:09 PM的回覆:
3丰大哥:看到你跟你女朋友的事,想必事隔這麼久,應該也走出來了吧

但是我的問題才剛發生,我也是因為考試,不知道是我自己的問題,我的脾氣本來就有點大男人,還是考試本來壓力就很大,我也常常會跟女友爭執,尤其是最近一年以來爭執越來越激烈(其實說爭執應該也不算吧,因為都是我在轟炸她..)

最近我發現她大概在3月開始跟另一個男生傳簡訓,那個男生也熱烈地追求她,雖然簡訓的最後說明她還是拒絕了那個男的了,但是我心裡面還是很不舒服,很想跟她分手但畢竟放不下這段感情

我看過一段話感覺滿有道理的:女人會跑是因為男人沒出息,男人會跑是因為愛上另一個女人                  或許還在準備考試的我讓她感到挫折吧,我該不該斷然地跟她分手呢?分手後我該如何心理建設呢?

既然3丰大哥有類似的經驗,可否給小弟一些建議讓我做個參考呢?耽誤您寶貴的時間小弟先在此致歉並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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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您好:

         謝謝您的關心,我已經跟前女友平和的分手了。事情的落幕還算圓滿。

      其實,我也跟您一樣,脾氣上很大男人。女人嘛,交往的時候總希望男朋友多陪陪他,這也算是人之常情,但是,我們身在法律系,便有一些不得不然的苦衷---得乖乖唸書、得花一大把時間在圖書館、必須面對國家考試...............。如果女朋友不是法律圈的人,實在很難體會我們的難處。

         情侶會分手,原因甚多,往往為各種原因的累積,而非單一因素所致。

         說實在的,後來我冷靜的思考,與其一般準備考試、一邊交女友,又同時二人互相影響情緒,倒不如一個人來的自在。

         我只是說出我目前的感想,並非鼓勵您分手。

         我們班上有許多人,有男友或女友,照樣考上司法官、律師、政風、稅務特考、研究所............等等。或許,「重點」是情侶間的步伐如何和諧地調整,而非到底「要或不要」。如果對方可以體諒您、直持您,作為您堅強的後盾,或許這對你考試上是一項助力。如果對方無法體諒您、無法支持您,那該決斷的時後就必須果決。

      還有,之前我一直認為女友對我唸書造成莫大影響。但是,分手後,我覺得還是「自己想要唸書的態度」比較重要。如果自己想唸書,真的想唸書,極致的渴望,那再多的困難,我們也會想辦法排除..............................

         同學,您的問題,小弟是無法幫您作決定。因為每個人狀況不同。每個人面對的問題亦不相同。我只能提供意見讓您參考一下,最終的決定還是在於您自己。

         愛情,誠然非常可貴,但是在與我們其他的任務相衝突(例如:考試)時,那可能就要自我衡量一番了。

         也不要害怕分手。時間一久會治癒您的傷痛。而這傷痛是我們成長所必然。

         此外,在我們的一生中,還有其他可貴的價值,例如:親情、友情................,愛情不是唯一。

         之前,我老爸老媽為了讓我繼續唸書,辛苦地工作,承受很大的壓力,那時候,我竟然還為愛情在黯然神傷,我就覺得我自己很不孝、很不會想、很不成熟...................

      就現在來說,父母的愛,對我來說才是最珍貴的,即便我脾氣壞、情緒不穩定、考試落榜、被甩了...............,父母都不斷的包容、鼓勵、支持,我覺得我不應該再為一些小情小愛辜負他們的期望了。

      愛情很重要,涉及到人生未來的伴侶,但是,現階段我們是否適合擁有它,這必須好好思考一番。

         朋友,有些事情,別人的意見,都只是參考。您必須問問您「自我的內在」。

         要分手時,當然會經歷一些痛苦擺盪期。撐過去就好。覺得難過時,去運動一下、看漫畫、逛誠品、聽音樂...............,重點是「轉移焦點」,時間一久,又是硬漢一條!

         還有,後來其實我仔細想想,從我前女友的角度思考。事實上,作為一個法律系考生的女朋友,必須做出很多犧牲,很多時候男朋友無法陪伴在身旁,同時又要體諒男朋友的情緒與壓力。如果角色互換,這種感覺其實並不怎麼好受。

      現在我的前女朋友又交上一個新男友。聽說條件不錯。對他也很好。剛開始聽到這件事,我當然很吃醋(一句話:賭爛)。不過,我仔細想想,既然現階段的我無法給她幸福、更無法陪她,那我就不該這麼自私,也要站在他的角度為他想想,畢竟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畢竟女人青春有限。

         執著,苦。求不得,苦。

         您覺得現階段何事對您而言最重要?優先順序為何?

         您是否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一下對方的心情呢?

         這個都要好好思考一下。

         女人的青春有限。但是,我們考試的機會也是有限。

         截至目前為止,我交往過三位女友。雖然如此,每次分手時,我還都是很難過(畢竟曾付出真情),但是自我調適的方法與速度會不斷進步。分離會使一個成長與成熟。

         是否分手?交女朋友是否會影響考試?這個問題還是要問問「自己的內在」。畢竟這是您自己的人生。您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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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順便講一下好了。

小弟我有一個怪癖。

就是當我遇到感情問題時,我會跑到圖書館將「男女交往」、「分手調適」相關的書藉一大堆回家看,一口氣看完。然後找出各個書中都有提到的相同見解,再參酌自己當時實際狀況,酌為運用。或者,請教身邊幾個對於感情處理比較成熟的人,聽取他們意見,思考思考。

如果我遇到「記憶力」的瓶頸,我同樣是也會找一大堆「記憶力」的書來看,參考一下別人的方法。再問一下在背誦上速度比較快的人。

總之,就是:
1.遇到問題
2.問題意識
3.尋找相關資料書籍
4.唸完相關資料
5.跟有經驗的人討論
6.總結經驗
7.實際運用在當前我所面對的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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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先這樣吧,祝福您能夠圓滿處理。

必能成功。

考試到了,別想太多,好好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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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張3豐 在8/25/2006 12:35:27 AM的回覆:
報告進度

行政罰法1∼26

必能成功

要考試了

大家都加油吧

必能成功
回覆 張3豐 在8/25/2006 10:44:49 PM的回覆:
民法   490∼514   (承攬)

如何才算是徹底理解法條呢?

抽象的文字背起來就算懂了嗎?

如何將法律與我的生命結合呢?

考試到了

大家加油
回覆 警察臨檢!逼逼 在8/26/2006 1:12:36 PM的回覆:
狂做題目!!
回覆 張3豐 在8/30/2006 12:56:47 AM的回覆:
考完今年律師

對於「民事訴訟法」感觸尤其深

上過李老師民訴的同學      都知道

李老師的民訴真的很多

我那時曾經想說老師怎麼教這麼久都還不結束課程呢?

不過      那時還是將老師的課乖乖上完與唸完

後來律師民訴題目一出現

我就驚覺怎麼都是老師上課講過的   還好當初有乖乖上完課

很認同老師的一句話

「堅強的實力才是考上的最大保障」

所以當初李老師課程才會排的這麼詳細、這麼多

其實李老師是用心良苦的

我寫完民事訴訟法時   感觸尤其深

考試真的不能取巧啊         該念的還是得乖乖念

李老師         謝謝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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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今年感覺是有進步      但是可能離上榜還是需要再繼續努力

不過         在法律的認知上      比其前幾年進步很多

尤其      我竟也能靜靜坐下來背法條      這也算是很大的收穫

這是需要感恩的

老師是很重要的

尤其又是一門複雜的學問時

初始的學習更需要好老師循循善誘來引領進門

很高興能在李老師門下學習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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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         我還要繼續考   調查局、地方公務人員考試

希望以後能繼續留在台北

雖然剛開始來台北時

感覺上簡直快不能呼吸      (我很怕熱、對於空氣又特別敏感)

經過一年的調適

也適應了台北的氣候與空氣

其實         台北還蠻不賴的

尤其學習的管道特別多、資訊流通特別快

誠品信義店讓我感覺如身在寶庫

台北      是      吵雜   冷漠      灰濛濛      的城市

但卻也是

充滿      希望      溫暖         與機會      的城市

初始入口      苦澀難耐

漸入佳境      慢慢回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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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接下來的日子

能保持正常作息與常運動的習慣

能夠維持好心情   平穩唸書








回覆 babythinke 在8/30/2006 1:23:40 PM的回覆:
加油!加油!


我當初考到第三次才上榜(花了二年多的時間)

失業的那段日子,落榜二次的心痛,至今猶難忘懷


雖然大家都說人生重視的是過程,但是選擇以國考為目標的人

其實怎麼可能放得下呢!

結果論的人生固然可悲,但勇於面對卻也可以是一種不逃避的選擇


總之,

加油、加油、加油!!!

回覆 法旅人 在8/30/2006 5:20:33 PM的回覆:
網路真是奇妙的東西,也很令人著迷,雖然我不認識3豐,也不認識bbthinker,但是每天上來看看你們的留言,卻也變成我生活中固定的行程...
回覆 張3豐 在9/7/2006 11:57:28 PM的回覆:
贈與   406∼420(累計至今日共:10遍)

承攬   490∼514   (累計至今日共:66遍)

偷懶放鬆了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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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老媽幹譙老弟(理由:找工作連續槓龜)

連帶我也被幹譙

老媽      兒子考試需要你的支持

我知道你求好心切

可是口出惡言並無法解決問題

老媽啊老媽啊      你記不記得外公也是用打罵教育

弄到後來         晚年你們這些子女跟外公都沒話講

只要一開口      就被幹譙

即便說理清晰

只要一句:「你們是我養大的」      「父母最大」

對啦         老媽你講的      我都同意

我只是希望         我們有要是有問題的話      

就靜下來好好溝通

我也長大了

我也有我問題與困境

有謂「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老媽啊         要相信你兒子的判斷能力啊

你一直罵我白癡白癡白癡........................

我要真的變成白癡         你真的會高興嗎?

老媽      我敬愛你      可是      真的很難跟你溝通ㄟ         

能不能不要這樣啊
回覆 精靈射手奧蘭多布滷蛋 在9/8/2006 10:30:31 AM的回覆:
天下的媽媽都是一樣的

我媽也是這樣


等她氣消了跟他溝通一下,讓他知道你有在唸書,不是在逃避,讓他可以安心,問題應該就解決一半以上..
回覆 張3豐 在9/10/2006 12:53:02 AM的回覆:
民法406∼420   贈與      (至今日共累計:15次)
民法490∼514承攬         (至今日共累計:71)目標:100次(計畫:先快速掃瞄100次再享受背法條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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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承攬法條時順便整理爭點:順便一起記

Q:§513抵押權之登記,究為抵押權之「生效要件」,抑或「對抗」善意第三人之「要件」?

(一)對抗要件說:
                  →在完成定作人之不動產,即生抵押權存在。
                  1.本說得維持法定物權之本質。
                  2.法定抵押權須經登記始生效力,即失「法定」之本質。
(二)生效要件說:&#65434;
→未為抵押權登記前,不生抵押權存在,僅生抵押權登記請求權。
→性質上已「非」法定抵押權,而係「強制性」之「意定抵押權」,此項抵押權非經登記
無從成立。
                  1.交易安全:
  此項抵押權若以「法定」方式賦予,則由於「法定抵押權」之發生『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實務上易致與定作人有「授信往來」之債權人,因不明不動產有抵押權而受不測之損害,故為保障交易安全,勢需講究公示之方法,而以登記之公示方法作為該抵押權發生之要件。
                  2.法定抵押權效力過強:§513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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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壞習慣又開始發作了,書上還有「合建契約」與「委建契約」的爭點,手非常地癢,又開始想打字整理很害怕會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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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對自己說的話:

3豐,要控制自己的慾望與天馬行空的詳法並對於時間作合理規劃,不要意氣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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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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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跟一個女生約會,不要想歪,就是一起出去吃飯逛誠品。

從前不覺得他美,可是那天覺得他很美。感覺就是心地很好、會寬恕人、雅量很大、體貼。我曾經對她惡作劇(現在想起我以前的行為覺得很愚蠢與不可原諒),他後來主動原諒我了。

那天,跟他走在信義誠品外頭,覺得他身上有種柔和的光芒。

我沒有要追他的意思。我雖然色色的,但是對於好朋友動手,我覺得很奇怪,這樣我良心也會不安。

她已經考上律師了,正在煩惱相親與交男友的問題。我聽著他的故事與經歷,我笑歪了。衷心祝福她啦,感情上快快有個歸屬。

後來我是建議他看一本「壞女孩,有人愛」。希望他能讀進去啦。

真奇怪,有些女生看第一眼還好,但是越久卻越耐看,有一種各式各樣美德所揉合而成的奇妙特質。

3豐啊,3豐啊,你以前怎麼這麼膚淺?你以前怎麼不懂欣賞呢?還是這需要時間與經驗的累積才會感受女孩的另一種美呢?

大家晚安啊。

希望大家都平安順利喔。

該睡了。











回覆 張3豐 在9/11/2006 12:14:22 AM的回覆:
民法406∼420         贈與                  (至今日共累計:15+2次)
民法490∼514承攬     (至今日共累計:71+4)

今天看了   王澤鑑   「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1∼73頁

該書共計462頁

我現在試著飛快的看過去

我以前都看書看到法條都會不停的翻

有時候以致於妨礙閱讀的趣味

想說      這次改變閱讀作法先快速瀏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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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忙      地方公務人員特考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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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突然好想吃拉麵      午餐晚餐都吃豚骨拉麵      真是幸福的滋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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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雨下超大      不停地下            只好下次再補去      信義誠品   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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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對自己說:


即便有很多選擇      但最終只能選擇其一      不要猶豫      不要徬徨

要相信自己的選擇      其他的選擇我無法經驗      我只能好好珍惜我當下的選擇      

所以      不要羨慕別人      不要心猿意馬

能確實掌握在手中的         才是最實在的

---

該睡囉         作息要正常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9/11/2006 5:29:45 AM的回覆:
致   

              精靈射手奧蘭多布滷蛋   、

              法旅人   、

              babythinker   、

              警察臨檢!逼逼   


謝謝您們的關心。雖然沒機會見面,但因為網路的無遠弗屆,我們在討論區匿名相遇。

您們的關心,使我感受到溫暖。大家一起加油,希望日後有緣在司訓所或律訓所當同學。

因為獨身在台北,很多時候都是一個人,沒人跟我說說話、交換想法,所以想法偶而天馬行空、時而多愁善感。

您們的建議,適時為我提供另外一種思考路徑,感謝。您們的建議,都是我思考與反省時的重要參考。

不好意思,隔了這麼久才跟您們致意。

也希望您們在考試的道路上順利平安,更希望您們能夠早日考上。雖然未曾謀面,但是我覺得您們有一顆關懷別人的心。能夠關懷別人、為別人著想,這是高貴的人格特質。

祝福您們能夠早日考上心中所熱切盼望的考試。

張3豐   

早安。
回覆 張3豐 在9/20/2006 10:41:53 PM的回覆:
民法   買賣      345∼397      總計   5遍

現在作息比較正常了

每天也都有持續在運動

希望繼續維持

有運動      心情上比較平穩
回覆 張3豐 在9/29/2006 11:13:21 PM的回覆:
民法   債各   買賣

345∼397   總計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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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347、348、349、350、351、352、353、354、355
、359、360、364、365、367、373、374
總計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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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條背誦345、347、348、349、350、351、35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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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調整作息

比較早睡了

對於法條背誦      還是要加強自我監督

這是一場自我對抗、自我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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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司法官成績有進步

但還是不要POST出來好了

害怕讓大家見笑

繼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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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目標      持續邁進






回覆 少林方證 在9/30/2006 9:56:12 AM的回覆:
三豐兄
成績單今年先保留不貼,待到明年一起與榜單貼出,如何!!!
一起加油唷
回覆 flydragon 在9/30/2006 2:10:13 PM的回覆:
加油   加油      我看了豐兄的精神   真是欽佩   

明年一起上      
回覆 張3豐 在10/2/2006 11:40:34 PM的回覆:
民法345、347、348、349、350、351、352、353、354、355、359、360、364、365、367、373、374
總計13次

民法租賃421∼463-1總計1次

另參考李老師「債各重要法條表列」勾選重要法條

相較之下買賣重點條文比較集中、解題常用、題目型態固定;租賃的法條有點瑣碎,也有可能是我不熟悉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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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要背法條:豐之選

421、422、422-1、423、425、425-1、426、426-1、426-2、430、432、433、434、435、436、443、444、445(第一項)、449、450、45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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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得知大學好友司法官筆試有通過,衷心替他高興。也預祝他口試能順利過關。因為我覺得他心地很善良,應該會是個好檢察官或法官。加油吧。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10/3/2006 11:37:37 PM的回覆:
民法贈與   406∼420累積至31次
回覆 張3豐 在10/4/2006 4:27:44 AM的回覆:
照例,生活作息改變之後。今天還是一樣早早起床。

說真的,昨天有點難受。

突然覺得有點灰暗。

今年得知大學同學A、B分別上司法官筆試。

同學A,如同前幾篇所提及,人很正直善良,他的考上,我衷心為他高興與表示祝福。

至於同學B,個人是覺得品行方面不是這麼好,而且,很沒禮貌、是個自私鬼。簡單來說,我跟他不對盤啦。

我跟同學B雖然不對盤,但是同學B的努力精神,卻是很驚人。或許人有很多面,而且都需要分開觀察。好人不一定用功;令人討厭的傢伙也未必不努力上進。

我覺得我今天的想法與情緒很主觀   。並不積極健康。

每個會上榜的人,當然都是狠狠付出過的。即便是個機八人(在別人眼中,自己未必如此覺得),但只要用功,一樣也是可以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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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省與檢討:

1.當你(張3豐)在把妹妹的時候,同學B在唸書。

2.當你在抱怨東抱怨西時,同學B在唸書。

3.當你心浮氣躁時,同學B專心一致、全力猛衝。

4.當你作息不正常、生活於於紊亂時,同學B則作息正常、繼續向前。

5.你要知道,「做人」與「唸書考試」是兩回事。做人很「雞排」,並不代表他課業上一定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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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我,覺得很悶

人家會成功也是老老實實努力而來

不要去怨嘆啥啦

人家在努力時,你在把妹

現在覺得很難過,這就是付出代價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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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灰心啦,遇到挫折,再站起來就好了。

人生總是會遇到挫折。

重點是反敗為勝的毅力、努力與勇氣。

你說我輸了嗎?我認為沒有。現在暫時落後,即將迎頭趕上。

----------------------------------------------

總之,得知同學B上榜,令我倍感羞辱,這也促使我檢討自己反省自己。

沒關係,這是暫時的,遇到困難,自己要想辦法排解與解決。堅持目標,繼續努力,必能成功。
必能成功。必能成功。必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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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要跟同學B比啦,如果有一天你已經天下無敵、罕逢敵手,那是不是這樣的人生已完全毫無意義、同時,再也沒有進步空間。

跟自己比,自己最大的敵人還是自己。管理好自己,繼續努力,每個人人生不盡相同、任務亦不同。

繼續超越自己,真正的敵人是「自己」。

-----------------------------------------------------------

灰心一天就好,休息一下,活力再現。
回覆 張3豐 在10/5/2006 12:34:39 AM的回覆:
民法承攬   累計至今日:83次

贈與   累計至今日:33次

買賣345、347、348∼355、359、360、364、365、367、373、374
累計至今日:47次

呼   爆肝      好累喔

該休息了

大家晚安
回覆
李俊德 在10/5/2006 1:32:16 AM的回覆:

只要你持續的努力,日後通過國家考試,你會發覺早一年,或晚一年,其實在漫長的人生,並不會有多大的差異。
回覆 少林 在10/5/2006 3:25:58 PM的回覆:
老師說的極為有理
這下面有篇我同學轉寄給我的真實故事

感人的兩代司法情,對司法的熱情不必在乎1年.2年的得與失

只有本質堅挺、矗立不搖的礁岩,才能激起最美的浪花。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鄭世揚,唸小學時,母親脊椎動刀,迄今行動不便,當書記官的父親,在鄭世揚求學生涯最重要的國二升國三階段,罹癌驟然過世;成長過程坎坷,但他受惠於父母自小無形的身教帶動,終能一路茁壯、超越。
六十年代出生的鄭世揚,其時父親在台北地方法院任職書記官,月薪萬把塊出頭,母親做家庭裁縫,靠著微薄收入養活一家大小五口,鄭世揚是家中長子、也是獨子。
但在父母有心栽培下,鄭世揚自小學起,就從台北縣新店住處,一路轉車到台北市讀私立學校;談起這一段,鄭世揚心有所感地說:「當年公立小學一學期學雜費不過幾百元,我的學費卻耗去爸爸月薪的一半,但爸媽自己過得再苦,也堅持供我繼續上『貴族學校』」。
   學校很貴族,鄭世揚卻沒「貴族」命,不論冬寒溽暑,都是自個兒轉車上下學;小二的他,凡事還在摸索待整,母親卻因脊椎意外開刀後不良於行;鄭世揚說,這段時期,他記得父親忙裡忙外,假日常得帶著他加班,他有時順手當父親的小助手,不停地翻卷蓋章,開始對父親的職業有了初步認識。
後來他直升同一所私校國中部,功課一直名列前茅,正要升國三,即將忙於準備聯考的人生重要關卡,父親竟因肝癌驟逝,行動不便的母親一肩挑起全家生計;鄭世揚對父親的逝、母親的苦,好一段時期難過地無法釋懷,所幸學校的愛心義助使他振作,順利考上師大附中。
回首過去,他說,因為自小在父母刻意選讀下,學業奠定相當根基,為人處事更受父親影響,一直嚴守分際,不敢惹是生非;尤其父母全心培養他,每天清晨五時準時叫他起床上學,從未間斷,才使他雖面臨巨變,也能挺過來。
高中階段,數理化成績突出的鄭世揚,卻棄理就文;問起緣由,他至今說不出所以然,只感覺當時就是不想唸理組,情願投向社會人文領域。
由於一直埋首升學路,鄭世揚從未好好整理父親遺物,只依稀記得家中四大書櫃裡,擺了滿滿的法律書籍蒙塵;待考大學選填志願時,他原本依然徘徊在法、商抉擇,突然間他心念一動「那就法律系吧」,母親嘴角現出一抹微笑說:「那你爸留下的書可用得著了」。
大學開學前某一天,鄭世揚想起幼時和父親的互動情景,想著想著,開始整理細看父親留下的遺物,翻閱時,發現父親過世當年的一張司法特考准考證,讓他深刻體認,肩負家庭內外重擔的父親,從未間斷努力向上。
鄭世揚大學時,因一場車禍導致左耳失聰而免服兵役,他在母親支持下,八十五年自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時,以一年時間準備司法官、律師國家考試,隔年順利考取司法官卅八期,並連中律師考試。
徵詢母親意見時,兩人不謀而合考量司法官工作穩定,於是做下最終決定,他清楚記得當時:「一輩子為這個家辛勤不懈的媽媽,出現了真正的璀璨笑容」;鄭世揚形容,自他考中司法官開始,每位親友都說母親「年輕」了許多。   
精彩的人生、浪花,須在本體挺立下受激,才能徹底昇華,鄭世揚父母自小給予他的無形身教影響以及永不停歇的親情和愛,不知不覺打造他對抗惡劣環境的本質,讓他能超越父親取得現今成就。
回覆 張3豐 在10/11/2006 10:41:25 PM的回覆:
民法   債各

買賣

承攬

租賃

贈與

法條快速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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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   條文      於往台北的高速公路上   默想

雖然已經看了50次

內容與條號有點兜不起來

沒關係啦

至少   比剛開始時完全沒感覺好上許多

會越來越好的

給自己一點信心、給自己一點鼓勵吧

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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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張3豐 在10/11/2006 10:55:04 PM的回覆:
罪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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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過中秋

今年跟家人團員

覺得很高興

只是   老媽今年50出頭

應該是更年期到了

加上經濟上有壓力

情緒上變得不太穩定

我是很想跟老媽說聲:「老媽,我愛你」(咦,真是肉麻啊!)

但是老媽總是把關懷藏在心底

想要關心子女      但有時卻又羞於表達      或者方式不得其法

回家跟老媽常常上演唇槍舌戰

我內心實在是不願意      但是      老媽這幾年可能是八點檔看多了

老媽常常用諷刺或奚落的方式來表情達意

聽到老媽話中帶刺         每每我都腎上腺素分泌旺盛      開始反駁

老爸      老弟   則是      靜靜在一旁

我覺得我該成熟一點      讓讓老媽      可能聽到罵中帶刺      腎上腺素一分泌         我就進入「攻擊狀態」

今天      在回台北的路上      想到此      心中就很有罪惡感

最親近的人卻最難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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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跟大家報告一下我老媽的終極絕招:

一、辯不過時,搬出帝王條款:「我是你老媽,聽我的就對了」

二、說不過時,裝可愛         (註:真拿她沒輒)

三、要不然就選擇性失憶


我的可愛老媽,就用這三招把我打的落花流水。

老媽,我服了你啦。

回覆 少林 在10/14/2006 1:57:24 PM的回覆:
天下父母心,很多只是一時的過程,看看鄭世陽的老母,看到他考取司法官與律師的神情:
徵詢母親意見時,兩人不謀而合考量司法官工作穩定,於是做下最終決定,他清楚記得當時:「一輩子為這個家辛勤不懈的媽媽,出現了真正的璀璨笑容」;鄭世揚形容,自他考中司法官開始,每位親友都說母親「年輕」了許多。
>>>
鄭媽媽出現了真正的璀璨笑容,連每位親友都說母親「年輕」了許多。
一起加油唷~~   
回覆 張3豐 在10/16/2006 3:18:44 AM的回覆:
李俊德   在2006/10/5   上午   01:32:16的回覆:

只要你持續的努力,日後通過國家考試,你會發覺早一年,或晚一年,其實在漫長的人生,並不會有多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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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老師的關心,只是我有時候我們考生準備考試的當時,可能會想太多、想太多,因而自亂了陣腳。

聽到老師的話,心中覺得舒坦許多,當然還是要繼續努力。
現在準備國家考試的方法與道理,我都應該知道的已經差不多了。

現在最重要的事,乃是每天身體力行。並停整好作息與身體健康。

切實執行!

謝謝老師喔
回覆 張3豐 在10/24/2006 10:03:21 PM的回覆:
民法421、422、422-1、423、425、425-1、426、426-1、426-2、430、431、432、433、434、435、436、443、444、445、449、450、451、455
總計6遍

背誦421、422、422-1、423、425、425-1、426完畢
回覆 張3豐 在10/26/2006 11:47:20 PM的回覆:
民法物權   

      地上權   832∼841      總計   5次

      質權               884∼910   總計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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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將宇法老師的民法重聽一次,感覺很強烈。

我是倒著聽:先聽債,次聽物權,再聽民總。

老師講得真好。概念很清晰。

聽到「共有」時,有一股衝動想衝到「衡陽路視訊中心」向老師豎起大拇指說聲:「讚啦」。

說實在的,去年上課時,還有點迷迷糊糊,今年重聽時,或許可能是我民法法條還算蠻熟悉的,現在聽起來就蠻有感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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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枝草,一點露。

點點滴滴,累積成功。

誰叫我大學狂泡妞、到處玩,現在乖乖唸書,不得有怨言。
回覆 張3豐 在2/9/2007 11:56:33 PM的回覆:
最近在聽老師的票據法。

再過幾天就可以聽完了。

老師講得很好。

我以前準備票據法,都只是考古題做一做、法條背一背。如果不是考古題型,我一問就倒。

對於票據法善意受讓、空白授權票據、法外觀理論、票據抗辯等,尤其害怕。

票據法法條好背(我跟朋友狠狠背過一輪),我也挺熟的,不過,在聽過李老師票據法之後,才知道從前的我對於票據法「正確的理解」不夠深入。

雖是小科,也要戰戰兢兢。

李老師,謝謝您,您的票據法,教的真好。(緊扣基本概念而為延伸)




回覆 張3豐 在2/10/2007 12:01:07 AM的回覆:
�2007年計畫表
�2007年1月
【總目標】:將民訴幹掉!保險法幹掉!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1

2 3
1.民訴21-1、21-2、21-3已看完。
2.室內跑步機40分鐘。
3.時數:1:49。 4
1.民訴22-1、22-2、22-3、23-1已看完。
2.室內跑步機40分鐘。
3.時數:5:01。

【注】:很好有進步,繼續加油。不要想太多。
5
1.民訴23-2、23-3、24-1、24-2、24-3、25-1已看完。

2.跑操場15圈:40分鐘。

3.程政大保險法:1~12。

4.時數:7:53。

【注】:機會不是永遠有,要保握。 6
民訴25-2、25-3、26-1、26-2、26-3已看完。

2.跑高工操場15圈總計40分鐘。

3.程政大保險法:12~21頁。

4.時數:6:28。
7
1.跑步45分鐘。15圈。


8
1.民訴27-1、27-2、27-3、28-1、28-2、28-3已看完。

2.保險法P.21~26

3.時數:6:40。

4.發燒休息沒跑步。

9
1.民訴29-1、29-2、29-3、30-1已看完。

2.民訴30-2待續:33:52

3.保險法P.27∼P.40。

4.時數:8:02。

5.自然輸入法安裝成功。
10


2.民訴30-2、30-3已看完。

3.保險法P.41∼P.61。

4.時數:6:00。 11
1.民訴31-1、31-2、31-3、31-4已看完。

2.保險法P.61∼P.80。

3.時數:6:46。

4.跑步15圈。總計40分鐘。 12
1.民訴32-1、32-2、32-3、32-4已看完。

2.跑步15圈。40分鐘。

3.發燒。

4.神奇拖把399元。真貴。

5.時數:5:22。 13
1.民訴33-1、33-2、33-3、33-4已看完。

2.保險法P.81∼P.88。

3.程政大保險法於2007.1.13複習完1次。(分成:2007.1.5、1.6、1.8、1.9、1.10、1.11、1.13)*

4.時數:4:32。 14
15
1.民訴34-1、34-2、34-3、34-4、35-1、35-2、35-3、35-4已看完。

2.時數:6:48。


16
1.民訴36-1、36-2、36-3、36-4已看完。

2.時數:4:40。
17
1.民訴37-1、37-2、37-3、37-4、38-1已看完。

2.時數:6:26。
18
1.民訴38-2、38-3、38-4、
39-1、39-2、41-1、41-2、41-3已看完。

2.時數:6:26。





19
1.民訴42-1、42-2、42-3、42-4已看完。

2.時數:4:21。


20
1.民訴40-1、40-2、40-3、40-4已看完。

2.時數:4:55。

3.跑步15圈。 21
1.跑步13圈。
22
1.民訴40-5、40-6、40-7已看完。

2.時數:4:33。



23
1.民訴12已看完。

2.時數:3:08

2.海商法P.1∼P.7 24
1.民訴13、14已看完。

2.海商法P.7∼P.15。


3.時數:5:52。

25
1.民訴15、16、17已看完。

2.海商法P.16∼P.19。

3.時數;8:25。

26
1.民訴18、19、20已看完。

2.時數:7:50。 27
1.民訴21-1半小時、民訴1。

2.時數:2:09。
28
1.民訴2、3、4已看完。

2.時數:6:28。


29

1.復健



30
1.民訴5、6、7已看完。

2.時數:6:35。

3.復健
31
1.民訴8、9已看完。

2.時數:6:32。

3.復健
回覆 令狐沖 在2/10/2007 11:26:18 PM的回覆:
考試培養體力如果可以的話建議可以試著晨泳(不是溫水游泳池喔)

尤其是冬天,晨泳是提振精神最好的運動,水溫永遠比氣溫高,不用擔心冷,不會冷,很舒服


這個方法是去年九月,司法院范光群秘書長上課時教我們的,范老師說他已經晨泳35年,每星期游5天,每天游一千公尺,總計里程已經台灣來回游過七趟

他說:他一生的成就都是晨泳帶給他的,晨泳會讓人整天精神飽滿,他形容就像是每個細胞都灌滿氧氣一樣,精神奕奕,頭腦清楚,幾乎沒有運動傷害,更不會得憂鬱症


我個人聽了范老師的話之後就去報晨泳會,確實如老師所說,一點都沒錯!推薦給大家!

回覆 張3豐 在2/11/2007 12:02:29 AM的回覆:
謝謝你的建議

我會試試看的

感謝你
回覆 張3豐 在2/11/2007 12:04:50 AM的回覆:
前言:         

在社會各個角落、各個領域,存在著相當多曾受困逆境之人,有的人曾歷經家貧生活困頓、有的人遭病魔纏身、有的人更面臨生死交關,但他們不向命運低頭,靠著不畏艱難的勇氣、奮戰不懈的恆心與堅韌不拔的毅力,挑戰橫逆、衝破困境,迎向新生。         

本報製作「逆境勇者」系列,報導「勇者」奮鬥過程,希望透過他們的人、他們的事,對社會發揮勵志醒世功能。         

-         -         -         


花蓮舊市區的「溝仔尾」,一、二十年前還是花蓮頗負盛名的風化區,當地龍蛇雜處,罪惡慾望遍街,當年在這裡長大的孩子,走入歧途者比比皆是,但就在這麼複雜的環境中,吳順龍卻走過國中輟學的難關,捱過三餐不繼的困頓,力爭上游,最後成了一名法官。         

父母未曾接受教育,家中子女眾多、窮苦異常,以致國中畢業就失學,但吳順龍並沒有學壞,還一路從酒廠工人、童裝店員、大理石工人、豆沙廠工人、飯店夜櫃小弟等被認為卑微的工作,展開突破逆境的歲月,當他身邊同齡的玩伴幾乎都因案而身繫囹圄之際,他反而成了被賦予維護正義使命的花蓮地院法官。         

吳順龍的出身充滿太多的橫逆,家境貧窮對他最為不利,雖然在國中畢業之後順利考取花蓮高中,卻因父親驟逝,家中經濟惡化而放棄升學,當時只希望從花蓮酒廠的臨時工開始幹起,目標升任為正式職員並以此終老。         

但兩年後他因故離開酒廠,在一家童裝店當店員,當兵前二年,他到大理石工廠工作,也希望能成為榮民大理石工廠正式員工,然而夢想仍沒實現,這段期間,他工作所得,幾乎都幫父母維持家計。         

當了三年兵退伍後,吳順龍回到大理石工廠做粗重的工作,每天與污泥水為伍,幾年後他面臨重大的抉擇:「要繼續這樣以勞力工作終其一生,還是尋求突破?」         

吳順龍二十九歲那一年,跨出了重要的第一步,他考上花蓮商校附設補校。         

吳順龍回憶他人生每個尋求突破現況的歷程,最懷念的就是這段高職求學、艱苦到幾乎是「神話」的歲月。         

當時半工半讀的吳順龍,白天在大理石工廠工作,晚上在夜校唸書,晚間十點半放學,他總要K書到凌晨二、三點,為了不讓自己放鬆,吳順龍唸高職的三年,幾乎沒有上床睡過覺,他總睡在不舒適的躺椅上,讓自己在清晨會因為背痛而醒來,不至於上班遲到。         

高二下學期,他決定報考大學,且自評可以順利考上,但是考上後學費加上生活費恐怕不夠用,於是他連睡眠也放棄了,除了大理石工廠的工作及夜校上課,又應徵到花蓮市統帥飯店當夜櫃小弟,全天候二十四小時都在工作與唸書,甚至連工作時間也不忘唸書。         

在他的工作場所內,處處可見牆上貼著從英文辭典撕下的單張,他藉由片段的時間不斷強學博記。         

吳順龍在三十二歲順利考上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是花商補校史上考上大學的第一人,但橫逆不因此化為順遂,大一上學期,他還靠打工貼補自己的學費,大一下學期母親罹患癌症,為盡孝道,吳順龍每週搭火車往返台北、花蓮照顧母親。         

當年北迴線鐵路一座難求時,他總是「自願無座」,只見他拎著一張折疊板凳上火車,選擇靠近廁所的走道坐下就開始唸書,他自知年齡已大,無法過目不忘,因此他絕不放棄任何時間反覆唸書,彌補記憶力的衰退,也因此,他的成績不受照顧母親影響,仍名列前茅。         

大二那年,母親過世,無法分享吳順龍奮鬥歲月正要歡呼收割的喜悅,但吳順龍的進取未曾間斷,大學二年級通過土地代書考試、大三通過司法特考書記官考試、大四考取普考一般民政及高考法制人員、畢業那年考上司法官,民國八十六年,吳順龍從宜蘭地方法院展開司法官歲月,民國九十年,調任花蓮地方法院法官。         

他突破逆境的故事,經常被少年法庭法官林國泰拿來惕勵非行少年,希望少年不要因一時挫折而妄自菲薄,要學習如何衝破困境、不向命運低頭,就如同吳順龍經常說的:「雖然我身材矮小,也不是絕頂聰明,但老天一定給了我什麼優勢,我要努力去發掘出來!」而眾人都肯定,吳順龍的優勢,就是那股衝破逆境的意志力與決心。         

現在的吳順龍不諱言自己的出身低,也感嘆年少時的玩伴現在幾乎都因案而身繫囹圄,所幸自己未審裡過這些人的案子,否則會在心中激盪出什麼?他無法預料。         

吳順龍突破逆境的故事,至今未曾劃下句點,二年多前他考上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至今已邁入第三年論文撰寫的最後階段,他突破的不僅是自己的體力、耐力,還突破了法官繁重工作的壓力,此時的他也幾乎已經設定下個人生進程         -         繼續攻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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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動

貼起來,自我勉勵!

回覆 張3豐 在2/16/2007 8:40:28 PM的回覆:
宇法老師票據法錄音聽完一遍。

小感想:

         真是不知道以前是怎麼考上研究所的。

         之前準備研究所時,大概就是保成外版體系書看一遍,另外加上狂做考古題與強記法條。

         其實票據法一直都很虛。

         人家都說票據法很簡單,可是我覺得我的票據法實力很心虛。

         特別是「票據抗辯」(尤其是李欽賢教授特別見解)、「權利外觀理論」,我就只是猛背考古題,題目一變,我就搞不清楚了。

      之前在高點有上林政大的票據法,講義薄薄的,據說是李欽賢的嫡傳弟子,上得也不錯,只是可能在下我天資駑鈍,似懂非懂。

      
      今年年初,念完了民事訴訟法,想說票據法,一定要把他弄好,那就試試看宇法老師的票據法好了。


      票據法一寄到時,說實在心理有點壓力,因為很厚,加上時間又不多,所以猶疑了一陣子。

      後來,想說,宇法老師的法科,都有一定的品質保證。

      所以就給他用力聽完。

      聽完之後,對於票據抗辯、法外觀理論等等我之前搞不清楚的議題,有更進一步的認識,觀念獲得釐清。漸漸比較沒有害怕的感覺了。

      做學問還是要穩紮穩打。
      
         謝謝老師,票據法教得真棒。   






回覆 張3豐 在3/5/2007 5:37:49 PM的回覆:
能否通過國家考試,完全操之在己,付出心血,必然成功。

人生有很多事情,付出努力,心血,流血流汗,能否成功,操之於天。

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相較於太多完全不能操控在自己手中的事務,國家考試,真的很容易。只要願意付出努力,早晚會通過,早幾年或晚幾年,時間的問題而已。

考上後十年二十年,再回首,那幾年真的不算什麼。

==============================================
我這些話,你沒有人生的歷練,是無法深刻體會的。

真的,國家考試,算不上什麼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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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講得很好,做個備忘錄。
回覆 張3豐 在3/5/2007 5:41:50 PM的回覆:
顏聖刑法2007已經K完一遍。

他的刑法經典試題寫的真好。非常簡潔。

一邊讀一邊找書翻從前讀過的觀念,有相互印證的感覺。

其實,這也是宇法老師在上課時所做的方法。題目與觀念相互印證。這樣學了觀念才知道如何運用。嗯,宇法老師的方法真不錯。


回覆 張3豐 在10/20/2007 12:51:00 PM的回覆:
最近考完試

閒暇之餘

看了一本書

覺得不錯

推薦給大家


書名:      HD:習慣領域         IQ和EQ沒談的人性軟體

作者:游伯龍教授

(現在美國堪薩斯大學商學院史可賓傑出講座教授)

出版者:時報文化出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蠻有趣的一本書

以自己全新的觀點來解釋人類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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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本:

書名:追風箏的孩子

作者: 故事從一對小男孩的親密友誼開始。12歲的富家少爺阿米爾與僕人哈山,從小一塊長大,年齡相仿的兩人情同兄弟,總是一起玩耍,一起分享有趣的故事。然而,在一場風箏比賽後,發生了一件悲慘不堪的事,永久破壞了兩人之間的情誼,從此各自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可是最後卻也以兩人始料未及的方式,重新連接起彼此的關係。

  即使阿米爾不久跟隨父親逃往美國,以為可以因此逃避過去的自己,但關於哈山的回憶一直縈繞不去。阿米爾感到非常愧疚,無法原諒自己當年對哈山的背叛與懦弱的行為。為了贖罪,阿米爾終於再度踏上暌違二十多年的故鄉,希望能為不幸的好友盡最後一點心力……

  這是一個關於背叛的代價、贖罪的可能的故事,也是一個關於父親對兒子影響的故事——包括父親對兒子的愛、奉獻與謊言。小說背景也涉及了阿富汗過去到目前的狀況,讀者也得以從本書一窺這個神祕國度。

卡勒德•胡賽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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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看!

「為你千千萬萬遍!」

或許我多愁善感,看完「追風箏的孩子」後,我還久久無法自己。

有空可以看一下,不錯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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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豬肉 在10/20/2007 1:32:13 PM的回覆:
想請問三豐兄,你覺的刑法考試時寫的如同顏聖的解答一般的簡潔會不會有問題,我一直存有疑惑
回覆 一起努力向前 在10/20/2007 3:43:00 PM的回覆:
以前看過大大的背法條日誌
不知為何沒下文了
欣見大大又重出江湖
真是高興
大大
不要讓此版無緣無故消失喔
一起努力向前嘿
^^
回覆 張3豐 在10/20/2007 8:32:22 PM的回覆:
   豬肉   在2007/10/20   下午   01:32:13的回覆:
想請問三豐兄,你覺的刑法考試時寫的如同顏聖的解答一般的簡潔會不會有問題,我一直存有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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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豬肉   兄:

         您好,您所問的這個問題,如果由小弟我來回答,小弟我實在不適格。

         一來,刑法並非我的專業(研究所並非刑法組),二來,我所考上的考試,並沒有考刑法。

         很感謝您的抬愛與賞識,不過,我自認為我不具回答的這個問題的資格。

         但是,我之前有跟同學一起寫考古題,後來我仍有繼續保持這個習慣,那我提供一下所寫考古題的心得給您參考一下:

一、其實,如果將顏聖的刑法經典試題攤開,試著自己25分鐘內抄一遍,也未必抄得完:

請注意喔,顏聖的經典試題中,有些解題篇幅過短的,並不在此討論範圍內,因為考試不會寫的這麼短。

我所指涉的是,顏聖刑法經典試題中,解題篇幅較為完整的部分。您可以試試看,攤開抄一遍,25分鐘,是否可以抄得完?

如果可以,那請您再將該題看熟,這次就只看題目,自己「親自」寫一遍。一定要試著「親自」寫一遍!

您可能會發現,考試根本無法寫這麼多,如果又遇到新題型或不會的題目,光是審題就會去掉大半時間了。

高點的刑法解答,就算書攤開給你抄,在25分鐘內也不一定抄的完。那根本只是「教學意義」的解答。並非考場實際所能寫出的解答。即便您能在25分鐘內,將高點刑法的解答抄完,您會發覺,該題篇幅過大,會壓縮到寫下一題的空間與版面。


一定要親自寫一下!拜託試一下!這樣才會有感覺!

顏聖刑法的解答,其實,就我而言,我覺得還蠻適合我的,至少比起高點的刑法解答,其概念、體系、用語、觀念...等等比較一貫。因為該本書是由同一位作者寫的嘛。至於高點的刑法解答,每年每年的解題者並不相同,以致於,「不同年度」的「相同爭點」,會有人言言殊的奇怪現象。

我是覺得考試限於時間、版面、緊張、當天狀況...,並無法知無不言。

顏聖的刑法解題,剛好提供我們一個「答案取捨」的練習。

顏聖本身是刑法博士,又到德國去深造,刑法專業無庸置疑。

他會寫得這麼簡潔,是考量到考試的實際狀況,這個您可以參閱顏聖一書的序言。


二、還是老話一句,除了「看」顏聖的考古題,建議您「務必」「親自」寫個一兩題,不用全部寫,因為時間並不多。但是,您可以挑選比較具有「指標性」的考古題寫個幾題,您會發覺,顏聖寫的那些,如果真的有弄懂,考試也寫的出來,其實也算不簡單了。

之前有一個很像是政大刑法組的司法官榜首,也是推薦顏聖的經典試題。

參考一下。

練習一下!真的!練習一下!

要親自寫一下,您才會體會那本書的功能與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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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張3豐 在10/20/2007 8:42:14 PM的回覆:
一起努力向前   在2007/10/20   下午   03:43:00的回覆:
以前看過大大的背法條日誌
不知為何沒下文了
欣見大大又重出江湖
真是高興
大大
不要讓此版無緣無故消失喔
一起努力向前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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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努力向前」您好:

            感謝您的關心,這讓小弟我覺得很溫暖。

         因為之前背法條、每天POST進度,有時候,由於自己自制力不足,以致於電腦一開機就流連在網路的世界太久。於是索性就關掉網路、隔絕誘惑源。

         我會努力克制自己這個缺點的。

         謝謝您的提醒,我會繼續努力的。

         也衷心祝福您考試順利。

         加油!      
回覆 豬肉 在10/21/2007 10:55:27 PM的回覆:
感謝三豐兄的指導
回覆 張3豐 在10/23/2007 1:25:07 PM的回覆:
李俊德   在2007/10/14   下午   07:55:11的回覆:

不要問別人的讀書方法啦!

你們真的還欠讀書方法嗎?

欠的是一顆用功的心吧!

有心,就可以找出適合自己的讀書方法。

沒有心,問再多也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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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做個備忘錄。
回覆 張3豐 在10/31/2007 8:17:29 PM的回覆:
考上沒有固定方式,共同之處是努力不懈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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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請教了一些近期通過國家考試的同學(司法官筆試)

有的主張將所有重點做筆記於法典上

有的主張考前四個月瘋狂看題目

有的主張考前二個月每天「寫」題目

有的主張.......

方法可說是皆不相同

共通之處,都是      不斷努力、累積實力、相信自己會考上

我發現自己問題是,努力還不夠,太會給自己找藉口偷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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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些無私提供我考取經驗談的朋友

也祝你們口試順利














回覆 張3豐 在12/9/2007 8:31:42 PM的回覆:
準備考試好一陣子了      覺得有點累

今年有幸考上某個考試   

(民商法考的不錯,感謝宇法老師的指導,衷心感謝)

要先去工作一段時間

轉換一下心情

邊工作、邊唸書

從這個討論區知道   很多前輩   也是邊工作、邊考試

然後考上的

我也要來效法眾多前輩的精神與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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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點期待,但又怕受傷害,

但是我覺得我可能需要調適一下心情

事實上,很多時間,是我自己浪費掉了

對於時間與效率的掌握,我必須再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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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個微小的考試,但至少對於我自己而言,

是個積極正向肯定

總之,一句話,再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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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我在想,上班大剌剌拿書出來念,可能不適當,

但至少上班時間背個法條,一天10條,應該是可以做到

嗯,總是不能光拿錢不做事,這樣太白目,可能會被長官狂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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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想,如何可以將工作處理好,又多少可以念點書?

這個需要好好思考一下。



回覆 恭喜 在12/11/2007 3:05:20 PM的回覆:
版大   
恭喜恭喜
工作之餘,也請常常po文
恭喜喔
回覆 張3豐 在12/14/2007 9:09:01 PM的回覆:
「大舅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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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去找房子。好貴。好小。

大舅來電要我去找他一趟,要跟我談談我的人生方向與生活態度。

這麼嚴肅。心中有點抗拒。

不過,找完房子後,還是去找大舅了。

大舅算是家族的佼佼者。

由於以前外公很窮,大舅很早離家,半工半讀,作了一堆公司的總經理、董事長,待過I   X   M、X產、優酪乳、模特兒公司、便利商店系統,而且還在榮X花園附近買了房子。算是家族中頗有成就者。

所以,講話自然也是比較大聲、直接、臭屁。

晚上8:00,從我進他家開始,就一直被狂釘。釘。釘。釘。

舉凡我講話的語氣、人生態度、襪子、體味、談話錄音、未來計畫….,無一不釘。

我一開始覺得很賭爛。後來…,嗯,還可以啦。就讓我記得建設性的,忘掉多餘與咄咄逼人的………..。

大舅,我尊敬您的精神、努力、意志力與成就。但也沒必要將我講的一無是處。他說:「你還有救,所以我才挑你毛病。良藥苦口,聽過沒?」我是覺得,這帖樂真是又臭又難吃。

不過,他說到幾點,比較有建設性的意見,歸納如下:

一、讀書與工作,並非不能併存。讀書要有效率。如果不專心,全職唸書,考一百年也考不上。

二、考不上,是自己的問題,不要怪任何人、不要怨嘆環境。家族的刻苦突破的精神,你必須學習。

三、考試不是唯一,人生有很多可能性。但是如果決定要考,就要全力以赴。

四、如果一直考不上律師司法官,要認清現實,找個比較好考的考試先考上,有謀生能力後,再繼續考試,不可一直靠父母。

五、研究所也念完了,一直給父母供應考試,是一種恥辱。他在我的年紀,已經月入二十幾萬,而且已經開始買房子了。所以,你要檢討!

六、你已有基礎,考不上,可能讀書方法或應考方式,要再調整。重點是效率,而不是讀書時間的問題。當然,即便去工作,星期一至五,每天讀5小時,是絕對可以作得到的;星期六、日更是可以唸書。

七、不要想女人。如果連性慾都控制不了,將來難有成就。

八、善良與成就,是兩碼子事。

九、你的自我要求不夠嚴格。

十、針對我而言,不建議我全職準備考試。邊工作、邊考試,你才會體會時間的可貴。

十一、去上班,要認真。你要是不認真,就是對不起主管、國家、納稅人的稅金。

十二、準時與自我克制,這是最基本的課題。

十三、放膽去幹(作),事情沒有你想的這麼難。

十四、就算你父母一直養你,然後你考上了律師司法官。我(大舅)也鄙視你。靠父母解決問題,這將來不會有成就。因為你還沒斷奶,你不是自己獨立自主解決問題。

十五、講好聽的話,沒有用,所以,我不說。

十六、不要好高騖遠,先達成短期目標,再挑戰比較難的目標。

十七、我(大舅)從前也立志要出國留學拿電腦碩士,但是家裡沒錢,我認清現實,乖乖待在國內發展,你說的出來的公司,我都待過,總經理、董事長我也當過。所以,雖然沒有按照原本目標走,我的發展不會輸給任何平輩。

十八、你太好命了,所以你的潛能沒有被激發出來。好命不是錯,但是會阻礙你的成長。

十九、去工作,先從考試的漩渦跳出來。邊工作、邊考試,還是會考上。失敗不要給我找藉口與理由。

二十、你被我釘,你要覺得千恩萬謝。很多人付錢找我去罵(管理顧問職),錢太少,我還懶得去。

二十一、你不要問我怎麼辦,你的人生自己想。自己解決問題。

二十二、你要誠實問對自己。你夠用功嗎?讀書時數夠多嗎?你別人拼嗎?

二十三、戰鬥力。戰鬥力。戰鬥力。

二十四、你可以臭屁一點。對自己要有自信。不要一副龜縮樣。大步邁開去幹。

二十五、我會狂釘你,那是因為你還有救。你賭爛我,如果能讓你更好,我無所謂。講好聽的話,根本沒屁用。

二十六、以前我公司的律師,是私立商專插大考上大學夜間部經濟系考上律師,半工半讀,所以,你太好命,你要檢討。


二十七、你去上班,要問:「我能對公司或國家貢獻甚麼?」國家不是花錢給你在那你亂搞的。

二十八、你爸媽對你很好了。要是外公早就幹譙你到爆掉。

二十九、人生順逆境,會一直轉變,重點是你要一直打拼。

三十、酒、毒、賭、色,切不可碰。尤其是「色」,對於身為年輕男性的你來說,其作用力等同「毒品」,會讓你沈迷。

三十一、一切會讓你「沈迷」的東西,你都要保持警覺性。

三十二、你聽我講話,你會很幹嗎?如果很幹,那就達到效果了,因為你還有羞恥心。如果無所謂,那去跳樓或撞牆吧。


三十三、「老二」如果管不住,不要談考試、婚姻、未來與成就


三十四、好好作一件工作、不要好高騖遠,到老都會有飯吃。

三十五、你要是我兒子,我早就把你操到翻過去。你要檢討、你要上緊發條。

三十六、沒有錢,沒有工作能力,你甚麼也不是。

三十七、不要給我當米蟲,當米蟲,可恥!

三十八、遇到困難,就給他幹下去,沒這麼困難。

三十九、遇到困難或挫折,短期之內就要恢復站起來,沒有這麼困難。你可以更強韌一點。

四十、沒有考上,確實檢討自己的問題,自己最瞭解自己,自己要誠實面對自己。

四十一、長輩講話很難聽,但是你要傾聽。你要思考。



良藥苦口。大舅,感謝您,我受教了。



回覆 張3豐 在12/14/2007 9:18:16 PM的回覆:
補充   一下   「大舅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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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舅曰:

四十二、你不要跟我提甚麼「三合一律師法官檢察官考試條例」,我不想聽。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管他怎麼改,你要像變形蟲一樣生存下去。不要給我找任何理由。我不會同情弱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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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3豐的感想:發展是硬道理。真是又硬又臭。
回覆 flydragon 在12/14/2007 9:30:36 PM的回覆:
三豐大大的舅舅的話說進我心坎裡,真不虧是過來人,很佩服!   

有臭屁的本錢
回覆 小小匹 在12/17/2007 6:47:33 PM的回覆:
三丰兄

你大舅是真心的為你好

不關心你的人,不會對你講這麼多東西

當別人講到我們的缺點

我們常常會感到不舒服,

但要面對這個不舒服,而去正視它,生活才會真正有所改變

祝福你!
回覆 張3豐 在12/17/2007 8:13:57 PM的回覆:
謝謝您的提醒。

回覆 張3豐 在12/29/2007 10:33:18 PM的回覆:
佳句摘錄

本期壹週刊:

蕭敬騰:「專心做自己喜歡的擅長的事,就會有好結果」。「很多人問我怎樣才能成功?我覺得,挑你喜歡的事埋頭做,別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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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窗戶缺一扇+用餐時間油煙飄來+冷風颼颼地吹,等房東從新加坡回來,我要跟她好好反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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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四周環境看了一下,我還蠻喜歡新環境的。機能很好、又有圖書館,離上班地方近,民風也還不錯。這裡是我的國考復興基地。

更令人驚喜的是,鄰近的社區小圖書館,竟然有月旦法學教室+台灣本土法學雜誌,這樣實在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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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友相見,我們一邊組裝家具,一邊閒話家常。他今年雙榜,算是苦盡甘來,他勉勵我:「專心做好眼前的事,機會自到來」。好兄弟,祝你好運!






回覆 張3豐:震撼教育 在1/14/2008 7:03:01 PM的回覆:
職場跟唸書生涯真是不一樣

雖然大家都說公家機關的公務員很混

但是我看到      本單位      的有些公務員      還是非常優秀

今天有外國人來本單位      跟主管談些合作事宜

我主管拉我去見習      順便瞭解如何運作與開會

單位裡面的高階長官      英語對答如流

一問一答      非常流利

或許他們能成為長官         也是因為他們有料吧

真是學無止盡

強的人實在太多了

在我進去之前

很多人都告訴我公家單位的人   都混吃等死或拿錢不做事

現在我覺得

這個不盡然

至少我看到的是         大家都還蠻兢兢業業

會坐上目前這個位子         他們的確也是有實力在

我還要再加油

再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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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我還是要小小抱怨一下

行政機關的作業程序很慢

我等了很久才等到我的電腦

又等了好一陣子

我的電腦才可以用

真是快昏倒了

希望效率上可以改善一下
回覆 張3豐 在1/28/2008 6:12:09 PM的回覆:
心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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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打電話回家

聽老媽說

老爸   已經   作起      老本行---水電工

近60歲的人

為了生活還要這樣

我聽了      心裡實在覺得很痛

老媽說      今天老爸爬電線桿      爬了將近4層樓高         爬下來後         頭暈目眩      眼冒金星

老媽說      老爸這樣做         是為了老弟

我是認為      對於老弟過度的保護      他永遠也長不大

老弟已經29歲         高中畢業之後      吃飽閒閒      整天在家      工作一直換不停      總是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

我對於老弟      我很憤怒         這個扶不起的阿斗      我很想把他一腳踢到太平洋

但我更恨我自己         如果我早一點覺悟      早一點努力

或許      就能早一點給家人好日子過

雖然現在在公家機關上班

但是台北開銷很大      房租   交通      吃飯   等等扣一扣      

剩下少少的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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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知道老爸   一個近60歲的老人

還去爬電線桿

我覺得心很痛





回覆 張3豐:巧遇 「提頭 在2/11/2008 1:11:06 AM的回覆:
巧遇   「提頭婆婆   」「吳金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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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上         在台北火車站逛了一會兒

驚覺雨傘放在老家

我逛了逛

看到三越百貨前      有人在賣雨傘

於是我就向前探詢

一見      不得了

原來是      鼎鼎大名的         提頭婆婆      吳金葉

說實在      我有點興奮

因為平常   社會新聞中霹靂人物竟然活生生在我眼前

我跟他握了握手

吳婆婆很害羞               似乎不習慣當名人

他開始跟我說警察如何欺負他....官司進行的如何......被警察推擠而致手骨折....警政改革..   司法不公........等等

我發覺      他私底下還平常的      就像你家鄰居的老婆婆

不像媒體前這麼霹靂

他跟我說         他為了抗議         他在火車站附近租了房子      並賣雨傘以維持一些開支         (他老家很像是高雄)      

還有前幾天去抗議了   (但是   我似乎沒有看到他的新聞)

我買了雨傘         接了名片   聊了約15分鐘         互道新年快樂      就去搭捷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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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蠻佩服他的意志力與毅力的

姑且不論他的爭議性

一個小人物會變成在媒體前大鳴大放

或許是他感受到一些   他難以忍受的事情

但是像吳婆婆   這樣據理力爭   力戰到底      跟你硬幹到底

真是令人對他的頑強意志      肅然起敬

加油啦         吳婆婆      希望你的聲音被聽見      祝福你的冤屈獲得伸張

也希望已經考上或將來考上的人         大家都能做個好官(法官、檢察官、稅務官、政風人員、法制人員、公平交易、商標審查官...等)         這樣   身在公門好修行         一個決定影響甚深      

(以此自我警惕      戒之      慎之)         
   
回覆 張3豐 在4/4/2008 9:43:25 PM的回覆:
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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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感覺到痛苦。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考上律師司法官,我的痛苦就真的會解除嗎?

我是因為輸給別人而痛苦?還是因為作自己不喜歡的事而痛苦?

是我腳傷太久沒運動而痛苦呢?

還是我的思考模式讓我感到痛苦呢?

今天我走在黃昏市場,看著滿滿都是人的街道,心中浮現了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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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我考上律師司法官,達成了我念法律的目標,我就會因此而快樂一生嗎?

其實,我最快樂的時候,是每週看壹週刊的時候。外加跑完步與游完泳的時候。

我讀英文的時候也很快樂。

法條背起來,可以默背出來時,很快樂。

練習一題考古題,考古題在限定時間寫完時,很快樂。

贏過別人的時候也很快樂,但輸給別人時,是很痛苦的。

能不能將讓自己快樂的事情轉化成職業呢?這樣我會不會永遠都很快樂?

但這會不會像天天吃喜歡的冰淇淋,太常吃,終於吃膩了,以致於碰都不想再碰?

還是我的生活欠缺調適?

還是我生活太懶散,以致於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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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肉圓 在4/6/2008 1:13:04 AM的回覆:
我也差不多有相同的想法,看了一些三豐兄po文,感覺三豐兄充滿了赤子之心
回覆 雖然我不認識你 在4/6/2008 9:49:03 AM的回覆:
但是,請你加油!看到你的日誌...心裡會有點難過!但是,人有時候只能呆呆向前衝!   祝福你和你的家人!
回覆 張3豐 在4/27/2008 12:22:00 AM的回覆:
謝謝「樓上」的關心

謝謝「樓上的樓上」的關心

我會繼續努力的

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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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完
「解碼   郭台銘語錄:超越自我的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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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後感想:

時間是不可取代的資產。專屬於個人。而且,每個人皆平等,一天都只有24小時。

速度,速度,速度。

永無止盡的努力、進步與競爭。
回覆 good 在4/28/2008 3:08:10 PM的回覆:
張大:

你的日記很感人

大家一起努力吧
回覆 張3豐 在5/9/2008 11:17:32 PM的回覆:
ILLEGAL   BEINGS
HUMAN   CLONES   AND   THE   LAW
KERRY   LYNN   MACINTOSH
SANTA   CLARA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2008.5.9   FIRST   READING   FIN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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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終於看完了一遍,可以稍微輕鬆一下了。
又要考試了。祝大家順利。
現在上班,雖然錢很少,一個月存不了多少錢,但是認識很多優秀的朋友,例如:阿文哥、阿昌哥、小華姐,不同科系不同想法,絕大部分都是正面積極陽光的,我愛你們朋友,謝謝你們我挫折時給我勇氣與力量,你們對我來說,就像冬天的太陽,偷偷感謝一下。


剛剛守衛過來巡視,問我為啥怎麼還沒回家,稍微聊一下。因為在這邊感覺比較繪振作一點,所以就留久一點,多念點書。

嗯,我要快點回家了,否則等會兒會耽誤到他們的休息時間。








回覆 張3豐 在5/12/2008 12:56:46 AM的回覆:
今天看完兩本書

1.無所不在的石油經濟      從加油站到油田,沿著輸油管看世界

         作者:麗莎      瑪格內莉

   
2.   托佛勒      財富革命   Revolutionary   Wealth               Wealth   3.0

         作者:艾文      托佛勒      海蒂   托佛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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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這二本書

第二本      「托佛勒      財富革命   Revolutionary   Wealth               Wealth   3.0」   比較有趣也比較好看(想看這本書已經忍很久了)

可以大致上瞭解一下      現在及未來社會   財富變動的可能因素與走向



至於第一本「無所不在的石油經濟      」         是因為最近油價議題太熱烈      剛好誠品信義店又將這本書放在最顯眼的地方   而且很多人買樣子      所以我買了      也看了      但是帶著後悔的心情將他讀完      可能我不是相關背景的人讀起來比較沒有共鳴吧         如果要說感想      大概就只有一個:「好貴的石油      好重要的石油      大家都在搶      大家都在關心」      這樣的感想      連我自己   都覺得蠻爛的


總之啊

推薦第一本書
「托佛勒      財富革命   Revolutionary   Wealth               Wealth   3.0」   

強力推薦

這個世界變動得太快

埋頭唸書雖然重要      但偶爾要抬起頭來      稍微注意一下整個大環境的變化

裡面許多概念      我覺得都是一個很好的思考方向

改天有空      我再做一個簡單短短的摘要(但等有空再說)

這本書不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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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看書看到最後一頁      將書蓋起來的感覺      最爽了

老實說      這二天囫圇吞棗   看這二本書

看到最後      理解力與記憶力   等   糊成一團了

改天   有看到好書

再跟大家分享一下

先睡啦

明天還要上班呢




回覆 同是國考勇士 在5/12/2008 4:53:55 PM的回覆:
張3豐   在2008/5/9   下午   11:17:32的回覆:

剛剛守衛過來巡視,問我為啥怎麼還沒回家,稍微聊一下。因為在這邊感覺比較繪振作一點,所以就留久一點,多念點書。

嗯,我要快點回家了,否則等會兒會耽誤到他們的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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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看書看到11:17分
有這種精神3豐哥今年一定會更上層樓的
加油!

我最近也是每天唸到12點或1點回家,不過感覺身體有點吃不消了,真害。
回覆 張3豐 在5/12/2008 7:29:16 PM的回覆:
在公司看書看到11:17分
有這種精神3豐哥今年一定會更上層樓的
加油!

我最近也是每天唸到12點或1點回家,不過感覺身體有點吃不消了,真害。

----------------------------------
謝謝你的鼓勵。

老實說,今年上班以後   看比較多   其他非國考法科的書,考試用書反而看得少。

我留在大樓內,是為了看英文與辦公文需要的相關法科。

加油啦,用功時也要注意身體健康。

有幾次,因為考前衝刺,弄到日夜顛倒,到了考試那天反而破病沒力。我常犯的錯誤,提醒朋友您避免它,希望您也可以更上層樓。

加油!




回覆 張3豐 在5/12/2008 7:37:54 PM的回覆:

廁所偶得:太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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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一個老前輩

是台大法研所考進來的

已經五十多歲了

他常常發表文章

文筆很好

但是      他說      他對唸法律沒有興趣

我覺得有點弔詭

今天在廁所遇到他

稍微聊了一下

我說:您是台大法律系台大法研所畢業,當年如果願意多考一兩年考試,律師司法官應該沒問題。

老說:嗯,這個麻,難講。因為我讀得太雜,社會學、心理學、會計學等,我都讀。東西讀太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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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前輩的學問與人品很好,我對他充滿敬意。他的話點醒了我,做事情還是要專心致志、集中精力與時間,多餘的事情要割捨,這樣比較容易達到自己的目的。

老前輩,感謝您。

廁所這泡尿,撒得有   禪意   啊。

3豐又有所得又有所感,感謝您。



回覆 張3豐 在5/13/2008 11:59:26 PM的回覆:
樓上   樓上   樓上   樓上   樓上   樓上的「GOOD」大   
(亦即,樓上X6)
謝謝你的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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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最佳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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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句話

覺得真是太好了

跟大分享一下

這句話是:

He   is   most   powerful   who   governs   himself.

「能克制自己的人,是最有力量的人」。(Sene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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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覺得這一句話很優呢?

因為在準備國考的過程中,我們常必須面對許多誘惑、冷嘲熱諷、不諒解、孤獨、患得患失、長時間的忍耐、玩樂的犧牲.............等。

但,有時候,我們克制不了自己,然後就..........................。

偶爾放鬆一下,當然是必要的,這有助於抒解壓力。

但在緊要關頭,尤其是考前衝刺的時候,我們更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堅持下去。這樣我們常(長)年的準備才會轉化成喜悅。

所以,不要跟別人比,能控制住自己,就是強者,就是最有力量的人。

哈,我好像說給自己聽。因為我覺得我自己很容易受到其他事情影響而使得自己的情緒無法維持穩定。

我記得某個國小老師在聯絡簿上給我的評語:聰明、勤奮、積極,若「情緒」能維持穩定,則更佳。

希望我能夠擺脫情緒不穩的輪迴,超越我自己。

跟大家分享一下。就這樣。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5/19/2008 7:28:11 PM的回覆:
今天開會

照例列席

我拿了一本書狂K

有個跟我一起考上的女生

看我一直猛K書

在休息時間時         問我如何掌握時間

我說      First   thing   First

她點了點頭      又問我說      那以前浪費的時間怎麼辦?

我說      不要去想了      把握當下      努力K書   最實在

她聽完      突然大哭   

把所有與會人士      都嚇了一跳

我也當場傻眼

大家都以為我跟她發生了啥麼事

我就把她拉到角落安慰她

問她我哪裡冒犯了她以致於使她這麼傷心

她說      你沒有冒犯我         只是我想到我的青春一去不復返      我就很傷心      忍不住痛哭

我又當場傻眼

這種情況很難處理

這是我今天遇到      最讓我手足無措的事情了

回覆 張3豐 在5/20/2008 12:29:08 AM的回覆:
讀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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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華麗家族:全球知名家族企業興衰史」(英文名稱:Dynasties)

作者:大衛   藍迪斯(David   S.   Landes)

出版者:時報文化出版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時間:20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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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很有趣

比那個啥麼「無所不在石油經濟」好看多了

這本書      我是在   台灣師範大學   附近的「水準書局」買的

老闆   曾大福   凹   我很久   買其他書

但我堅持只買這本就好

這本書好看之處

在於詳細介紹企業家族的興起過程

從寒微   逐漸壯大   到成為一方之霸

還有衍生一些問題      

例如:後代子孫不如創業者、繼承問題、人生選擇問題、配偶選擇問題...等等

每一個創業者的故事   也反應出那個時代的文化、當代思維與價值觀

這可以給我們另一個思考方向

思考一下我們的定位

雖然「所有繁華終將落盡」,但過程終究是有趣的,這也就足夠了。

還有,作者大衛   藍迪斯觀察入微,說理詼諧有趣,總之,就是一個讚!
回覆 咦 在5/20/2008 10:29:19 AM的回覆:
幾個觀察

a.那個女生年紀很大了嗎@@

b.有這種頓悟跟悔恨的人,通常很快就會考上.

c.持平地講,年紀真的是對女生最不公平的地方,我不是說外貌,而是在台灣的社會就是如此,奉勸女同學們,趕快先考上~
回覆 張3豐 在5/20/2008 5:34:59 PM的回覆:
AMERICAN   BUSINESS   CONTRACTS   ENGLISH
2008.5.20看完一遍
講真的,不是很懂
還是先快快看過一遍再說
囫圇吞棗      消化不良
問題是
上級交代你做事      哪管你那麼多
上級想說      既然進入本機關
對於所執掌事項   就是自動要搞懂
雖然公務機關剛開始會對新人比較有耐心
但是長官常常說不急   卻又一直丟給你一大堆業務
然後三不五時   來看一下
長官最常講的話:咦,你是考進來的麻,這個對你來說應該不難,弄一弄就ok啦
有時候我真是懷疑我來上班究竟是否正確?
還是辭職去當法官助理比較有時間唸書呢?
還是繼續留下來弄熟環境   擠   時間   來唸書呢?
有看到這篇文章的在學同好,考試唸書還是盡量在學生時期解決,半工半讀的確是比較累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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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或,留,這都是一個問題。





回覆 張3豐:挫折與挑戰 在5/23/2008 11:24:19 PM的回覆:
今天是星期五晚上11點整

今天開會

有外國人來與會

主管個個聽得津津有味

有一些雖然在做自己的事情,例如:公文太多,邊批公文邊參與討論,全程英語,聽到笑話,還會停下來哈哈大笑後,再繼續批公文,反觀我自己,我聽懂不到一成,挫折感很大。

雖然研究所碩士論文主要是參考英文

平常也會看一些   簡易版   輕薄短小的   原文書

進來之後         也是很努力讀英文

可是面臨到跟外國人開會時

還是覺得自己聽力實在必需加強         進步空間很大

說真的      自從來上班之後

我K英文的時間      比法律國家考試科目的時間      多出很多

也買了   聽力教材      不斷的聽      不停的聽

但是      像前述那樣子      與外國人開會      但是聽不懂         覺得很困窘的情形

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我想要將事情做好         我不想搞垮事情

而且主管說      以後這方面的業務      都是靠你辦了

你英文要持續加強喔

使我覺得戰戰兢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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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很喜歡讀英文,也會上網看看英文的八卦或運動新聞

在這邊工作上班   

跟優秀的同事相處      我也覺得很榮幸

雖然錢不多      但我的物質欲望不高      也夠用了

但是      沒有把事情做好         這讓我覺得很挫折

加以         我實在想繼續考試

有時候我真的很想辭掉工作

啥麼也不管         然後瘋狂唸書

來上班之後         才知道說

能夠全職準備考試

的確是      很幸福的一件事

但是         我必須坦承      在我全職唸書準備考試時         很多時間視我自己浪費掉了

嗯      一直抱怨      事情也不會好轉

我想         

我的計畫是

英文聽力還是繼續加強

這陣子我要把政府採購法幹掉

行政機關採買東西         很多時候      都會適用政府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      是大地雷

政府機關人士避之惟恐不及

因為政府採購法限制多多

誤採法網的公務員很多

我認識的一個人很好的長官      就是栽在政府採購法

最近我主管      很像要我再承接政府採購法的業務

我必須先搞懂政府採購法

免得不小心批錯文      一整個麻煩

總之

我的短期小計畫:1.加強英文聽力      2.搞懂政府採購法

還有我最近有點迷惑

可能我會找我老舅談一談

被他詌譙一下      或許我會更有精神或更有活力      也說不一定

我還記得我國中訓導主任,常常對我們全校學生咆哮:你們都是賤骨頭

我覺得我某種程度也許也是吧         可能要被罵一罵      才會更振作

哈哈

晚安

大家加油喔

律師要記得報名喔



回覆 張3豐 在5/26/2008 12:35:42 AM的回覆:
今天將TMMHTGBWIB   看完一遍   200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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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跟老媽MSN時

老媽提到老爸最近一吃東西就吐

症狀非常奇怪

尤其去工地下班之後

看起來更像是         「乾枯的老頭兒」

在老媽與朋友力勸下

將於近日來北部檢查

懷疑可能是         食道癌      初期

不過      正確情形      還是要等檢驗之後      才知道了

我們家族的消化系統      都不算好      

希望老爸沒事

老爸一輩子都在追求金錢

追求很多很多很多的錢

他認為金錢有足以能扭轉他於家族的地位並獲得認同與尊重

也曾經賺到很多錢過   開名車   住山區別墅         一擲千金

我曾經當面質疑他為何如此花費

但老爸抗辯說他忠於家庭、努力工作、負責盡職

所以小小的花費         這是他應得的

他這樣說         我也無話可說

現在家裡經濟狀況   是不復從前了

我覺得身體健康平安就是福

老爸老爸希望你沒事

年紀大了            平安健康就好

家人能夠在一起生活、相處         這已足夠

接下來就看我了
回覆 張3豐:好書推薦 在6/9/2008 12:18:12 AM的回覆:
今天看完二本書:

1.「富翁的物種源始」      

         作者:Richard   Conniff

         譯者:薛(糸旬)               (找不到這個字,故拆開二個字代替)


以動物行為學的觀點分析富人的種種行為,諸如:炫耀、囤積資源、求偶、繼承、爭地盤以及富人在脫離人群孤獨生活時所形成的一些奇怪行為與觀念

這本書很有趣,讓我有看八卦雜誌的感覺。但卻又旁徵博引,指證歷歷。有點像「李敖」的風格,罵你,是有憑有據,還從各種角度切入,讓被罵的人啞口無言,讓旁觀者拍案叫絕。




2.「專利,就是科技競爭力」

         作者:廖和信

      這本書作者是台灣人,正港本土台灣人喔。

      作者長年從事發明與專利相關工作,對於專利的概念、申請流程以及一些迷思,說明的非常詳細。

這本書,有大量的附圖,很有趣,有點像是在看漫畫。

一些我以前大學時代在研讀專利法時,想破頭也不能理解的概念,在這本書中,可以清楚的瞭解。

而且,作者,是以一種說故事而且很像是在跟你聊天的方式寫作,讀起來親切有味。我一個晚上(大約四小時)就將這本書看完了。

很多人都一窩蜂要研讀專利法,甚至立志以專利法為畢生的專業方向,這本書,可以當作是一本專利的簡易入門書,看一看之後,如果覺得有趣,那就鑽入這個領域吧,如果覺得無趣,也不妨再找另外一個方向。人總是要順著自己的興趣不斷且持續的努力,這樣或許比較容易成功吧。
回覆 張3豐:好書推薦 在6/16/2008 1:04:44 AM的回覆:
書名:公司的歷史

作者:米可斯維特+伍爾得禮奇

(二位作者皆曾任職於「經濟學人」,文筆流暢,引人入勝)

翻譯:夏荷立

出版:左岸文化

前面無聊,後面精彩。

好看。

值得一讀。

研究公司法的同好,這本書可以參考一下。



回覆 張3豐 在6/16/2008 1:06:16 AM的回覆:
書名:公司的歷史

作者:米可斯維特+伍爾得禮奇

(二位作者皆曾任職於「經濟學人」,文筆流暢,引人入勝)

翻譯:夏荷立

出版:左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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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5

看完一遍
回覆 張3豐 在11/16/2010 7:57:37 PM的回覆:
謝謝宇法老師,3豐今年僥倖考上律師了。

說實在的,雖然榜單看到自己的名字,但現在心裡還是覺得「虛虛的」,「很不實在」。

很感謝老師的指導與幫助,說真的,我其實對自己不事這麼有信心,但是老師還是一直鼓勵3豐,並對於3豐提出的問題,不論簡單難易,老師依然很有耐性的回答,真的很感激。

由於這幾年來,考試成績落差很大,加以又在上班,說真的,讀書時間不多,所以,本來以為我還要再準備好幾年才會考上律師,甚至更久。

所以,今天早上研究所時代的同學打電話給我,說有看到我的名字在榜單上時,我還很兇地痛罵他一頓,因為我覺得開這個玩笑「律師錄取」很不好笑。心情已經很不好了,還揶揄我已考上律師,我當下心中覺得很怒。後來,那個朋友叫我自己去查榜,上面果然是有我的名字,我又反覆對了准考證號碼,確認無誤後,我才確定「很像已經考上律師了」。

說真的,之前常常作惡夢-----夢到自己年紀很大,還在考試。

所以,今天知道自己上榜,覺得很不可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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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謝謝您,您的教材幫助我很大,也謝謝老師在我沒還有考上任何考試之前持續不斷的鼓勵與協助。

老師,謝謝您,3豐再拜。





回覆 張5忌 在11/16/2010 8:20:31 PM的回覆:
3豐大大
恭喜你了!


回覆 路過 在11/16/2010 9:41:29 PM的回覆:
恭喜開版!
回覆
李俊德 在11/16/2010 10:31:20 PM的回覆:

張同學

恭喜你人生又進入新的里程了
回覆 已無實益 在11/17/2010 8:48:27 AM的回覆:
無論如何,背法條已無實益(熟法條是必然),瞬息萬變的世界,必須隨機應變。

回覆 掛號 在11/17/2010 8:51:26 AM的回覆: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呵呵
回覆 嗯 在11/17/2010 8:59:58 AM的回覆:
沒錯。
回覆 不過 在11/17/2010 9:04:15 AM的回覆:
自稱張3豐的同學怎麼在2008/6/16   上午   01:06:16的回覆後,消失一陣子?
不過還是恭喜你囉!
回覆 張3豐 在11/27/2010 1:35:25 AM的回覆:
自從上禮拜得知自己律師之後

失眠了好幾天

食慾不振

老爸說可能是這件事情(考上律師)對我來說是個重大衝擊而讓我一時之間反應不過來

後來也高興了二、三天

之後      我就開始打電話找已經在當律師的同學與學長姐討論律師實習、薪水、職業、收入、未來發展性...................................

其中有一個學長對我說:「你現在應該很高興,但過幾天要沈澱下來,今年律師錄取率是百之八,總共錄取六百人,明年考試制度改革之後,律師的錄取率增至百分之十點八九,亦即律師錄取率趨近於百分之十一,換句話說,律師會越來越多..................................................」「所以,如果你真的想當律師的話,既然你已經考取律師,從今天開始,你必須很嚴格地繼續與不間斷的充實自己,例如:口才、業務能力、如何與當事人應對進退、外文能力等等,未來的路是充滿競爭的..............」「如果你以為現在當律師是一條充滿花與蜜的道路,那我勸你及早改變想法,不然,就請你好好的繼續待在你目前所在的公家機關。」「律師會越來越多,你要好自為之.......」

............................................................

聽完學長的良心建議之後,不由得心情沈重起來。

對於未來,依然充滿徬徨與不安。

明年,我可能先留職停薪,然後去接受律師訓練與實習,先將律師執照拿到手,然後再回到目前的公家機關上班,然後再做打算。


回覆 人人是律師 在11/27/2010 8:17:49 AM的回覆:
我的情形與版大類似
預計明年底辦留停一年
再念一年書拚司法官
畢竟十幾年的年資(我是老人囉)
要放棄很可惜
回覆 KK 在11/27/2010 11:14:46 AM的回覆:
考上後我沒特別高興
因為我覺得這是我應得的
連續幾次差了一分,有些科目明顯被婊了(同一科司法官6x,律師3x)

但我也沒特別擔心
因為一般人的慾望是無窮的
既得隴又望蜀
但我不是,畢竟是苦過來的
就算只有口飯吃,我也能活的好好的
更何況是上榜後
我不求當個大律師或有錢的律師
只求快快樂樂的當我自己
名與利只是手段
快樂才是本質
而達到快樂不是只有靠名與利的手段才能達成
回覆 張3豐 在11/27/2010 3:59:10 PM的回覆:
對於考上律師這件事情,父親顯得很高興。

父親極力表達希望我去當律師的意願。

我就跟父親表示說,根據我詢問已經在當律師的同學與學長姐們,現在律師可能沒有這麼好做了。我比較希望繼續留在目前的公家機關上班。

父親聽了我的回答,覺得我很沒有志氣。還沒開始,就已經退縮了,認為我很沒膽。

也許父親對於律師這個行業有太多幻想與期待了。現在考上律師與當年陳水扁考上律師的狀況,乃是不可同日而語。

總之,等明年先去受訓與實習後,再做打算了。

或許每個人的際遇都會有所不同吧。







回覆 張3豐 在11/27/2010 4:28:35 PM的回覆:
還有一件事情,要在此特別感謝老師。

就是「背法條」這件事。

感謝宇法老師當年強調背法條的重要性,並讓3豐於這個討論區紀錄背法條的進度。而且,在3豐偷懶時,適時提醒與督促,因此,讓3豐就法條的熟悉度打下堅實的基礎。

說真的,很多背誦過的法條,只要稍微複習一下,熟悉感很快就回來了。然後,在寫考卷的用字遣詞上也會比較趨近於法條的味道而顯得「比較像法律體」。

還有,因為法條曾經很用力背誦,所以於今年律師考試,有些科目可以說是根本還「來不及複習完畢」就上考場了(例如: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物權與身份法),但憑著過去的印象與先前的基礎,也就提心吊膽的上戰場了。

加以,我白天要上班,下班之後時不時要去陪女朋友,說真的,讀書時間不算很多,加以司法官考試分數很難看,所以,考完律師之後,我就以「明年繼續參加律師司法官的心情」繼續唸書了。根本不敢奢望今年會考上律師。

所以,今年律師放榜時,大學同學打電話來恭喜我上榜了,我還以為這是一個「惡意的玩笑」,一時之間,還頗為生氣。後來,同學叫我自己去考選部查榜之後,確定我真的上榜之後,我開始懷疑「這是真的嗎」?

等這幾天心情比較平靜之後,我覺得,可能是當年有很用力背法條與唸書,加以每年都持續準備,另外,可能今年多了一點好運,所以就僥倖上榜了。

一切好的開端,都要感謝宇法老師的指導與協助。

感謝老師這麼用心製作教材,並很有耐心地回答學生問題,而且,宇法老師幾乎每年都會出各科的「增補版」,所以,雖然我是2005年的宇法學員,但每年我只要購買增補補充教材即可,這個制度真的省卻了我們考生很多麻煩、也省下了許多金錢與時間,「增補版」制度,是一個很良善的制度,在此,再次感謝老師。

話說回來,我曾經在高點與保成補過習,由於這二個補習班沒有「增補版」制度,以致於像我這種並沒有在補習當年度考上的考生就每年新議題、新修法或新重點的掌握,就只能靠自己藉由「總複習課程」、「自己於補習班的網路資源」或「自己勤快看一些期刊論文」來補充,說實在是比較麻煩的。

宇法老師,謝謝您,我由衷感激您,謝謝您改變了我的命運。而且,教材的製作與後續的服務都很體諒考生,再次感謝。

3豐再拜。


回覆 張3豐 在11/27/2010 4:50:49 PM的回覆:
另外,我覺得還有一個今年上榜的關鍵。

就是「寫考古題」。

是「寫」考古題,而不是「看」考古題。

每個星期,與朋友相約寫二到三題,用「國家考試試券」(可以去保成購買或者買到之後去影印店影印空白的第一頁與第二頁,因為寫一題的篇幅不會超過二頁,至多38行)練習,練習完之後,交換改。

對了,我們題目都是事先發回去自己找答案,例如,我們今年就有利用台大、政大、北大、東吳的刑法題目做練習,由於那時尚無參考解答,所以我們朋友二人解出來的內容往往會有所不同,我們就會互相討論說「你為什麼會這樣寫或為什麼你會這樣想」,互相辯難。

還有,一些最高法院的「近年的判例」,每個禮拜都有指定一篇背誦。依稀記得,今年律師的民事訴訟法中就考出一個曾經背過的實務見解。

寫,寫,寫,寫,寫.....................................

練習「寫」真的是太重要了。

這是個人小感想。

我也有認識不曾練習「寫題目」的朋友考上律師與司法官雙榜。每個人唸書方法與吸收方式不同,請擇其「適合自己的方式」並加以運用。
回覆 張3豐 在11/29/2010 1:20:30 AM的回覆:
朋友說      看了我前面幾篇文章      會讓人誤以為「不讀書只靠運氣就可以考上律師」            而有誤導一些準備法律考試的朋友們得嫌疑

聽了朋友的建議         3豐覺得很有道理

另外      在公開場合發表言論      也應該本著對言論負責的精神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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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3豐今年運氣真的不錯。

但今年會上榜,歸納有如下原因:

1.長期不懈怠的努力:
雖然3豐現在是在公家機關服務,但3豐每天還是會多少唸點書,即便不多,也沒有關係,只要不放棄、持續努力,實力就會一點一滴的累積。而且,從大學畢業到今年考上,也已經過了8、9年了。高點、保成與宇法老師的課程都有上過。

2.練習「寫」題目:
這個很重要,居於關鍵性地位,前幾篇已述及,不贅。

3.「心態」請保持「積極正向陽光」:
準備考試的過程,漫長而沉悶,如果有良好的心理素質,比較能夠貫徹始終。請記得常接觸正向積極的朋友,多看一些能給自己心靈正向力量的書。

4.「朋友」的鼓勵:
3豐身邊的朋友,幾乎都已經考上律師司法官或法制政風,感謝他們的支持與鼓勵,當3豐很洩氣或很難過的時候,總是適時給3豐力量與鼓勵。而且,忍耐我經常性各種法律疑難雜症的提問。
感謝他們不會因為當時的我沒有考上而看不起我,考生的心靈是脆弱的,好朋友的支持與鼓勵,實在重要。

5.保持「運動」的習慣
3豐的家族似乎比較容易急躁以及憂鬱,父親、母親、表妹、祖父都有這種傾向。
當3豐在準備考試時,有時候壓力真得讓我無法正常生活。也曾經求助過精神科醫生,吃過抗憂鬱藥。
但就個人經驗而言,養成「運動」習慣很重要,比起吃抗憂鬱的藥還有效。
因為後來一邊上班、照顧女朋友、父母的期盼以及自己給自己的壓力,曾經讓我在準備考試時,精神上很痛苦。
後來,試著每天跑步一小時,因為是在台北工作,通常就是去市立運動中心,花個50元,跑個一小時的跑步機,跑完之後,大汗淋漓,身體舒暢,晚上很好入眠。腦子就不會胡思亂想,讀起書來,更有效率。今年律師與司法官考試的這幾天,我為了維持情緒穩定,即便當天與明天要考試,我照樣去運動中心跑步,但時間縮短為30分鐘。
不要認為運動是浪費時間,花少少的時間運動,效益驚人。
如果因為準備考試關係,精神壓力極大,處於接近崩潰狀態,可以試試看培養運動的習慣,有助於紓解情緒。

6.不要一直換資料,資料要熟讀
3豐是宇法2005年的學員,2005年版的民法與民訴,我還是繼續使用與閱讀,因為實在是比較有熟悉感。
因為宇法老師有出增補版,所以新的資料就以增補版為準,節省時間。

7.確定背起來了嗎?確定寫得出來嗎?確定寫字速度夠快嗎?請循序漸進要求自己。教材每讀一次,盡量要求自己要比上次進步。

8.撐下去,不要放棄:
「你永遠不知道你何時會上榜,上榜時,往往是在莫名奇妙的狀態下。」這是我學長告訴過我的話,歷經研究所、公務考試、律師高考等考試,的確有上述同感。
所以,如果決定參加考試,至少考試那幾天要乖乖考完,說不定莫名奇妙就上榜了。人生有時候很多事情是很難去解釋的,上榜這件事情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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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3豐想要表達的是,「要達到目標,必須很辛苦努力」。

因為3豐身體比較弱,研究所時,常常因為準備考試重感冒,就時常去醫院吊點滴。你可能覺得很誇張,感冒竟然要吊點滴,是啊,我身體就是這麼遜,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這幾年,也落榜了好幾次,但還是每次每次重新再開始,繼續準備考試,累積實力。

所以,雖然今年沒有花很多時間在準備考試上,但可能這8、9年累積下來的東西也到了一定程度,加上題目的模擬練習,加上運氣﹝不可諱言,今年真的有感受到運氣這件事情﹞,然後律師就上榜了。

所以,還是要強調「努力與紮實用功」的重要性。不希望前面幾篇文章會給準備考試的朋友「誤以為」「只要靠運氣、不需要用功」就可以上榜的錯誤訊息。

之前,有個學長跟我說過:「只要努力到一個程度,運氣就會跑出來了。」這句話,大概可以說明3豐今年上榜的感覺。

所以,請準備考試的朋友繼續努力,您的汗水不會白流。

加油,請堅持到底。

眼前的苦難,都將成為過往雲煙。




回覆 張3豐 在12/6/2010 8:25:23 PM的回覆:

學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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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試著聯絡自己大學時代的直屬學弟。

雖然明年有打算去律師實習與受訓,以求拿到律師執照

但還是想繼續考司法官考試。

最近又去補習班報了一些課程,想說這個在南部的直屬學弟不知有無需要,如果有需要的話,看是幫他蒐集資料或是直接幫他出個2萬或3萬元新臺幣公他買補習班資料,這點忙我還是有能力幫的。

畢竟要對身邊的人好,這個最實在了。

不過,我是一直試著聯絡,但學弟就是不回手機、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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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你的感受,學長知道。

我也曾經像你這樣,考場不如意,然後就封閉自己,不跟外面的人接觸。

沒錯,考試對我們法律人很重要,我也很誠心地希望你不要因為考試而改變你原來善良敦厚的品格。

不管你有沒有考上律師或司法官,我們的情誼永遠不變。

我只是想關心一下你的近況,看看如果有需要的話,在我的能力範圍會盡量幫助你,比如:提供資料﹝我在臺北補習方便﹞或者提供金錢小額援助,這個是絕對沒問題的。

有時候,我很怨臺灣的司法考試制度,因為我看過很多正常的人或是本來品格很好的人,因為考試制度的長年折磨,生命的精華,一點一滴流逝,變得憤世嫉俗,變得敏感易怒。

或許,也可能是身為學長的我不夠體貼,女友告訴我說,因為今年我考上,學弟沒考上,這樣學弟在我面前會有不舒服的感覺,建議我暫時不要找他,這樣會比較好。不然,我一股腦地想關心與幫助學弟,反而會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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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弟,其實你這樣子,學長也可以理解。因為過去的幾年中,我也曾經這樣對待一個很關心我的學長阿同。這個學長阿同很早就律師司法官雙榜了,因為大學有往來,波長相合,而且這個學長阿同很體貼、氣度也夠,三不五時就會打電話關心我的念書狀況,或對我作一些心理輔導或建設。曾經有幾年,我覺得很對不起阿同學長,因為他這麼關心我、從來都不對我放棄,我又一直考不上,我覺得很難對阿同學長交待,甚至,開始會逃避他的關心。不過,這個阿同學長度量很大,他還是一直想辦法跟他聯絡,也不斷開導我、關心我,也不斷跟我說,考試是一時的,不因為考試的成功與否而去影響到日常生活中的待人接物。

我是知道,這個作起來有點難,我也曾經因為考試不順利而怨女朋友、怨老爸、怨老媽……..。我也沒有特別堅強,我的內心也是軟弱的。

只是,有時候,可以試著轉變一下想法,說不定,態度與觀念一轉變,考試就會整個順起來。

學弟,加油啦,不管怎麼樣,我希望你能夠知道,你不孤單,在這條寂寞的路上,還是有人關心你的。

學弟,加油,堅持下去。
回覆 張3豐 在12/8/2010 12:30:46 AM的回覆:
最近迷上少女時代

看得廢寢忘食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GbwL8kSpEk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UTkJz3IppE&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pCn1gn5K0I&feature=fvsr



我年紀不小了

上次被女朋友看到我在看少女時代的MV

後來一直被虧到爆   

還被虧娘砲

害我只能一個人時偷偷摸摸的看



﹍﹍﹍﹍﹍


對了      下面這個更妙了

是我們台灣的年輕人

模仿少女時代      

這個有揉合少女戰士的創意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v8BdN02r0E

挺有趣的

﹍﹍﹍﹍﹍

純粹覺得他們唱歌跳舞很好看而已

我覺得我們台灣的女生其實比這個少女時代漂亮的比比皆是

期待台灣有一天也能出一個征服世界或亞洲的藝人或團體



﹍


另外,「全民最大黨」蠻全民最大黨-李丙輝(我心狂野)   081113

好笑的

壓力太大可以看一看      舒壓一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9gM6Em5t30&feature=related

我很喜歡看      唐從聖      白雲      九孔   的表演

看完他們的表演         就一整個開心

希望你會喜歡      

晚安











回覆 張3豐 在12/8/2010 12:44:36 AM的回覆:
找事務所

﹍﹍﹍﹍﹍﹍

最近一直在事務所

由於今年小弟所考取的律師名次屬於很後面的後段班

可能找事務所會有點小困難

我打算進入小事務所(這是跟同學討論後再加上小弟的名次頗為劣後所得出之結論)

由於我的名次很後面      要進大事務所      可能比較困難      除非要有人特別介紹      不然      憑我這個很後面的名次         可能很難


﹍﹍﹍﹍

有個在當律師的同學推薦我看這本書

先作些執業前的預備工作

並對律師業所需具備的能力有個基本的瞭解

書名:「律師執業基本技能」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58864


「律師執業基本技能」
   

英文原文書原名:
Essential   Lawyering   Skills:   Interviewing,   Counseling,   Negotiation,   and   Persuasive   Fact   Analysis
   
作者:史蒂芬.克里格、理察.諾曼
原文作者:Stefan   H.   Krieger;Richard   K.   Neumann,Jr
譯者: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
出版社:五南
出版日期:2010年01月22日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571158419   
裝訂:平裝

還沒看完

如果看完         若有心得   再跟大家報告一下


回覆 張3豐 在12/8/2010 12:50:32 AM的回覆:
說真的

我蠻沒種的

還沒有去實習與訓練

就已經開始有點害怕當律師了

我覺得      可能是我在公家機關待久   已經習慣了緩慢的步調了

其實

我最想要的是:

跟老爸爭取,希望老爸能夠給我二年時間,讓我全心全意準備司法官

不過,由於我已經三十幾歲了

再者,如果我真的留職停薪去準備考試二年

我目前這個女朋友肯定是會跑掉的

因為女友希望是越快結婚越好

但女友又不希望我一直準備考試

因為女友覺得如果結婚之後      我還一直準備考試的話      這樣的婚姻品質會很差

喔      很傷腦筋

回覆 秋田86 在12/9/2010 10:09:04 AM的回覆:
很佩服板大的毅力,恭喜考上
自己也在公家服務,知道兼職準備的辛苦
請問板大工作性質是什麼阿
留職停薪是如何申請的ㄚ
自己也很想留停一年好好準備
長痛不如短痛
但無奈找不到留停事由
想考研究所但長官也應該不准
哀   單位缺人阿
回覆 張3豐 在12/9/2010 11:01:57 AM的回覆:
秋田86   在2010/12/9   上午   10:09:04的回覆:
很佩服板大的毅力,恭喜考上
自己也在公家服務,知道兼職準備的辛苦
請問板大工作性質是什麼阿
留職停薪是如何申請的ㄚ
自己也很想留停一年好好準備
長痛不如短痛
但無奈找不到留停事由
想考研究所但長官也應該不准
哀         單位缺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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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田86:

工作性質:
我所處的單位處理是法律事務的


留職停薪:
要看您所處單位的細部規定,每個單位規定不同,問我不準。因為我所處單位的人事法規未必能一體適用於您的身上。
留職停薪的事由,建議您好好仔細研究貴單位的人事法規並詢問承辦貴單位人事業務的承辦同仁,這樣會比較準確。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並不恰當。


考研究所:
可以自己繼續準備,考上了就有本錢跟長官商量。


加油:
加油啦,不要放棄。可以尋求父母的經濟支援或者自己存夠錢了也可以嚐試一   下。


建議:
1.可以找朋友組讀書會一起念書準備。這樣會比較有「讀書的律動感」喔。
2.時間一定是可以擠出來的:如果時間很零碎,那就鎖定單一科目精讀,如果還是不習慣,可以利用零碎時間背誦實務見解、熟悉法條或看考古題。
3.心理素質很重要:您考得上公家機關的職缺,合理推論您應該是「適合考試」且「法律念得進去」的同學。由於司法官考試與律師考試考的科目比較多,一時之間要全盤掌握並不容易,需要長時間點點滴滴的累積。當然,考試當中,會有一些同學很快就考上,但我們不要跟他們比而讓自己心裡不好過,如果可以的話,反倒是可以請教他們念書方法,多多請教與討論,合用的讀書方法我們就模仿並納為己用,不合用的讀書方法那我們就對它行三鞠躬禮加以敬佩,總是找到適合自己地念書方法。
4.注意自己讀書方法:請時時刻刻注意並調整自己的讀書方法,檢視標準:東西寄住了嗎?可以用自己的話有條理的敘述嗎?這一題在考甚麼?為何有這樣的爭點?自己不要看答案自己寫一次寫得出來嗎?過幾天之後,記得幾成?很多時候,未必是自己念書念得不夠,如何將答案適切與迅速地表達於考卷上,可能更為重要。




天無絕人之路:如果您本來的計畫行不通﹝無法留職停薪﹞的話,也不要垂頭喪氣,先穩定情緒,利用時間繼續念書,上天不會虧待你的。很煩的時候,就去運動或跑步一下。加油,祝你幸運。



回覆 小兵 在12/9/2010 5:29:30 PM的回覆:
版大的耐力真是驚人啊!
我相當佩服!
我以前也是公務員時考上律師的,所以我能體會你的心情
剛去當律師時,也是有不安定感
畢竟公務員的未來很確定
與律師富有挑戰性的未來,有極大差異
不過我是律師實習時,利用時間念書
隔一年就考上司法官
所以建議你可以先留職停薪半年
一邊實習,一邊準備考試
考上律師,代表程度不錯了!
應該有機會上司法官。
回覆 張3豐 在12/9/2010 7:35:57 PM的回覆:
小兵   在2010/12/9   下午   05:29:30的回覆:
版大的耐力真是驚人啊!
我相當佩服!
我以前也是公務員時考上律師的,所以我能體會你的心情
剛去當律師時,也是有不安定感
畢竟公務員的未來很確定
與律師富有挑戰性的未來,有極大差異
不過我是律師實習時,利用時間念書
隔一年就考上司法官
所以建議你可以先留職停薪半年
一邊實習,一邊準備考試
考上律師,代表程度不錯了!
應該有機會上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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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大大:

謝謝您的鼓勵。

我會繼續努力的。

不過,我覺得您還是比我強。

今年3豐考上律師,我是覺得很心虛。

今年考上律師,讓我感受到考試中「運氣」的重要性。

今年司法官的分數距離錄取平均分數約有11分之差距。

而在相距不到一個月的律師考試,我反而上榜了。

所以,我覺得今年可能運氣有特別好。

說真的,以今年的實力來論,3豐今年的實力還不足以成為一名律師。

所以,知道自己考上律師之後,將近有10天吃不好、睡不著,心裡很忐忑,其中混雜著高興、徬徨、無助、懷疑、狂喜、憂懼等各種心情,五味雜陳。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公家機關待了3年習慣了「時間到就準時下班的生活   」,對於要離開目前的公家機關去當律師一事,內心還是惶恐不安的。


我是蠻想成為檢察官的。這可能跟我喜歡看壹週刊等八卦雜誌有關吧。我常常在想,如果這個案子交給我承辦,我會怎樣去查?如何去問案?不同當事人與事件間的關聯性為何?想到這些事情,覺得趣味盎然。當然,想只是想,沒有考上前,我所想的這些都只是幻想。


謝謝小兵大大的建議,我會繼續努力的。







回覆 秋田86 在12/9/2010 11:25:24 PM的回覆:

感謝板大回覆及鼓勵阿

班族最大的敵人就是時間有限跟惰性

有時會後悔沒趁年輕時好好念

只挑法科少的考試考

現在才會考的這麼辛苦

但公務員幹了4,5年了

也不可能說辭就辭      加上年紀也不允許

只好繼續撐下去

不然存的錢其實好幾年生活費都不成問題了

目前先計畫去考個法研所

看有無機會辦留停

如果不行也只能跟他長期抗戰了

&#30494;希望有一天能跟板大一樣告訴大家上榜的好消息
回覆 張3豐 在12/10/2010 12:11:16 AM的回覆:
秋田86   在2010/12/9   下午   11:25:24的回覆:

感謝板大回覆及鼓勵阿

班族最大的敵人就是時間有限跟惰性

有時會後悔沒趁年輕時好好念

只挑法科少的考試考

現在才會考的這麼辛苦

但公務員幹了4,5年了

也不可能說辭就辭                  加上年紀也不允許

只好繼續撐下去

不然存的錢其實好幾年生活費都不成問題了

目前先計畫去考個法研所

看有無機會辦留停

如果不行也只能跟他長期抗戰了

&#30494;希望有一天能跟板大一樣告訴大家上榜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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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田86同學:

您可以考得上公務員,實在不簡單。

現在公務員考試的錄取率往往比律師高考的錄取率還要低。

所以,您能在公務員考試勝出,表示您在法律考試的競爭市場具有「可以期待的競爭力」。

請保持對自己的信心。多接觸樂觀積極的人。還有,如果討論區上對於考試持悲觀論調的言論,不要看,因為這會影響我們參與考試的鬥志與情緒。

還有,很推薦您看一下高點補習班的「考取經驗談」,整理得非常好: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exam/view/exp/exp-index3.shtml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exam/view/exp/exp-index.shtml


裡面有一篇很像是半工半讀然後雙榜的外系生,那一篇建議可以參考一下。


如果您讀書或考試遇到瓶頸,可以從考取經驗談中尋找您再出發的力量喔。


考取經驗裡面有許多寶貝。


祝您幸運。


加油。如果有唸書方法的問題,可以在討論區一起討論一下喔。因為我很喜歡研究、嘗試與模仿各種不同的讀書方法。


晚安。





回覆 張3豐:「吳岳老師開 在12/11/2010 10:59:39 AM的回覆:

「吳岳老師開講」:人生的國文課

吳岳老師是非常的升大學補習班的國文老師

妙語如珠         生動有趣

朋友在MSN傳給我之後   

   我一個一個點了來看

蠻生動幽默的

有一些話講到心坎裡去了

準備考試的朋友      如果唸書念煩了         可以看一下喔

沒有準備考試的朋友         也可以看一下         看一下不同領域專業人士的「人生路心得」

廢話不多說         就是下面這網址         請各位朋友自行點選


http://www.wretch.cc/blog/fjumonkey/11836575
回覆 張3豐 在12/11/2010 8:36:22 PM的回覆:
她們沒有輸,她們是世界第二:大里高中女子拔河隊的故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csf78-9YCA&feature=player_embed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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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可以看一下

其實台灣人在各個領域都優秀與令人敬佩的人才。

片中教練的座右銘:


「不怕你慢,只怕你懶。」

﹍﹍﹍

給還在國考中拼搏的朋友們,加油,堅持下去。希望大家都能實現自己的夢想,達成自己的目標。


回覆 張3豐 在12/14/2010 10:14:36 PM的回覆:
時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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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準備國家考試的過程中,是否常常覺得時間不夠用呢?

以下有個很棒的課程。

可以在網路上觀賞,而且可以免費下載,也有中文翻譯。

課程名稱:「Randy   Pausch時間管理演講」

網址:http://www.myoops.org/main.php?act=course&id=497

-------

上面的課程,是朱學恆集合很多英文不錯、熱情與無私的年輕人依同翻譯的。上面的課程是眾多課程中的一個。

網頁名稱:MyOOPS開放式課程

來自全球頂尖大學的開放式課程,現在由世界各國的數千名義工志工為您翻譯成中文。請免費享用!   

網址:http://www.myoops.org/main.php

-------------

裡面有很多寶貝,可以增長知識或拓展見聞。

很有趣。

有空的朋友可以在裡面盡情挖寶。







回覆 .... 在12/14/2010 11:11:58 PM的回覆:
我今年考上律師,但一聽到律師目前不好當時.為何有那麼多人要考呢?
而實習的待遇不好,說是2到3萬元,或無薪.只為了一個實習機會.這實在是想不通.目前約5萬的薪水,去實習才拿3萬?
不過看到張3豐的背法條努力,感到其毅力驚人.
回覆 章勇鐘 在12/15/2010 10:06:41 AM的回覆:
謝謝板主的心得
讓人有很多啟發
回覆 .......... 在12/15/2010 5:49:28 PM的回覆:
很好
繼續做白日夢吧
回覆 . 在12/15/2010 6:04:00 PM的回覆:
我今年考上律師,但一聽到律師目前不好當時.為何有那麼多人要考呢?
而實習的待遇不好,說是2到3萬元,或無薪.只為了一個實習機會.這實在是想不通.目前約5萬的薪水,去實習才拿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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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有同樣的疑問..
現在的律師跟阿扁那時代的律師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了
若沒有自己的客源,去當受雇律師要拿超過5萬似乎不大容易
可是卻經常聽到有人想要辭職當全職考生來考律師..
就算考上了收入也不見得會比之前的工作來的高
辭職似乎不是明智之舉..

回覆 - - 在12/16/2010 7:47:56 PM的回覆:
沒辦法,以前的律師很好賺的印象,給很多人的印象太深了
回覆 趙敏 在4/23/2011 5:40:44 PM的回覆:
我從頭把你所有的一起看過了

有些寫得很辛酸寫得很好玩很真實

我也是法律系的學生

一直在找讀書的方向

覺得念法律念到現在(大三)虛虛的

似乎有甚麼不足但又找不到原因

看你說練基本功娜裡讓我也想嘗試著背法條!!!

還有把答案寫下來!!!

我發現或許我都只有看過所以才考的不盡理想

現在說恭喜你考上律師太晚了XDD(因為現在才看到這篇)

花了我一個下午慢慢看完,很有意思,像一部電影

幻燈片那�塈琣酗@個功課很好的朋友也這麼跟我說過!

我一定要銘記在心!!!

感覺你應該不會回到這個版了吧哈哈

BTY恭喜你也找到女友了,你的日記很有趣

我也要努力讀法律,努力吸收知識,做個成功的女生!!!

謝謝你的日記!!!
回覆 又再推文 在4/23/2011 5:48:54 PM的回覆:
唉
回覆 長得出頭髮誰願意當禿 在4/23/2011 5:49:20 PM的回覆:
我也是有同樣的疑問..
現在的律師跟阿扁那時代的律師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了
若沒有自己的客源,去當受僱律師要拿超過5萬似乎不大容易
可是卻經常聽到有人想要辭職當全職考生來考律師..
就算考上了收入也不見得會比之前的工作來的高
辭職似乎不是明智之舉..
=======================

有些人是因為本來的工作就操到爆但薪水一般又沒地位
要辭職倒也沒甚麼好眷戀的
如果本身工作是爽缺,整天拿機關的錢讀自己的書
或者是工作量正常,可以正常上下班
誰願意辭職
結論:會辭職的有九成是因為本來的工作是操缺
會想辭職換個環境也是無奈之舉
回覆 張3豐 在4/24/2011 3:17:23 AM的回覆:
趙敏   在2011/4/23   下午   05:40:44的回覆:
我從頭把你所有的一起看過了

有些寫得很辛酸寫得很好玩很真實

我也是法律系的學生

一直在找讀書的方向

覺得念法律念到現在(大三)虛虛的

似乎有甚麼不足但又找不到原因

看你說練基本功娜裡讓我也想嘗試著背法條!!!

還有把答案寫下來!!!

我發現或許我都只有看過所以才考的不盡理想

現在說恭喜你考上律師太晚了XDD(因為現在才看到這篇)

花了我一個下午慢慢看完,很有意思,像一部電影

幻燈片那�塈琣酗@個功課很好的朋友也這麼跟我說過!

我一定要銘記在心!!!

感覺你應該不會回到這個版了吧哈哈

BTY恭喜你也找到女友了,你的日記很有趣

我也要努力讀法律,努力吸收知識,做個成功的女生!!!
   
謝謝你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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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感謝你的稱讚。

我當初準備考試時,也是很徬徨、很無助。也不知道說自己會不會考上。很不確定。

但上了宇法老師的課程之後,我就遵照宇法老師的方法,盡力執行,並一直堅持下去。

此外,我也從這個版上得到了很多的幫助與鼓勵。

在我最無助時,這個版總是會一些朋友伸出援手、給我一些溫暖。或許,也是這些微微但卻是很關鍵的火光灌注我力量,使我一直堅持下去。

特別是,我印象中宇法老師似乎有講過一句話:「只要持續努力,等考上以後,會覺得早一年或晚一年,其實就整個人生而言,差別不大」。感謝老師那時候這樣勉勵我,不然當時我參加宇法老師的課程時,其實我們班已經一大堆人考上律師司法官了,我那時真的覺得自己真是差勁、輸他們輸慘了,也可能會一直輸下去吧。因為老師這句話,我那時決定想要努力考上,想要事後驗證一下是否真如老師所言「差別不大」。

我現在的感想是:是否有所差別,那就要看個人怎麼想、拿什麼作為比較基準而定了。我曾經失去的或輸給別人的,時間也過去了,回不來了。我所能作的,就是繼續往前。

現在考上了律師,不過我也體驗到律師這一行業,的確是蠻競爭的,我是否適合走這一行,我也還在摸索。

前陣子,我也有思索過去考大陸律師以及去大陸讀博士班。

老爸說我,現在有點像是「毫無頭緒的蒼蠅」,四處亂飛。

我應該會繼續參加司法特考,其實我心裡是比較希望當個檢察官。當然,司法特考也不好考,當然這又是一場硬仗。

另外,律師錄取率開放,應該是遲早的事情。因為現在日本也都開放律師錄取率與名額了:

http://www.law.nccu.edu.tw/userfiles/pub/fckeditor/file/%E6%B3%95%E5%AD%B8%E6%95%99%E8%82%B2%E6%94%B9%E9%9D%A9%E7%B3%BB%E5%88%97%E5%BA%A7%E8%AB%87-%E6%97%A5%E6%9C%AC%E7%AF%870324.pdf

我之前聽一個朋友提到,他在美國留學時,有日本朋友告訴他日本律師錄取率已經大幅開放,他印象深刻。事後他去查資料,也獲得證實。資料以如上述。或者,大家可以Google一下「日本司法考試錄取率」即可得知日本的現況。

我推想,律師名額開放,是股時代趨勢。擋也擋不了。律師業預計將面臨高度的競爭。

既然你是大三,那表示你的「可用時間」跟我這個中年人比起來,應該是比較充裕的。所以,建議你在這段時光好好「培養自己的語言能力」或「發展第二專長」,不然,等你未來考上律師之後,可能也會跟我面臨相同的困境。當然,法律專業更要熟習,這是我們本科、我們的吃飯傢伙,當然要努力認真囉。

跟你講個我自己悲慘的故事。我大學時,一心一意想要泡妞,後來,妞是有泡到,但當然最後都是以分手收場。如果再一次,我想我會專心唸書,縮短自己考上的時間。因為一邊上班一邊準備考試,壓力真的蠻大的。而且人年紀越大,就會有各種無形的壓力與不利的因素襲來。考試這種東西,還是最好趁年輕時「短暫且快速地解決」。

對於律師這一行,我目前說真的蠻徬徨的。我自己預估台灣也可能像日本一樣突然間開放律師錄取率。

我必須要告解。我承認,在我考上律師之後,內心有希望過希望律師錄取率不要增加,不然自己辛苦考上律師之後,律師這個行業卻變成一文不值,這樣我過往的努力算什麼?但是,我又想到,過去自己屢試不第時,真是恨透了律師工會把持錄取率不開放,認為這些既得利益者真是自私。現在,我也變成了既得利益者,我承認我的想法有些轉變,但我也很唾棄自己:怎麼突然之間變成自私與邪惡了呢?

或許,是源於自己的沒自信。所以,才不想有更多的競爭加入競爭吧。因為害怕自己拼不過人家。

所以,我還是想繼續準備司法特考,當然,雖然已經考上律師,我也不確定是否真的能考上司法官而當一名檢察官。在這樣的情形下(準備考司法官考試,避開律師業),或許我才能避免自己變成「連自己也都討厭的自私鬼」。或許,我自己內心是害怕競爭的,因此想要找一個考試用力準備、而後考取之後「一勞永逸」?!

對不起,對於我自己考上律師之後,為了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竟然有這種「自私」的想法,我深感抱歉。我也覺得自己很可恥。可恥。

又,但台灣律師錄取率開放,我預估應該是必然之勢。因為連死硬派的日本司法界都開放了,長期以來,一直學日本的台灣,可能也會亦步亦趨吧。日本傳統上,司法考試(律師、法官、檢察官合一考試)錄取率大約2%,目前至少也都有30%(我聽我朋友講,他轉述他留學時期日本朋友的說法是,據說有幾年,錄取率分別是70%60%50%呢),不過日本的制度據聞是:如果考三次之後還是落榜,以後就不可以再參加司法考試了。換句話說,一生只能考三次。另外,因為錄取率過高,日本方面有採取「管控法律系所學生人數」以為因應,換句話說,可能變成進入法律系所就會變成猶如進入醫學系的門檻,門檻設置的時間往前(聽轉述)。即便如此,律師的率取人數還是爆表啦。我上面貼的那個連結,交代的很清楚,如果大家有空,可以點點看,這算是重要資訊吧。

另外,因為現在都已經附法條了。法條倒不用像以前的考試需要「精細地背誦」。但至少「熟讀法條」是基本功。

還有,如果是針對「實例題或申論題」,練習寫仍有有其必要性。特別是,當我們在考試,覺得自己寫得像一團「糨糊」時,於平常更有必要好好練習。

謝謝你的稱讚。

其實我是一個軟弱又自私的人。有時候連自己也會討厭自己。還有,人生的各種煩惱,也不會因會自己考上了什麼考試而消失,問題依然存在。考上考試充其量僅能解決一部份的問題。

最後,誠心建議你:不要過度放大考試的困難度,也不要過度期待通過考試後所能帶給你的快樂與好處。珍惜當下,是最好的,想吃什麼,就去吃吧,想去玩,就去玩吧。當然,如果你想要通過考試,那就從現在開始努力吧,然後堅持到底。

朋友,祝你成功。

也許未來有一天我們會在法庭上相見,但我們卻都不知道彼此於虛無飄渺的網路空間曾經分享過看法。算是蠻奇妙的。

對不起,最近蠻徬徨的,如果文字有點灰色,請大家見諒。


回覆 參會開訓? 在4/24/2011 8:13:10 AM的回覆:
在實習了嗎?
五月六日會去參加開訓嗎?
住前努力是不錯的.
只是,
人都是吃碗內看碗外.
然而,就是活在當下的這一種觀念,考試努力及平時生活是要有平衡的.

回覆 不同 在4/24/2011 8:20:09 AM的回覆:
日本、美國放寬錄取率,與台灣還是不一樣的
有設法做出配套措施,從大學法律系入學人數控管
台灣則只是東施效顰,學皮毛不學精髓

以日本為例
"這還是要回歸日本特殊的性格來看,日本還是無法接受一年內湧入太多新進
律師。日本近年來要將法科大學入學數減低至   20%,原先允許   74   所大學收法科
大學生是政治因素,規畫司法官錄取率高於   70%,但   2008   年錄取率降到   30%(第
三年考試:2006、2007)。使得法科大學院學生越來越不安(因為心理壓力很大),
教授們發現學生越來越精神不濟。因此,日本文教省決定做一些改變,雖然沒有
明白做出決定,但成立委員會做分析,然後提出應減收法科大學院之學生。目前
透過一個問卷問各法科大學院是否願意減招。如果願意,要減招多少人。"
(http://www.law.nccu.edu.tw/userfiles/pub/fckeditor/file/%E6%B3%95%E5%AD%B8%E6%95%99%E8%82%B2%E6%94%B9%E9%9D%A9%E7%B3%BB%E5%88%97%E5%BA%A7%E8%AB%87-%E6%97%A5%E6%9C%AC%E7%AF%870324.pdf)
回覆 趙敏 在4/24/2011 6:22:59 PM的回覆:
謝謝你!!!我會努力的!!!

你的文章裡也有很多激勵人心的例子

對我的幫助很多很多!!!

想雪恥的想法也一是我一直前進的動力

但時常徬徨無助,或被自己的惰性給擊敗讓我真的後悔到家

希望這種把法律化為興趣的想法能一直存在心裡

就怕跟我減肥一樣三分鐘熱度(汗

早起背法條,睡前背英單好了

但願能長久,努力!!!

拼!(XD
回覆 疑問 在4/25/2011 5:24:14 PM的回覆:
當自己是律師怕拼不過他人,而當公務員,是否間接承認公務員未必比律師優秀呢?
自己養自己與國家養自己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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