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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律師執照難考
發表人 a  

發表日期

9/30/2011 8:15:19 PM
發表內容 律師執照難考   考上應可等同公務資格   
2011-09-30   新聞速報   【台灣醒報/蔡宛儒】   
            法律系的畢業生難逃國家考試認證一途,畢業後花個3到5年才考取律師執照,也是家常便飯。對此,謙誠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勝雄建議,應讓律師資格等同公務員身份,讓擁有律師執照的人都可以到公家機關擔任法務人員,以免浪費人才與資源;考選部特種考試司長王俊卿受訪時則回應說,「樂見其成。」   

            律師、司法官特考幾乎是每個法律系學生的惡夢。台大法律系徐同學受訪時表示,多數同學都會準備考律師執照,至於公務機關的書記官、檢察官的考試,一般比較難考,但因有終身俸的誘因,是法律系學生的首選。   

            一般而言,法律系學生多半會準備律師、司法官的考試,但錄取率很低;書記官、法警特考相對容易,是另一條可考慮的途徑。若不選擇考試,也可進入法律事務所當法務助理,但若要做法律相關的工作,考取律師執照似乎是必備的。   

            許多法律人畢業後,平均要花3到5年在考律師執照、司法官考試及各種國家司法職務。但根據統計,一般學生平均要花8年才可考上律師或司法官。對於律師執照難考,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周依潔受建議可提高錄取率,「但相關配套措施需做好」,她舉例說,至少律師實習的時數應跟著增加。   

            謙誠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勝雄提出,應該讓律師資格等同公務員身份,使辛苦考上律師執照的學生可在各公務機關擔任法務人員。對此,周依潔認為,律師和公務員的屬性和差距較大,站在專業角度上,她不贊成考上律師執照取得公務員資格的。   

            而前任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郭林勇受訪時表示,律師執照考試有其必要,經過嚴格的審查考試取得證照,有助於民眾對這個行業的信賴度。至於考取律師執照取得公務員的看法,郭林勇表示,我國法令內即有規定,擔任律師數年後可轉任大學法律系老師、法官條款,而法官即等同於取得公務員資格。   

            針對考上律師執照等同公務員身份,考選部特種考試司長王俊卿表示,目前雖無相關政策,但樂見其成。至於長期準備考試的考生,王俊卿解釋說,法官和檢察官都需要2年的實習,因此都會具備法官和檢察官所必備的社會實務條件,並不會有脫軌的問題。   

               

回覆 律師 在9/30/2011 8:38:42 PM的回覆:
二次衰退

1、 其實現在經濟面已呈現二次衰退,要把律師變成公務員不過是『劃空大餅』,公務員考績法實施之後『百分之三的人要拿丙』,只有減產律師才是正途!
2、 復次;台灣人口老化快速(世界第二),根不無須那麼多律師,一再的放寬,只會圖利醫師等迅速取得律師牌,也圖利補習班。
回覆 律師 在9/30/2011 8:41:23 PM的回覆:
希臘經濟會垮台,就是每次選舉,就把一部分的人變成公務員。
回覆 路人 在9/30/2011 8:42:54 PM的回覆:
2、   復次;台灣人口老化快速(世界第二),根不無須那麼多律師,一再的放寬,只會圖利醫師等迅速取得律師牌,也圖利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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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這段
在某個討論區發現很有意思的現象
最護航律師開放政策的
不是法律人
而是醫師
回覆 律師 在9/30/2011 8:44:56 PM的回覆:
你是說醫師公會的網站嗎?
回覆 路人 在9/30/2011 8:45:25 PM的回覆:
不是
回覆 律師 在9/30/2011 8:51:51 PM的回覆:
其實蔡煌狼立委收牙醫師公會的黑錢而修法,他們醫生還有什麼不敢作的,最好醫死人都不賠,有關醫師的行為詳陳忠五老師上課錄音!
回覆 黃豆 在9/30/2011 9:51:21 PM的回覆:

其實政府改善律師考試難易度,有如吃藥。不要一味的放寬,去年已經放寬了,應改等個一、二年,試試市場水溫與人民反應,倘律師猶然不足,再放寬不遲,庶免形成『流浪律師』!
(吃威爾剛等個一小時,沒UP再吃一顆)

尤其不能在考試附近放話,以免影響考生心情即準備意願。
回覆 黃豆 在9/30/2011 9:52:42 PM的回覆:
應再等個一、二年,試試市場水溫與人民反應
回覆 律師 在10/1/2011 1:56:33 AM的回覆:
醫學醫學多少罪惡假汝之名為之
1.昨天公佈釋字690號,不同意見書的多位法官就是質疑以醫學(專業)之名,而行動搖『憲法核心價值–人身自由保障』(法官保留)之實。
2.其實在律師考試也有相同的情境,如果醫生知道殺人賠錢,也就天下太平了。可憐的是很多醫師兼律師連殺人賠錢的道理也不懂,卻考上律師,但沒有人敢說他們是恐龍律師!悲哀~
回覆 溫娘恭儉 在10/17/2011 5:18:08 AM的回覆:
釋字690醫界的笑話
一如前述,我一向認為當法界碰到醫界只有頭低低的–『溫娘恭儉』可以形容,甚至連自己吃飯的傢伙—『律師牌照』都要當禮物送給醫界(請參照董保保放寬錄取率文章)。
許玉秀大法官等人只提到『緊急則無誡命』•臺大醫院AIDS移植(衛生署長邱文達該下台•那傢伙是北醫的•北醫一向最…)、精神病,但其實最可為比較例子,管見以為譬如:《澳洲與狂牛症》。
狂牛症無藥可醫,而且一旦澳洲淪陷,大概澳洲的股價每天跌停版,輪為歐豬五國。可是澳洲開放美國牛–其箇中原由在WTO;假使,不開放將被認為『傾銷』,換言之,當WTO(如羅昌發大法官的專家)在澳洲碰到醫界時,不是《法律會轉彎》,而是理直氣壯的告訴醫界,為何開放!即使面對的疾病比SARS還可怕,當《呂維法官》犧牲他的眼睛;林○○醫師還屁說他有七張牌,還要撈律師牌,考選部又不段圖利醫界,而放寬律師考照的大門,釋字690號醫界慶幸之時,大法官都對醫界低頭了,小法官能不溫娘恭儉嘛?
回覆 對呀~ 在11/16/2011 2:36:53 AM的回覆:
宜蘭醫院院長"唐高駿",貪污,檢察官碰到他,也是溫娘恭儉!
回覆 XD 在11/16/2011 9:36:39 AM的回覆:
百分之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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