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線 上 訂 購

學 員 服 務

歷 屆 試 題

試閱•更新

心 得 分 享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官網購物車歷解1本免運,2本以上再93折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官網購物車歷解1本免運,2本以上再93折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照撞死人 判賠18萬免坐牢
發表人 撞死法官跟檢察官ㄋ  

發表日期

9/28/2011 4:18:53 PM
發表內容 只因符合自首條件   無照撞死人   判賠18萬免坐牢
   更新日期:2011/09/28   05:30   李坤建/新竹報導   
中國時報【李坤建/新竹報導】


十八歲鄭姓男子無照飛車撞死人,不向死者家屬道歉、和解,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竟將此案聲請簡易判決,地院法官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肇禍的鄭男只要繳交十八萬元,就可免去牢獄之災。家屬廿七日泣訴,檢察官、法官未能將心比心,撞死一個人竟得以簡判,決定提起上訴。


死者遺孀劉婦寫了一封「台灣的司法生病了」向媒體泣訴,「一條人命,怎麼可以用易科罰金來定罪?」「如果檢察官、法官也有同樣遭遇,您能接受嗎?」她說,鄭男從未道歉,「連個奠儀和上香都沒有」,調解委員會也缺席,她失去依靠,「如果司法人員不能將心比心,類似的悲劇還會不斷上演」。


新竹地檢署發言人黃建麒表示,因犯案事證明確,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若認定不適用簡易判決,可退回要求檢方改以一般程序審理,但承審法官認同檢察官的聲請。


新竹地院發言人陳健順說,被告鄭男承認犯罪,符合自首條件,法官審理後認案情無爭議,依簡易判決最高刑度判決六個月。

回覆 駕駛人 在9/29/2011 5:40:00 PM的回覆:
在台灣撞死人很平常,也很廉價

據警政署統計,每年死於馬路上的約三千餘人

平均每天約十人

但是被害者通常僅能獲得一張債權憑證

這種情形除非高官覺醒

否則每人死亡人數會繼續攀升

希望所有人一定要小心謹慎

否則您的一切努力,會在一場車禍中化為烏有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聯絡我們/首頁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