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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雙斧砍司院招牌,有事沒事?
發表人 妳唬爛  

發表日期

9/5/2011 11:54:59 PM
發表內容 應算是言論自由的合理表達
沒事才對.
大家覺得哩?
回覆 老僧 在9/6/2011 12:13:37 AM的回覆:
晚了   早點睡吧
回覆 轉貼 在9/6/2011 7:31:22 AM的回覆:
抗議司法   持雙斧砍司法院銜牌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王宏舜、廖炳棋、張宏業/台北報導】

2011.09.06   03:06   am
   

中華民國健美協會前秘書長林志成。
記者蘇健忠/攝影、記者王宏舜/翻攝
前健美國手林志成昨天下午至司法院門口抗議司法不公時,突然持雙斧「左右開弓」,在標有「司法院」的兩個黃銅銜牌留下十餘道斧痕。他「洩完憤」後,態度配合表示「我不會傷害你們」就逮。

這是司法院首度發生銜牌遭攻擊事件,也是繼上月廿六日黃姓清潔隊員駕車衝撞總統府,博愛特區再度發生「意外」。由於司法院和總統府僅隔貴陽街,林拿著斧頭如入無人之境,讓近來備受關注的總統維安問題再度浮現,也讓警方繃緊神經。

曾任中華民國健美協會秘書長的林志成聲稱「要用激烈手段才能凸顯司法不公」。據了解,二○○二年七月四日,他因不滿當時的台北縣政府獎金發放不公,先在縣府一樓男廁放鞭炮引開警衛,再持鋁棒直闖縣長室砸毀兩台電腦;也曾認為體委會巴結塞內加爾足球隊有損國家形象,砸毀體委會主委林德福辦公室;據傳他也是紅衫軍時期,揚言刺扁的成員之一。

林志成(四十六歲)涉嫌侮辱公署、妨害公務及毀損等罪被送辦,檢方昨晚裁定交保五萬元。司法院已決定提告並要求賠償修復銜牌所需費用,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說,任何不理性的挑釁、暴力或汙衊行為,司法院都會依法處理,也希望民眾理性面對司法,若覺得判決不公,請依上訴等管道救濟。

昨天下午一時卅分,林志成舉著寫有「貪汙無罪、雙重國籍無罪、詐欺無罪、殺人無罪」標語,到司法院大門口抗議司法不公,並對他去年因健美協會理事長林健昌遭人討債毆打,他與對方互毆被卻判刑三個月表達不滿。

門口駐衛警勸他離開,他作勢要走卻突然從側背包掏出兩把貼有「正義公道何在」的斧頭,朝兩面司法院銜牌砍劈。高檢署法警見狀揮動警棍嚇阻,林撥開法警的手繼續揮砍。

昨晚他步出北檢時先脫帽向守候的媒體敬禮,隨即表示「司法已死」。

據了解,由於接連發生博愛特區維安意外,中正一分局擔心新聞曝光,昨天下午只花廿多分鐘就將林移送,比起一般民眾報案流程天差地遠,分局聲稱是避免當事人「受刺激」。

全文網址:   抗議司法   持雙斧砍司法院銜牌   |   重案追緝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572873.shtml#ixzz1X7joexeo
Power   By   udn.com
回覆 路人 在9/7/2011 1:57:41 AM的回覆:
有沒有毀損公物及侮辱官署?請大大賜教.
回覆 G8 在9/7/2011 9:33:07 AM的回覆:
單純的表達抗議之意
應該與用符咒殺人"不"構成恐嚇的理由一樣
回覆 本日最唬爛 在9/7/2011 9:52:23 AM的回覆:
維解:綠拋入聯公投   對美直言是選戰工具

   更新日期:2011/09/07   08:15   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維基解密資料顯示,陳水扁總統拋出「入聯公投」,引起美方高度緊張與不滿。不過民進黨內人士,包括副總統候選人蘇貞昌在內,都明確表示公投只是選戰工具,立委管碧玲更對美方直言,如果謝長廷當選總統,民進黨就不會再提這議題,「一切都將回歸現實」。


這分由AIT高雄辦事處於二○○七年九月十日提交的報告,訪問南部地區的藍綠民代、黨工、學者,分析入聯公投的影響。報告指出,藍綠都認為,若不呼應人民爭取更大國際空間的要求,就是「政治自殺」,雙方都只把公投當成選舉策略,並沒有「踩紅線」的意圖。AIT報告甚至用了一個小標題:「有啥大驚小怪」(Whats   the   Fuss?)。


管碧玲說,入聯公投只是國內選舉議題,民進黨一旦贏得二○○八年三月的總統大選,就會拋棄(drop)這個議題,「總統在選後必須採取現實路線,到時一切都會回歸正常」。


儘管如此,美方仍然對扁政府緊盯不放:九月十五日晚間,民進黨在高雄舉行入聯大遊行,AIT就要求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保證,扁的講話絕不會有「意外」。十九日,剛從美國返台的AIT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面告邱義仁,「華府氣氛不好,所有人都不高興」。


廿五日,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告訴楊甦棣,自己支援公投,但會全力抗拒深綠勢力把台獨活動帶進選戰。謝長廷並透露給美方,前總統陳水扁會將力推激進版「正常國家決議文」的黨主席游錫堃換掉。


廿八日,外交部長黃志芳表示,希望美方注意陳總統降低「正常國家決議文」激烈度的努力。不過楊甦棣回答,即使是「降溫」版本,仍然碰觸敏感的主權議題,並指出美台關係已被陳水扁先前各項措施所破壞。楊並要求,「台灣作為美國的友人,政治領袖對於可能影響西太平洋局勢穩定的言行,必須採取更負責任態度。」


而在國民黨方面,副秘書長廖風德坦言,推動返聯公投的原因,就是二○○四年的教訓。馬英九則對楊甦棣表示,為了對抗民進黨,返聯公投具有「政治必要性」,自己憂心公投與大選一併實施,可能對選舉出現干擾,但不管是入聯或返聯,兩項公投最後都不會通過。
回覆 G9 在9/7/2011 1:52:32 PM的回覆:
樓上漏水,樓下鄰居火大,一不做二不休,抓起榔頭竟然打穿自家天花板,說要幫樓上「排水」,不但樓上樓下的聲音相通,兩家人還能透過洞口相望,簡直是「別有洞天」,這下換樓上火大,一狀提告,板橋地檢署昨依毀損罪嫌,將樓下的男子吳炎彬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

本件單純出於排水之意
竟被檢方說成毀損故意
法理何在?
回覆 對啊 在9/7/2011 2:11:42 PM的回覆:
樓上說得太好了
一定是有通過公職了吧
回覆 好奇 在9/8/2011 10:53:53 AM的回覆:
             司法院新聞稿
發稿日期:100年   9   月5   日
發稿單位:公共關係室
連絡人:   主任      劉格倫
連絡電話:0936-303696         編號:100-43

                     有關於本(5)日下午有不理性民眾至本院抗議判決不公並毀損官署銜牌一事,本院特此鄭重聲明:
一、該名不理性民眾當場已由本院法警立即制伏,並交由所轄中正一分局警方偵辦當中。本院對於任何不理性之挑釁、暴力或污衊行為,均將依法處理。
二、有關任何司法判決,本院一向秉持尊重審判獨立之原則,絕不會干預個案審判,希望民眾理性面對司法,倘使個人認為判決不公,請依審級救濟管道提出救濟。

************************************************************************
該名不理性民眾當場已由本院法警立即制伏
實在很好奇這段話
司法院的法警或替代役
有能力立即制伏手持雙斧的健美先生??????

回覆 八極拳新手 在9/8/2011 11:35:33 AM的回覆:
可有諸如葉問的高手當法警,法院臥虎藏龍,真正的高手外表示看不出來的,就算是健美先生他到他們(我有認識幾位),可能不到兩下就會投降了。
回覆 我這人就是這麼直 在9/8/2011 11:47:32 AM的回覆:
最好法院有那種不到兩下就可以放倒手持雙斧的健美先生的人才,我看你是拳兒看太多了。
回覆 路過 在9/8/2011 11:51:52 AM的回覆:
大家把法警看得大強了

法警跟大家一樣,也是考唸法律考進去的

法警最強的「技能」,大概就是丟厚厚的六法全書吧 > <

 
回覆 看 在9/8/2011 1:15:18 PM的回覆:
法院不是司法院自己開的嗎?

司法院應該要主動迴避吧~~

自己動手抓投降的人   然後送警   最後又送回來自己審判   

這很好笑耶...
回覆 寫得真好聽 在9/8/2011 2:19:28 PM的回覆:
首揭報紙記載:...他「洩完憤」後,態度配合表示「我不會傷害你們」就逮...

司法院新聞稿則稱:...該名不理性民眾當場已由本院法警立即制伏...

這差很大耶
到底誰說謊
回覆 說實在的 在9/8/2011 6:28:24 PM的回覆:
司法真的該好好自省

整個體系為權貴   刑事律師   而服務

被害人很可憐就算了

像這種個性衝動的小型暴力犯   沒強制辯護   更可憐

司法再爛下去   有天發生像印度的法院的恐怖攻擊   恐怕也不意外

以後上法院   要帶防爆盾牌   加防彈衣
回覆 屁 在9/8/2011 8:01:12 PM的回覆:
招牌讓人家砍幾下會死嗎?

法院是人民的法院   不是你司法院的法院   讓當事人表達一下不滿是會死喔!

對這種人,建議司法院派法警出來跟他單挑.   只要打贏他,相信他也會認了,以後就不敢來了!   這才是雙贏!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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