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律師刑法第50題,依林東茂老師的看法,答案是 :(B)成立肇事逃逸罪與有義務遺棄致死罪,數罪併罰。
發表人 北大法研所  

發表日期

9/2/2011 2:04:17 PM
發表內容
這一題是在考保證人地位,甲騎重型機車載A,就像一齊去登山一樣,當然成立危險共同體,現在甲騎乗不慎,出了車禍,制造了危險,為危險前行為,甲當然有義務救A,甲沒有救A,排除A的後續危險,當然成立肇事逃逸罪與有義務遺棄致死罪,數罪併罰。各位別忘了,A之所以會出事,是甲不慎,何況是甲以重型機車載A,是危險共同體,當然有保證人地位的適用。

      林東茂老師的刑法綜覽(第六版),第I190頁:「例如不小心撞傷人,不能逕自離去,必須排除被害人的後續危險,避免發生更大的不幸。」甲基於危險共同體,危險前行為,有照顧A的義務,而逕自離去,當然
成立肇事逃逸罪與有義務遺棄致死罪,數罪併罰,和A是否因此死亡無關。
回覆 哪來刑法第50題 在9/2/2011 2:19:36 PM的回覆:
刑法只考35題...
回覆 中秋假期樂活 在9/2/2011 2:51:23 PM的回覆:
支持B∼我也選B,雖然CUP不大但是應該夠用了。選B的理由之一。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