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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如題
發表人 應該限制報考次數  

發表日期

8/14/2011 11:34:01 AM
發表內容 兩大好處,一、替納稅人看緊荷包,減少騎驢找馬不專心在工作上的公務員。二、讓學生專心拼個三次,拼不上早點另謀發展(現在就是因為沒有限制,搞得像恐怖平衡,怕自己同學、朋友總有一天考上,只好一直考下去,結果就變不事生產的萬年考生)   三、減少報名人數後,也就可以適當的放寬錄取率   ,當然出題的方式及內容也應該改革,或許可以考考訴狀的撰寫
回覆 1 在8/14/2011 12:11:23 PM的回覆:
司法官律師若限制報考次數
還不是會去考法制跟政風或國營

重點就是唸法律的沒有其他專業
只能考試
念會計不也一樣?
文組的就是考

全民瘋國考
回覆 限制報考次數不公平 在8/14/2011 12:20:24 PM的回覆:
又不是每個人大學都會用功唸書

每個人覺悟的時間點不同

限制報考次數可能產生出更多孔龍法官檢察官

因為人生太順利啦
回覆 百無一用是考生 在8/14/2011 12:50:20 PM的回覆:
建議報考費用隨報考次數往上遞增以增國庫收入
第1次報名1000元
第2次報名2000元
第3次報名3000元
.........
回覆 反對 在8/14/2011 12:58:59 PM的回覆:
又不是每一個人,家裡都有錢供養全職考試、或是家裡都支持全職考試


限制報考次數,對家裡窮要工作負擔家計,而只能慢慢準備的考生,太不公平了!!
回覆 平等原則 在8/14/2011 1:09:41 PM的回覆:
要限制考生考試次數的話,就應該提供窮的考生「考試貸款」,以讓那些窮的考生,可以專心的準備拼那幾年
回覆 不要歧視我 在8/14/2011 1:31:55 PM的回覆:
我賺錢.存錢才能當全職考生
不是故意要考很多次的
回覆 kk 在8/14/2011 1:42:55 PM的回覆:
何不食肉糜的心態
回覆 路人 在8/14/2011 3:23:08 PM的回覆:
暫且不論是否犧牲新鮮人就業機會,騎驢找馬本是在職人士謀求職業生涯更

好發展的方式,反過來說,也是企業徵求相關經驗以縮減訓練成本、縮短新

手空窗期的途徑,同理,公務人員在現職發展遇瓶頸時,尋求另一片天空,

何苦受污名之累?其實多數有轉職想法或作為的現職公務員都能維持敬業態

度,運用公餘時間充實自己,反倒是若干已視現職為職業生涯終點之同仁,

閒暇之際只能拾人牙慧、挖人隱私,衍生服務機關聽聞言事、不詳查證的風

氣,此類人員若能自外於檢討之列,不禁使生劣幣驅逐良幣之嘆。



回覆 有道理 在8/14/2011 10:48:50 PM的回覆:
應該再限制有5年以上的法律事務相關工作經驗,
免的有噴火恐龍出現
回覆 天才 在8/14/2011 11:03:17 PM的回覆:
........憲法的平等,比例原則.,沉了嗎?
回覆 天才 在8/14/2011 11:07:10 PM的回覆:
假若當年因病無法參加考試或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而因報考限制,浪費了一次機會,換個位置想想,能接受嗎?
程序上的要求不等於對考試有利,是吧?
回覆 不才 在8/14/2011 11:08:33 PM的回覆:
如題:
世風之下
人心不古
回覆 考不上一堆藉口 在8/14/2011 11:12:23 PM的回覆:
假若當年因病無法參加考試或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

那就是天意了
請明年再來
回覆 天才 在8/14/2011 11:18:06 PM的回覆:
邏輯有問題嗎?
交通事故或生病>與藉口何干?
考試是對自己負責,又非對你負責,找藉口何用!
回覆 命苦怪政府 在8/14/2011 11:24:01 PM的回覆:
碰~
好大的嘴炮~
回覆 怪 在8/14/2011 11:44:33 PM的回覆:
人家明明是在說假如
回覆 考完又開始再吵了 在8/14/2011 11:47:19 PM的回覆:
>:<
回覆 1 在8/15/2011 12:36:06 AM的回覆:
四等考完下大雨
看到一個老人考生跟年輕考生說
他是來考看看的...
年輕考生回說   我也不太會寫   只是來考經驗的...
今天開始   又多了一個萬年考生...
回覆 ~.~ 在8/15/2011 8:56:21 AM的回覆:
德國有限制次數^^
回覆 喔 在8/15/2011 11:01:18 AM的回覆:
這邊是德國嗎??好像不是吧,請移民去德國吧。
且德國並非以公務員為最佳職位啊!很多都是念了相當臺灣的高職、高工畢業去社會工作。大學以上提供給想走「學術」路線的人去唸書。小小一個臺灣,沒能力就跑公務員,沒考上還怪東怪西,有能力的人在任何一個產業都能出頭天。
回覆 TO樓上 在8/15/2011 12:49:04 PM的回覆:
沒有能力的當公務員?請問閣下也是沒有能力的那一群還是在哪個民間企業高就的人才呢??
回覆 喔 在8/16/2011 1:15:55 PM的回覆:
我是中間地帶,要考律師耶∼老愛用循環辯證法,能討論什麼結果嗎?是不是人才,你自己問自己吧。連律師名額變多也哭,有能力的律師是沒在怕的啦!沒能力的就跑去當公務員及法助,公務員不就是依法行事,照本宣科不用大腦的地方,等待退休的好工作不是嗎?當然你要當就當,沒有人會有意見,我只是提出自己看法。
回覆 真那麼有能力嗎??? 在8/16/2011 1:44:36 PM的回覆:
在產業需要的能力是~

巴結老闆上司?幫老闆擦屁股?

跟客戶應酬吃吃喝喝?

開會前製作一些精美而無用的文案資料?

辦一些熱鬧但無實際效用的活動?

什麼是能力?把問題解決才叫能力!

回覆 ipman 在8/16/2011 1:55:03 PM的回覆:
真的很可笑!
限制報考次數
保證考上的一定都是奶嘴法官!!
台灣根本不應該學德國
法律人到現在還不清楚民眾為何不諒解司法界嗎?
台灣這種民粹的個性
只能接受美國那種人民最大的司法制度
德國法律是給優秀無比的阿利安人用的
德國人就是嚴謹不會出差錯
連年輕法官都不會變成奶嘴法官
台灣...算了吧!
別說我不愛台灣,我是說台灣人程度跟美國一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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