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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荒唐! 關說法官將復職
發表人 頻果日報  

發表日期

8/5/2011 7:43:33 AM
發表內容 【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為兒肇逃案關說高院審判長,去年遭《蘋果》踢爆後,監察院通過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蕭破壞司法公信力,議處休職半年,不料,上周期限屆滿,本周一蕭即申請復職,司法院竟只能依法讓他回任。消息一出基層撻伐,有法官痛批蕭:「還有資格審判嗎?」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也撂重話:「請當事人(指蕭)知所進退!」

昨《蘋果》到蕭仰歸住處,蕭透過對講機表示拒訪。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抨擊:「這是公懲會輕罰的後果,關說的法官不可能獲得人民信任,若蕭真的復職,司法院就等著面對外界批判。」   

人審委員怒喊辭
司法院人審委員林孟皇也怒罵:「荒唐!」強調:「若人事案通過,我要辭去人審委員職務,以免落得『共犯』惡名。」還質疑公懲會對蕭的處分比法官嫖妓、賭博還輕,實在「荒謬!」

但官員表示,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司法人員人事條例》,法官休職處分結束後,可在三個月內申請復職,原機關不能拒絕,須在受理申請後三十天內通知其復職,換句話說,最高法院至遲本月底前就得讓蕭回任,而對問題法官設有退場機制的《法官法》,要等明年七月才施行,目前只能對蕭持續道德勸說,別無他途,至於懲處對蕭的實質影響,也只是少領過去停職及休職期間薪俸共約一百八十六萬元而已。

依監察院彈劾書,二○○八年十月間,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二十七歲)開車到海洋大學法研所上課途中,擦撞機車騎士後逃逸,被基隆地院依肇事逃逸罪判刑半年、緩刑兩年。上訴高院後,蕭仰歸擔心兒子因前科影響前途,直接向承辦案件的審判長高明哲關說,並企圖影響受命法官高玉舜心證,最後肇逃案在高明哲堅持下改判無罪定讞。   

司法院官員傻眼
去年八月《蘋果》踢爆這項醜聞,蕭仰歸、高明哲被司法院停職,今年一月二十八日公懲會議處高明哲降級改敘、蕭仰歸休職半年。不料,蕭仰歸休職至上周屆滿,八月一日即向最高法院申請復職,人事案前天轉送司法院,官員傻眼,不知如何處理這燙手山芋。

林錦芳昨嚴正表態:「依《法官法》立法精神,當事人(指蕭)應已不適任原職,希望當事人知所進退!」   

「破壞司法威信」
台北地院一名資深法官痛批:「蕭若復職,司法威信會被加倍破壞,民眾也不再相信司法。」不具名高院法官建議:「若不能忘情司法,可當律師協助弱勢,何必苦苦讓司法被質疑。」
民眾陳志明質疑:「法官為兒子案件關說,為什麼只停職六個月?我們的體制對公務員太好了。」司機喻湘洲抨擊:「這種人若能繼續當法官,誰都可以當了。」

當初挺身揭發關說案的高院女法官高玉舜昨得知蕭即將回任,無奈表示:「能做的我都做了,現在只能繼續做好分內事,其他非我能力所及。」   


蕭仰歸小檔案
年齡:55歲
現職:無業(申請復職最高法院法官中)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第20期
家庭:已婚,兒子蕭賢綸涉肇逃引發爭議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系、海洋大學法研所碩士、博士
經歷:台北、板橋地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司法官訓練所講座、最高法院法官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蕭仰歸為兒關說事件簿
2008/10/06
蕭仰歸之子蕭賢綸開車撞傷人逃逸被起訴
2009/09/30
蕭仰歸向基隆地院審判長鄭景文關說,但一審仍判刑半年
2009/12
上訴二審期間,蕭仰歸兩度宴請高院審判長高明哲,為子關說
2010/01/19
高明哲將無罪判決交給受命法官高玉舜,硬判蕭賢綸無罪定讞
2010/08/13
最高法院認為蕭仰歸僅道德瑕疵,但司法院認定確有關說,將他和高明哲停職,移送監察院議處
2010/10/20
監察院通過彈劾蕭仰歸及高明哲
2011/01/28
公懲會決議蕭仰歸休職半年,高明哲降2級改敘
2011/03/31
高明哲原有意復職,被道德勸說後申請退休
2011/07/07
蕭仰歸不服停職處分,提行政訴訟被駁回
2011/08/01
蕭仰歸拒勸退,堅提復職申請,最高法院前天將人事案轉送司法院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回覆 頻果日報 在8/5/2011 7:46:58 AM的回覆:
勸退不成   再掀司法風暴
2011年   08月05日      
      
每當法官身陷醜聞遭懲處,司法高層都會進行道德勸說或要脅調職,恩威並濟勸說請辭、退休或不要申請復職,但因現行法律不准將法官降調下級法院,且《法官法》為問題法官量身訂做的退場機制,要等明年七月才上路,導致司法院這次面對蕭仰歸堅提復職申請,竟毫無招架之力,只能眼睜睜看另一場風暴重創司法形象。

協助關說者辦退休
事實上,當初協助蕭仰歸關說受命法官而同遭停職的高院審判長高明哲,年初也曾傳出有意申請復職,司法院高層立刻展開道德勸說,希望他考量社會觀感,以大局為重,但高仍堅持回任,司法院最後祭出殺手鐧,揚言調任同審級金門高分院,才讓他知難而退,改辦退休。   

據了解,司法院本周一得知蕭仰歸向最高法院申請復職後,立刻派多人聯繫奔走,希望勸說蕭仰歸以大局為重,打消復職念頭,但因現行法律規定,法官停職原因消滅後,原機關不能拒絕復職申請,也不能未經同意降調下級審,偏偏蕭仰歸原任最高法院法官,已無處可調職,終使勸退功敗垂成。   

司法院官員指出,明年七月施行的《法官法》規定,被停職的法官復職後,人審會可將其降調下級法院,相信這種退場機制,應可亡羊補牢,有效嚇阻問題法官申請回任。   

記者劉昌松   

回覆 司法院還能主持正義嗎 在8/5/2011 7:53:12 AM的回覆:
筆者於八月一日起成為司法院人審會的一員,迄今未曾開過會,即面臨一荒唐事。原來,因涉及司法關說的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在遭司法院公懲會予以休職六個月的懲戒處分後,已於最近休職期滿後聲請復職,最高法院將依「法」准許其回任,司法院人審會並無權置喙。

人民服公職是憲法保障的權利,公務員若因違法失職而遭懲處,自然應在受到罪罰相當處分後,依法確保其服公職的權利。問題是法官作為紛爭的仲裁者,應該依良心與法律,獨立、公正與客觀的審判,在從事司法關說行為後,人們已對於蕭法官的公正性、廉潔性產生懷疑,還有資格從事司法審判工作嗎?   

誰做出予以休職六個月如此荒謬的決定?當然是由法官自己人所組成的司法院公懲會。茲以法官從事關說、接受關說、發生婚外情與單純嫖妓等四種行為為例,國人認為哪種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態樣情節較為重大?主動關說與接受關說那個情節較為嚴重,或許有仁智之見。但相較於婚外情、嫖妓僅屬違反婚姻貞操義務(配偶未提告訴時並不涉及犯罪)或個人品操不良的情況,關說行為的社會可非難性,無疑是較為嚴重的,因為已嚴重戕害司法的威信與信譽,影響人民對於司法公正性的信賴。
   
為何說司法院公懲會做出荒謬的決定?看看去年同時期遭移送懲戒的高院法官楊炳禎,他被懲戒的理由包括:有配偶之人卻從事嫖妓、長期經營古董交易及經常賭博等行為,司法院公懲會可沒有從輕發落,而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的重懲,亦即楊炳禎法官已沒有聲請回任法官的可能性。反之,涉關說的蕭仰歸、接受關說的高明哲,卻分別僅遭到休職六個月、降二級改敘等處分。也就是說,戕害司法公信力較為嚴重的司法關說行為,竟得到比嫖妓、賭博較輕的處分。   

如今,接受關說、僅受降二級改敘處分的高明哲法官,在司法院揚言調動其職務,改任偏遠地區法官後,高法官已選擇退休一途。反之,受到休職處分的蕭法官,因為《法官法》尚未施行,而現行《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六條又明定:「實任法官除調至上級法院者外,非經本人同意,不得為審級之調動」,也就是說因蕭法官任職的機關是全國唯一的最高法院,即便曾遭到休職處分,依法還是可回任最高法院,司法院對其莫可奈何,何況最高法院一向近親繁殖、寬待自己人,蕭法官遂吃定新、舊法制銜接的漏洞,企盼回任最高法院這一溫暖的大家庭。

人生在世,要遵守的行為規範不只有法律,因法律只是最低標準的行為規範。當蕭法官關說行為遭舉發後,一個有品且格的人,早就該辭職以謝國人,而不是捏造事實將整個司法公信力陪葬,甚至喊冤、不斷與司法院大打行政官司。對於這樣的人,法律真的治不了他?但起碼臺灣還是個文明法治社會,還有輿論審判、公義公理的監督機制。   

嗆辭去人審委員
還記得幾年前某地院兩位法官發生婚外情的事件,在男法官的配偶並未提出刑事告訴的情況下,按理其罪行不至於達到需要辭職的地步,結果司法院硬是有辦法讓這兩位法官辭職。司法院有辦法讓有恥的人辭職,如今卻無力阻擋對司法信譽傷害更深的關說法官回任法官職務,這豈有是非、正義可言?

司法院人審會作為所有法官人事任免、轉任、遷調、考核及獎懲等事項的審議單位,竟無權審議這一關說法官聲請復職的事務,擔任人審委員這職務,也未免顯得太窩囊了!如果司法院或最高法院竟同意這人事案,筆者即辭去人審委員職務,以免落得同為共犯的惡名。   

作者為臺北地方法院法官   

回覆 鳥蛋 在8/5/2011 9:34:00 AM的回覆:
關說?
怎麼個關說法?
送錢?威脅?

有枉法裁判嗎?

遇到這種小事,每個人突然都清高了起來,真是爆笑.

先叫那些愛上電視的回家吃自己再說吧.
回覆 蛋頭 在8/5/2011 10:32:33 AM的回覆:
就是有這種.

司法人員就是要做到不赴宴(喜喪除外),家中不待客(最高檢黃總

長守則之一),

尤其不要去海產店喝酒破壞形象,

更何況是關說個案,何等嚴重!!!!!!!

請不要再說什麼等你考上再說等語,

這裡網友臥虎藏龍,差二字就是司法官的人很多!

律師更去踢倒街(滿街都是)!

回覆 PP 在8/5/2011 11:27:24 AM的回覆:
鳥蛋   在2011/8/5   上午   09:34:00的回覆:
關說?
怎麼個關說法?
送錢?威脅?

有枉法裁判嗎?

遇到這種小事,每個人突然都清高了起來,真是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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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爽這種人繼續當法官啦   民粹萬歲!   趕快落井下石吧!   我也要投一票
回覆 . 在8/5/2011 11:45:45 AM的回覆:
.
回覆 蠢蛋 在8/5/2011 1:13:53 PM的回覆:

警察出的包更多更臭

怎麼警察的公權力還是有人相信?


有人看不爽.我看是還好.

說實在的,不爽也是你家的事.   
人家還是戰戰兢兢的做好法官的工作.
回覆 呃? 在8/7/2011 1:20:39 PM的回覆:
案件關說比外遇嚴重???????
外遇比較嚴重吧!
回覆 腦筋清楚的人 在8/8/2011 4:42:02 PM的回覆:
傻瓜!!!!!!!!一群阿呆!!!為什麼要復職?????因為誰辦我我就給誰好看呀!!!!!!在過去20年的總統誰會去做司法改革??????現在司法改革被抓到辮子的敗類當然要反撲呀!!!!(他心裡一定這樣想的~~~~~~好你馬英九敢司法改革我一定要讓你們籃軍好看不要落到我手裡!!只要我復職你們就完蛋了)
司法不改革行嗎??????就像馬金2人不喜歡地方派系!!但是死老百姓卻老是被這些地方派系把持!!!說坦白點好處都是少數樁腳的!!他們這些派系吃肉你們有分到湯嗎?????死老百姓別人叫你投誰你就投誰!!還真無知!!!!支持馬金改革台灣下一代才不會繼續被派系把持!!!!!!!不需要向那些所謂大老低頭!!!因為我們小老百姓支持你你不用怕!!!難道選總統是靠他們嗎?????我們用一票一票支持你不用怕那些大老!!難不成選總統是要選來照顧他們那些大老嗎??????????不要怕他們!!我們小百姓支持你改革就對了!!!天佑台灣天佑善良的馬總統我們都支持你!!!為了我們下一代的將來!對就去做不要看大老跟地方派系的
!臉色!!加油!!!!!!!!!
回覆 .. 在8/9/2011 8:52:55 AM的回覆:
本則很快會因出現政治議題被老師停止回覆,

但我還是要講一句,地方派系是老藍最喜歡的,

綠府消滅了農會信用部的地方派系,但藍上台就一一復活,

做過執行的人都知道,農會信用部的爛帳一堆都是地方派系搞出

來的,

要消滅地方派系,絕不能選縱容農會信用部復活的黨,

要消滅地方派系,還要修農會法或銀行法禁設信用部,廢除地方民

意代表,台灣彈丸之地,不須要地方自治,須要自治的應該是有他

們原住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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