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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輕輕放下也算司法改革?
發表人 操  

發表日期

6/9/2011 12:50:54 AM
發表內容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8日電)宜蘭地方法院1名陳姓法官因審理案件多起疏失,遭移送司法院人審會,人審會今決議對陳令飭注意。但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不滿懲處過輕,表達辭意,獲司法院長賴浩敏慰留。

據了解,宜蘭地方法院1名陳姓法官因處理案件時出現多起小瑕疵,遭移送司法院人審會審議。瑕疵包括應撤銷通緝的案件未撤銷、刑事附帶民事的案件移送民庭延遲、審理性侵案件時未通知社工,也未讓在場的被害人家屬陳述。

司法院今天召開人審會時,黃瑞華在人審會中,主張應予以申誡1次,但經人審會不計名投票後,以多數決令飭注意。黃瑞華對結果不滿,會後寫信向司法院長賴浩敏表達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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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算小瑕疵?
那司法院還要不要司法改革啊~~
該改的不改   不該改的亂改   都是改假的嘛~~
回覆 操 在6/9/2011 1:27:21 AM的回覆:
還用"獲"慰留這個字
搞不清楚狀況      誰稀罕什麼慰留啊~
看你能玩出什麼改革吧~~
回覆 世界不公不義 在6/9/2011 8:15:29 AM的回覆:
這樣只是令飭注意喔
要是小公務員
早被記過了

果然
神連屁都是香的
回覆 這種的該抓去關吧 在6/9/2011 8:18:08 AM的回覆:
神的比較長

庭長性騷女書記   蔡明宏申誡兩次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6.09   03:10   am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被指控性騷擾女書記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昨天以他行為不檢、損害司法信譽,決議申誡兩次。蔡去年自請免兼庭長,目前是士林地院法官。

蔡明宏被指控於2007年11月7日晚間,開車載女書記官到陽明山,假藉按摩之名,脫去女書記官上衣,毛手毛腳;女書記官抵抗,他才停手。事後,蔡在公務上藉故刁難女書記官,法院有人看不下去爆料,地院才展開調查。

蔡明宏否認性騷擾的指控,但法院調查結果對他不利;包括女書記官的通聯紀錄與她所述內容相符,蔡與院內其他女同事深夜在辦公室共處等情形。士林地院建議對他申誡一次,昨天人審會通過加重為申誡兩次。   

   
回覆 中時 在6/9/2011 9:01:50 AM的回覆:
懲法官   罰太輕   宜地院院長請辭

2011-06-09   中國時報   【郭良傑、李忠一/綜合報導】

             宜蘭地方法院法官陳嘉年因開庭態度不佳,昨天被司法院人審會「口頭警告」處分。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認為處罰太輕,有損司法形象,表示將辭去院長一職。司法院長賴浩敏加以慰留。

             「這就是我們人民要接受的司法?」黃瑞華昨晚強調辭院長職與政治無關,會離職的原因,因為有法官承辦一起性侵害案件,遲延發送卷宗竟長達一年十個月,但法官自律會與司法院人審會,卻認為該名法官連「輕微」疏失都不算,才憤而辭院長職。

             黃瑞華表示,去年十月間有一件性侵案,承辦法官卻延遲發送卷宗,影響受害少女求償,「遲延超過廿一天書記官就要記過,但卻遲延一年十個月!」依法受害少女要由縣府指定社工或法律代理人到場,但法官沒通知,讓少女二次傷害,甚至寫絕筆書,決定離家出走。

             她說,經自律會該法官卻沒懲處,以院長權責建議申誡,司法院卻在昨天開人審會認為該名法官沒到達「輕微」疏失的程度,只要書面報告。她說:「這對社會公平嗎?性侵害家屬情而以堪?我很無奈,我價值判斷跟司法院差太遠。」因此認為沒有能量再領導,才在昨晚請辭院長職務。

             司法院表示,昨天陳嘉年法官懲處案的審議結果,是依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六點第一款規定,對他口頭警告,令飭嗣後注意。

             賴浩敏表示,他肯定黃瑞華是一位認真且有理念的院長,他已立即於第一時間慰留,並期待黃瑞華能繼續在工作崗位上,共同為人民、為司法奉獻心力。

回覆 操 在6/9/2011 9:17:12 AM的回覆:
出這些包,都是司法改革的輝煌成果嗎?
回覆 aaa 在6/9/2011 9:22:04 AM的回覆:
外部監控的重要,由此可見
回覆 自作孽招來外部評鑑 在6/9/2011 12:37:16 PM的回覆:
法官處分輕   立委籲引外部評鑑

【中央社╱台北9日電】
2011.06.09   10:42   am
   
中國國民黨立委呂學樟今天表示,司法院人審會對法官懲處過輕「是有點扯」,他呼籲立法院朝野協商中的法官法草案,應該在人審會中納入外部評鑑機制。

宜蘭地方法院1名陳姓法官因審理案件多起疏失,遭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人審會決議對陳令飭注意。但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不滿懲處過輕,表達辭意,獲司法院長賴浩敏慰留。

這名陳姓法官因處理案件時出現多起瑕疵,遭移送司法院人審會審議。瑕疵包括應撤銷通緝的案件未撤銷、刑事附帶民事的案件移送民庭延遲、審理性侵案件時未通知社工,也未讓在場的被害人家屬陳述。

對此,身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呂學樟表示,司法院人審會是有點扯,跟社會的距離越拉越遠,這名法官沒有同理心、也怠忽職守,已經造成當事人重大傷害、事證明確。

呂學樟說,人審會應對怠惰職務的法官要有所處理,不處理因循苟且,司法改革將淪為空談,目前協商中的法官法草案,司法院人審會應納入外部審議機制,讓外界了解人審會的運作方式。

國民黨立委潘維剛說,這事件曝露出為何社會迫切期待法官法通過,讓法官、檢察官的退場機制合理化。

潘維剛說,大多數司法官都堅守崗位,少數非常離譜的舉措,不僅影響形象、違法亂紀、濫權,甚至有恐龍法官或與外界勾結等情事。

她表示,書記官只要耽擱文書超過20天就要受處罰,這名法官拖了1年10個月,黃瑞華建議申誡,已經很客氣了,但司法院人審會官官相護,已經重挫司法形象,應重新審酌。

潘維剛指出,法官法草案中,她原本主張所有機關的人審會都沒有外部委員,因此也不主張司法院人審會引進外部委員,但是今天看到這個案例後,她認為,階段性讓外部參與人審會有其必要性。

【2011/06/09   中央社】@   http://udn.com/

回覆 炎�r�r�r�r 在6/9/2011 1:46:46 PM的回覆:
HIS   FATHER   IS......................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法官陳祐治昨天受訪表示,事先不知道擔任宜蘭地院法官的兒子陳嘉年被懲處的事,對於傳出陳嘉年被從輕發落可能和他有關的說法,他認為說這些話很傷人,他要誹謗他的人拿出證據,不要信口開河。


陳祐治表示,他做好自己的分內工作,兒子的工作他從來不過問,為何有人要將他和兒子牽扯在一起?


有司法院人審委員說,陳嘉年法官的懲處案一切就事論事,在人審會中,所有懲處案都充分討論,多數人審委員認為陳嘉年法官有明顯疏失,但情節不嚴重,因此投票後以十七比五票數,決議「書面注意」,開會期間,沒有人提到陳祐治和陳嘉年兩人的父子關係。

引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9/78/2szfn.html
回覆 MORE 在6/9/2011 1:49:36 PM的回覆:
引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9/78/2szk1.html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楊國文、項程鎮、謝文華、胡健森/綜合報導〕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不滿司法院對涉有違失的宜蘭地院法官陳嘉年處分過輕,昨公開槓上司法院,並請辭院長明志。這是我國司法史上,首次有法院院長對法官的懲處案與司法院不同調而請辭!


黃瑞華:司改玩假的


黃瑞華認為陳嘉年審理案件的違失,已嚴重侵害人民的權益,日前將宜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決議「書面勸誡」,改為記申誡懲處,並報司法院人審會審議,卻遭司法院人審會否決,人審會僅令飭陳嘉年「注意」,等於口頭警告而已。


黃瑞華對此結果大表不滿,質疑司法院官官相護、司法院長賴浩敏「司法改革是玩假的」,司法院寬以待己、嚴以律人,受苦的是百姓,她堅持司法要以人民權益為優先,卻不獲司法院認同,已無能量再續任領導職,決定請辭院長。


黃拒絕司法院慰留


司法院昨晚發布新聞稿,表示賴浩敏肯定黃瑞華的理念和努力,希望黃繼續擔任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昨天從記者口中獲悉新聞稿內容後,口氣堅定表示「絕不接受慰留」。


有法官指出,陳嘉年是高院法官陳祐治之子,儘管已連三年考績被列乙等,但在法官自律委員會及人審會上,不少法官公開稱讚陳嘉年是個好法官,讓人質疑是否有人護航。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律師說,法院院長都跳出來當壞人了,司法院卻仍輕輕放下,可見法官自律功能已喪失。


司院:絕無官官相護


司法院強調,沒有官官相護,陳嘉年所犯疏失非常輕微;秘書長林錦芳說,人審會是合議制,不是司法院長所能主導。陳祐治也表示,昨天才從記者口中得知自己小孩遭人審會議處,絕對沒有什麼官官相護,盼不要誤傳。陳嘉年則不願對這起事件表達任何意見。


黃瑞華說,她已寫信給賴浩敏院長,表達「人」是一切司法改革之本,如果法官的自律、自省能力不符人民期待,所有司法改革都將落空。陳嘉年法官懲處案遭否決,讓她覺得很沮喪,不只是院長,甚至連法官都可以不要。


司法院官員說,陳嘉年遭控在審理未成年少女遭性侵害時,不僅未通知社工在場,又將被害人父母趕出法庭,影響被害人權益,且庭訊過程,逾七成五時間不斷質疑被害人,讓被害少女深感遭羞辱、二次傷害,哭著逃出法院,隨即留下絕筆信控訴司法不公而離家出走;宜蘭警方表示,少女事後已平安被找到。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梁毓芳認為,陳姓法官出了這麼多疏失,早已不適任,司法院人審會就算「下不了手」,至少應在考核資料備註紀錄。


此外,宜蘭地院去年調查一起延送卷案時,發現陳嘉年承辦的案件,延遲送卷長達一年十個月,損及當事人權益,且未將已遭羈押被告(審判時具軍職)撤銷通緝,軍方一再催促,才在四個月後撤銷通緝,另外,陳嘉年已連續三年考績乙等,遭移送宜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議處。


宜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日前決議,認為陳嘉年雖有怠忽,但情節非常輕,連「情節輕微」程度也不到,決議書面勸誡;但黃瑞華認為處分太輕,改為申誡處分,司法院人審會昨認為陳嘉年沒有重大疏失,否決黃瑞華建議的申誡處分,僅決議對陳嘉年「令飭嗣後注意」。
回覆 .. 在6/9/2011 1:49:40 PM的回覆:
怎麼覺得司法院的人審會跟教師的教評會很像..

最後都是輕輕放下居多
回覆 x 在6/9/2011 1:50:28 PM的回覆:
什麼
意思是沒有迴避喔?
ㄇㄉ
回覆 lala 在6/9/2011 1:52:06 PM的回覆:
驚!沒想到是父子!!(鼎鼎大名父)
兒子都當法官了,爸爸也還沒退休
其中一人必定是年齡上不適合
臺灣這種制度難怪會引致民怨
說再多迴護之言都沒用
司法不但要改革
根本是要砍掉重練!!
回覆 靠 在6/9/2011 3:43:31 PM的回覆:
司法院強調,沒有官官相護,陳嘉年所犯疏失非常輕微
~~~~~~~~~~~~~~~~~~~~~~~~~~~~~~~~~~~~~

扯到爆   

這法官是何學經歷?   怎出這樣大的包?   他老子還是資深法官耶...怎沒經驗傳承?
回覆 睜眼說瞎話 在6/9/2011 6:39:16 PM的回覆:
司院:絕無官官相護...
回覆 明天更和諧 在6/9/2011 6:49:57 PM的回覆:
以後法官用選的
大家都是自己人
司法院從此一團和諧
不會再有人有不同意見
回覆 台灣不如大陸 在6/9/2011 6:50:13 PM的回覆:
在台灣有誰掛過這種布條?

檢察長調職   掛條賀「滾蛋」
2011年   06月09日   【大陸中心】廣西省南寧市一名高官升遷調職他處時,竟遭民眾放鞭炮「歡慶滾蛋」!網友提供的照片中,可看到當地檢察院外牆懸掛紅布條,寫著「最腐敗的檢察長滾蛋,大快人心」。官方低調坦承確有此事,網友感慨:「檢察長都腐敗,百姓還有什麼盼頭。」
名為「南寧青秀區檢察院挂橫幅、放鞭炮慶祝一把手滾蛋」的文章,近日在網路引發熱議。作者「小蝦白米」稱,他日前經南寧市檢察院外時,空地正燃放鞭炮,外牆紅布條更歡慶剛高升的陳姓檢察長「滾蛋」。
回覆 ?! 在6/9/2011 7:16:36 PM的回覆:
怎麼辦!
大陸的言論自由逐漸超過我們了?!

若在台灣
大概會被司法官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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