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漏寄判決書喪上訴機會 地院:可請賠償
發表人 書記官闖禍了  

發表日期

6/3/2011 6:23:37 PM
發表內容 桃園地院發生漏寄判決書給四十多名被害人,就讓全案定讞的事件,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庭長表示,有關這名書記官責任問題,會召開考紀會討論;另外如果被害人提出國賠,也會由地院國賠小組討論來決定符不符合國賠。(李明朝報導)


桃園巿前年六月中旬,一名陳姓男子因為和女友感情糾紛,涉嫌縱火燒女友機車,波及其他機車和店面受損,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判處陳姓男子有期徒刑六年,由於承辦的邱姓書記官疏忽,未將判決書寄發給四十多名被害人,其中有被害人向總統府陳情,事後桃園地院追查,補寄判決書給被害人;對此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表示,有關這名書記官,會召開考紀會討論,將依合議決議來加以處分。


 徐培元庭長表示,被害人可以知悉被告犯罪行為二年內,依據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被害人聲請國賠,桃園地方法院國賠小組會討論決定。


引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3/1/2sp95.html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