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律師轉任,越搞越回去
發表人 賴準備下台了吧  

發表日期

6/1/2011 6:36:34 PM
發表內容 司法院這次准任的規定,實在有許多令人無法理解的地方:

一、當初發新聞稿稱這次擴大律師轉任,目的是為解決所謂「奶嘴法官」的問題(當然沒講那麼明啦),這次卻又降低往年標準,允許執業三年的律師即可參加甄試,殊不知僅執業三年的律師也可能只是大學剛畢業的奶嘴律師,不知其降低甄試門檻的用意為何?

二、甄試不需審查律師執業期間所做的書類,請問司法院如何得知其是否真的具有「法庭實務經驗」?還是只是掛名律師,甚且其只是在家裡睡覺或準備司法官考試之人?

三、法助、司事官、檢事官年資併入律師年資者,排除此次甄試資格中所稱律師執業年資之外,不知何原因?

司法院真是莫名其妙,再搞下去,我想又有人要下台了∼∼
回覆 wPP 在6/1/2011 8:32:07 PM的回覆:
就算只是在家睡覺或是掛名的奶嘴律師,也比連律師執照也沒有,只會掛在網路上打嘴炮的路瑟強多了
回覆 PP 在6/1/2011 9:05:42 PM的回覆:
公告說是三年律師執業經驗   不是說只要有三年就可以當然錄取   除了三年以外   還要經過很多層面的審查   那些奶嘴畢業學生只會補習考試的   請別那麼生氣!
就算是取消此轉任制度   你能不能考上司法官   那也是未知數   別太憤世忌俗啦
回覆 小夫影子政府比較猛 在6/1/2011 9:34:07 PM的回覆:
小夫影子政府的司改會執行長,說要完全廢除法官考試,不是更猛?
======================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認為,速懲不肖法官,才能重建司法威信。但目前在立法院協商的法官法,卻為法官設下五道保險,徹底喪失淘汰不適任法官的功能,監督法官的途徑也不符合社會期待,如貿然通過,恐怕會讓民眾更不信任法官。

司改會認為,法官法中應該明白宣示廢除法官考試,未來法官應從有相當經驗及資歷的檢察官、律師或學者中遴選。

【2011/05/31         聯合報】@         http://udn.com/
回覆 放下美滿生活 在6/1/2011 10:09:10 PM的回覆:
大多數真正有能力當好法官的律師,是不會放棄現有的生活品質去轉任法官
然而日後只要有律師事務所刻意培養訓練一批律師菁英的能力與經歷,去參加司法官的遴選轉任
司法無間道就可以上演了
回覆 aaaadfrf 在6/1/2011 10:37:37 PM的回覆:
改的好
回覆 路人 在6/1/2011 10:54:37 PM的回覆:
三年只是保留彈性吧
那應該只限於很特殊的情形
比如說如果有律師是哈佛、耶魯等名校的法學博士,做了三年律師又做得不錯,應該是有資格被選為法官吧

就像總統規定40歲才能選,歷年來選總統的人,都是五、六十歲的人
回覆 qq 在6/2/2011 7:33:16 AM的回覆:
改的好......................爛
回覆 乂。 在6/2/2011 7:36:18 AM的回覆:
改的超好直接廢了司法官考試更好
回覆 教改的翻版 在6/2/2011 2:51:49 PM的回覆:
司法院這樣改

結果就是法律系慢慢會被消滅

人是現實的

念法律系出來不能考司法官   

也沒有什麼令人尊敬的職業

以後誰有興趣念法律系

真為那些優秀的高中生填法律系感到不值


就像教師甄選最後把師範院校消滅一樣

教師甄選還有時空背景的因素

不像法律人自己把自己搞掉   

那是自做孽   也怨不得人
回覆 在6/2/2011 3:07:58 PM的回覆:
我只要求跟大法官一樣

公布錄取法官的資料

說不定在民間有幹了甚麼狗屁事.

到時候可別再推說事前完全不知情了...
回覆 支持司改會 在6/2/2011 5:37:09 PM的回覆:
不改,就是製造恐龍法官的恐龍司法院!
回覆 阿民 在6/2/2011 6:50:38 PM的回覆:
這讓我想起十幾年前吳京開放大學生門檻
讓人人都是大學生
眾人喝采(我反對被狂噓),結果現在變成這樣
司法官制度看來也是又要附和民意
真是民粹治國

民眾如果很愚蠢時,真的只能聽之由之?
回覆 ㄑㄥ 在6/2/2011 7:40:53 PM的回覆:
乳臭未乾沒得考,爽
回覆 沒關係別想了 在6/3/2011 8:27:46 AM的回覆:
能轉任成功的,絕大多數有後台,只是在比誰後台比較硬、比較強,此時學、經歷只是參考用的。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