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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廢死」教授告朱學�� 不起訴
發表人 蘋果日報  

發表日期

4/15/2011 11:45:03 AM
發表內容 2011年   04月15日   蘋果日報

【侯柏青╱台北報導】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去年初暢談廢死觀念,引發網友毒舌評論而告三十多人,事後遭宅神朱學�琚B律師莊秀銘及名嘴周玉蔻批評「威脅網友」、「打壓言論自由」、「偽善」等,盧再告三人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定三人對公眾事件提出價值判斷,在民主社會應被容許,因此不起訴。

網友:腦袋破洞
去年三月二十六日盧映潔在公共電視節目《爸媽冏很大」暢談廢死,引發網友砲轟「腦袋破洞」,憤而控告三十多名網友,事後多數和解,但朱學�琱換鬮穧b臉書及公開場合中痛批盧恫嚇網友,莊秀銘和周玉蔻也在談話性節目批盧「偽善」,引發盧不滿,再告三人誹謗。   

議題可接受公評
檢方認為,廢死議題可受公評,朱學�琱T人對社會公眾事件進行評論沒觸法。莊秀銘昨回應:「當初發言是合理評論。」朱學�睇﹛G「原本擔心網友因提告而退縮,導致熱血批評的精神會在網路消失,還好承辦檢察官很有GUTS!」周玉蔻及盧映潔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回覆 還好 在4/15/2011 12:00:18 PM的回覆:
小的還是不敢亂回應,怕惹禍上身
回覆 言論自由 在4/15/2011 12:08:17 PM的回覆:
這位教授要告之前不認為是   不會不起訴啊????
回覆 不起訴 在4/15/2011 12:32:36 PM的回覆:
實務界怎可造學界的反
回覆 喔 在4/15/2011 1:13:27 PM的回覆:
不起訴就算贏了?
真好笑阿.
回覆 精神勝利法 在4/15/2011 1:35:56 PM的回覆:
原來不起訴不算贏
回覆 PPP 在4/15/2011 4:24:22 PM的回覆:
難不成盧教授還要再議
回覆 檢驗 在4/15/2011 6:07:38 PM的回覆:
既然是公共議題,就應該接受評論與檢驗。
回覆 真假 在4/15/2011 9:30:30 PM的回覆:
即使知道會輸   也要告      吐一口怨氣。
誰說一定要贏才能能告。
回覆 無聊 在4/15/2011 9:40:54 PM的回覆:
真的很無聊
回覆 三思莫衝動 在4/15/2011 10:29:30 PM的回覆:
輸了...怨氣不是會更多?
回覆 *.* 在4/15/2011 11:30:33 PM的回覆:
好吧!!盧教授贏ㄌ~
回覆 黑名單 在4/17/2011 12:59:20 AM的回覆:
沒見過如此好訟的法律學者
將自己專業      刑法裡的誹謗罪發揮淋漓盡致
卻對基本權的言論自由棄之如敝屣
回覆 @@@ 在4/19/2011 11:04:34 AM的回覆:
盧大師還會再議嗎???不議,好像自己提告無理,再議,又傷了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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