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問老師一個代理的問題
發表人 台中學員  

發表日期

12/29/2004 9:15:40 PM
發表內容 以下是我從王澤鑑老師的民總抄錄下來的一段:

甲向乙購車乙的業務員丙偽稱該車並非泡水車時,
縱乙不知其事甲仍得撤銷其意思表示,蓋為合理分配當事人承擔的危險,   民法92條第二項的第三人應做限制解釋,不包括相對人使用在締約行為的代理人或輔助人

我的問題是:
遇到這種問題為何還要在民法92條第二項裡兜圈子
業務員丙是乙的代理人,代理行為的瑕疵就代理人決芝(民法105條),所以業務員丙向甲詐欺   甲本來就可以撤銷其意思表示,何需要走到民法92條第二項的規定呢?

回覆
李俊德 在12/30/2004 2:06:25 AM的回覆:
你說的也沒錯,但是如果根本未有授權行為,授權行為有瑕疵或採授權行為有因性之理論,王澤鑑老師提到的情形,就用的到了。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