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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針對立法院96年11月27日(星期二)下午通過「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的協商版本,台灣
發表人 小p  

發表日期

12/11/2007 5:15:26 PM
發表內容 針對立法院

96年11月27日(星期二)下午通過「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

的協商版本,台灣各大學法學院表達堅決反對的立場


我們的理由如下:

一、這個草案跟法官法草案想要未來遴選法官的精神衝突,而且這樣的版本完全沒有改革性也無法改變目前台灣法學教育的困境。目前各大學法學院已經在進行法學教育改革,法學教育目前需要的是國家經費的挹注,而非由少數人替台灣決定法學教育的走向。

二、草案後面的決議要求教育部要特別對於未來可能設立之「法律專業研究所」編列特別經費,這種狀況將會讓目前現有的法律系及相關法律研究所受到不平等待遇,草案完全忽略
目前各大學法學院非常需要政府經費的挹注以改善法學專業教育的教學設備與教學內容的事實。另外草案中對於法律專業研究所的成立是要經教育部「核可」設立。未來法律專業教育將落入教育部的行政決定,各大學法學院將近入被國家宰制的情境,不尊重法學專業教育者的意見。這樣的草案完全無視於目前已經在台灣存在的許多不同且多樣化的各種法律相關研究所。這將會讓許多目前存在的研究所處於不確定的狀態,甚至花了力氣也無法確定是否被教育部核可為「法律專業研究所」。這是我們無法同意的。

三、目前三合一草案第八條的錄取率20%限制,在第二項又有「得視應考人成績、法學教育發展及律師社會需求量調整,其辦法由考試院定之。」之規定,這樣的規定讓法學教育的發   
展被考試院掌握。本來草案精神是要增加律師錄取人數,卻因為率取人數改由考試院決定調整,屆時錄取率反而將低於百分之20。這種退步的草案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四、目前的草案看似改革,但是第一試錄取率50%,第二試20%,實際上就是最初第一試應考人數之約10%。「勉強」地說,這與這幾年的律師錄取狀況類似。如果看這個草案還包括
法官與檢察官的名額,因此實際上錄取率是減少了。

五、目前草案規定等於是要讓那些原本只要考律師的人還要加上一關第三試的口試。許多學生考過第二試還要擔心口試會刷掉一大堆考生。將引起目前學生反彈,此外由目前的筆試成
績錄取,轉而由口試決定錄取率也不合理。   

六、有教授認為目前最最嚴重的,是「那幾個科目要考試的規定」,這些科目幾乎完全與現實脫節。尤其「法律倫理學」與「綜合法學」等新增考科,內容空泛不具體,試問如何命題﹖既無法幫助台灣國際化也不符合目前台灣其他領域需要法律的人才。完全不符合草案想要宣稱的改革。

七、更嚴重的是草案中並未將只想擔任司法官的考生於筆試中區隔,將造成不想當律師的考生(可能已經有律師資格,或是已經擔任其他職位的公務員,希望繼續保有公務員年資的考
生)和其他想當律師的考生一起應考。如此將造成只想當司法官的考生重複占去筆試通過的人數,會占去其他想當律師的考生通過筆試應口試資格的人數。例如,假設該年通過第二次筆試的考生,其中必定有部分人僅想成為司法官,這些僅想當司法官的考生可能已經有律師資格,但卻依舊會參加考試,占用其他想成為律師考生的筆試錄取名額,將更嚴重壓縮律師錄取的人數,對考生不公平。


為了台灣法學教育的未來,我們無法接受目前在法治委員會協商出來的高等考試律師法官檢察官三合一考試條例草案,希望各黨團代表能不簽署通過這樣的法案。
共同連署人:(依同意連署順序排列)
陳惠馨(政大法學院院長)
潘維大(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姚思遠(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   長)
林德瑞(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主任)
陳猷龍(輔仁大學學術副校長)
周志宏(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所長)
紀振清(高雄大學法律系系主任)
郭明政(開南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暨法律學系主任)
林志潔(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所長)
高玉泉(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姚志明   (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
楊君仁   (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所長)
郝鳳鳴(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永明(高雄大學財經法學系主任)
張瑞星(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
李惠宗(國立中興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
陳鋕雄(交大科法所教授)>
目前三合一條例草案已經在法制委員會協商通過,依據目前立法院立法的程序只要各黨團代表簽名就等於是通過了這個條例草案。立法院目前決議12月21日以後休會。因此這個草案隨時可能因為各黨團代表以為這是一個沒有爭議的草案因此簽名。這樣我們只好等待被決定命運了。歡迎你們將下面的連署書給學生參考,並請將連署書傳出去。

下面是沒有簽名的學校代表請考量一下是否簽署:

以下是尚未表明是否簽署的學校代表:
段重民(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林廷機(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所長)(國立臺北大學法學院代表)

郭麗珍(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暨科技法律研究所主任所長)陳春生(台北大學法律學系主任)


劉秉鈞(銘傳大學法律學系主任)蔡明誠(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蔡輝龍(致理技術學院財經法律系系主任)

賴來焜   (玄奘大學法學院院長)   開南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暨法律學系主任)

蕭文生(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鍾秉正(玄奘大學法律系系主任)

嚴奇峰(中原大學商學院長兼法學院代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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