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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謝謝李老師
發表人 朱政坤  

發表日期

11/6/2007 1:58:21 PM
發表內容                      之前曾用小小研一生的名字在版上發言,但這次無論如何一定要用真名來跟李老師跟宇法工作團隊的各位說聲謝謝。
                     從大三就覺得李老師的教材是市面上最完整的,也用它來準備研究所跟國家考試。在途中當然也碰到了一些同學說為甚麼李老師的教材那麼多啦,太雜啦之類的評語,但是我並沒有因此而改念其他補習班的講義(當然,老師還沒出的科目不算啦....),因為"成功是留給充分準備的人",而老師的教材正是提供充分準備的最好工具。
  去年律師差了一分多沒考上,不過我始終相信是自己努力不夠的關係,既然兩三遍還念不夠熟,那就念個四五遍,總會熟的。
  今年的律師考試能夠考上,真的要好好謝謝李老師跟宇法的各位工作同仁們說聲謝謝,謝謝你們的幫助,讓我能夠順利考上。也在這邊跟其他尚未順利考上的學員們打個氣,只要好好的把李老師教材念熟,就沒問題了,真的。
回覆
李俊德 在11/6/2007 2:18:36 PM的回覆:

政坤,恭喜你了。

努力的代價終於開花結果了,可喜可賀。
回覆 朱政坤 在11/6/2007 2:29:57 PM的回覆:
謝謝老師
也希望您在編寫教材的時候也要多保重身體
畢竟凌晨兩三點是肝在運作排毒的時候
看老師這時候還在工作實在覺得老師太辛苦了

祝老師及宇法的各位都身體健康!!
回覆 ORZZZZZZZZ 在11/6/2007 2:48:40 PM的回覆:
第第第....三...名!!!!!
強!!!!!!
回覆 恭喜阿 在11/6/2007 5:49:00 PM的回覆:
可以不吝分享一下考試準備方法和經驗嗎?探花大大~讓我知道探花的奧義!
回覆 朱政坤 在11/6/2007 9:21:21 PM的回覆:
回      恭喜阿:
首先先澄清一下,我不是甚麼大大Orz(老實說我也忘了自己當初到底寫了甚麼....)。

關於心得分享跟經驗談本來想寫的,但想到討論區上有許多已經是律師或司法官高手們比我更有資格分享,所以一直在猶豫要不要寫,再加上昨天開始咳嗽流鼻水,看完榜以後下午就處在昏睡狀態中,所以下午po文的時候沒有分享。如果要寫的話首先得等自己身體好點,再來是要有人願意看@@。

在這裡先提出一點李老師說過的話跟大家分享,就是基本概念的重要性。在這裡的大家都很努力的準備考試,那為甚麼有人上有人沒上?因為如果基本概念一開始沒建立好的話,再怎麼念都是枉然。像如果在考卷上寫"依民法第七六七條之規定請求a物所有權之返還"這種答案,老師一看就知道你根本沒搞懂民法第七六七條在講甚麼,這樣的話再考幾年結果還是一樣。所以在離考試時間還遠的時候,試著邊唸書邊問自己"甚麼是法律行為??","行政處分的定義為何??"你會發現這些自己認為簡單的東西反而回答的不好,這樣又怎麼去面對國考上千變萬化的題目呢?不要一下就要解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的複雜問題,一步一步從簡單的基本觀念一個一個搞懂。到最後會發現再怎麼變,道理都是一樣的。

一點粗淺的心得跟大家分享,也還請不吝指教<(_   _)>
回覆 Walker 在11/7/2007 11:21:35 AM的回覆:
如果基本概念一開始沒建立好的話,再怎麼念都是枉然。像如果在考卷上寫"依民法第七六七條之規定請求a物所有權之返還"這種答案,老師一看就知道你根本沒搞懂民法第七六七條在講甚麼,這樣的話再考幾年結果還是一樣。
................................................................................................
請問朱前輩:
那怎麼寫才對?是不是要依題目所問,清楚寫出民法第七六七條前段或中段或後段?謝謝你
回覆 路人 在11/7/2007 11:36:18 AM的回覆:
應該是"依民法第七六七條之規定請求a物之返還"吧
回覆 鼓勵 在11/7/2007 12:37:19 PM的回覆:
同樓上
老師常強調勿寫請求a物"所有權"之返還喔
因為你是所有權人,才會依767請求他人返還其物
又怎麼請求他人返還你的所有權?
回覆 鼓勵 在11/7/2007 12:39:34 PM的回覆:
怕誤會說明一下
我是跟路人同樣的意思
補充回復給walker
回覆 Walker 在11/7/2007 12:49:09 PM的回覆:
謝謝樓上“路人”、“鼓勵”的回答
回覆 太準了吧 在11/7/2007 4:03:00 PM的回覆:
李俊德   在2007/1/27   下午   06:37:36的回覆:

同學,加油吧。

希望今年可以聽到你的好消息。


-------------------------------------------------------
這是老師在2007/1/27   給小小研一生的回文
真是太神奇了

老師........有夠..........神準
回覆 小高 在11/7/2007 5:20:27 PM的回覆:
首先澄清,小弟絕無落井下石之意,僅疑惑
律師前3名,   為何法官落榜?
這是否代表不穩定呢?
回覆 朱政坤 在11/7/2007 5:54:44 PM的回覆:
回小高:

這個....Orz
話說考司法官的時候
之前考試從來沒緊張過的我
(這個自認是唯一的優點)
反正是不知道中邪還是怎樣
緊張到一塌糊塗
看錯題目寫錯面
搞錯甲乙丙
法條莫名的忘記
根本沒審題就寫下去,寫到一半才發現寫錯整個重寫
這類的問題每一科幾乎都有
每科幾乎都用掉十分鐘以上在塗立可白
考完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這樣....會上才很奇怪吧

考律師的時候則很神奇的回到之前的狀況
能夠很冷靜的把題目好好看完
之前犯的毛病也都沒有
法條有背的也都能援引出來
考完出來就覺得還蠻ok的
只是沒想到會到第三名就是

要形容的話
考司法官的我跟考律師的我根本是兩個人
前者是個超容易緊張的新手
後者是神經超大條身經百戰的老鳥

這不是要為司法官落榜找藉口
只是到現在都想不透
為甚麼會在那三天把之前沒犯過的考場大忌一次統統犯遍
然後到一個月後卻又恢復正常了

跟個人的實力變化跟改題老師應該沒有關係
唯一的解釋就是太在乎司法官,結果反而自爆了吧
這也是明年繼續考司法事務官跟司法官的時候要注意的
不知道這樣的回答是否可讓您接受??
回覆 重新出發 在11/7/2007 6:30:19 PM的回覆:
請問你一天大概念多久的書呢?我知道這個問題很蠢      但是還是想問一下!謝謝
回覆 小高 在11/7/2007 9:19:48 PM的回覆:
沒有所謂能不能接受
只能說學長運氣不好
人生就是如此
希望學長多分享你準備過程經驗談。
算是做公德吧
回覆 朱政坤 在11/8/2007 8:26:44 AM的回覆:
回小高:
因為還在感冒+剛動完手術正在休養中
所以心得就慢慢一點一點po
可能有點瑣碎,請見諒

書貴精不貴多
這個考上的很多前輩都有提到
但是去年的我並沒有做到
買了一大堆書每本都念一點
下場就是全爆

最好的例子
刑法,因為是我最弱的科目
去年可以說是看到書就買
總共買了金律師王律師張捷林山田黃榮堅
這樣一堆教科書參考書唸下去
時間花下去
結果考出來律師只有31分
今年聽從同學的建議
只念一本教科書(林鈺雄)跟參考書(   顏聖)
好好各念個兩三次
今年從台大法研到司法官律師
刑法統統破50
也許不是頂高
但至少進步幾乎二十分已經讓我痛哭流涕了

所以真的
每科挑個一本書好好讀過
比你念一堆書文章看一堆有用多了
畢竟大多數的考生都不是外星人
過目不忘的大概都去當榜首了
不如好好的把唸過的念得滾瓜爛熟
就跟大聯盟一樣
甚麼球都打,怎麼打都可以打安打的
除了鈴木一朗好像也沒太多人能這樣打
絕大多數的打者也都是固定自己的好球帶
進來就一定要打出去
沒進來還被判三振也就認了
國考也是
看到唸過的就一定要百分之百掌握
剩下靠念出來的法感寫多少算多少
應該也夠上榜了
每題都會寫....那是目標榜首的人才要煩惱的

再舉自己的民法當例子
李老師的課我從頭聽到尾兩年來至少五遍
(挑弱點聽的不計)
念講義跟旁邊的筆記次數自己也記不清
其他的東西就幾乎沒什麼碰
(補習班學長寫的債編有看一看)
這樣國考也都很穩定的有接近或超過60

所以挑一本念得下去的書"好好"念個幾遍
是國考勝利的第一個重點

一點心得
還請老師及各位前輩不吝指教<(_   _)>
回覆 請問朱政坤律師大大 在11/8/2007 8:48:38 AM的回覆:
我想要問的是「時間調配」問題。

您所說的宇法老師民法聽了五遍。請問是要如何達成?

我去年宇法老師的民法、民訴是各聽一遍(從頭到尾)。這樣就花去我2.5個月(大約75天左右)。

自從我接觸到李老師教材到現在,是每年民法、民訴各聽一遍。所以民法民訴累計到現在是各聽2遍。


請問您的五遍要如何達成?


因為我去年民法民訴從頭到尾各聽一遍,剩下時間就要去照顧其他科目了,我想請教您這5遍如何達成?

可能我準備方法上還是有缺失,還請朱律師指導一番。
回覆 請問您閱讀時「翻法條 在11/8/2007 8:56:55 AM的回覆:
朱政坤律師大大您好:

我想請問您的是,當您在閱讀每一本講義時,例如說:宇法老師的物權精要、或民事訴訟法(一),您會每一遍都翻法條嗎?

還是重要的法條才翻?

我是每一遍每一次都翻法條,每次我都覺得讀的好慢喔。尤其翻法條時,閱讀有被中斷的感覺。


您是第一遍仔細翻法條,第二遍以下就翻      重要法條      以及      不熟的法條?

還是

每一遍每一次都翻書上所寫的每一條法條,不論重複次數多寡或熟悉與否都必翻法條         ?


請問一下,您覺得能多次閱讀、快速閱讀的要求下,您對於翻閱法條這個習慣有何建議?


回覆 朱政坤 在11/8/2007 9:01:58 AM的回覆:
回覆"請問朱政坤律師大大":
我還不是律師,也不是甚麼大大Orz

用調節播放功能兩倍速播放
可以省下一半的時間
因為老師說話速度不是很快
兩倍速也還可以聽的清楚
(只是要"非常"專心就是了)

民法大概230hr
對半砍+聽不清楚的重聽約120hr
個人習慣一天念兩大科
一天唸書大約九到十小時
一個月可以把民法run過一遍

這樣兩年聽過五遍似乎不是非常難以實行??
(當然第一遍沒那麼厲害兩倍的就聽的下,是用1.5倍播放的)      
回覆 努力努力 在11/8/2007 9:04:54 AM的回覆:
請問朱律師大大:

「挑一本念得下去的書"好好"念個幾遍,是國考勝利的第一個重點」

那請問大大那這樣考古題,您還有另外買來看嗎?

例如:你的刑法,在看完講義3∼5次之後,您是否會購買刑法歷屆試題來看呢?


因為我在想,如果書要讀3∼5遍,那看考古題的時間勢必被壓縮。


請問您考古題對於您來說,您是如何看待與運用?抑或是,您就專心讀手邊的教材,但是念了很多遍,而不碰考古題?


如果您在時間與體力許可的情況下,煩請回應一下。



回覆 oo 在11/8/2007 10:58:43 AM的回覆:
感謝原post的熱心指導

另外,請問原post是用甚麼軟體播放的?

日前用windows   media   player快速播放

似乎沒有到兩倍速的程度...



回覆 小頤 在11/8/2007 1:11:06 PM的回覆:
像我自己是用samsung的二台mp3來輪流播放

YP-U2這款有數種播放速度可以選擇

播放速度可以自行選擇0.7、0.8、0.9、1.0、1.1、1.2、1.3

YP-T8這款也是有0.5、0.75、1.0、1.25、1.5等播放速度可選擇

基本上,我覺得1.5的速度就已經挺快的囉^^
回覆 朱政坤 在11/8/2007 6:41:07 PM的回覆:
回"請問您閱讀時「翻法條」的習慣":
簡單來講
覺得自己已經記得起來的就不翻
印象模糊或根本不知道的就翻
跟第幾次唸沒關係

回覆 朱政坤 在11/8/2007 6:48:12 PM的回覆:
回"努力努力   ":

考古題對我來講
是考前大概一個月左右用來衝刺用的
之前唸書的時候除非書上有的題目
否則我是不碰考古題的

考前一個月我的規劃大概就是背法條作題目念筆記(文章摘要)
所以應該不會有排擠到唸書的問題

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
回覆 聽與看 在11/8/2007 8:46:25 PM的回覆:
朱政坤   在2007/11/8   上午   09:01:58的回覆:
回覆"請問朱政坤律師大大":
我還不是律師,也不是甚麼大大Orz

用調節播放功能兩倍速播放
可以省下一半的時間
因為老師說話速度不是很快
兩倍速也還可以聽的清楚
(只是要"非常"專心就是了)

民法大概230hr
對半砍+聽不清楚的重聽約120hr
個人習慣一天念兩大科
一天唸書大約九到十小時
一個月可以把民法run過一遍

這樣兩年聽過五遍似乎不是非常難以實行??
(當然第一遍沒那麼厲害兩倍的就聽的下,是用1.5倍播放的)               
------------------------------------------------------

請問朱同學大大:

那您就一直聽、一直聽,聽了五遍。您還有自己複習宇法老師的講義嗎?

亦即,您聽完之後,有自行複習嗎?

還是,就只是一直聽,反覆聽的同時,就當複習呢?

你對於「一直反覆聽」可否分析此方式的優缺點呢?











回覆 小高 在11/8/2007 9:38:21 PM的回覆:
感謝學長抱病回答,感恩
能否分享如何做筆記
以你印象最深任何一題,把當時所寫的重點大略寫出來分享
回覆 321 在11/9/2007 12:43:43 AM的回覆:
可否請朱兄拿出律師考題
每一科任選一題試著寫出來
然後PO照片在網路上
(PO此地亦可)

我覺得答案大家應該都差不多
但改題老師看考卷的速度很快
射倖性頗高
所以才有人司法官VS律師,同一科分數有極大差異

想知道如何的每一科不同答題方式可吸引老師注意

謝謝朱兄
回覆 鼓勵 在11/9/2007 12:51:27 AM的回覆:
朱前輩,你忙不完了...
回覆 同理心 在11/9/2007 1:30:30 AM的回覆:
麻煩大家發揮一下同情心好嗎?
我知道大家都想趕快考上國考
但目前朱兄他才剛動完手術
大家腦中卻只想急著要朱兄他分享心得
大家不覺得太殘忍了嗎

當一個善人出現時,大家只想榨乾他
當一個壞人出現時,大家只會咒罵他

有沒有想想自己是怎樣的人呢?
回覆 旁觀者 在11/9/2007 7:29:18 AM的回覆:
同意樓上所言,應該給朱大休息的時間

不過大家也是因為落榜急了

還不至於到想要搾乾朱大的程度
回覆 畢業生 在11/9/2007 8:46:46 AM的回覆:
祝朱同學早日康復
也恭禧你金榜題名
回覆
課務中心 在11/9/2007 11:00:01 AM的回覆:
優秀的台大生,又沒有凌人傲氣,實在很難得。
恭喜你,也要記得多休息,才能早日恢復元氣呵!
回覆 朱政坤 在11/9/2007 11:02:49 AM的回覆:
對於上面一些前輩朋友們的關心
在此表示感謝
今年的身體可說是爛到一個極致
考律師前胸悶心悸到半夜常常驚醒
壓力也造成考試後兩天是忍著胃痛考完的
考完以後不到一個月又進醫院動了手術
在床上躺了一個月

所以不是不願意回答大家的問題
一來是身體真的還得好好休息
二來是其實自己也還是考生
十二月底的日檢二級跟一月底的司法事務官
時間其實也很緊迫
所以我只能盡力回答

對於希望我解題的朋友們
我在想是不是你們拿今年律師(或其他國考題)
在這試著把它解一解
然後讓李老師或是其他前輩指教
當然我情況允許的話也可以跟你們討論一下

會這樣講是因為
李老師有出民法跟國私的歷屆試題解答
每一科的教材也都有解考題
既然有這樣的範本在前面
又何必須要我班門弄斧呢??
我自己也是以此為本修改自己的答題方式
再跟同學討論的

老實說範本本身的結論不是很重要
重點是看過範本之後能不能學起來
學起來不是硬背
而是抓到裡面的精神
要怎樣才能把同樣的內容用最有層次的方法表達出來
透過多練習揣摩
然後跟同伴討論
去修正改進

不曉得各位前輩朋友們的意見如何??

ps.我今年也才23歲
                  在這個討論區或法律的學習上也還是新手
                  所以甚麼大大前輩的真的是不敢當<(_   _)>
回覆 鼓勵 在11/9/2007 11:15:46 AM的回覆:
大大前輩只是禮貌性稱呼啦
別太在意

謝謝您提供這麼多有用的智慧財產給大家

回覆 babythinke 在11/9/2007 11:30:38 AM的回覆:
政坤大大,

年紀輕輕,除了學識外,還有如此氣度和助人之心,實感佩服。

有些人1、2次就考上,而不可一世;有些落榜「x」次仍名落孫山的人,則不免心懷怨懟,對社會和自己的價值全盤否定,這是2個極端。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

年紀長你許多的我,從你的發言中學到很多,在此言謝!

回覆 h 在11/10/2007 1:42:13 AM的回覆:
看了一串下來
很佩服你對大家的態度
以及你熱心的回應

自己也從中獲得了一些些的想法

只是想說聲

謝謝你!!

回覆 朱政坤 在11/10/2007 2:29:59 PM的回覆:
對了
順便附上本次律師考試
念李老師教材的科目的成績給大家參考
希望給大家一點信心
念,就對了!!

民法        59(+1)
民訴        65(+26)
商法國私      61(+19)

括弧內是跟去年的比較
又,行政法是考完才買來念的
又不知道強執單題的成績
故不列出

請指教
回覆 123 在11/10/2007 3:20:19 PM的回覆:
加油
回覆 小大人 在11/10/2007 3:49:00 PM的回覆:
請問朱學長
1你說你有唸教科書,那何搭配李老師教材呢?

2   有做筆記嗎?如何合記筆記呢?
回覆 畢業生 在5/24/2008 3:10:52 PM的回覆:
10114732朱政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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