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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各位版上的大佬,給個面子,進來看一下好嗎?
發表人 維多科里昂  

發表日期

11/25/2004 1:31:22 PM
發表內容 我知道這一兩天版上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
但我相信大家的出發點都是為這裡好
也許是態度與表達方式或看事情角度的不同所造成

我們應該都知道
這裡可是算是我們法律人所剩無幾的淨土了
那是不是應該要努力維護   彼此尊重呢
大家都是這個圈子的人
相信都能夠冷靜   理性去面對爭執
我認為   大家都有這樣的智慧

最後,還是那句話
既然都是為這裡好,那就讓爭議平和落幕吧
回歸這裡原有的學術氣氛
為自己的國考之路努力
願明年大家都能順利!

回覆 附議 在11/25/2004 1:40:43 PM的回覆:
這裡的討論區應該做宇法第一,不要做高點第二。
純課業,對大家比較有助益。
回覆 小文 在11/25/2004 2:23:21 PM的回覆:
開版者說的沒錯
但是,還是有些人會來做文章,看了令人生氣!要不是昨天值班沒上網看到那老兄的文章,我看昨晚我會和他辯論很多場,這種人像一些小道記者,只會將沒事變成有事,小事變大事,大事變成誇張的事。唉!這是法律人的素質嗎?難怪在別的版有人嚷嚷要廢除法律系,因為法律係素質比碩乙等差,雖不贊同,但是,看到.......唉!不多說!
回覆 789 在11/25/2004 2:25:26 PM的回覆:
給「小文」

要辯論?儘管來,這不就是討論區的功能。
回覆 789 在11/25/2004 2:51:54 PM的回覆:
二一退學,失敗
經商破產,失敗
上網唬爛,失敗
妄想去巴黎留學,失敗中的失敗


一切都是幻覺
嚇不倒我的
回覆 小文 在11/25/2004 3:40:20 PM的回覆:
789你是pigco嗎?我有說跟你辯論嗎?既然你都知道這邊的功能不是辯論又何必說一些五四三的話?當然如果你是pigco開版那位,只會將標題聳動,那也很多人辯論了,反正,心態是如何自己清楚,別說的太高尚
我記得說過或許資訊是補習班學員將他好友資訊透露,記得網路上很多文章,說只要填上親友電子郵件轉寄給他們與他們分享,相同的道理,有些熱心學員也很熱心分享,只是有些人大題小作,不喜歡該訊息就刪掉,有必要說那麼難聽嗎? 既然是教法律的,請自重    好笑!那麼既然是學法律是否該自重?別像八卦記者一樣『鬧事』
當然,有人用法律觀點討論,但我看不出在用法律討論
柿子挑軟的吃,欺負人啊!
廁所裡撐竿跳∼∼∼過份
還是那句話自己心態如何自己知道,高點或其他補習班會將這類文章刪掉且不會出來說明,但這邊沒刪掉讓大家討論甚至出來道歉,反而得理不饒人,這真的像唸過法律的?或受過教育!?
回覆 pigco 在11/25/2004 3:55:51 PM的回覆:
再回小文,確實是這裡的補習班發的,不要亂說其他有的沒的。也是因為在幫這個補習班說話的那些人,硬要繼續說些歪七扭八的事,讓我一直說話,並不是一直攻擊補習班。(要對這種簡易設計的看板做攻擊、毀謗,不是像我這種方法吧?)
而我對這邊的管理者不刪文,改以正面回應,也是肯定。
回覆 小文 在11/25/2004 4:14:21 PM的回覆:
pigco   
我要表達的是
你不滿可以表達......但有必要用詞嚴厲??
標題聳動、內容誇張
我只覺得你得理不饒人
甚至補習班都寫信道歉你還在版面寫的很機車
我覺得為人之道........這樣好嗎?當然這是你的人格及個人涵養我沒意見(如果有意見,我想你身邊的朋友比我感受強烈)

但我覺得你小題大作有些誇張
做人處事都像你這樣
我想世界每天都在吵
收到簡訊很了不起嗎?每天都收到,你否每一封簡訊都寫信罵他們?如果是,OK!代表你是個有個性但處事不圓滑的人,如果你只寫這封信來罵這家補習班代表你擺明欺負人不是嗎?
再者如果你有如此正義感,那可要多寫信給中華電信等單位要他們別亂發廣告訊息喔!這樣才能和你的言行合一,否則會讓人物會為何只老李老師下手,還只敢打蒼蠅不敢打老虎呢?

總之,說真的很看不起你的標題和內容
你可以說
標題:『建議』我不想收訊息
老師,我收到貴補習班簡訊,只是覺得為何有我手機資訊呢?我希望不要收到這樣的訊息,,也建議你們針對隱私問題要考慮一下,謝謝你們。
諸如此類
口氣溫和點嘛!
有必要這樣嗎?
或許你沒被人家找麻煩吧!以為找他人麻煩是快樂的
以為在雞蛋裡面骨頭是快樂的

以後別人這樣對你
希望記得
重什麼因得什麼果
曾經得理不饒人
以後也會被別人這樣對待的
祝福你

回覆 789 在11/25/2004 4:19:27 PM的回覆:
給小文:

「789你是pigco嗎?我有說跟你辯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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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沒說,但是昨晚我也在版上,現在挑明了找你,有沒有興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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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都知道這邊的功能不是辯論又何必說一些五四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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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誤會我的意思了,請看仔細。我的意思是,討論區「不就是」拿來討論、辯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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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說過或許資訊是補習班學員將他好友資訊透露,記得網路上很多文章,說只要填上親友電子郵件轉寄給他們與他們分享,相同的道理,有些熱心學員也很熱心分享,只是有些人大題小作,不喜歡該訊息就刪掉,有必要說那麼難聽嗎?」
--------------------------------------------------------------------

他們沒有權利傳遞資訊,補習班也沒有權利易用未經授權的資訊。
這不叫小題大作,請回去看原版就知道了。
如果「不喜歡刪掉就好了」可以成立,那麼你不喜歡看我的內容,不要來看就好了,也可以成立。
可是你是不是還是不爽?還是犯賤要來看?
這些話都講很多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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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教法律的,請自重          好笑!那麼既然是學法律是否該自重?別像八卦記者一樣『鬧事』」
----------------------------------------------------------
「主張自己不受侵犯」被你這們這些打手講成是鬧事,真正在鬧事的應該是你們吧!




回覆 小文 在11/25/2004 4:31:34 PM的回覆:
所以說嘛!都用到犯賤等詞句是說不過還是教育程度僅如此?哈!跟你辯論?你是誰?值得嗎?夠格嗎?真是不長眼把自己身價抬高。
沒討論法律卻說自己在說法律,好像全天下的人誤會你

謾罵是你的本領,這點我可是輸了,辯論是高等智慧我想應該不適合你,當然你要跟我謾罵,我是拒絕,我格調沒像你這樣。如果要辯論,只是身份不對等,品格不對等,格局不對等,很難接受。


回覆 789 在11/25/2004 4:38:05 PM的回覆:
給小文:
在不同地方用不同語氣講話,妳也真是的,顯示IP果然會比較收斂一點。

不辯就不辯,你要怎麼講我,其實也隨便你,反正在這講理也不會有人聽吧!
回覆 小文 在11/25/2004 5:01:00 PM的回覆:
原來你就是那個人,我可沒口氣差別,我無法分別真假789啊!
被搞糊塗了,總之還是那句話你罵別人髒話,只顯的自己沒格調,就算論點再明確,也是無法引人認同。當然那位P先生是他的言語、態度令人不贊同。而456或789都好,經過我仔細看了之後是你寫的讓人誤會『你贊成P先生那樣的態度』
當然沒人反對他發表,如果他的內容、標題溫和,我想沒人會說你來亂的啊!

相由心生------P先生內心應該很機車,所當然寫出這樣文章,不能別人看了覺得P先生是來亂的,就說
喔∼∼你們這些人是打手
喔∼∼你們幹嘛罵他
喔∼∼你們不准他發表
這根本倒因為果
如果一開始他沒寫的那麼衝...........會有互罵情形?

想想吧!
如果是你
你一開始聽到別人對你不好的口氣,我想你主觀上會心生不悅吧!
所以你怎能苛求那些罵P先生的人呢?
所以還是說一句-----教育程度這樣而已嗎?有受教育嗎?
以前老人家說有唸書的人才會通情答禮,沒唸書的人當然會口無遮懶,然到都受教育了,還會用詞說話這樣?

還會說到犯賤等詞,這樣會讓人尊重或想看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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