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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開始背法條ㄌ
發表人 芒果日報  

發表日期

11/17/2004 11:17:18 AM
發表內容 自從三個星期前聽完講座後,終於領悟念好法律的關鍵,在於「熟悉法律」,尤其李老師念茲在茲「背法條」之說,讓我有種醍醐灌頂的感受,於是乎,從那天開始背法條。

雖然說「背」,其實先從瀏覽、閱讀法條開始,因為很多法律以前偶都沒有接觸過。至於「昨天背、今天忘」、「今天記,明天忘」更是司空見慣、屢見不鮮。

不過抱持「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的信念,再怎麼辛苦,也要撐過這「八個月至一年的努力期」。

不過,若個人背誦法條一年後,對於法律仍未能有基本掌握,可能雙方彼此沒有繼續糾纏下去的緣分,那時候,我會毅然決然放棄這條路。

放棄之前,我給自己一次再奮鬥的機會。
回覆 小法務 在11/17/2004 11:50:51 AM的回覆:
請問
你是一字不漏默背??
回覆 芒果日報 在11/17/2004 12:53:15 PM的回覆:
我的作法是這樣:

首先,將考試科目的法條全部「瀏覽看過一遍」,至少瞭解這些法到底規定什麼,

其次,我會盡可能理解法條的意涵,以及彼此的關係,所以,我是小六法與中六法交互參看,

接著,再慢慢將法條內容與條號配合記憶,至於條文無須一字不差記憶,只要記得重要大綱就可以了(補神李老師的建議)

總之,我是抱著瀏覽色情網站的精神(自動自發、百看不厭、天天操作),拿去看法條、理解法條、記憶法條、背誦法條。

希望自己最後達到潛意識、無意識的境界:也就是「手中無法條、心中有法條」,最後進入「人、法兩忘」的無我狀態。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有時間就翻翻小六法嚕....
回覆 李俊德 在11/17/2004 5:23:35 PM的回覆:
如果3個月後,你還是持續這樣做的話,你一定能突飛猛進。
成功之道無他,貴在一以貫之。背法條,知易行難。
回覆 無限湛藍 在11/17/2004 9:20:21 PM的回覆:
老師
那每一科條文該如何做取捨?
定義性的一定要背
那民訴有些程序性的法條
例如小額訴訟等
該如何做背頌?
請老師解惑一下..謝謝
回覆 李俊德 在11/17/2004 9:35:53 PM的回覆:
依背法條的目的性作過濾,能夠提昇自己文字造詣的,才需要背頌,故純屬技術或程序法規的條文如「送達」、「書狀」、、等需要瀏覽,理解法條如何適用即可,而無需背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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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你讀條文時,無法一讀即懂的條文,大概對你而言就有背誦之必要(以迅速提昇自己法律文字的造詣),例如,第56條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第255條中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因情事變更而以他項聲明代最初之聲明.............第538條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發生急迫之危險..........等等。
回覆 無限湛藍 在11/18/2004 12:10:43 AM的回覆:
感謝老師的回答~~
天冷了
請老師多注意身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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