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難道知悉"龜兒子"出生超過1年,就真得沒有救濟方法了嗎?
發表人 民法1063  

發表日期

10/13/2004 8:43:59 PM
發表內容 老師好

關於婚生否認之訴,僅能於民法1063條,1年內提起之,這樣的立法是否違反人性呢?.....
難道老公深愛深信老婆...卻要付出這樣慘痛的代價?
要老公養這個龜兒子到成年,也應該是違反期待可能性ㄚ
況且老公留下的遺產將來還要讓龜兒子分一杯羹;身份法不是很強調血統真實性嗎?可是1063條的"一年"也太狠了吧
回覆 李俊德 在10/13/2004 9:24:52 PM的回覆:
那你所謂的"龜兒子"呢?
立法者在這裡可能更考慮到無辜的小孩,孩子還小,父母離異,姦夫可能不知所踪,你是立法者怎麼抉擇?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