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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宇法與其他補習班的教材有什麼差異?
發表人 jackson  

發表日期

10/11/2004 5:41:14 PM
發表內容 我看板上許多人都央求李老師開其他科目,但老師往往回答教材尚未製作完畢,不敢輕言開課,但我看其他補習班往往公佈大概課表後就可以開課收錢了,為什麼?
回覆 李俊德 在10/11/2004 10:53:46 PM的回覆:
我認為現行補習班並無所謂教材製作團隊,嚴格說起來,在高點,保成或雙榜教書的老師,大概都是以個人的力量完成書面教材,現行補習班所給予的協助便是打字,校稿及排版(聽說有些補習班甚至要求老師自行打字,難怪講義會極其簡陋)。
而我教書10年的經驗告訴我,教書的經驗及智慧、授課的內容及表達方式都是可以累積的,所以我們才編制教材製作團隊,希望能將各位名師的授課精華留存給以後的法律人,藉由授課內容不斷的檢討及改進,一定可以達到各科均屬超級精華的數位學習教材,相信過些時候各位同學學習法律將不再忍受枯燥的文字敘述。
回覆 qee 在10/12/2004 1:56:40 AM的回覆:
自問自答自廣告
回覆 我想 在10/12/2004 2:15:51 AM的回覆:
樓上的
請問你工讀的補習班是哪一家啊
這麼晚還打工
辛苦你了
明天來跟班主任領錢
回覆 小彤 在10/12/2004 2:38:40 AM的回覆:
李老師講的不對嗎?

我上過高點的課

師資也是有好有壞,全看運氣

好的老師都教有一段時間,但一走了常常出現空窗期,總是要繳錢當白老鼠
回覆 qee 在10/12/2004 10:05:04 AM的回覆:
四樓的我想
我睡不著,看不下去這裡的手法和高點一樣,上來吐兩句
你才辛苦,半夜兩點鐘還在還在救火,快去領加班費喔
回覆 哇哇 在10/12/2004 10:12:11 AM的回覆:
樓上的
難到工作不力,工讀費還沒領到嗎?
沒想到工讀還這麼累,辛苦你了
回覆 qee 在10/12/2004 10:16:28 AM的回覆:
樓上被害妄想症的員工們
果然隨時在網上監測中啊...馬上就出來滅火啊...

用各式各樣的方法提出問題,問的大多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對別的補習班的質疑,然後再以正義使者身分回答,這就是這裡的廣告手法。
回覆 客服人員 在10/12/2004 10:54:22 AM的回覆:
同學
歡迎你盡量提出批評與指教,但涉及不實指控的部分,我們絕對會保留相關證據。我們的教材製作團隊都是貨真價實的專業律師及司法人員,而且以訴訟為常業。
回覆 qee 在10/12/2004 10:57:08 AM的回覆:
搬法律來嚇人了,不玩了,你們繼續吧!
回覆 大二生 在10/12/2004 11:02:15 AM的回覆:
樓上的,說的有道理就繼續說啊!
回覆 qee 在10/12/2004 11:21:12 AM的回覆:
不要啦,多說兩句等一下會被告,我很怕啊...
我不能在這裡把我心裡的想法講出來,不然有人要告我啦..
回覆 客服人員 在10/12/2004 11:30:42 AM的回覆:
對於真正的學生,我們必定以禮相待。
但是對於假冒學生的職業學生或工作人員,我們也絕對不會客氣,我們本來就是法律人,該以法律作為捍衛自己權利的手段,有何為奇?非法律人還有費用,程序繁雜等考量因素,對於我們根本無此方面困擾。
實際演練一下訴訟流程,對於一些不知好歹的人是很有警惕作用,真的造謠李老師喪失律師資格,就自我催眠李老師不是律師嗎?
李老師已經跟我們全體開過會,只要有不實造謠的情事,在掌握一定證據後馬上採取法律行動,而且將相關訴訟文書作為教材,讓不知好歹的人知所警惕。
回覆 大二生 在10/12/2004 11:34:42 AM的回覆:
陳述事實,又不犯法,你怕什麼?莫非........
回覆 qee 在10/12/2004 11:38:48 AM的回覆:
唉,算了,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說的
你看,上面的說的這麼嚴重,我還是不要變成教材好了

以後不會再來了,所有的工作伙伴們,你們可以安心了。
本人以後不會在這裡發表任何的言論或參與任何討論,
能發表言論的地方多的是。
自己關上門,自己招生吧!
掰掰∼∼
回覆 客服人員 在10/12/2004 11:49:00 AM的回覆:
善意的批評絕對是我們進步的動力,惡意的攻訐我們絕對會反擊。
樓上的同學,我們不是公權力單位,我們可沒有約制你言論自由的力量,我們只是捍衛我們自己的權利,不受他人不法侵害。
回覆 加油 在10/12/2004 11:50:25 AM的回覆:
支持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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