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法知識工程網|官網 - 專辦律師司法官補習函授上榜推薦

關 於 我 們

函 授 介 紹

線 上 購 課

最 新 進 度

國 家 考 試

討 論 區

常 見 問 題

學 員 服 務

心 得 分 享

歷 屆 試 題

解答更新•試閱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購物車新推出!提供超取付款與線上刷卡

蝦皮賣場,提供7-11、全家超商及蝦皮店到店取貨付款

刷卡服務,請先聯繫宇法!

宇法官方YouTube頻道

掃描 LINE QRcode,聯繫宇法更方便有效!
跨平台加密影片操作使用說明

考神網

首宇

首宇

最新通過法案、立法歷程

各校研究所歷屆考古題

考題檢索

法規檢索

主管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簡易案件

跨世紀的現代司法、司法正義新作為

[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請教老師:買賣土地坪數不足,何以不可依不當得利請求?
發表人 明年一定上  

發表日期

10/9/2004 1:51:48 PM
發表內容 請教老師,有關買賣土地坪數不足,輔大90研究所考題的解答(講義P.36)謂非不當得利適用範疇,而應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主張。學生有疑惑是,土地坪數不足,固然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問題,惟若出賣人故意謊報土地坪數,是否亦有不完全給付問題以及侵權行為問題呢(侵害表意人意思形成的自由)?又,雖然買賣契約有效存在,惟出賣人收受不足土地坪數之價金,似無法律上之原因,應可成立不當得利才是。以上想法,是否正確,煩請老師解惑,謝謝老師!
回覆 李俊德 在10/9/2004 11:04:13 PM的回覆:
不當得利部分有提到這部分。
另外,題目沒有提到的部分不要作自行作情節推論(例如,若故意虛報.....),否則會構成「訴外裁判」,有違出題老師原出題意旨。
回覆 明年一定上 在10/11/2004 4:37:18 PM的回覆:
謝謝老師。學生還是不懂,出賣人收受不足土地坪數之價金,為何無法成立不當得利呢?煩請老師解惑,謝謝老師!
回覆 李俊德 在10/11/2004 5:36:42 PM的回覆:
如果雙方成立100坪不動產買賣契約,而出賣人僅移轉95坪,出賣人固然多取得5坪之價金,惟出賣人所受利益具有法律上原因(因為就100坪成立買賣),故透過瑕疵擔保主張權利而非不當得利。
回覆 蕭告 在10/11/2004 10:01:22 PM的回覆:
明年一定上老弟:
你可以參考王澤鑑教授所著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三)   "物之瑕疵與不當得利"   一文。
回覆 明年一定上 在10/12/2004 4:11:44 PM的回覆:
瞭解了,謝謝李老師及蕭告大哥。~^^~

 
線上訂購匯款帳號現場諮詢聯絡我們首頁

教材說明

所有權利均歸屬宇法數位出版有限公司

 

 

 

 

律師司法官 考試科目 補習班 函授 推薦
司法事務官 行政執行官 公證人 國防法務官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 書記官 執達員 高考法制 法警 錄事 庭務員
PTT推薦 宇法 官網 李俊德律師 李俊德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