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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敬告某不肖補習班的工讀生及職員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9/20/2004 1:50:48 PM
發表內容
過往以來,不斷耳聞有某補習班以散發耳語之方式對外散佈,本人律師執照被吊銷、教唆偽證被停權一年等等破壞本人名譽事由,對此等事由本人決定不再   姑息隱忍,若有人再度散發此訊息我絕對會採取法律行動,追訴到底而且絕對不接受任何和解條件,即便散發謠言的對象是法律系學生(受補習班唆使)或員工(受上級指示)我一樣追訴到底,即便法律系學生喪失應考資格,亦不作任何寬貸。
另外,若有同學聽聞有人散播此等謠言,請與我們聯繫,請寄發電子郵件到service@lawspace.com.tw,若經查證屬實,本人願致酬10萬元。
回覆 Jordan23 在9/20/2004 4:40:59 PM的回覆:
支持李老師~
希望高點補習班的工作人員能約束自己的行為
就如同我在另一個版上說的:"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
回覆 Jordan23 在9/20/2004 4:53:47 PM的回覆:
老師,我真的很為你抱不平,其實你應該有在實務界服務的律師或司法官朋友吧,可以讓他們來解決這些五流補習班的卑劣手法啊,這樣不是可以解決您的困擾了嗎?
回覆 李俊德 在9/20/2004 5:06:39 PM的回覆:
當初總認為這些工讀生是受他人唆使,而職員在現今勞資地位不對等的時代,總是不得已,但是,抱著寬容的心,反而被人家誤認為「默認」,所以沉默無法止謗,不採一些必要的法律手段,反而被人家當作是病貓。
回覆 我念中正 在9/20/2004 7:01:28 PM的回覆:
我支持老師
回覆 台中親衛隊 在9/20/2004 11:43:17 PM的回覆:
我上過高點的課

他們服務和態度有點高傲

師資也是有好有壞,全看運氣

而且把學生當客體而不是主體

但以前我也總是忍氣吞聲

因為那個年代,沒有什麼選擇......

今年七月是我第一次上李老師的課

真的很感佩老師的用心經營

看到這樣關心同學,學問又好的老師

被他補習班用這種卑劣的競爭手段惡意攻擊

一定要出來幫老師出口氣~~      老師我們都支持你!!!

如果真的抓到這種散播不實謠言的壞蛋

   我寧可不要老師發的   10萬元獎金............

我希望老師能來台中多開點課就好囉      ^^

先預祝老師      中秋   &   教師節快樂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回覆 謠言真的很誇張喔 在9/22/2004 9:03:31 PM的回覆:
我在大學的時候   因為都沒補習   就聽過李老師的傳言
唉...要多扯有多扯
喝花酒啦   搞色情業=   ="
什麼跟什麼阿
害我都不知道要不要補
那時總覺得不是吧
真相如果是那樣的話我寧可不補
現在好啦...
真相只會只於智者
^^"
回覆 學生 在9/22/2004 11:39:26 PM的回覆:
研讀法律是需要大量時間投入的,看老師所準備的資料,整理的考題,厚本而詳盡的講義,圖文影像併具的POWERPOINT的書面資料,我實在不相信老師是不唸書的老師,而且我有問過李老師現在每天有在唸書嗎?老師回答他如果不上課的話,大概每天還是會看2-3小時的書,真是令人感佩。
回覆 在9/23/2004 1:38:35 AM的回覆:
請問一下"公道自在人心"前輩大德,您說的"非民法老師"是哪位?我也有在那裡補過,難道是那個刑法老師嗎?真的有教授說他觀念都錯誤嗎?是哪個教授呢>?完了,我那科不就徹底毀了嗎?
回覆 謠言不一定止於智者 在9/23/2004 10:56:45 AM的回覆:
從以前就聽到很多李老師的是是非非,剛開始也不知道真的假的,可是越傳越多也越難聽,聽久了就會以為是真的。
現在上李老師的課,真正感受到老師學問的浩瀚及教學的熱忱,我開始懷疑「謠言止於智者」這句話,我覺得自己不會笨啊,一些學長姐同學,他們也不笨啊,可是再惡毒的話,聽多了你也會相信。
李老師以前太沉默了,沒有適時反擊只會助長謠言蔓延,畢竟「謠言不一定止於智者」!
回覆 沉沒 在9/23/2004 2:43:24 PM的回覆:
「謠言不一定止於智者」

「沉默也未必是金」

世道險惡,人心不古,連經典明言都一   一被顛覆了,哀!
回覆 回「問」學長 在9/23/2004 4:36:33 PM的回覆:
我不是「公道自在人心」,明白公道兄意指何家補習班、哪位非民法老師。敝校老師常批評補習班,甚至還當場把補習班招生人員「趕」出正在上課的教室過,這些至少有百人以上親眼所見,輪不到我亂講。公道兄所指的補習某「非民法老師」,其實不是只被某校某些老師批評過,敝人在外校聽課,亦耳聞類似的評論,這點至少是二百人以上的共同經驗(若一班保粗估八十人,不包含非選課生,至少有三位老師對他有過負面的教學評價)。

回覆 dna 在9/23/2004 4:41:47 PM的回覆:
這裡談宇法的事就夠了,
不想看到別班的鳥事,
若是讚美還好,
但要吵架、要批評別的老師,請回原班!
回覆 滿天疑問 在9/23/2004 5:09:21 PM的回覆:
??????????在說什麼?
回覆 八卦妹 在9/23/2004 9:25:02 PM的回覆:
李老師,真是覺得很對不起您,以前我也算是「幫助犯」,聽了人家對您散佈的謠言,居然也跟別人說,真是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回覆 李俊德 在9/23/2004 10:13:46 PM的回覆:
其實,這也不能怪同學,古有云:「無風不起浪」,對同學而言,這麼多人在傳這些謠言,顯然謠言是真的,雖有「謠言止於智者」之言,但智者是智慧及經驗的累積,一般同學大部分都欠缺社會經驗,對查證能力及管道幾乎完全欠缺,其實同學只要詢問台北市律師公會或法務部,都很容易查證此些謠言。
但是你也可以從這個例子反思,許多高傲的法律人是多麼的活在自己的象牙塔中,這麼多人人云亦云,若你太年輕就考上司法官,希望你多抱著一些謙沖的心理面對當事人,我不過是受到名譽權的侵害,但是你如果太自以為是,你以後面對的將是很多人對你咬牙切齒的怨恨。
我不怪同學,同學怎麼會想到這是補習班有計畫的人格謀殺行動(果然無風不起浪)。
回覆 公道自在人心 在9/23/2004 10:26:39 PM的回覆:
首先,我必須向李老師及大家致歉,
因為本人言詞拿捏不精確,
反而引來好事者興風作浪,
造成此版面的不合諧,
再此深感對不起大家,
並請網站管理人把本人之前的文章刪除,
或至少刪除評論「他班」「非民事法老師」的那段,
謝謝。

本人所指「他班」,為什麼就一定是某班?
我有說我只補過一家補習班嗎?
為什麼「非民事法老師」就一定是教某法的?
甚至,除了補過律司班之外,
難道就不能再補檢事官的考試嗎?
同學明白這又多了多少考科、法條嗎?
如果同學真的愛惜其它老師,就請別替他人對號入座!
否則,很難想像是否為其它陰謀!

至此,我仍認為李俊德老師是個不可多得的民法天王級補教老師,
不但有深厚的法學功力、教學功力,
據了解,接觸過的人皆不覺得老師人品有值得非議之處,
針對某些奇怪的非難,
應該全是眼紅者或利益衝突者的一面之詞;
至於先前發表的言論,
全是接觸宗教後而有感而發之詞,
(別再猜是什麼宗教了,否則又生事端!)
我想強調是:
道人是非,自己便是是非人,終將在是非的漩渦裡滅頂。

我為我先前的言論而引來的風波向李老師致歉,
並請網站管理人把本人之前的文章刪除,
或至少刪除評論「他班」「非民事法老師」的那段,
謝謝。

至於「問」「回『問』學長」及其它相關發言者,
其對號入座之文責自負,與本人無關。


回覆 資訊管理人員 在9/23/2004 10:57:41 PM的回覆:
應原發表人之意願,我們將原發表部份作刪除動作
....................................................................................................

我沒親自補過李老師的課,
在聽聞李老師的名號後,
就什麼也沒問就去他班交錢了,
但後來才發現李老師剛走不久!

在補習班,常聽檯上老師說李老師有多不好什麼的,
但真沒聽過什麼被銷照、作偽証的事,
這些事還是聽台大的同學講才知道!

日前向同學借試聽cd後,
(真的只是試聽的版本,只有一堂課)
才恍然大悟為什麼有人會攻擊李老師,
因為他教得太好了,人紅招忌嘛!

再說,我們來補習只是想把書讀好而己,
是來學知識的,
我真的沒見過李老師,不明白他是怎樣的人,
但若來上課的話(現在非常認真考慮中)
不管他是怎樣的人,有著怎樣的個性,
如果真的不理想,那也是他的事,
大不了上完課、學到東西就走人,
少接觸就好,
沒必要講的這麼難聽,
更何況傳言不見得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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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心。

回覆
李俊德 在10/13/2005 11:55:02 PM的回覆:
218.169.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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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要讓學校的學生證明你是補習班的工作人員

否則,就走著瞧,我絕對陪閣下你上法庭,看到時補習班的管理階層會不會跟你撇清關係。

你敢講,我就一定告。

                     
回覆 加油 在10/14/2005 2:10:39 AM的回覆:
千萬不要放縱,一定要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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