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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討論區 ]   [ 我要回覆 ]
討論主題 原來李俊德是這樣出名的
發表人 原來如此  

發表日期

9/20/2004 12:17:39 AM
發表內容 轉貼自高點網站:原來李俊德是這樣出名的
----------------------------------------------------------------------
他是搞宣傳起家的
拼命到此宣傳只代表有人快黔驢技窮了
誰要他當初搞花招把某補習班的血肉吸光
最後再向學生說是補習班對不起大家
他擅常搞名牌
若有人想當像他一樣的名師是有法可循的
只是現在補習班老闆不會在如此笨被愚弄
但可以試試看
先教一班給他上的非常仔細最後來個不完全給付
告訴同學說另一班會接下去上
於另一班開課時就先向同學說我麼這輪先從債編開始上
這樣就會造成爆班
順便找幾位學生到各校宣傳說某老師好利害他的課都爆班還要排隊牌補位說
這是事實不然可去查證
回覆 感謝的貓 在9/20/2004 12:35:55 AM的回覆:
對於還沒有報名李老師的課的學生而言
債篇跟民法是分開收費的
所以上篇所述的「這輪從債篇開始上」這種宣傳手法
我個人認為是不可能的

李老師的課
本來就會爆滿
那是因為老師教學一流
跟宣傳手法沒有太大關係

對於這種無聊的傳言
轉貼來此的目的為何?我不想做負面的聯想.....

不過恕我直言....高點的法學討論區
問問題也沒有老師會上來解答
法律問題大概PO兩天之後拼命推
就會偶有熱心的同學回答

反倒是一些道人是非的主題
回應點閱率超高

另外給此網站一個建議
討論區是否可以使用CGI論壇的格式
好處是註冊後才能發言
個人的發言篇數也都有統計
免得一直有疑似某某補習班發表的訊息在此造成無謂的紛擾
回覆 李俊德 在9/20/2004 12:56:37 AM的回覆:
同學,謝謝你的仗義直言,但是從以前開始就被補習班打壓(包括被接手前的雙榜補習班)也習慣了,反正,如何上課對同學最有幫助乃是存乎個人良心。我會堅持我的教學理念,始終如一。
至於,用不完全給付的上課方式讓數班的同學想辦法擠在一個班,製造人潮洶湧的假象,以前同一個補習班的民事法老師(現在在高點叫某台大)就說過讓他以同樣的方式上課,他也可以有一樣的人潮。現在的高點比以前的雙榜補習(當時約有1200人-1500人左有)的學生更多,但是好像也無法造就他成為天王名師。
回覆 老喜歡散發此種謠言 在9/20/2004 2:46:25 AM的回覆:
轉貼自高點網站:記憶中
2004/9/20   上午   01:57:09      來自:202.178.178.228
關於李俊德被吊銷律師執照一事
我印象中數年前曾看過一則新聞
大意是
律師李俊德因教唆偽證被停權一年
有可能律師界不只一個李俊德吧
不知道有沒有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
向律師公會查詢這件事
因為我一直有點好奇
到底此李俊德是那位?
還是我真的記錯或看錯
不過我印象中是很多年前的新聞了
回覆 李俊德 在9/20/2004 2:07:39 PM的回覆:
過往以來,不斷耳聞有某補習班以散發耳語之方式對外散佈,本人律師執照被吊銷、教唆偽證被停權一年等等破壞本人名譽事由,對此等事由本人決定不再         姑息隱忍,若有人再度散發此訊息我絕對會採取法律行動,追訴到底而且絕對不接受任何和解條件,即便散發謠言的對象是法律系學生(受補習班唆使)或員工(受上級指示)我一樣追訴到底,即便法律系學生喪失應考資格,亦不作任何寬貸。
另外,若有同學聽聞有人散播此等謠言,請與我們聯繫,請寄發電子郵件到service@lawspace.com.tw,若經查證屬實,本人願致酬10萬元。
回覆 小文 在9/20/2004 9:18:32 PM的回覆:
太久沒來了,真是的最近又有這種謠言,之前就聽同事說他大學時代是學長告訴他的,於是口耳相傳,我覺得老師出來嚴重聲明是正確的,避免學校的學生亂傳,雖然謠言止於智者,但是身為法律人往往不加以詳查而信口開河的人不少,所以老師的嚴重聲明是有必要的。
當然大家也不必要在貼這樣的文章,如果自己知道對方是造謠,我們就不必再貼在這邊,引起不知情的一些人誤會老師。
記得之前還有人問老師執照被吊的事情,我個人覺得有如此好奇嗎?與其好奇這些八卦話題,倒不如多思考或想想老師要我們背的重點或條文。
老師加油。
回覆 非台大生 在9/21/2004 7:27:42 AM的回覆:
學生本來就有選擇和判斷能力      只要老師說的能打動我   我認為就是名師      補習班應將服務和品質提升正途      惡意攻訐別人實非正道   太小人      別以為法律補習班會鑽法律漏洞就為所欲為            終究會遭人唾棄         請給我們依個安靜和討論問題空間         別搗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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