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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95至90年民法歷屆試題解答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9/25/2006 11:56:01 PM
發表內容

同學,我已經著手企劃及解答國家考試歷屆試題系列。

先提供一部分供大家參閱並請各位提供意見。

我把我解題上會畫的法律關係圖一併附上,供各位參加國家考試時審酌。
回覆
課務中心 在9/26/2006 1:41:43 PM的回覆:
已放置於下載區,可開始接受下載了,謝謝!
回覆 考古題愛用者 在9/26/2006 11:26:30 PM的回覆:
我是考古題的愛用者,就來說說我的考古題使用心得吧

嗯,我之前在準備國家考試的時候是用高點補習班律師司法官歷屆試題

(民國90年版)紫色版,感想如下:

一、優點:

(一)使我知道我所學的「爭點」該如何「適當地放在考卷上」。

(二)更一步掌握法條意旨

(三)學會「言簡意賅」

(四)強化重要法條的印象

(五)讓我知道考題形式,培養我的考試與猜題的感覺

(六)問題意識的強化

--------------------------------------

其實上述優點,不論作哪一家補習班的考古題均會達到上述功效。

----------------------------

接下來,我要來講一下高點歷屆試題的缺點:


(一)篇幅太多,考試無法依樣畫葫蘆表達在考卷上


(二)每個年度的解題者都不同,解題風格與觀念上欠缺一致性

(三)高點民法歷屆試題民法、刑法解得尤其爛爛爛爛:
              1.民法:
                    (1)將實例題解成申論題
                    (2)資料查閱不用心,沒有解到問題核心
                    (3)身分法:身分法常常修正,很多很多屆的解答,沒有隨之更新。
                    (4)法條引用到舊法條。
                 2.刑法:
 我只能說,高點刑法歷屆試題的解題者,刑法沒有念好,解得很隨便。刑法是高點歷屆試題中,解得最爛的一科。還不如看保成「顏聖」「歷屆經點試題」。

(四)很小氣、很功利:
擺明就是要每年賺我一次錢。雖然高點每年都有新解答放在網路上,不過只能看不能印。讓我每年都要想辦法借同學或學弟妹的新考古題來增補。
(這一點比較主觀啦,畢竟補習班是營利事業,是要賺錢的。不過身為學生的我,經濟苦哈哈,每年如果都要重買一套,實在吃不消)
(註:事實上,如果可以買一套之後,每年付點費用跟補習班購買新的增補版,我是願意的,畢竟補習也要賺取合理的利潤、養一堆員工)

-----------

先這樣,電腦一直斷線。

待續。

        









回覆 待續 在9/27/2006 12:15:10 AM的回覆:
如果加上「命題意圖」與「破題要領」是否會收提綱挈領之效呢?

但從反面思考,「命題意圖」與「破題要領」會有點佔篇幅,有些人也認為是不必要。

----------------------------------

再者,現在高點、保成的歷屆試題,內容都在比多,根本沒有考量到解題篇幅是否足供同學吸收後能恰如其分地表達於考卷上。

個人認為這點是普遍每個補習班的致命傷。

所謂歷屆試題,其功用不外乎幫助同學將所學知識模擬於考試時適切地表現於考卷上。這應該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我想,以此為中心思想而為考量,應該會比較貼近考生的需求。
回覆 真的很灰心 在9/27/2006 6:47:36 PM的回覆:
剛剛找到題目,很仔細了想了今年民法的四題
竟然沒有一題是完整會的.......

說實話   念了那麼久,竟然還是這種結果,真的很灰心   不知道該怎麼辦....唉
回覆 小藍 在9/29/2006 7:38:14 PM的回覆:
我是覺得希望把每一題的篇幅控制在考場上能夠寫完的範圍會比較好啦
回覆
李俊德 在9/30/2006 2:19:11 AM的回覆:

我講義裡的解答稍微精簡,嚴格來說,有些恰好符合答題的篇幅,有些就僅符合標題---目的是不使講義太厚。

歷屆試題解答---目的是使同學理解考題的內容,所以寫解答時都附一些背景知識在內。至於答題的關鍵仍在---標題。

所以同學看懂題目後,以後複習時著重記憶標題文字即可。
回覆 台灣紅 在10/4/2006 12:20:28 AM的回覆:
請不要請研究生寫了
不然和市面上的沒有兩樣
我想就不用出了
回覆 向日葵 在10/5/2006 12:41:45 AM的回覆:
老師加油

努力之餘      也要多休息

不要爆肝啦

感受到老師強烈的企圖心      真是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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