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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李老師,或許您也可以參考一下。
發表人 這是我在高*網站發表  

發表日期

9/11/2004 9:05:59 AM
發表內容 我相信:李老師絕對也是具備這種功力的老師!
∼∼∼∼∼
我買了老師您的民法試題精選基礎篇一書,個人覺得相當不錯!

想想以前的學長姐,大約5年以前吧,他們所買的法律參考書,那種只有標題式的講義書,說真的,我覺得在那個時間點的考生、學子,或更早之前,真的很辛苦,也花了許多冤枉錢!

而老師在民法例題演練(3本現為4本)此套書,樹立了民法參考書的新時代,現在,更進一步的試行有聲書的構想?!

其實,我想建議李淑明老師的是:既然此有聲書是一個不錯的構想,也獲得了許多考生的支持,那麼,何不以民法總複習之課程的時間---亦即錄製6∼8小時的解說光碟,以一些代表題型的詳盡說明,來搭配民法試題精選此書。

當然,價格可能是一個重要因素,或許可以參考現今市面上的美語教學有聲書一樣,也就是說,類似現今市面上一些美語教學有聲書一樣---或許可以定價在699∼799元之間?!

這只是一個幼稚的建議,不過我想,與其花錢去參加急就章或無效率的民法總複習課,那不如好好的做一些精選考古題,並搭配詳細清楚的解說。

個人認為:有內容又解說清晰的產品,必定會有他的市場存在---不過6∼8小時的取捨與講解,對任何一位民法教學者來說,無異是一種很大的挑戰。
回覆 李俊德 在9/11/2004 12:25:06 AM的回覆:
何謂實例演練?試看下列的舉例:
--------------------------------------------------------------------------
甲、乙基於通謀虛偽之意思表示,將甲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不久,乙死亡,該地經辦妥繼承登記予善意之丙,丙立即出租並交付該地予亦為善意之丁。其後,丙被戊之代理人己詐欺,而就該地辦理抵押權登記予戊,戊及己均不知甲、乙之通謀情事。半年後,甲請求丙及戊分別塗銷所有權及抵押權之登記,並請求丁返還該地,有無理由?試說明之。
--------------------------------------------------------------------------
如果你是民法的授課老師面臨上面的實例你如何教授?
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按照題意討論意思表示之瑕疵,善意受讓,代理,物上請求權及買賣不破租賃。
此種教書方式最大的優點,以實例引導,學生較容易引發學習興趣,老師跳躍單一民總,物權及債編之範圍,學生非常容易認同老師實力雄厚。
此種教書方式最大的缺點,選擇以實例引導當案例事實稍一變更,可能所有解答條件完全變更,可是學生卻渾然不知,而且選擇性的教授疏漏許多重點(學生亦不知悉),而且這種跳躍單一民總,物權及債編之授課方式,容易導致基礎不穩的同學掛在當場,不知所云,神遊太虛。

第二種:按照法典體系逐一討論考試所可能涉及的重點再以實例說明,例如,教授民總時於法律行為之要件時方討論意思表示之瑕疵,代理,教授物權時於物權共通效力時討論物上請求權,教授物權行為時方討論善意受讓,教授債編時方討論買賣不破租賃。
此種教書方式最大的優點,絕大多數之考試重點逐一討論較無疏漏,學生於案例事實稍一變更,對解答條件亦能掌握,學生容易如堆積金字塔般累積實力。
此種教書方式最大的缺點,教書時間耗時甚久,老師須耗費很久的前置準備時間,而且民總,物權及債編之考試重點須逐一掌控不能疏漏。對同學而言須紮實學習,上課時間甚長,對意志不夠堅定的同學,對老師及學生都是很大的考驗。
---------------------------------------------------------------------------
同學,我是採取第二種上課方式的老師,在我的觀點裡,程度是需要時間的累積,學習是需要紮實的努力,六到八個小時對民法的學習根本時微不足道的時間,希望靠這短暫的時間掌握民法重點,恕我無此能力。


(88司)
回覆 小齊 在9/11/2004 1:24:00 AM的回覆:
樓上的同學,未免太誇張了吧,實例演練的書,王澤鑑老師都出了多少年,還說五,六年前都是講義書,難道你我活在不同的時空。
回覆 謝謝老師 在9/11/2004 9:05:59 AM的回覆:
謝謝老師的回覆!

其實,大多數的考生,只是希望在最後短暫的時間(例如:1∼2個月左右),能有一本不錯的總複習參考書而已。雖然,在民法此科來說,不少老師都說:最後剩餘的時間就做做題目就好了,民法功力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應該去衝刺商事法、國私等等科目,但是,我相信:絕大多數的考生是不放心的,甚至是有些不知所措,所以,李淑明老師的書才會賣到翻掉∼我相信是這原因。

我也更相信老師您是有一定的堅持與熱誠,才會又重出江湖∼即便是您採取了與其他老師不同的方向,但無損於您教學的效果與口碑。在學長姊大力的推薦下,我也有索取保全程序的光碟片,確實,非常的不錯!只是時間不多(知道相關訊息太晚了),想函授從頭聽課,目前似乎無實益,不過目前仍考慮考試完後加入函授,這與考試無關,純粹是想好好的聽一些課而已。

最後,還是謝謝老師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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