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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關於將來新開課程的建議 ^_^
發表人 sky  

發表日期

9/2/2004 10:03:28 AM
發表內容 轉眼民法與民訴即將接近尾聲
這個暑假上老師的課覺得真是明智的選擇!
唯仍覺得有一些小小的遺憾。
受限於暑期班的同學很多是在校生,有開學的因素限制
所以課程也無法加課太多,老師有很多的課程內容
也礙於時間的限制無法盡情的發揮傾囊相授,總覺得萬分可惜!
在此有些上課後的心得建議,希望若是諸位同學也認為值得贊同
希望也能出個聲音表示一下意見吧,讓李老師能為將來的教學方向有個參考。

1、當然還是希望民法與民訴的課程(包括其他大科目如行政、刑法、刑訴)若是晚間上課以及老師時間上允許的話是否能多加一些上課堂數,例如30∼40堂。使得上課的速度不致過快,或是老師有很多的東西可以教學卻因時間的因素而造成趕課的情形。尤其是民訴以及財產法範圍過於龐大,上過老師的課真的深覺獲益良多,若是可以的話希望能跟著老師打下穩固的基礎,不然豈不又跟其它的補習班一樣受限於堂數變成趕課的教學方式了。

2、老師的POWERPOINT書面資料花了很多的時間與心力去整理,今天拿到第三冊的民訴講義時,發覺直接將書面資料印在講義裡面,建議以後的新版講義是否也能比照辦理?如此一來能避免資料的龐雜,二來也能便於攜帶不致遺漏。
或者嫌如此作法將致講義份量變的太過龐大,也可把書面資料另外全部整理裝訂成一本POWERPOINT書面資料,分編章節裝訂,如此同學也能便於學習與複習。

3、老師的教學熱誠與製作教材的用心,讓人有耳目一新及不同以往痛苦的學習方式,學生以往讀不通或是難以理解的地方現在再拿起教科書閱讀,理解難易度變的輕鬆許多。感謝老師上課一直不厭其煩的教導體系的重要以及讀法律的方法與心得。

     
            最後祝老師         事事順心      ~   ^_^   ~
回覆 家貓 在9/2/2004 1:09:42 AM的回覆:
第1跟第3我舉雙手贊成

但是第二點的建議
我覺得會增加不便:(
(第三冊是什麼樣子我還沒看到,所以也不知好壞)

但是因為老師POWER   POINT的書面資料是代替版書
或是增加一些圖片讓我們加強記憶
所以使用上一定要配合老師上課的講解
否則書本跟POWER   POINT的內容很難對上

我使用的方法是回家複習時將重要的內容抄寫在書裡
或是直接剪貼在書上
這樣日後複習、攜帶也方便
也不會有將POWER   POINT印在書上過重的問題

回覆 李俊德 在9/2/2004 10:03:28 AM的回覆:
謝謝上述同學的建議,對於開課方式及相關堂數我們都不斷再研議當中,務求使同學能達到最好的上課效果及不使時數不過漫長,所以現在初步研議的結果是民法時數約130小時而民訴約110小時。
而PowerPoint的書面資料應該將來會與講義合而為一(為避免太厚,本數將會增多)或將PowerPoint的書面資料獨立成冊,二種方式會採何種方式還在研議,PowerPoint的書面資料獨立成冊,可能的缺點是同學上課須帶二本書上課而且都是A4規格(面積過大)上課不見得方便翻閱,而PowerPoint附帶書面講義裡面,可能的缺點是同學上課時會不會翻來翻去,手忙腳亂,關於此點不妨同學在下次民訴上訴審上完後發表一下看法,來共同研議一下,也謝謝同學提供寶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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