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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15年四等司法特考法學知識測驗題-10-12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9/30/2026 12:19:44 PM
發表內容

10、關於隱私權,依司法院解釋與憲法法庭裁判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個人於公共場域中仍得主張有不受他人持續注視之隱私保障

(B)秘密通訊自由為憲法保障隱私權之具體態樣之一

(C)接受立法院調查委員會之調查詢問,縱屬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而與公共事務無關,仍不得拒絕證言

(D)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對於通姦行為之追訴與審判過程嚴重干預個人隱私

【題目解答】(C)

(一)人民在公共場域中,基於個人尊嚴與人格自由發展,於合理的範圍內,仍享有不受他人持續跟追、監視或注視等侵擾之個人行動自由與生活私密領域之隱私保障。(釋字第   689   號解釋)可知(A)之論述正確。

(二)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隱私權,係指人民有不受他人任意干擾之生活私密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權;而秘密通訊自由即為隱私權在通訊行為上的具體化保障型態。(釋字第   603   號解釋)可知(B)之論述正確。

(三)立法院雖然享有國會調查權,但此權限並非無邊界。若詢問事項涉及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且與公共事務無關,人民當然享有拒絕證言或拒絕提供相關資料之權利。立法院不得強制人民剝奪此項隱私權保障。(113   年憲判字第   9   號判決、釋字第   585   號解釋)可知(C)之論述「仍不得拒絕證言」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

(四)國家在追訴與審判通姦罪時,往往需要蒐集、調查個人極度私密的性生活細節,對個人之性自主權與私生活隱私造成極為嚴重的干預與侵害,且不符合比例原則,因而宣告通姦罪違憲失效。(釋字第   791   號解釋)可知(D)之論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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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李俊德 在10/1/2026 9:48:28 PM的回覆:

11、關於總統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經行政院院長請求,即可在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宣布解散立法院

(B)總統任免行政院院長,無須經立法院同意

(C)就國家機密事項,總統在刑事訴訟程序有拒絕證言與拒絕提交相關證物之權

(D)總統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

【題目解答】(A)

(一)憲法增修條文§2Ⅴ規定:「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可知(A)之論述「經行政院院長請求……」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

(二)憲法增修條文§3Ⅰ前段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可知(B)之論述正確。

(三)憲法賦予總統「國家機密特權」。總統對於國家機密事項,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享有拒絕證言權及拒絕提交相關證物權。(釋字第627號)   可知(C)之論述正確。

(四)憲法增修條文§2Ⅳ規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可知(D)論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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