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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15年律師高考暨司法特考民法測驗題第8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8/11/2026 10:48:36 PM
發表內容

08、下列何項法律行為得撤銷?

(A)甲受乙之詐欺而購買乙之贗品

(B)甲以自己名義擅自將乙之高級皮包交付,並移轉所有權於丙

(C)甲與乙口頭約定人事保證契約,但未以書面為之

(D)甲為乙之代理人,未經乙允許而與甲自己訂立土地買賣契約

回覆
李俊德 在8/11/2026 10:49:05 PM的回覆:

【題目解答】(A)

(一)民法§92Ⅰ本文規定:「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可知表意人甲受相對人乙之詐欺而購買乙之贗品,甲自得撤銷受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A)為本題正確選項。

(二)民法§118Ⅰ規定:「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可知甲以自己名義擅自將乙之高級皮包交付,並移轉所有權於丙,其性質為「無權處分」效力未定,不在得撤銷之列,(B)之論述非正確選項。

(三)民法§756-1規定:「稱人事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受僱人將來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他方為損害賠償時,由其代負賠償責任之契約。(Ⅰ)前項契約,應以書面為之。(Ⅱ)」可知口頭約定人事保證契約,該契約無效,不在得撤銷之列,(C)之論述非正確選項。

(四)民法§106前段規定:「代理人非經本人之許諾,不得為本人與自己之法律行為.....」可知甲為乙之代理人,未經乙允許而與甲自己訂立土地買賣契約違反「自己代理之禁止」之規定,通說及實務均認為此應類推無權代理之規定而屬效力未定,不在得撤銷之列,(D)之論述非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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