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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13年原住民族考試-法院組織法大意第26-30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7/7/2026 4:03:22 PM
發表內容

26、下列何者非屬司法事務官辦理之事務?

(A)辦理拘提、管收之強制執行事件

(B)核發支付命令

(C)辦理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

(D)承法官之命,彙整起訴及答辯要旨,分析卷證資料,整理事實及法律疑義,並製作報告書

【題目解答】(A)

(一)法院組織法§17-2Ⅰ規定:「司法事務官辦理下列事務:
一、返還擔保金事件、調解程序事件、督促程序事件、保全程序事件、公示催告程序裁定事件、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
二、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
三、非訟事件法及其他法律所定之非訟事件。
四、其他法律所定之事務。」

可知(A)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而(B)(C)則屬司法事務官辦理之事務。

(二)法院組織法§17-2Ⅱ規定:「司法事務官得承法官之命,彙整起訴及答辯要旨,分析卷證資料,整理事實及法律疑義,並製作報告書。」可知(D)之論述係屬屬司法事務官辦理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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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7/9/2026 5:22:48 PM的回覆:

27、下列何者非屬法院管轄?

(A)商務仲裁判斷

(B)拍賣抵押物裁定

(C)裁定羈押被告

(D)確認親子關係訴訟

【題目解答】(A)

(一)仲裁法§1Ⅰ規定:「有關現在或將來之爭議,當事人得訂立仲裁協議,約定由仲裁人一人或單數之數人成立仲裁庭仲裁之。」而仲裁庭則隸屬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可知(A)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

(二)法院組織法§9規定:「地方法院管轄事件如左:
一、民事、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
三、法律規定之非訟事件。」可知(B)(C)(D)係屬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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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7/15/2026 11:11:44 PM的回覆:

29、下列有關檢察署行政監督之敘述,何者錯誤?

(A)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分署檢察長監督臺南地方檢察署

(B)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分署檢察長監督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C)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分署檢察長監督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

(D)法務部長監督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題目解答】(A)

法院組織法§111定:「各級檢察署行政之監督,依下列規定:
一、法務部部長監督各級檢察署及檢察分署。
....
四、高等檢察分署檢察長監督該檢察署與轄區內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
....」可知(A)之論述「臺南地方檢察署」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蓋高雄分署可監督「高雄地方檢察署」、「澎湖地方檢察署」、「屏東地方檢察署」及「橋頭地方檢察署」,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其監督機關為台南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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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德 在7/16/2026 11:55:52 AM的回覆:

30、下列有關法庭開庭之敘述,何者正確?

(A)旁聽之民眾可吃薯條

(B)未經許可錄音者,審判長得命沒收該錄音器材

(C)法庭開庭時應予錄影

(D)在庭之人經審判長許可,得自行錄影

【題目解答】(D)

(一)法庭旁聽規則§7規定:「旁聽人在法庭旁聽,應保持肅靜,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大聲交談、鼓掌、喧嘩。
二、向法庭攝影、錄影、錄音。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不在此限。
三、吸煙或飲食物品。」可知(A)論述錯誤,(D)則為本題正確選項。

(二)法院組織法§90Ⅰ規定:「法庭開庭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予錄音。必要時,得予錄影。」§90Ⅲ規定:「在庭之人非經審判長許可,不得自行錄音、錄影;未經許可錄音、錄影者,審判長得命其消除該錄音、錄影內容。」可知(B)之論述「命沒收該錄音器材」及(C)之論述「應予錄影」均屬錯誤。

(三)114年7月修正之法院組織法§91Ⅰ規定:「法庭開庭時,應保持肅靜,不得有大聲交談、鼓掌、吸煙、飲食物品、自行攝影、錄音、錄影及其他妨害法庭秩序或不當行為。」修法理由謂:「法庭開庭時之錄音、錄影,第九十條業已明定原則上應錄音,必要時得錄影。而當事人及依法得聲請閱覽卷宗之人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亦經第九十條之一明文規定。上開人等既可由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內容,自無再由審判長另行許可其自行錄音或錄影之必要。爰將錄音、錄影納入第一項禁止行為之列,並於第二項明定審判長處置違反規定者之依據。」可知(D)不再為本題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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