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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主題 114年律師高考暨司法特考憲法測驗題第20題
發表人 李俊德  

發表日期

6/2/2026 11:03:43 PM
發表內容

20、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關於地方自治受憲法制度性保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省、縣、直轄市作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資格,源自憲法本文之規定

(B)在不侵犯核心領域之範圍內,法律對地方自治權予以限制,尚不違反制度性保障之意旨

(C)本於制度性保障,縣及直轄市就其轄內之所有事物,享有自行規劃及決定之立法與執行權

(D)為落實制度性保障意旨,縣及直轄市之自治權遭受監督機關侵害時,得循法律途徑救濟

【題目解答】(C)

(一)有關地方自治及中央與地方如何分權,憲法第10章及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規定分別就中央、省、縣之立法及執行事項,設有明文。至於直轄市之自治事項,憲法或其增修條文均無明文規定予以直接保障,而係以憲法第118條規定授權立法院以法律定之。(111憲判字第6號理由書第52段),可知(A)之論述正確。

(二)地方自治為憲法所保障之制度。基於住民自治之理念與垂直分權之功能,地方自治團體設有地方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其首長與民意代表均由自治區域內之人民依法選舉產生,分別綜理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事務,或行使地方立法機關之職權,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間依法並有權責制衡之關係。中央政府或其他上級政府對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委辦事項,依法僅得按事項之性質,為適法或適當與否之監督。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及法律保障之範圍內,享有自主與獨立之地位,國家機關自應予以尊重。(釋字第498號)可知(B)之論述正確。

(三)聲請人各該自治條例以保護健康為由,訂定比中央規定更為嚴格之肉品殘留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標準,從而阻絕其各該轄區內含萊劑肉品之銷售、運送等,亦有違憲法第148條規定保障國內貨物自由流通之意旨。(111憲判字第6號理由書第84段)可知(C)之論述「其轄內之所有事物」係屬錯誤,為本題正確選項。

(四)本件行政院撤銷台北市政府延期辦理里長選舉之決定,涉及中央法規適用在地方自治事項時具體個案之事實認定、法律解釋,屬於有法效性之意思表示,係行政處分,台北市政府有所不服,乃屬與中央監督機關間公法上之爭議,惟既屬行政處分是否違法之審理問題,為確保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功能,該爭議之解決,自應循行政爭訟程序處理。台北市如認行政院之撤銷處分侵害其公法人之自治權或其他公法上之利益,自得由該地方自治團體,依訴願法第一條第二項、行政訴訟法第四條提起救濟請求撤銷,並由訴願受理機關及行政法院就上開監督機關所為處分之適法性問題為終局之判斷。(釋字第553號主文第3段)可知(D)之論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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